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女同学将我拦在玉米地,羞涩地问:听说你到处说要追我?

发布时间:2025-11-17 12:44  浏览量:1

那年夏天,玉米疯长,一人多高,把整个世界都隔绝成了一条条绿色的窄巷。

风吹过,是哗啦啦的,像是大海的潮汐,一阵一阵。

我就是在那片青纱帐里,被林香拦住的。

她站在路中间,两条辫子垂在胸前,白色的连衣裙在晃动的绿影里,像一朵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栀子花。

阳光从玉米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她脸上跳跃,一明一暗。

她的脸很红,像是傍晚的火烧云,一直烧到了耳根。

她抿着嘴唇,好像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那句话从嗓子眼里挤出来。

“我听人说,你到处跟人讲,要追我?”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炸了。

像是有几百只蜜蜂,在我耳朵里同时振动翅膀。

我能感觉到我自己的脸,比她还红,热得发烫,估计都能在上面摊个鸡蛋了。

天知道,我只是前天晚上跟胖子他们几个吹牛。

夏天晚上,村口大槐树下,几瓶廉价的啤酒,几碟花生米,男孩子的虚荣心就跟着夜风一起膨胀。

他们起哄,问我到底喜欢谁。

我喝了点酒,脑子一热,就把心里藏得最深的名字,用一种最轻佻的方式说了出来。

“林香呗,等着,不出一个月,我肯定让她答应我。”

我说得斩钉截铁,好像那是什么唾手可得的东西。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我连跟她多说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

我只敢在上课的时候,偷偷从书本后面看她的后脑勺,看她那两条乌黑的辫子,有时候上面会系着一根粉色的头绳,随着她写字的动作,轻轻地晃。

我只敢在做课间操的时候,故意慢半拍,好让自己的位置能和她错开,这样一转体,就能看到她的侧脸。

她的睫毛很长,像两把小刷子。

我甚至知道,她有一支英雄牌的钢笔,笔帽顶上有一点点被磕掉的漆,她总是用那支笔,在笔记本上写下娟秀的字迹。

那些字,像是会跳舞的小人。

可现在,她就站在我面前,用一双清澈得像山泉一样的眼睛看着我。

那双眼睛里,没有质问,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

是羞涩?是期待?还是……一点点的委屈?

我张了张嘴,想解释。

我想说,那是我吹牛的,是瞎说的,你别当真。

可这话到了嘴边,又被我咽了回去。

我看着她被太阳晒得微微泛红的鼻尖,看着她因为紧张而攥得发白的手指,我忽然觉得,如果我承认了,那是一种亵渎。

如果我否认了,那又是一种懦弱。

我像个傻子一样,卡在了那里。

风还在吹,玉米叶子哗啦啦地响,像是无数人在窃窃私语,在嘲笑我的窘迫。

最后,我几乎是用了全身的力气,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谁……谁瞎说的?”

声音干涩得像被砂纸磨过。

我说完这句话,就看到林香眼睛里的光,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就像黄昏时,太阳沉下山坡,最后一点余晖也被黑暗吞噬。

她什么也没说。

就那么看了我一眼。

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另一条玉米地的小径,白色的裙摆很快就消失在了浓密的绿色里。

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太阳火辣辣地烤着我的后背,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我知道,我搞砸了。

我用一种最愚蠢的方式,亲手掐灭了某种可能还未开始,就已经存在的,微弱的火苗。

那天之后,林香就再也没和我说过一句话。

在学校里碰到,她会像没看见我一样,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那两条乌黑的辫子,在我眼里,也晃得不那么好看了。

我变得讨厌胖子他们,讨厌村口的大槐树,讨厌啤酒的味道。

更讨厌的,是那个在玉米地里,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的自己。

我开始拼命地学习。

好像只有把头埋进书本里,才能暂时忘记那片绿色的玉米地,忘记她那双慢慢暗下去的眼睛。

那双眼睛,像两口深井,把我所有的少年心事,都吸了进去,再也没有回响。

时间过得飞快,快得让人抓不住。

转眼就到了中考。

考完试那天,全班同学都在扔书,撕卷子,教室里像是下了一场白色的雪。

我在那片混乱里,到处找林香的身影。

最后在走廊的尽头,我看到了她。

她正和几个女同学说着什么,脸上带着笑。

那种笑,很淡,但很好看,像雨后初晴的天空。

我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走了过去。

我想跟她说点什么。

说对不起?还是说,其实我那天说的是真的?

