民间故事:男子嫌弃妻子是个兔唇,妻子不怒反说:那娶我妹妹吧
发布时间:2025-09-09 06:05 浏览量:3
清河县出了个叫苏墨卿的奇才,十三岁就一举考中秀才,未满十八岁又金榜题名成了举人。这消息一传开,整个县城都沸腾了,街头巷尾没人不夸他年少有才,连茶馆里说书先生都把他的事儿编成了新段子,听得街坊们连连叫好,苏墨卿的才名也就这么传遍了十里八乡。
要说这苏墨卿,不仅脑子灵光,家世模样也都挑不出错。家里家底厚实,打小就养得白白净净,眉梢眼角带着股书生的清雅劲儿,再加上他叔父还在邻县当县令,有官亲撑腰,日子过得顺风顺水,也让他渐渐养成了自视甚高的性子。
后来,连知府赵文昌都听说了他的名头,觉得这年轻人前途无量,主动托人来提亲,想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要知道,赵知府的千金也是出了名的好姑娘,待人温和贤淑,遇事又有主见,是个难得的聪慧女子。可苏墨卿一听说,这位小姐容貌只是中等,没什么特别出挑的地方,心里就犯了嘀咕,最后找了个 “学业未成,暂不考虑婚事” 的借口,婉婉转转地把这门亲事推了。
没过多久,城里的乡绅们办了场诗会,特意派人来请苏墨卿。他本就爱展露才学,自然欣然赴约。诗会上,众人围坐赏景,轮流吟诗作对,苏墨卿拿起笔来,没一会儿就写出了好几首意境清丽的诗,引得满座赞叹。有人起哄劝酒,他一时得意,也忘了克制,一杯接一杯地喝,到散会时,已经喝多,脚步也开始打晃,说话都带着几分含糊的酒气。
书童阿福一直跟在旁边,见自家公子醉成这样,赶紧上前扶住他的胳膊。两人刚走了没几步,苏墨卿就腿软得站不住,一个劲儿地往旁边歪。阿福没办法,只好把他扶到路边一棵老槐树下坐下,叮嘱道:“公子您在这儿歇会儿,别乱跑,我去前面找辆马车来接您,很快就回来。” 说完便匆匆忙忙地朝着街头跑了过去。
书童阿福离开不久,夜色里就忽然传来一阵轻缓的脚步声。苏墨卿靠在老槐树上昏昏欲睡,恍惚间感觉有人站在面前,抬眼一瞧,是个身穿月白色蓝衣的少年,那少年身姿挺拔,眉眼间带着股不同于常人的清俊脱俗,躬身行礼道:“公子可是苏墨卿苏举人?在下斗胆,想请公子移步寒舍小坐片刻。”
苏墨卿醉意还没散,脑子却清明了几分。清河县就这么大,平日里往来的才子乡绅他几乎都认得,可眼前这少年气度不凡,他却是半点印象都没有,不由得坐直了些,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问道:“足下是?我与你素未谋面,怎好贸然登门?”
少年连忙又躬身行了一礼,声音温和却清晰:“在下姓胡,单名一个衍字。家就住在林员外府隔壁,离这老槐树不过百步远,算起来与公子也算街坊。我久闻公子才名,今日在诗会外远远瞧见公子风采,实在按捺不住想亲近的心思,才斗胆来邀 —— 也盼着能沾沾公子的文气,听公子说几句诗文道理。”
苏墨卿听他说得诚恳,心里倒生出几分好感,可酒劲儿上来,只觉得双腿发沉,便苦笑着摆了摆手:“胡小兄弟的心意我领了,只是实在对不住。一来我出门仓促,没带半分贺礼,就这么上门实在失礼;二来我今晚喝多了,头晕得厉害,连站都站不稳,怕是走不动这百步路。”
胡衍闻言,倒没显出失望,反而略一思索,伸手从袖袋里摸出个小巧的锦盒。他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粒圆滚滚的雪白丸子,透着淡淡的草木清香,递到苏墨卿面前说道:“公子莫急,这是家中小妹用薄荷、甘草这些常见草药炼制的清露丸,吃下去用不了一刻钟,就能解了酒气,让脑子清明些,走路也有力气。”
苏墨卿盯着那丸子,心里还是犯了嘀咕 ,尽管现在闹到晕乎乎的,但应有的谨慎还是有的,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他可不敢轻易吃,哪怕胡衍看着坦荡,也还是接过丸子捏在手里,迟迟没往嘴边送。胡衍瞧出他的警惕,也不辩解,只伸手从他掌心取过丸子,用指甲轻轻一掰,将一半递回苏墨卿手里,另一半自己先放进了嘴里,嚼了嚼咽下,笑道:“公子放心,这丸子我家小妹常做来给家里人解酒,要是有毒,我哪敢先吃?不过是寻常解醉的小玩意儿罢了。”
苏墨卿见他动作坦荡,眼神也没半分闪躲,心里的顾虑顿时消了大半。他把手里的半粒丸子放进嘴里,只觉得入口微甜,带着清爽的草木味,清露丸刚滑入腹中没多久,苏墨卿就忽然觉出了不一样 , 一股温温的暖意从丹田处慢慢漫开,像春日里刚化冻的溪水,顺着经脉往四肢百骸淌去。先前被酒气搅得发沉的五脏六腑,像是被这暖意轻轻裹住,连呼吸都变得顺畅起来,方才还昏沉沉的脑袋瞬间清明,连眼前昏黄的路灯光都亮了几分,原本发虚的脚步也稳当了不少。
