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高区、经开区、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来啦!
发布时间:2025-08-27 19:24 浏览量:1
环翠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5年环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整体调控、合理分流”的原则,切实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招生对象
1. 小学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 初中招生对象: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安排
环翠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继续采取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家长通过“爱山东”App网上报名、查询结果,依托大数据资源共享进行线上比对,接轨学籍平台建籍模块,完成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证明”“零跑腿”,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为家长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由环翠区教体局组织实施;镇(街)中小学由镇(街)政府牵头,各初中校组织实施。
四、招生政策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 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 坚持控制班额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省定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根据报名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3. 严格控制跨区入学。高区户籍居民子女和经区户籍居民子女申请到古寨中小学、环翠中学、新苑学校、张村镇和羊亭镇部分学校就读的,由高区、经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证件审核,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统一报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不符合会议纪要规定的高区、经区、临港区户籍居民子女仍按原划定区域入学,不得跨区择校。若户口是经区、高区、临港区在环翠区内有房产的,可以在环翠区报名,须签订承诺书,服从调剂;环翠区内无房产,不得在环翠区报名入学。
4.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威海市第二实验小学、威海大光华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邀请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直接录取; 剩余的学位,经市教育局审核后,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5. 环翠户籍居民子女入学。环翠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学,需上传户口本、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权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拆迁协议及交款收据)的原件。优先安排房户一致(房产权利人为法定监护人或子女本人、户主为法定监护人)且房产占比100%的;其他类型(房户不一致、房产与他人共有、空挂户口、租房落户、挂靠户口等)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房产占比、房产时间、落户时间(或挂靠时间)、挂靠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学位紧张的热点学校,房户一致的学生如果无法全部安置,将会统筹考虑房产占比、房产时间及落户时间等梯次安排入学。
6.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环翠区内有房产的,需上传户口本和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权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的原件;环翠区内无房产的,需上传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的正式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单据。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情况,结合提交的有效证件,统筹安排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安置顺序为:一是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内有房产;二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信息;三是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仅有居住证。调剂顺序依据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购房时间,务工时间、缴纳社保信息,居住证办理时间进行安置。
7.外籍子女入学。外籍子女入学需上传子女的护照、签证,子女关系证明并提供汉语解释,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派出所办理的外国人员居留证、环翠区房产证以及环翠区务工的相关材料等,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子女资质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8.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中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权利。
9. 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优先安置。
10.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1.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分班,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禁未经省级审核同意,擅自开展特定类型招生;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入学、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考试证书、学科竞赛、荣誉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民办学校提前自主组织招生,进行各种违规招生宣传,变相“掐尖”选生源。
12.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要求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等政策要求,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须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时间安排
8月28日,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办学校结果查询”或“个人中心”,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
8月30日,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持电子版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环翠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区域划分
(一)小学
(二)中学
2025年高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高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划定学区,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工作秩序,有效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让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名孩子都能享受优质公平教育。
二、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小学招生对象为高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高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高区户籍入学
准备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1)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2)对空挂户口、租房落户、集体户口、挂靠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落户时间(或挂靠时间)、挂靠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
