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地中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公布!

发布时间:2025-06-25 10:06  浏览量:1

近日

湘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安排

详情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府字〔2024〕2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区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特制定《湘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保障教育公平为重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优质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招生原则

1.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落实免试入学要求。

2.坚持程序规范,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校额和班额容量管理原则。校额按照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的标准要求;班额按照小学和初中每班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标准要求,严格控制校额和班额。

4.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产和户口有效证明。

(三)招生对象及批次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本年度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当年6月小学在籍毕业的学生。

招生按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1.有房有户对象;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优抚对象;3.符合实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对象(仅限一年级和七年级)。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

第四批次:随迁务工人员子女。

(四)招生范围

各乡镇(街)及区直中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招收学生,各乡镇(街)及区直学校具体招生范围为:

1.湘东镇

湘东镇中:面向全镇范围招收湘东镇户籍的适龄学生。

湘东小学:招收云程社区(原前街居委会、下街居委会)、五四村、裕升村适龄儿童,幸福花园小区、云程望族等地适龄儿童;河洲小学:招收河洲村适龄儿童,河洲村境内小区(知雅苑、萍水春天、香榭帝景、司法小区、白果树小区、赣西明珠小区、富嘉小区等地)适龄儿童;御泉湾小学:招收五里村、甘泉村、樟里村、新垅村适龄儿童,五里巨源村安置区、五里幸福小区、巨源矿安置区、春风小区、泉湖新城适龄儿童;美建小学:招收美建村适龄儿童;大江小学:招收大江村、巨源村、长荷社区适龄儿童,大江巨源村安置区部分居民子女;泉塘小学:招收湘东镇泉塘村、阳干村适龄儿童,部分下埠镇木马村适龄儿童;黄堂小学:招收黄堂村、江口村、新湄村适龄儿童;和平小学:招收和平村、浏市社区适龄儿童。

2.荷尧镇

荷尧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荷尧镇户籍的适龄学生。

荷尧中心小学:招收萍洲村、荷尧村骆驼湾原渡槽以上、荷发社区、上云村、横江村、善山村村部以上区域等地适龄儿童;大义小学:招收大义村、善山村村部以下区域、荷尧村骆驼湾原渡槽以下区域适龄儿童;青云小学:青云村、泉陂村等地适龄学生;泉陂小学:招收泉陂村、青云村马岭组等地适龄儿童;双福小学:招收福溪村、上云村、横江村等地适龄儿童。

3.老关镇

老关中学:招收老关村、关里村、三角池村、二鲤村、登官村、渡口村、油塘村、檀梓村适龄学生。

新华中学:招收前进村、仁村村、红星村适龄学生。

老关镇中心小学:招生老关村、老关集镇、关里村、三角池村适龄儿童;登官小学:招收登官村、二鲤村适龄学生;渡口小学:招收渡口村、油塘村适龄儿童;檀梓小学:招收檀梓村适龄儿童;前进小学:招收前进村适龄儿童;仁村小学:招收仁村村适龄儿童;红星小学:招收红星村适龄儿童。

4.下埠镇

下埠镇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下埠户籍的适龄学生。

下埠中心小学:招收大陂村、木马村及下埠镇区(部分)适龄儿童;下埠镇第一小学:下埠村、光华村、杞木村、胡家村(部分)、虎山村(部分)、潘塘村、横溪村、长春村、西源村(部分)、潭塘村(部分)及下埠镇区(部分)适龄儿童;胡家小学:招收胡家村(部分)、虎山村(部分)户籍学生;栗塘小学:招收栗塘村、潭塘村(部分)、西源村(部分)适龄儿童。

5.排上镇

排上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排上户籍的适龄学生。

大路里小学:招收大路里村、东村、南村、北村适龄儿童;排上中心小学:招收排上村、毛园村、梅林村、横塘村、桥头村、荷塘村、山田村适龄儿童;上珠小学:招收上珠村、沸水村、山田村适龄儿童;石甲坊小学:招收石甲坊村适龄儿童;红星小学:招收陂田村、官桥村、桥头村适龄儿童。