他悄悄攥了攥手心,心里忍不住泛起几分懊悔:早知道这丸子这么管用,方才就该把整粒都吃下,说不定还能多体会几分这般舒畅的滋味。正想着,就见胡衍又躬身行了一礼,语气比之前更显恳切:“瞧公子此刻神清气爽,想必是清露丸起了效用。不如随我移步寒舍?公子文采斐然,若届时能为寒舍题一首诗,便是最好的贺礼,比什么贵重物件都贴心。”
苏墨卿本就因方才的懊悔有些松动,再听胡衍说得实在,又想起对方方才坦荡分丸的模样,便不再推辞,点了点头:“既如此,那便叨扰胡小兄弟了。” 说罢,便跟着胡衍往巷子里走。
果然如胡衍所说,两人脚步轻快地走了没片刻,就到了林员外府隔壁的宅院前。那宅院的门扉是雅致的朱红色,门楣上挂着块小小的 “胡府” 木牌,看着虽不张扬,却透着股精致。胡衍上前推开府门,刚把门缝拉开些许,院内就传来一阵娇俏婉转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惊喜:“是胡大哥回来了?苏公子真的来了!快,我们出去迎一迎!”
话音刚落,就见一群穿着各色衣裙的女子簇拥着走了出来。苏墨卿猛地一愣,脚步顿时停在原地,脸颊 “唰” 地就红透了,连忙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连眼角的余光都不敢往旁边扫 —— 他自小受家教约束,平日里见的女子不是家中长辈,就是府里的丫鬟,从未像这样与一群陌生女子近距离相对,一时间只觉得手足无措。
人群里,一个穿淡紫色衣裙的女子见他这模样,忍不住捂着嘴笑出了声,声音清脆得像风铃:“苏公子倒是害羞,我们又不会吃了您,怎的连头都不敢抬?”
这话一出口,苏墨卿的脸更红了,连耳根都透着热气,窘迫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旁边一个穿鹅黄色衣裙的女子见状,轻轻抬手拍了拍紫衣女子的胳膊,语气里带着几分嗔怪:“阿紫,别这般打趣客人,小心吓着苏公子。” 说着,又转向苏墨卿,声音放得柔和:“苏公子莫怪,阿紫性子直率,没有恶意。快请进,院里已经备好了茶水。”
那穿鹅黄色衣裙的女子话音刚落,苏墨卿才敢悄悄抬眼 —— 这一瞧,心却猛地一跳,像有只受惊的小鹿在胸腔里乱撞,连呼吸都漏了半拍。女子生得极美,一双杏眼水汪汪的,眼尾微微上挑,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妩媚;嘴角噙着浅笑时,梨涡轻轻陷进去,就连抬手拂过鬓发这样的小动作,都透着灵动的娇憨,这让他觉得比诗会上见过的任何景致都要动人。他慌忙又低下头,可方才那一眼的模样,却像刻在了脑子里。
就在这时,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车轮滚动的 “轱辘” 声,接着是嘈杂的喧哗声,似乎有好几辆马车停在了门口。苏墨卿正心神不宁,被这动静惊得抬头,就见几个青年男子簇拥着一人走了进来。他扫了一眼,那几人穿着寻常绸缎衣裳,举止神态都很陌生,他在清河县从未见过。
可院内的女子们却瞬间喜笑颜开,纷纷笑着围上去:“新郎来了!可算把你盼到了!” 苏墨卿这才定睛细看,人群中果然有个身穿大红喜服的男子,那喜服本是极惹眼的,可穿在他身上,却衬得他相貌越发平平:眉眼寡淡,鼻梁不高,站在人群里时,连脊背都有些拘谨地绷着,若不是那身喜服,实在难让人第一眼注意到。
胡衍在一旁适时开口,笑着为苏墨卿介绍:“苏公子,这位是我姐夫,姓陈,是邻县的商人。为了赶在吉时迎娶我姐姐,他前天一早就动身,在路上赶了三天三夜的路,连歇脚都没敢多耽搁呢。”
两人正说着,院内的女子们已经簇拥着新娘子走了出来。不同于寻常婚礼的规矩,新娘子竟没有盖红盖头,一身水红色的嫁衣衬得她肌肤胜雪。苏墨卿无意间扫了一眼,不禁暗自惊叹 —— 这新娘子比方才那黄衣女子还要美上几分: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凝波,眉宇间带着温婉的笑意,连走路时的姿态,都透着端庄优雅。可再看她身边的陈姐夫,相貌平平不说,连站在她身边都显得有些局促,苏墨卿心里竟莫名生出几分可惜:这简直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实在不相配。
