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纂山阳县志·人物志》开篇说明和清代著名学者、乡贤丁晏传记

发布时间:2025-07-10 21:12  浏览量:1

原志人物拨時編次不區門目立例極善惟以邑人秉筆鄉曲徇情勢要請託或在所不免以致語其行則人皆曾史舉其文則士盡卿雲雷同勦說是竟以地志為私家之傳記矣原志尚無此弊是爸一切從慎去取之閒不敢出以假借所舉事實非得諸故籍即朵自鄉評善或從長語非鑿空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丁晏字儉卿號柘唐性穎敏博聞强識九經皆成誦嘉慶瓶島山墜東表老T中阮漕督元試士書院以漢易十五家發策髮草萬餘言上之分條析派博而有要交達與江山長藩異之湯學使金創以大學格物論語正名易之爻辰詩之五際蘆之褐龔諸美策諸生復對數千言大為學使所賞王倘書引之嘗序所著書以為能紹鄉人閣百許之學由舉人大挑得教諭不認選一意著書成豐初粵寇南下江甯揚州相繼陷當事者延主團練時賊鋒逼近人情惕息督師揚州者忽棄軍走郡城土冠乘勢揭竿起县以方略贊守土者鎮遏內外禽劇賊散逆黨城鄉復定有化家構於軍帥事聞逮赴揚州行營喻年識上以贖論年八十二卒生平讀書為學篤守有恒之訓治一書已方治他書躬自校訂丹墨不去手嘗謂講學者多疏於治事故於鄉里利病兄振恤淡荒築城濬渠諸役每為當事者牽挽多有成效長子盡昌原志有傳仲子壽祺字仲山進士官丙閣中書刑部郎中出為泄西道未赴任養親卒壽礁天性篤貸以父兄為師力學有家法居刑曹入謝獄平恕為長官所倚重再隨使者勘辦事件清操益勵集同人修輯縣志三弟壽恒與焉壽恒字叔居諸生淵源家學熟於文獻有才識晏所設施多壽恒為之贊助云晏國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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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修志者说明)

续纂《山阳县志》卷十八 人物

旧县志记载人物,按时间顺序编排,不分门类,这个体例非常好。只是由于由本县人执笔,乡里人情、权势请托或许在所难免,导致说起人物品行,个个都像曾参、史鱼(古代的贤人);提到他们的文章,人人都像司马相如(字长卿)、扬雄(字子云)那样的才子。内容雷同抄袭,简直是把地方志当作私家传记来写了。旧志(指前志)还没有这种弊病。因此,本次续修,一切取舍都非常谨慎,不敢有所偏私假借。所列举的事实,不是来自古籍记载,就是采自乡里的公正评价。好的地方尽量从优叙述,并非凭空捏造。至于(这样修志)是理解我还是怪罪我,我都听之任之了。

(人物传记)

丁晏,字俭卿,号柘唐。天性聪明敏锐,见闻广博,记忆力强,九经都能背诵。嘉庆辛酉年(1801年),阮元担任漕运总督,在书院考试士子。丁晏以“汉代十五家易学”为题作答,写了一万多字呈上,分析条理清晰,分派明确,广博而扼要。当时的知府(或相关官员)交达和江山县令(或相关官员)长藩(人名待考)对此感到惊异。学政汤金钊又以《大学》的“格物”、《论语》的“正名”、《易经》的“爻辰”、《诗经》的“五际”、《周礼》的“薜枋”等题目考问诸生。丁晏又对答了数千言,深为学政所赞赏。尚书王引之曾为他的著作作序,认为他能继承同乡前辈阎若璩(字百诗)的学问。

丁晏由举人身份通过“大挑”选官,被任命为教谕(县学教官),但他没有赴任,专心著书。

咸丰初年(1851年),太平军(粤寇)南下,江宁(南京)、扬州相继沦陷。当地官员聘请丁晏主持团练事务。当时贼兵逼近,人心惶惶。负责扬州督师的官员突然弃军逃跑,地方上的土匪乘机起事。丁晏用谋略辅佐地方长官,镇抚内外,擒获大盗,瓦解乱党,使城乡恢复安定。后来有坏人向军队统帅诬告他,事情上报后,他被押赴扬州行营受审。过了一年多,朝廷裁定(“识上”)他可以用赎金免罪(“以赎论”)。丁晏享年八十二岁去世。