2.高区户籍就读环翠区中小学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以下区域内高区籍的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可申请跨区就读环翠区环翠中学、古寨中学、古寨小学。
环翠中学:(1)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北、文化路以南;(2)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万宁街以西;(3)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北、文化路以南、新蔡街以东;(4)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南、古寨南路以北、翠竹街北延线以东区域;
古寨中学:万宁街以东、昆明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区域;
古寨小学:文化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区域。
报名流程:需先经过高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审核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等相关证件,初审后,由高区教育体育发展中心转交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由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学位。超出环翠区提供学位总量的高区户籍学生,依据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购房时间早晚分流到高区学校就读。
双岛街道双岛西山村、前双岛村、海庄村、卧龙村、北郊村、廒上村、店上村居民户籍子女入学,根据威海市教育局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规定,由高区教体中心组织审核报名,协调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高区有房产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等原件;(2)高区无房产的,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高区居住证、高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教体中心根据提交的相关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4.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应持境内签证、居留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体检报告等资料,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5.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6.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以整体调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7.严格控制跨区入学。根据(威教发〔2004〕10号)《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威海城区内的学生仍按原来划定的区域就学,不得跨区择校。若户口是其他城区在高区租房,不得在高区报名;如户口是其他城区在高区购房,可在高区报名,但需服从调剂。
(三)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
8.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权利。
9.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权益。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0.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1.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产生。
12.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落实教育部、省、市文件通知中的“十项严禁”和执纪问责纪律要求,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需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
第一小学:(1)福山路以西、文化路以北、锦州路以东;(2)沈阳路以西、火炬路以北、锦州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3)吉林路以西、笔架山—垛顶山以北、沈阳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
实验小学:(1)古寨西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福山路以东、科技路以南;(2)古寨东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区域。
沈阳路小学:(1)垛顶山以南、沈阳路以东、大连路以北、河北军营以西;(2)火炬路以南、锦州路以东、科技路以北、沈阳路以西;(3)科技路以南、华兴街以北、沈阳路以西区域;(4)西涝台社区幸福广场南北路以东,华兴街以南、沈阳路以西、大连路以北区域。
科技小学:(1)大连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区域;(2)大连路以东,锦州路以西,科技路以北的区域;(3)大连路以北,科技路以东,华兴街以南,西涝台社区幸福广场南北路以西区域。
山大实验学校(小学部):(1)福山路以西、毕家疃南山(笔架山东延)以北、吉林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2)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北、福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
田村小学:(1)福山路以西、大连路以北、河北军营以东、垛顶山以南区域;(2)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区域;(3)福山路以西、沈阳路以东、大连路以南区域。
钦村小学:古寨东路以西、文化中路以北、福山路以东区域。
大岚寺小学:(1)世昌大道以南、古寨西路以东;(2)世昌大道以北、古寨东路以东、昆明路以南区域。
后峰西小学:科技路以西、大连路、环海路、小石岛以南的高区区域。
神道口小学:(1)文化路以北、古寨东路以东、古陌岭以南区域;(2)昆明路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文化中路以南。
世昌小学:古寨西路以西、福山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区域。
恒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初张路以西区域。
和苑学校:初张路以东区域。
(二)中学
高区第一中学:(1)吉林路以西、垛顶山以北、沈阳路以东;(2)河北军营以西、垛顶山以南、大连路以北、沈阳路以东;(3)沈阳路以西,大连路、环海路、小石岛以北区域;(4)沈阳路以西、承德路以东,天津路以北,大连路以南。
世昌中学:(1)福山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南的高区区域;(2)世昌大道以北、古寨东路以东、昆明路以南的高区区域;(3)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西、柴峰路以东、大连路东沿线以南区域。
威海九中:(1)福山路以西、大连路以北、河北军营以东、垛顶山以南;(2)福山路以西、大连路以南、沈阳路以东;(3)沈阳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南、科技路以东区域;(4)柴峰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福山路以东、大连路以南;(5)福山路以东、古寨西路以西、大连路及东延长线以北、科技路以南。
神道口中学:(1)文化路以北、福山路以东、古陌岭以南区域;(2)昆明路以北、古寨西路以东、文化路以南的高区区域。
山大实验学校(中学部):(1)福山路以西、毕家疃南山(笔架山东延)以北、吉林路以东;(2)古寨西路以西,科技路以北、福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
祈顶山学校:(1)科技路以西,大连路、环海路、小石岛以南的高区区域;(2)世昌大道以北、天津路以南、沈阳路以西、科技路以东;(3)天津路以北、大连路以南、科技路以东、承德路以西。
恒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初村镇和双岛街道区域。
四、招生工作安排
1.8月28日,通过“爱山东”查询录取学校,查看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2.根据各学校入学须知的报到时间要求,携带电子版或纸质版入学通知书报到。
3.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做好新生入学安排。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有序组织报名登记,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家长的咨询要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教育规律,科学分班,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9月底前,各中小学要完成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教体中心将联合大数据中心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保障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创设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招生工作氛围,维护高区教育的良好形象。