更让苏墨卿意外的是,胡家的婚礼和寻常人家大不一样。不仅新娘子没盖盖头,还和新郎一起笑着招待客人,府里竟连一位主持大局的长辈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模样俏丽、年纪看着二十出头的女子 —— 她穿着宝蓝色衣裙,说话干脆利落,显然是这场婚礼的主事人。
“快把宴席摆上,别让客人们站着!” 主事女子一声吩咐,候在一旁的丫鬟仆人们立刻手脚麻利地动起来,很快就将桌椅摆好,精致的菜肴也一道道端了上来。众人纷纷落座,胡衍特意拉着苏墨卿坐在自己身边,凑到他耳边低声解释:“苏公子,新娘子是我二姐胡婉,性子最是温和。方才主事的是我大姐胡芸,家里的事大多是她拿主意。其余的姐妹都是我母亲那边的表亲,今日特意来帮忙的。对了,我还有个小妹胡丽,年纪最小,最是活泼,此刻还在厨房忙着给大家做她拿手菜呢。”
宴席上的菜肴一摆上桌,苏墨卿的目光就被吸引住了 —— 那菜式精致得不像寻常人家的宴席:翠绿的青菜被雕成小巧的莲叶形状,中间卧着一颗嫩黄的鹌鹑蛋,像是莲叶托着露珠;一盘红烧鱼通体金黄,鱼身上缀着鲜红的枸杞和雪白的葱段,连鱼眼都透着清亮;还有一道从未见过的甜羹,盛在白瓷碗里,表层浮着一层细碎的银箔,轻轻搅动时,竟飘出淡淡的茉莉香。他活了近二十年,别说吃过,连见都没见过这般新奇讲究的菜式,不由得暗自惊叹。
没一会儿,几个穿着青布衣裙的丫鬟端着锡制酒壶走了过来,挨个为众人斟酒。酒液刚入杯,一股醇厚的香气就漫了开来 —— 不是寻常米酒的清冽,也不是烈酒的辛辣,而是带着几分果香的绵柔,光是闻着,就让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众人纷纷举杯,苏墨卿也端起酒杯浅酌一口,又夹了一筷子莲叶鹌鹑蛋送进嘴里。蛋的嫩滑、青菜的清爽瞬间在舌尖散开,调味恰到好处,既不抢味也不寡淡。他忍不住放下筷子赞叹:“这般美味,恐怕连皇宫里的御厨都未必能做出来,胡家的厨艺实在厉害!”
酒过三巡,众人脸上都添了几分红晕。胡衍忽然站起身,端着酒杯走到苏墨卿身边,笑着说道:“苏公子,今日是我二姐胡婉的大喜之日,您是清河县有名的才子,不如为这场婚礼作首诗,也让我们沾沾您的才气,给这喜宴再添几分雅趣?”
苏墨卿早就借着酒意在心里打了腹稿,闻言正欲起身应允,一旁的紫衣女子却笑着摆了摆手,打断道:“苏公子别急!我家小表妹胡丽,早就听胡衍说起您的才名,一直盼着能亲眼见见您作诗的风采。我这就叫她出来,可不能让她错过了这般好机会。” 说罢,便转头对身边一个小丫鬟吩咐:“快去厨房叫丽娘过来,告诉她再磨蹭,就赶不上听苏公子作诗了,小心她回头跟你闹!”
小丫鬟笑着应了声 “晓得了”,一溜烟跑向厨房。苏墨卿坐在原位,心里顿时多了几分期待, 胡家的女子个个容貌出众,黄衣女子灵动、新娘子温婉、主事的胡芸干练,胡丽既是胡衍的妹妹,想必也是个绝色美人。他忍不住在心里猜想,胡丽会是怎样的模样,会不会比胡婉还要动人。
又等了片刻,就听到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从走廊那头传来。苏墨卿抬眼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浅粉色衣裙的少女缓缓走来 —— 裙摆上绣着细碎的桃花,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像真的有桃花在裙摆上绽放。少女的声音娇嫩动听,正是方才在院内惊呼 “苏公子来了” 的那个声音,光听这声音,就透着几分活泼娇俏。
可看清少女的模样时,苏墨卿却悄悄皱了皱眉,心里生出几分失望 —— 胡丽的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素色纱巾,纱巾轻如蝉翼,却恰好遮住了她的口鼻和大半脸颊,只露出一双乌黑灵动的眼睛。那双眼眸像浸在水里的黑葡萄,顾盼之间带着几分好奇,可偏偏看不清全貌,让人心里像被挠了一下似的,痒痒的。苏墨卿暗自懊悔:方才进门时,若是多留意一下院内的动静,说不定就能见到胡丽没戴面纱的真容了,如今倒好,只看得见眼睛,越发勾人好奇。
紫衣女子见胡丽来了,笑着打趣道:“丽娘,你可算来了,让我们好等!现在人齐了,该请苏公子作诗了吧?”