6.东桥镇

东桥镇中:面向全镇范围招收东桥户籍的适龄学生。

东桥小学:招收东桥村、草市村、杨源村、边山村适龄儿童;茶红小学:招收茶红村、南岸村、兰台村、中院村等地适龄儿童;沿塘小学:招收长塘村、江边村、凫田村、黄泥湖村适龄儿童;界头小学:招收界头村、厚田村、边山村等地适龄儿童;鸭路小学:招收鸭路村、五峰村、坑背村、小坑村等地适龄儿童。

7.广寒寨乡

广寒寨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官陂村、官溪村、塘溪村、郊溪村、洞溪村、高仓村、江山村、垦殖场适龄儿童、学生。

8.腊市镇

腊市中学:面向全镇范围招收腊市镇户籍的适龄学生。

腊市镇中心小学:招收腊市村、救塘村、竺园村、明塘村、炉前村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凤凰小学:招收凤凰村、炉前村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乌岗小学:招收乌岗村、明塘村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庙岭小学:招收庙岭村、明塘村及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9.麻山镇

麻山镇中:面向全镇范围招收麻山镇户籍的适龄学生。由区委协调过渡时期招收白竺乡沙坪村、水洋村、龙台村、上江村,湘东镇江口村等地的适龄学生。

麻山镇中心小学:招收麻山村、景星村、连山村、汶泉村、桃源村、苏坊村、船形村、中坪村、横岗村及湘东镇江口村适龄儿童;桐田小学:招收桐田村、新塘村、三山村适龄儿童及湘东镇江口村适龄儿童。善洲小学:招收麻山镇善洲村、小桥村适龄儿童。

10.白竺乡

白竺希望中学:招收白竺村、太阳升村、黄岗村、长坑村、上村村、柘村村适龄学生。

湴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源头村、大丰村和崇源村等地适龄儿童、学生。

白竺发展小学:招收白竺村、太阳升村、黄岗村、长坑村、上村村适龄儿童。龙台小学:招收沙坪村、水洋村、龙台村、上江村等地适龄儿童;柘村小学:招收柘村村适龄儿童。

11.峡山口街

萍钢中学:招收峡山口街辖区内的适龄学生及湘东镇泉塘村、阳干村、大江村、巨源村、长荷社区适龄学生。

萍钢小学:招收峡山口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以及新中居委会、诗新居委会、新岭居委会、湘新社区、新村居委会、虎形山、牛形山片区适龄儿童。

12.区直学校

湘东云程中学:招收湘东镇道田村、黄花村、河洲村适龄学生;滨河新区内的锦绣路以南、昌盛大道以西、长春路以北、滨河北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学生。(原区实验小学因撤并原因分流到云程小学就读的学生,小升初可直接就读云程初中)。其他年级一律不对外招生。

湘东云程小学:招收湘东镇道田村、黄花村适龄儿童,滨河新区内的锦绣路以南、昌盛大道以西、长春路以北、滨河北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其他年级一律不对外招生。

湘东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湘东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

(五)重点任务

1.深入开展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各地各校要坚持均衡、随机、公开、稳定的原则,入学后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备合理均衡,采取随机确定学生、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开展分班测试,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科创班、快慢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因学生人数减少、学校优化布局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分班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

2.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各校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属地管理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均要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三是从严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各类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现省级审核制度,按程序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

3.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在春、秋季开学后要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对没有平台录取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存在班级数不一致和班额不一致问题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未建学籍的学生要及时按照程序建立学籍;对“违规借读”“空挂学籍”的学生,一律及时退回,确保学生就读情况与学籍情况一致。

4.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在2025年秋季开学前要科学制定控辍保学方案,全面掌握辖区内在本年度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六年级毕业生去向及就读情况,督促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因贫、因病、因厌学发生辍学,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出现因升学辍学的情况。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等重点监测群体加强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学习生活情况,确保学生按时返校报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各学校要成立阳光招生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认真、严谨、廉洁组织招生工作。

3.严肃违规问责。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如有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对招生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重视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入学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深入细致做好入学政策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切实营造良好的招生入学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