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美发业的“她经济”:明清江南女待诏如何打破性别天花板?

发布时间:2025-07-24 17:43  浏览量:1

古代美发业的“她经济”

明清江南女待诏如何打破性别天花板?

导 语

在今天的都市中,女性美发师占据行业半壁江山,但鲜少有人知道,这一性别分工现象早在明清时期的江南地区便已萌芽。彼时,被称为“女待诏”的女性“发艺”从业者,凭借高超的梳头技艺和精明的商业头脑,不仅垄断了高端女性美容市场,甚至收入远超男性同行。她们的故事,为理解传统社会的性别分工与女性职业发展提供了独特视角。

作者简介:

徐宁,香港大学中文学院博士。

“待诏”指中国传统社会中提供理发服务的手艺人。早期待诏行业仅有男性,主要工作是为男子及少数女子篦发梳头,兼及采耳、开面等服务。晚明以后江南地区的待诏行业出现了一批专为妇女提供梳头服务的女性从业者。她们因外出为女顾客服务而抛头露面,成为当地士绅批判的对象,亦多见于小说之中,称“女待诏”或“篦娘”。这些明清女待诏的故事在继承“三姑六婆”形象传统之上,又涉及为妇女提供服务的方式、收入与产品等等细节,遂成为社会史、经济史、地域史及妇女日常生活史等方面的独特研究对象。

一、《连城壁》男女待诏形象之别

仅笔者目力所及,现存四则涉及女待诏的明清小说:

《醒世恒言》第二十三卷“金海陵纵欲亡身”讲述了金国皇帝完颜亮“荒淫而亡”的故事,其中涉及他通过女待诏与崇义节度使乌带之妻定哥私通的情节。

《浪史奇观》中,元朝至治年间,钱塘的梅彦卿追求王监生之妻李月仙时,借力于和月仙相厚的女待诏张婆子从中联络。

《型世言》第二十五回“凶徒失妻失财 善士得妇得货”写的是朱安国因贪财而杀害原聘之母的故事。书中张篦娘是朱安国的原媒,但整个故事与待诏行业相关的信息较少。

上述三则小说均将女待诏塑造为典型的三姑六婆形象,而李渔小说集《连城璧》第九卷“寡妇设计赘新郎 众美齐心夺才子”这个故事则讲述了南京女待诏殷四娘调停五美共嫁一夫的喜剧故事。其中女待诏殷四娘的形象非常饱满,其能调解成功的直接原因是她清晰地把握了对象的身份与需求,其方案得到各方支持的深层原因在于方案设计合于礼并合于理,这些都集中体现了明清江南都市中女性平民的素质与修养——由于她们常常扮演女性“中间人”角色,需要长于交际、晓情识礼,,具备值得公众信赖的品质。故事中又另有男待诏王四故事与之形成天然的对照,值得后世读者以此入手,了解文学作品中男女待诏的形象之别。

二、女性需求与性别伦理:

女待诏兴起的历史原因

殷四娘故事与王四故事展示出女待诏比男待诏更有智慧、教养更好的现象,这很可能并非作者的偶然构思,而是通过殷四娘及其与王四的潜在对比,映射出一种特别的社会现象:一方面,三姑六婆并不似家训闺范所描绘的一般不堪,而是一群久经人世、洞察人性、晓情识礼、能干精明的市井妇人。另一方面,女待诏的确有可能比男待诏的总体水平更优秀,这正是当时待诏行业性别分工的特色。而此特色的产生,又植根于女待诏兴起的历史原因。

早年理发行仅有男性从业者。宋元时期涌现出向民众提供商业服务的理发师,称“剃头匠”“待诏”等等,此时有可能存在少量女性顾客。而明清文本多以“待诏”特指理发师而不再泛指各类工匠,有可能与待诏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有关。

行业的精细化发展突出表现为性别分工,即在民间兴起了提供商业化服务的女待诏群体——由于梳头簪妆涉及身体接触,在性别伦理更加严酷的明清时期,来自富裕家庭的女性为家族与个人声誉更会倾向于选择同性的服务者。元末明初《郑氏规范》专列“诸妇不得刀镊工剃面”之条,可谓较早记录良家妇人接受待诏服务的文献。“剃面”是一项传统美容方法,即用剃刀或细线挑去面部绒毛,又称开面,属于理发行服务之一。这条规定不仅展现了明初时期江南妇女美容需求旺盛,也体现了当时的性别意识形态对妇女日常生活的管控。

明初时期,存在男性镊工上门为良家妇服务的现象,而对此现象予以禁止是明清时期性别隔离严格化的体现之一。然而,在禁绝男女接触的情况下,妇女美容市场方兴未艾,于是男性服务者的退场催生了女性服务者。