苏墨卿定了定神,压下心里的遗憾,缓缓站起身来。他清了清嗓子,目光扫过满座宾客,最后落在身着嫁衣的胡婉和陈姐夫身上,朗声道:“良辰美景映红妆,佳偶天成意韵长。莫道人间无绝色,胡府佳人压群芳。”
诗句刚落,满座顿时响起掌声。这诗既称赞了婚礼的良辰美景,也夸赞了胡家女子的绝色,听着十分讨喜。可只有苏墨卿自己知道,诗句里藏着几分旁人听不出的遗憾 —— 他自认才貌双全,却没能像相貌平平的陈姐夫那样,求得一位胡家女子为妻,字里行间都透着几分遗憾。
苏墨卿的诗句余韵还在席间绕,紫衣女子就笑着凑到胡丽身边,故意拔高了声音打趣:“丽娘你瞧瞧,苏公子这诗里藏着的心意,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可真是‘郎有情,妾有意’,你们俩站在一起,倒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这话一出口,满座宾客顿时跟着起哄,笑声此起彼伏。胡丽原本就垂着的头埋得更低了,肩膀轻轻颤抖着,连握着裙摆的手指都泛了白,那副羞怯又无措的模样,像株被风吹得微微晃动的含羞草,惹得人满心怜爱。
苏墨卿听着这话,心里猛地一动 —— 方才见胡丽那双灵动的眼睛,又想起她娇嫩的声音、窈窕的身姿,一股从未有过的热流从心底涌上来。他也顾不上矜持,当即对着主事的胡芸和胡衍拱手作揖,语气带着几分急切:“在下对丽娘一见倾心,若是胡家不嫌弃在下唐突,恳请二位能将丽娘许配给我为妻,我定当好好待她!”
胡芸还在斟酌措辞,胡衍也没来得及开口,紫衣女子已经拍着手跳起来叫好:“太好了!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眼下喜宴现成的,府里备着的喜服也有多的,不如今天就一起拜堂,凑个双喜临门,多热闹!”
胡丽闻言,脸颊的热度隔着薄纱都仿佛能透出来。她偷偷抬眼,飞快地瞥了苏墨卿一下 —— 那一眼里藏着羞怯,又带着几分期待,像受惊的小鹿般惹人疼。苏墨卿只觉得心都要化了,喜出望外的他往前凑了半步,目光灼灼地盯着胡芸和胡衍,连呼吸都变得急促,满心盼着他们点头应下。
胡衍却没有立刻应允,他沉吟片刻,往前站了一步,目光认真地看向苏墨卿,语气带着几分郑重:“苏公子,我得问清楚 —— 你是真心想娶我小妹胡丽吗?不管她揭开面纱后容貌如何,是美是丑,你都愿意抛开一切杂念,与她相守一生,绝不反悔?”
这话像一盆微凉的水,浇在苏墨卿心头。他下意识地看向胡丽脸上的薄纱,脑海里闪过一丝犹豫 —— 毕竟他从未见过胡丽的全貌,先前拒绝赵知府千金,也是因为在意容貌。可当他的目光落在胡丽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上,想起她方才羞怯垂首的模样,还有那身浅粉衣裙勾勒出的窈窕身姿,这点犹豫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了点头,语气坚定:“我是真心的,此生定不负她。”
胡芸见他态度坚决,便不再多问,转身对候在一旁的丫鬟吩咐:“去把备用喜服取来,给苏公子和丽娘换上,再将拜堂的物件都准备好,今日便凑个双喜。”
丫鬟们应声而去,没一会儿就捧着两套大红喜服回来。苏墨卿跟着丫鬟去了偏房,换上喜服时,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笑意 ,他从未想过,一场偶然的赴约,竟能让他遇上心仪之人,还能这般快定下终身。
片刻后,两人穿着大红喜服并肩走了出来。苏墨卿眼角的笑意还没褪去,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胡丽脸上 —— 她依旧蒙着那层素色薄纱,连换上喜服都没摘下来。他心里闪过一丝疑虑:寻常女子成婚,哪有还遮着脸的道理?可这疑虑刚冒头,就被新婚的喜悦冲得烟消云散 —— 他想着,或许是胡丽太过羞怯,等拜完堂入了洞房,自然就能见到她的真容了,便也没再多问,只满心欢喜地等着拜堂。
两对新人并肩而立,喜服的大红映得满院都透着喜庆,宴席的热闹劲儿比先前更甚。宾客们轮番上前道贺,杯盏碰撞的清脆声响、欢声笑语的热闹喧哗,交织成一片喜庆的乐章。苏墨卿挽着胡丽的手,挨桌给宾客敬酒 —— 胡丽始终微微低着头,浅粉色的薄纱垂在脸颊前,只露出一双含笑的眼睛。
轮到给胡衍敬酒时,胡衍笑着打趣:“小妹,跟姐夫喝这杯,可得好好喝才行。” 胡丽闻言,轻轻抬手撩起薄纱的一角,露出了下颌的一小片肌肤 —— 那肌肤白皙得像上好的羊脂玉,圆润饱满,没有半分瑕疵,连下颌线都透着精致的弧度。苏墨卿站在一旁,无意间瞥见这一幕,心里的最后一丝疑虑瞬间消散:单看这下颌,就知道胡丽定是个美人,先前蒙着面纱,想必只是太过羞怯罢了。
他越想越高兴,宾客敬酒时来者不拒,不知不觉又喝多了,脚步渐渐虚浮,说话也带上了浓浓的酒气。最后还是两个丫鬟上前,一左一右扶着他,才踉踉跄跄地进了洞房。