他生平读书治学,笃守“有恒”的古训。研究完一本书,才研究另一本书。亲自校订书籍,朱墨笔不离手。他常说讲学的人大多不擅长处理实际事务。因此对于家乡的利弊,如救济灾荒(“振恤”)、开垦荒地(“淡荒”)、修筑城墙、疏浚河道等事务,常常被当权者拉来参与,并且多有成效。

次子丁寿祺,字仲山。进士出身。历任内阁中书、刑部郎中。后外放为浙西道,尚未赴任,因回乡奉养父母而去世(原文“养亲卒”)。丁寿祺天性纯厚孝顺,以父亲和兄长(丁寿昌)为师,努力学习,秉承家传治学方法。在刑部任职时,审理案件公平宽仁,深受长官倚重。曾两次随钦差大臣外出查办案件,清廉的操守更加砥砺。他曾召集同仁修纂本县县志,其三弟丁寿恒也参与了。

三子丁寿恒,字叔居。是生员(秀才)。继承家学,熟悉地方文献,有才能见识。丁晏所做的一些事情,很多是丁寿恒在旁协助的。

(最后注明)丁晏在《清史稿》(国史)中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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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例肯定:*肯定旧志按时间顺序(“拨时编次”)不分类(“不区门目”)的体例很好。

尖锐批评旧志由本地人撰写容易产生的问题:徇私情(“乡曲徇情”)、受权势请托(“势要请託”),导致对人物评价虚高、千篇一律(“人皆曾史”、“士尽卿云”、“雷同勦说”),把公共的地方志变成了私人传记(“私家之传纪”)。

表明立场:

声明本次续修是故会非常谨慎(“一切从慎”),严格筛选(“去取”),不徇私情(“不敢出以假借”)。材料来源可靠,要么来自典籍(“故籍”),要么来自乡里公论(“乡评”)。叙述优点时适当从优(“善或从长”),但绝非虚构(“语非凿空”)。表达了修志者秉笔直书、不畏人言的态度(“知我罪我,听之而已”)。这反映了清代方志学对客观性和真实性的追求。

突出其天赋(“性颖敏”)和扎实的经学功底(“博闻强识,九经皆成诵”),尤其精通汉易学。

青年时在阮元、汤金钊主持的考试中表现出色,得到高官(王引之)赏识,被认为能继承大学者阎若璩的学问。

考中举人后,通过“大挑”可得教谕官职,但选择不赴任,专心学术研究和著书。

太平军攻陷南京、扬州时,被地方官委以主持团练的重任。

在官员逃跑、土匪作乱的危急关头,他出谋划策,协助地方官稳定局势,擒贼平乱,恢复秩序,展现了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

遭人诬告勾结军官(“有化家构于军帅”),被押审一年多,最终被裁定可用赎金免罪(反映了清代司法制度)。得以善终(82岁)。

强调其“有恒”的治学态度,专注(治一书毕方治他书)、勤于校勘(“躬自校订,丹墨不去手”)。

批评空谈学问(“讲学者多疏于治事”),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如救灾、垦荒、筑城、修水利,并卓有成效。体现了传统士绅“经世致用”的思想和责任感。

进士出身,官至内阁中书、刑部郎中、浙西道(未赴任)。

孝顺(“天性笃贷”),师从父兄,继承家学(“力学有家法”)。

在刑部审案公平宽仁(“谢狱平恕”),受长官倚重。查办案件时清廉自持(“清操益励”)。

主持修纂《山阳县志》。

表达了修志者力求客观公正、避免徇私舞弊、严格依据可靠史料和公论进行撰写的原则,批判了旧志中存在的浮夸不实之风。

重点描绘了一个学识渊博(尤精经学)、才华横溢、淡泊功名、潜心著述,且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保卫乡里、有实际才干,并积极参与地方公益建设的传统士绅形象。其生平体现了学术(汉学、经学)与事功(团练、地方建设)的结合。他晚年蒙冤的经历也反映了时代背景。

丁氏兄弟传:补充说明了丁氏家族良好的家风(孝悌、力学)和传承。丁寿祺展现了清正廉洁的官员形象和主持修志的文化贡献;丁寿恒则作为其父处理实务的得力助手。家族成员共同为地方作出了贡献。整段文字史料价值较高,不仅记录了丁晏这位重要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学术贡献和经世实践,也反映了清代中后期淮安(山阳)地区的学术风气、社会状况(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以及地方志编纂的理念和方法。同时,通过丁氏父子的记载,也展现了清代地方士绅阶层在文化传承、社会治理和危机应对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