由已有材料推定,女待诏有可能最早涌现于江南经济发达的城镇地区。应该说,江南广设筵席的风俗是催生女待诏的客观历史环境——如果说婚俗剃面梳头蕴含了仪礼诉求,那么在日常宴会中的梳妆则具有更多的炫耀性质。可以想象,为了追求更华丽夸张的发型,江南富家女已不满足于家内侍婢的手艺,更要请专业人士进行更复杂的发型设计,女待诏专为富家女服务的特点在小说中亦有体现。与此同时,家境并不富裕的女性平民仍以男待诏服务为主。

女待诏专门服务大家妇人首先会导致她们的手艺更好。因为上层妇人所需的发型更加复杂,而男性同行很难接触此类技术,形成了基于服务者性别所导致的市场壁垒;其次,也有可能导致一些有能力、有志向的妇女在这种精英环境的濡染中出现提升个人素质的愿望。因此,历史中很可能出现像殷四娘一样能简单识字、手艺高超、晓情识礼的综合能力较强的女待诏,待诏行业亦会出现“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情况。

三、性别分工特征:女待诏的手艺与收入

待诏行业的性别分工特征以男女待诏市场分层情况为基础。女待诏服务对象的总体经济水平往往优于男待诏的服务对象,且女待诏近乎垄断了上层女式造型市场。因此,女待诏的手艺与收入有可能高于男性同行。

1.“牡丹头”:女待诏所垄断的梳头技艺

《连城璧》形容殷四娘“极会按摩修养,又替妇人梳得好头”。此处所谓“梳头”是指将长发梳成独特的发髻。所以专为富家女梳头的女待诏近似于发型师,她们的工作难度较高,手艺复杂。这一点尤能通过当时流行于江南地区的“牡丹头”体现出来。

清咸丰年间,泰州文人丁克柔所编写的《柳弧》一书中,卷三“妇女发式服式”条将牡丹头作为“苏州头”的代表。这种发型较早流行于 17 世纪以苏州为中心的吴地,与女待诏兴起的时间、地点大致相同。从相关文献可知,“牡丹头”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女式发型,需要专业人士付出大量劳动时间才能完成。因此,牡丹头含有付酬劳动的商品性特质,这也意味着女待诏具有付酬劳力的性质。

我们现在无从确证“牡丹头”这种发型的真实形态、它是如何被设计出来的,以及如何在以苏州为中心的吴地流行起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女待诏之辈的功劳不容忽视。因为“牡丹头”并不是一种礼仪发式,而是一种诞生于妇女市场中的流行造型。

2. 男女待诏的收入水平探讨

在近年来史学研究“视野下移”的潮流中,不少西方历史学者注意到近代中国一些看似低贱的职业实际并非收入微薄,备受歧视的“三姑六婆”亦是如此。当江南待诏行业出现性别分工以后,男女待诏随着市场需求分流人不同的顾客层次,其收入水平也极有可能受此影响。而收入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当时社会中某种职业的意义、专业性及其受认可程度。

如前所述,女待诏主要服务于“大家妇人”,为她们梳理设计复杂、耗时较长的发型;而男待诏则服务“小家婆妇”,所梳发型也相对简单。这就为女待诏的较高收入提供了客观基础。根据李渔的《连城璧》可以推断出,男待诏王四的篦头生意每月大致能够提供一两半左右的收入,殷四娘的稳定月收入则多于王四,很可能远高于每月一两半,书中她不愿意因“几两银子”而失去某个篦发客源的情节有可能并非妄语。这种行业内部的收入结构与服务对象的经济阶层具有一定的对应性,更贴近商品经济规律。

结 语

晚明以降,小说、笔记、诗文等多元文本对江南妇女发式经济的书写,构建出一幅商品、顾客、服务者与社会风习交织的历史图景。这些书写最鲜明的特征,是女待诏群体与女性消费市场的浮现——她们既是性别规范的产物,也是突破传统分工的实践者。

明清社会试图以严苛的性别隔离强化男女之防,却在江南商品经济冲击下催生出意外的职业通道:上层女性因无法接触男性服务者,被迫将梳妆需求转向市场;下层女性则凭借相对自由的社会身份,抓住这一缝隙成为专业服务者。两者看似受困于同一套伦理体系,却以不同方式重塑了行业规则:前者以消费能力推动发型技艺的精致化,后者以劳动技能构筑市场壁垒。女待诏对复杂发型的垄断,不仅使部分女性摆脱了“男耕女织”的体力劳动桎梏,更证明了技能专业化对性别地位的重构力。

这一现象也暴露出历史书写的局限性:官方文献对工匠群体的漠视,使“三姑六婆”长期被困在道德污名中;而通俗文学中的女待诏形象,却为理解下层妇女的生存策略提供了关键切口。

编辑制作:吴曈曈

初审:柳 笛

复审:门 辉

终审:赵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