迷迷糊糊中,苏墨卿只觉得有人温柔地扶着自己,帮自己褪去喜服。他隐约感觉到胡丽的气息就在身边,那肌肤相触的触感,比上好的丝绸还要娇嫩光滑,细腻得让人心颤。他心中满是满意,下意识地将人搂进怀里,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草木清香,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快到中午时,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洞房,苏墨卿才缓缓睁开眼睛。身边的被褥已经凉了,胡丽早已起身,不仅将洞房收拾得整整齐齐 —— 红色的喜帕叠放在床头,散落的花瓣扫拢在瓷碗里,连他换下的衣物都叠得方方正正,摆在梳妆台上。
他刚坐起身,胡丽就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热水走了进来,声音温柔得像春日的溪水:“公子醒了?快洗漱吧,水刚温好,不烫。” 她熟练地拧干布巾,递到苏墨卿手里,又转身去拿衣物,动作轻柔又利落,将他服侍得妥妥帖帖。等苏墨卿收拾妥当,转身一看,桌上已经摆好了一桌热气腾腾的早餐:香甜软糯的莲子粥、爽口开胃的酱黄瓜、还有他最爱的桂花糕,每一样都透着精心。
“这些都是我照着公子平日的喜好做的,公子尝尝合不合口味?” 胡丽站在一旁,眼中带着几分期待。苏墨卿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粥品绵密,小菜清脆,竟比府里的厨子做得还要合心意,不由得连连点头。
早餐过后,胡丽陪着苏墨卿在院内散步。春日的阳光正好,院内的桃花开得正艳,苏墨卿一时兴起,说起了昨日诗会上的诗句。没想到胡丽不仅听得认真,还能引经据典,对每一句诗的意境、用典都有独到的见解,甚至能指出其中可以改进的地方,让苏墨卿暗自惊叹。
走着走着,两人到了院内的琴桌前。苏墨卿提议让胡丽抚琴,胡丽也不推辞,坐下后指尖轻拨琴弦,悠扬的琴声便流淌出来 —— 时而像高山流水,清冽激昂;时而像林间细雨,温柔缠绵,听得苏墨卿入了迷。后来两人又下起棋来,胡丽落子从容,步步为营,苏墨卿原本还想让着她,可几回合下来,竟渐渐落了下风,最后干脆弃子认输。
苏墨卿的好胜心被勾了起来,又拿出平日里研究的佛理、医术、甚至炼丹之术来考胡丽。他本以为这些偏门的学问,女子定然不擅长,可胡丽却侃侃而谈,说起佛理时能引经据典,讲起医术时能准确说出药材的药性,连炼丹之术都能提出独特的见解,许多观点连苏墨卿都未曾听闻过,只觉得大开眼界。
后来,苏墨卿看到院内的蹴鞠,心里忽然生出个念头:女子体弱,蹴鞠定然不如自己。他当即提议要和胡丽比一场,胡丽笑着应了下来。可没想到,胡丽蹴鞠的技术远超他的预料 —— 她身姿轻盈,跑动起来像只灵活的小鹿,既能轻松接住苏墨卿踢过去的球,又能准确地将球踢进球门。几番下来,苏墨卿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胡丽却依旧气定神闲,连呼吸都没乱。
苏墨卿扶着树干,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面前笑意盈盈的胡丽,忍不住泄气道:“你怎么什么都会?琴棋书画、医理佛道,连蹴鞠都这么厉害,就没有你不擅长的事情吗?”
胡丽的声音隔着薄纱传来,带着几分说不清的怅惘:“我唯一不擅长的,或许就是看透人心吧。”
苏墨卿皱了皱眉,没明白这话里的深意 —— 他只觉得这话来得突然,和眼前热闹的氛围有些别扭,便笑着摆了摆手,岔开话题:“这话可太谦虚了,你连我喜欢吃的糕点都能摸得一清二楚,还说看不透人心?走,咱们去看看院里的桃花开得怎么样了。” 说着,便拉着胡丽往桃树下走,将那句怅惘的话抛在了脑后,继续和她玩笑玩乐。
就这样,苏墨卿在胡府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几天。胡丽待他越发体贴,清晨会提前温好他爱喝的茶,午后会陪着他在书房看书,傍晚还会和他一起在院内散步 —— 他的衣食住行,被照顾得无微不至,日子过得舒心又惬意,连书童阿福来接了他好几次,他都找借口推脱,不愿离开。
可唯一让他心里硌得慌的,是胡丽始终不肯摘下脸上的薄纱。他从始至终,都没能见到她的全貌。白天,他借着赏花、论诗的空隙,好几次笑着提议:“丽娘,这日头暖和,总戴着薄纱多闷得慌?不如摘下来透透气?” 可每次胡丽都会垂下眼帘,语气委婉却坚定地拒绝:“公子,并非我不愿,只是我自幼习惯了这般,摘了倒觉得不自在,还望公子体谅。”
到了晚上,苏墨卿也曾动过心思 —— 他想趁胡丽睡着后,偷偷揭开那层薄纱,看看她的模样。可每次与胡丽温存过后,他都会睡得格外沉,像被灌了迷魂汤似的,连梦都很少做,等第二天醒来时,胡丽早已起身收拾妥当,薄纱依旧好好地覆在脸上。有时他趁着胡丽在厨房忙活,想从背后悄悄扯下薄纱,可刚走近,看到她转身时那双清澈又带着几分依赖的眼睛,心里那点冲动又莫名地消散了,连手都抬不起来。