2.做好其他年级转学工作。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先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然后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中小学严格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同学区内不转学。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体中心统筹安排。学期中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申请。要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严格收费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国家和省、市政府批准的中小学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各项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接收涉外学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威海市公办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发〔2011〕51号)要求,做好涉外学生入学收费工作。教体中心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
2025年经开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做好2025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 号)的文件要求,经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招生对象。幼升小: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地户籍具有经区房产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小升初:经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具有经区房产或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居民子女入学。一是有经区户籍且有经区房产的居民子女优先安排,需提交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原件。二是只具备经区房产或只具备经区户籍的居民子女,根据学校的招生能力、购房时间、落户时间等统筹安排入学。只具备经区房产的居民子女需提交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原件,只具备经区户籍的居民子女需提交户口本。三是不具备经区户籍和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能力、务工时间、居住时间等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务工的,需提交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经区居住证、经区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法定监护人未在经区务工的,只需提交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的经区居住证。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能力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至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就读。一是经区内有房产的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本人及父母居留许可、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公安部门备案的居住证明、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二是经区内无房产的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本人居留许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证及居留许可、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公安部门备案的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的营业执照)、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相关政策。
1.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严格控制学区和班额。依据学生户口和住址,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严禁跨学区入学。严格执行省定班额,严禁超班额招生。
3.严格控制跨区入学。威海城区内的学生不得跨区择校,按环翠区、高区、经区划定的区域就学。若户口是其他城区在经区租房,不得在经区报名;如户口是其他城区在经区购房,可在经区报名,但需服从调剂。
(三)加大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保障力度。
1.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权利。各学校要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在奖励、评优、加入少先队和共青团、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给予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中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3.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权利。依法依规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措施,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渠道平台,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教基厅函〔2024〕15 号、鲁教基函〔2024〕47号等工作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进行登记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做到依法依规招生。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问题,坚决打击与校外机构“勾联招生”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各类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有偿招生、贿赂招生等行为,新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做到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二、招生工作安排
8月28日前,根据招生工作要求,完成中小学分生。
8月2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登录经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查询录取学校。
8月29日,中小学新生持电子版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至录取学校报到。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三、学区分布
(一)中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分布。
皇冠中学南校区:海峰路(南路)以南,青岛路以东,上海路和大庆路以北,香港路以西。
皇冠中学北校区:华夏路以南,青岛路以西,统一南路以东,上海路以北;海峰路以南,青岛路以西,华夏路以北,嵩山路以东;海峰路以北的经区区域。
新都中学:上海路和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珠海路以北,青岛中路以东。
蒿泊中学:上海路以南,青岛中路以西,珠海路以北,铁路线以东。
凤林中学:珠海路以北,香港路以东,海埠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包括华发公寓楼);凤林路以北,青岛路以东,海埠路以西,珠海路以南。
五洲中学:东海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成大路以北,海埠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南。
曲阜中学:凤林路以南,青岛路以东,海埠路以西,南至经区界;珠海路以南,青岛路以西的经区区域。
西苑学校中学部:嵩山路以东,铁路线以西,珠海路以北,华夏路以南的经区区域。
崮山中学中学部:崮山镇驻地及各行政村。