胡芸和胡衍时常来他们院里走动,一开始,两人脸上还带着几分隐隐的担忧,说话时总不自觉地往胡丽的薄纱上瞟。可后来见苏墨卿和胡丽整日形影不离,时常有说有笑,模样瞧着十分恩爱,便渐渐放下心来,对苏墨卿也越发亲热,时常拉着他聊起家常,还会让厨房特意做他爱吃的菜。
转眼半年过去,这天清晨,院门外忽然传来一阵热闹的脚步声 —— 是胡婉和陈姐夫来了,还带着一个三四岁的小侄子,说是要在胡府小住几日。再次见到胡婉,苏墨卿依旧觉得她美得动人,一身素雅的衣裙衬得她温婉依旧;可再看身边的陈姐夫,还是觉得他相貌平平,性子也木讷,两人站在一起,依旧是不相配的模样。
那小侄子性子格外活泼,刚进院子就挣脱了陈姐夫的手,四处乱跑。眼尖瞧见胡丽,便迈着小短腿扑了过去,抱着她的腿黏了上去,赖在她怀里不肯走。胡丽笑着拿出一块桂花糕递给他,孩子伸手去接,却嫌薄纱挡着碍事,小手一挥,“唰” 地一下就将胡丽脸上的薄纱扯了下来 。
苏墨卿原本正笑着看孩子闹,目光瞬间凝固了。
胡丽的眉眼确实精致,眉如细柳,眼似秋水,小巧的鼻子挺翘可爱,脸型更是标准的鹅蛋脸,皮肤白皙得像上好的羊脂玉,可她的上唇中央,却有一道明显的裂痕 —— 那裂痕不算浅,从唇珠一直延伸到鼻底,像被什么东西硬生生劈开了一般,正是民间常说的 “兔唇”。
那道裂痕,像一道突兀的疤痕,横在那张本应完美的脸上,彻底破坏了她的美貌,显得格外刺眼。苏墨卿只觉得脑子 “嗡” 的一声,像被重锤砸了一下,连呼吸都停滞了,目光死死地盯着那道裂痕,半天回不过神来。
那道裂痕像根刺,狠狠扎进苏墨卿眼里。他心里瞬间翻涌起来 —— 失望最先冒头,先前脑补的 “绝色美人” 模样碎得彻底;紧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惊讶,他怎么也没想到,胡丽藏在薄纱后的竟是这样一副模样;最后,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厌恶悄悄爬上来,像黏在身上的蛛网,让他浑身不自在 —— 他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胡丽分明是故意用薄纱遮丑,把他蒙在鼓里。
眼角余光扫到身旁的胡婉,她眉眼温婉,肌肤光洁,连笑起来的弧度都恰到好处。两相比较,苏墨卿更觉得忿忿不平:凭自己的才貌家世,本该配胡婉这样的女子,如今却娶了个有缺陷的妻子,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像是怕被人看出他与胡丽的关联,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掩不住的僵硬。
胡婉和陈姐夫最先反应过来,两人慌忙上前,陈姐夫搓着手,语气局促:“苏公子,实在对不住,这孩子不懂事,您别往心里去……” 胡婉也跟着点头,眼神里满是歉意:“丽娘,都怪我们没看好孩子。”
可胡丽却只是低头捡起落在地上的薄纱,轻轻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然后将它放到一旁的石桌上。她抬起头时,脸上没有丝毫慌乱,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罢了,既然已经看见了,藏着掖着也没意义,以后就不用再戴这东西了。”
从那以后,胡丽果然不再戴薄纱。苏墨卿嘴上没说什么,心里的嫌弃却像疯长的野草,再也藏不住。先前总爱拉着胡丽说话的人,如今见了她就绕道走,连眼神都不愿多给;吃饭时,他故意坐到离胡丽最远的位置,胡丽给他夹菜,他要么不动筷子,要么趁人不注意悄悄把菜拨到一边;到了晚上,他更是找尽借口,一会儿说 “书房还有诗文要改”,一会儿说 “近日要温书备考”,硬是把书房当成了卧室,再也不肯回洞房。
胡丽依旧像从前那样待他 —— 清晨会把温好的茶送到书房,傍晚见他伏案久了,会默默端来一碗润肺的银耳羹,他的衣物依旧被叠得整整齐齐,爱吃的桂花糕也从没断过。可渐渐的,她察觉到了苏墨卿的躲避与厌恶,便不再主动靠近:不再凑到书房陪他看书,不再在饭桌上给他夹菜,甚至见了面,也只是微微点头,便安静地走开,只在他需要时,才默默做好该做的事。
这样的日子熬了半个月,苏墨卿终于忍不下去了。那天傍晚,胡丽正蹲在院子里收衣服,他站在台阶上,语气冷得像结了冰:“我想回自己家了。”
胡丽的手顿了顿,握着衣杆的手指紧了紧,然后慢慢站起身。她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着苏墨卿,没有惊讶,也没有质问,只是轻声问道:“郎君家中并无至亲,先前几次阿福来接,你都不愿回,为何突然要回去?”