泊于中学中学部:泊于镇驻地及各行政村。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分布。
悦海小学:海峰路以北,海滨路以东的经区区域。
皇冠小学:海峰路以南,海滨路以东,上海路以北。
实验小学:齐鲁大道以北,青岛路以东,上海路以南,黄海路以西。
九龙湾小学:黄海路以东,大庆路以北,海埠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包括华发公寓楼);黄海路以东,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齐鲁大道以北。
蒿泊小学:上海路以南,青岛路以西,珠海路以北,铁路线以东。
长峰小学:嵩山路以东,海滨南路以西,平度路以南,海峰路(南路)以北。
青岛路小学:嵩山路以东,海滨南路以西,海峰路(南路)以南,华夏路以北;华夏路以南,统一南路以东,海滨南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新都小学:齐鲁大道以南,珠海路以北,香港路以西,青岛路以东。
新港小学:东海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
凤林小学:齐鲁大道以南,香港路以东,凤林路以北,海埠路以西。
海南路小学:珠海路以南,青岛路以东,凤林路以北,香港路以西;凤林路以南,青岛路以东,海埠路以西,南至经区界。
曲阜小学:珠海路以南,青岛路以西的经区区域。
明珠小学: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东,齐鲁大道以北,海埠路以西;齐鲁大道以北,海埠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南。
西苑学校小学部:嵩山路以东,铁路线以西,珠海路以北,华夏路以南的经区区域。
崮山中学小学部:崮山镇驻地及各行政村。
泊于中学小学部:泊于镇驻地及各行政村。
临港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确保2025年临港区新生入学科学、有序、平稳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以及《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临港区实际,现就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力为原则,按照“宏观调控、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让每一名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9年8月31日),具有临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外地户籍符合在临港区上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临港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外地户籍符合在临港区上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临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临港区有房产的,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临港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原件。临港区无房产的,提供户口本原件。草庙子辖区拆迁房人员子女,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拆迁协议或集中建房协议书(补偿协议书)、经济合作社(村)及居委会出具的《威海临港区回迁房小区房产情况信息表》等证明材料。购买拆迁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买卖协议及房屋买卖转账交易记录(银行流水)。草庙子辖区大龄青年安置房人员子女,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大龄青年房购置协议及房屋买卖转账交易记录(银行流水)。
2.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临港区有房产的,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临港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原件。临港区无房产的,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临港区居住证、临港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
3.涉外人员子女。涉外人员子女入学应持境内签证、居留许可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临港区公安部门备案的居住证明,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工作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就读。
(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1.坚持就近(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确保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2.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加大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力度
1.特殊家庭子女入学安排。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2.残疾儿童入学安排。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但有意愿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随迁子女只要符合入学条件,享受和当地孩子一样的“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同等对待。在执行省定标准班额情况下,按以下顺序录取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一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房产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的;二是学区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正规劳动合同的;三是在临港区务工的其他情况;四是只有居住证的。
三、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
实验学校:主要是台湾路以北的区域。主要包括正棋花园、上河小镇、城南人家、正棋山一号、世纪绿城、嘉和花园、佳尚府、尚书苑、逸品家园、上海大公馆、天亿城、逸龙湾、学府水岸、怡康苑、中南漫悦湾、保利翰林院、万城花开、基业天禧、大木岚回迁区、东方名都、望府和院等以及台湾路以南的林泉小区。
草庙子小学:草庙子镇辖区除实验学校学区以外的区域。
蔄山小学:蔄山镇中韩路以西以及中韩路以东的秦权小区、泰浩文苑、教师家属楼、医院家属楼、威达门市房。
永乐路小学:蔄山镇中韩路以东(秦权小区、泰浩文苑、教师家属楼、医院家属楼、威达门市房除外)。
汪疃小学:汪疃镇辖区。
黄岚小学:原黄岚办事处辖区。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
实验学校:主要是台湾路以北的区域。主要包括正棋花园、上河小镇、城南人家、正棋山一号、世纪绿城、嘉和花园、佳尚府、尚书苑、逸品家园、上海大公馆、天亿城、逸龙湾、学府水岸、怡康苑、中南漫悦湾、保利翰林院、万城花开、基业天禧、大木岚回迁区、东方名都、望府和院等以及台湾路以南的林泉小区,南北黄山、小七夼、小北山等村居。
威海市第十四中学:草庙子镇辖区除实验学校学区以外的区域。
蔄山中学:蔄山镇辖区。
汪疃中学:汪疃镇辖区及原黄岚办事处辖区。
四、招生时间安排
8月28日,家长登录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通过“个人中心”查看录取通知书。
8月30日,新生持临港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二维码(持电子版或持打印版均可)到录取学校报到。
9月1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新生报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分班,不设重点和非重点班。9月底前要完成起始年级新生的注册、建籍工作。
(二)做好其他年级转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按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段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同一学区内不办理转学,如果学区内学校小学班额达到45人、中学班额达到50人,再无法接纳则由教体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实际班额情况统一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学期中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做好区域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需向区教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延缓申请,实行备案制,除此以外所有适龄儿童,做到应入尽入。严格落实《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防和劝返复学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