这话像根针,戳破了苏墨卿的伪装。他脸上闪过一丝恼羞成怒,冷笑一声,语气里的讥讽毫不掩饰:“在这儿天天看着你的‘美貌’,我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再不回去,怕是要闷出病来!”
胡丽静静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那口气里带着几分失望,却没有委屈。她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开口:“我当初嫁你,是以为你与旁人不同,能看重内里的品性,而非外在的容貌。如今看来,是我看错了人。罢了,既然你不喜我,那我们便和离吧,谁也不耽误谁。”
她顿了顿,目光转向不远处正在摘花的玉娘 —— 那是胡芸的女儿,年方十五,生得明眸皓齿,模样比胡婉还要出挑。胡丽继续说道:“我大姐的女儿玉娘,生得貌美,性子也温顺,不如让她嫁给你,想必你会满意。”
苏墨卿心中顿时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 有失望,有惊讶,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厌恶,仿佛自己被欺骗了。尤其是看到身旁容貌出众的胡婉,再想到自己娶了个有缺陷的妻子,更是觉得忿忿不平。
胡婉和陈姐夫连忙上前道歉,胡丽却只是淡淡一笑,将薄纱放到一边,语气平静地说:“罢了,既然已经看见了,以后就不用再戴这东西了。”
从那以后,胡丽果然不再戴薄纱。苏墨卿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总觉得胡丽配不上自己,言行举止间不自觉地流露出嫌弃 —— 他不再主动与胡丽说话,吃饭时也不愿与她同坐,晚上更是借口书房有事,不肯回洞房。
胡丽依旧像从前一样,温柔地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可当她察觉到苏墨卿的厌恶后,便渐渐不再主动靠近他,只是默默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又过了一段时间,苏墨卿终于忍不住了,对胡丽说:“我想回自己家了。”
胡丽抬起头,眼神平静地看着他:“郎君家中并无至亲,为何突然要回去?”
苏墨卿冷笑一声,语气中带着讥讽:“在这儿天天看着你的‘美貌’,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自然想回家。”
胡丽轻轻叹了口气,道:“我还以为你与旁人不同,能看重内在,而非容貌。罢了,既然你不喜我,那我们便和离吧。我大姐胡芸的女儿玉娘,生得貌美,不如让她嫁给你,想必你会满意。”
说罢,胡丽便转身吩咐丫鬟:“去请大姐、胡衍和玉娘过来,就说有要事商议。” 丫鬟应声而去,苏墨卿站在原地,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不远处摘花的玉娘 —— 待看清玉娘的模样,他顿时心花怒放:那玉娘正是当初初见时穿黄衣的女子!依旧是那双灵动的杏眼,依旧是那抹勾人的浅笑,肌肤白皙,身姿窈窕,容貌比胡婉还要娇媚几分,正是他心心念念的美人模样。
没一会儿,胡芸、胡衍和玉娘便来了。胡丽开门见山,将和离与再嫁的打算一说,苏墨卿不等旁人开口,就忙不迭地拱手应道:“好!和离之事我应了!能娶玉娘姑娘为妻,是我的福气!” 他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看向玉娘的眼神满是热切,早已把方才对胡丽的刻薄抛到了九霄云外。胡丽见他这般模样,只是淡淡点头,转身去拟和离文书,胡芸和胡衍虽有顾虑,可看苏墨卿态度坚决,也只能默认。
当天下午,苏墨卿就拿着和离文书,欢天喜地地带着玉娘回了自己家。他原以为娶了这般貌美的妻子,往后定能过上神仙般的日子 —— 晨起有美人研墨,午后有佳人伴读,晚上能共赏星月,想想都觉得惬意。可没想到,婚后的生活却成了一地鸡毛。
玉娘与胡丽简直是天差地别。她性子霸道又凶悍,稍不顺心就摔东西发脾气:苏墨卿看书晚了没陪她,她就把书房的书卷扔得满地都是;饭菜不合口味,她就掀翻桌子,对着厨子破口大骂;别说琴棋书画,她连基本的家务都一窍不通,连自己的首饰盒都乱得像堆杂物,更别提知书达理 —— 苏墨卿跟她聊诗词,她要么说 “听不懂”,要么嫌 “没意思”,整日只想着穿什么衣裳、戴什么首饰,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
苏墨卿每天被吵得头晕脑胀,夜里连觉都睡不安稳。闲暇时,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胡丽的好:胡丽从不发脾气,说话总是温温柔柔;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医理佛道,都能与他聊得投机;家里的大小事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连他随口提过的喜好,她都记在心里;尤其是她的厨艺,莲子粥的绵密、桂花糕的香甜,至今还留在他的味觉记忆里。可如今,家里的厨子做的饭菜要么咸要么淡,吃在嘴里味同嚼蜡,更别说合他的心意了。
这样的日子熬了一个月,苏墨卿实在受不了了。他趁玉娘去逛街的空隙,偷偷找到胡衍,搓着手,语气带着几分试探:“胡衍兄弟,我问你个事 —— 丽娘现在在哪儿?我这阵子总没见到她,她还好吗?”
胡衍抬眼瞥了他一眼,语气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丽娘去我二姐胡婉家了。我二姐夫有个堂兄弟,为人忠厚老实,知道丽娘的情况后,一点也不嫌弃她的容貌,反倒觉得她品性好、有才华。两人一见如故,现在正在谈婚论嫁,过些日子就要成亲了。”
“要成亲了……” 苏墨卿喃喃重复着这句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一阵怅然涌上心头。他想起胡丽的温柔体贴,想起胡丽的多才多艺,想起胡丽默默为他做的一切,再对比如今家里的鸡飞狗跳,悔意像潮水般淹没了他。他垂头丧气地攥着衣角,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只能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家走。
刚推开家门,一个砚台突然 “嗖” 地朝他飞来 —— 他躲闪不及,砚台正好砸在额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鲜血瞬间流了下来。紧接着,玉娘愤怒的骂声像炸雷般响起:“苏墨卿!你还敢去打听胡丽?我都问过丫鬟了!你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都娶了我还惦记别的女人,你还要脸吗?”
玉娘的骂声像尖刺扎在耳边,苏墨卿额角的鲜血顺着脸颊往下流,混着疼意与满心的悔意,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头晕目眩得厉害。他想开口辩解,可喉咙里像堵了棉花,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身体一软,便直直地倒了下去,彻底失去了知觉。
再次睁开眼时,映入眼帘的不是自家的厅堂,而是老槐树粗糙的树干,鼻尖萦绕着熟悉的槐花香与淡淡的酒气。他动了动手指,只觉得浑身酸痛,像是睡了很久。这时,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公子!您可算醒了!您都在这儿睡了好几个时辰了,我怎么叫都叫不醒,想抬您回府,可您身子沉,我怎么也挪不动,都快急死了!”
苏墨卿缓缓转头,看到书童阿福蹲在一旁,眼睛红得像兔子,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手里还攥着当初给他的暖手布包。他懵了 —— 胡府的半年时光,与胡丽的相遇相知、与玉娘的鸡飞狗跳,那些清晰的画面、真切的感受,难道只是一场醉酒后的梦?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没有伤口,没有疼痛,只有一丝酒后的昏沉,仿佛那被砚台砸中的疼痛,都只是梦的余韵。
阿福见他发愣,又着急地补充:“公子,您还记得吗?昨晚诗会后,我扶您在这儿歇着,去前面雇马车,可回来时您就睡着了,怎么叫都没反应。我守了您一夜,天快亮时才敢去叫您,没想到您真醒了!”
苏墨卿这才彻底明白 —— 那场刻骨铭心的经历,真的是一场梦。可梦里的悔意、胡丽的好、玉娘的凶悍,却像刻在了骨子里,让他久久无法平静。回到家后,他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对着镜子整理衣容,不再嫌弃丫鬟容貌普通,与人相处时,也不再先看对方的相貌,而是耐心观察对方的品性与言行。
没过多久,他主动备了厚礼,登门拜访赵知府,诚恳地向赵知府提亲,请求迎娶赵小姐。赵知府见他态度真挚,与当初拒绝时判若两人,便答应了这门亲事。
婚后的日子,正如苏墨卿梦中期盼的那般舒心。赵小姐虽容貌中等,却有着胡丽般的温柔贤淑:清晨会为他温好茶水,午后会陪他在书房看书,遇到他困惑的问题,还能引经据典与他探讨;家里的大小事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条,连他随口提过的喜好,她都记在心里,时常做他爱吃的点心。夫妻二人相处和睦,连府里的丫鬟仆人们,都能感受到苏墨卿的温和与赵小姐的贤惠。
赵小姐心中一直有个疑惑:苏墨卿当初明明以 “学业未成” 为由拒绝了亲事,为何时隔不久,又主动上门提亲?她几次想开口问,可看到苏墨卿温柔的眼神,又觉得不好意思,便一直压在心底。
直到有天夜里,赵小姐做了个奇怪的梦。梦中,她回到了小时候在山中游玩的场景,几只毛色雪白的狐狸从树林里跑出来,对着她躬身行礼,为首的狐狸声音温和:“小姐,我们是来向您告别的。当年您在山中救下被猎人陷阱困住的我们,还偷偷给我们送食物,放我们回归山林,这份恩情,我们一直记在心里。后来知道您倾慕苏公子,可苏公子当时太过看重容貌,不肯接受您,我们便设了个局,让他在醉酒后经历一场‘梦’,点醒他看清自己的心意,明白品性比容貌更重要。如今您与苏公子恩爱和睦,我们也了却了心愿,以后不会再来打扰您了。”
赵小姐猛然惊醒,看着身旁熟睡的苏墨卿,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容。她轻轻握住苏墨卿的手,心里满是暖意 —— 原来,小时候不经意的善意,终究得到了回报;原来,真正的幸福,从来都与容貌无关,只与那颗真诚待你的心有关。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洒进来,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温柔而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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