可我走到她面前,她看到我,脸上的笑容就慢慢收敛了。

她只是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然后就拉着旁边的女同学,匆匆走了。

我伸出手,手里攥着那支我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的,全新的英雄钢笔。

我想把它送给她,就当是……毕业礼物。

可我的手,就那么尴尬地停在半空中。

手心里的钢笔,冰凉。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高中。

我在县城最好的高中,她在镇上的普通高中。

我们之间,隔着二十多公里的路。

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二十公里,就像隔着一个银河。

高中的生活很紧张,堆积如山的试卷和做不完的习题,很快就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

我偶尔也会想起她。

在某个晚自习的深夜,抬起头,看到窗外的月亮,会忽然想起她那双像月光一样清澈的眼睛。

在某个下雨天,听到雨水敲打窗户的声音,会想起那天玉米地里,风吹过叶子的哗啦啦声。

但这些念头,都只是一闪而过。

像投入湖面的石子,激起一圈涟漪,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我以为,我和她的故事,在那片玉米地里,就已经画上了一个潦草的句号。

直到高二那年冬天。

我收到了她的一封信。

信封是淡蓝色的,上面贴着一张很普通的邮票。

地址写得很清楚,xx县第一中学,高二三班。

收信人的名字,是我的名字。

那三个字,被她写得那么好看,一笔一划,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我躲在宿舍的被窝里,用手电筒照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信很短。

她说,她要走了。

她爸爸在外面打工的时候,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断了,以后都不能干重活了。

家里欠了一屁股债。

她作为家里的老大,不能再读书了。

她要去南方,去一个叫深圳的地方,进厂打工。

信的最后,她写道: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这些告诉你,可能觉得,我们好歹也算是同学一场吧。以后,你要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连我的份,一起。”

我看着那最后一行字,眼睛一下子就模糊了。

窗外,正下着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雪花无声地飘落,整个世界都安静得可怕。

我拿着那封信,感觉它有千斤重。

信纸上,有几处墨迹被晕开了,像一滴滴干涸的眼泪。

我能想象到,她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

一个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女孩,被迫要用她那双还很稚嫩的肩膀,去扛起一个家的重担。

这是何等的残忍?

我回了信。

我写了很长很长的一封信。

我把我所有的零花钱都塞进了信封里,虽然我知道那点钱,对于她家的困境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我在信里,第一次跟她说了实话。

我告诉她,那天在玉米地里,我没有否认,只是因为我太紧张,太害怕。

我告诉她,我跟胖子他们说的,不是吹牛,而是我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我告诉她,我一直都喜欢她。

从我第一次在课堂上,看到阳光洒在她头发上的时候,就开始了。

我求她,不要放弃读书。

我说,钱的事情,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

我可以去打工,我可以帮你。

我写了很多很多。

写到最后,信纸都被我的眼泪浸湿了。

我把信寄了出去。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我每天都去收发室,一遍一遍地看。

可我再也没有收到她的回信。

她就像一颗流星,划过我的青春,然后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空里。

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只有那封淡蓝色的信,被我压在枕头底下,纸张都起了毛边。

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也最公平的东西。

它不会为任何人的悲伤而停留。

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小县城。

去了北京。

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城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

我站在天安门广场上,看着升起的五星红旗,心里空落落的。

我不知道,她在深圳的哪个角落。

她是不是也在这样的大城市里,为了生活而奔波?

她是不是也会在某个深夜,想起我们那个小小的村庄,想起那片一望无际的玉米地?

大学四年,我谈过一次恋爱。

那个女孩很好,很漂亮,也很善良。

她会给我织围巾,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买药。

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里,始终有一个角落,是空着的。

那个角落,被一片绿色的玉米地占据着。

风一吹,就哗啦啦地响。

我和那个女孩,最后还是分手了。

分手的时候,她哭着问我:“你是不是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我?你心里是不是藏着别人?”

我无法回答。

我只能说,对不起。

毕业后,我留在了北京。

我进了一家还算不错的公司,当了一个程序员。

每天对着电脑,敲着一行行冰冷的代码。

生活忙碌而单调。

我开始相亲,见了一个又一个的女孩。

她们有的很现实,开口就是房子车子票子。

有的很文艺,跟我聊诗词歌赋人生哲学。

她们都很好。

但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少了那种,让我的心,会“咯噔”一下的感觉。

我渐渐地,也习惯了这种生活。

我以为,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找一个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然后慢慢变老。

直到那天,我接到了胖子的电话。

胖子大学毕业后,就回了老家,在县城里当了个公务员。

我们很多年没联系了,但电话一接通,那种熟悉的感觉,一下子就回来了。

他在电话那头咋咋呼呼地说:“喂,大才子,还记得我吗?”

我笑着说:“怎么可能不记得,你化成灰我都认识。”

我们聊了很多,聊上学时候的糗事,聊现在的生活。

聊着聊着,胖子忽然说:“对了,你知道吗?林香回来了。”

我的手,猛地一抖。

手里的杯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热水溅出来,烫在我的脚上,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的脑子里,只剩下胖子那句话。

“林香回来了。”

“林香回来了。”

“林香回来了。”

这五个字,像一声惊雷,在我平静了多年的心湖里,炸开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胖子还在电话那头说着什么。

他说,林香这些年,在外面吃了很多苦。

她进过厂,摆过地摊,开过小饭馆。

一个人,把家里的债都还清了,还供她弟弟读完了大学。

他说,她一直没结婚。

前段时间,她妈妈生了重病,她就干脆把外面的生意都盘了,回老家来照顾她妈妈。

“她现在,就在咱们镇上,开了个小小的花店。”

“你知道吗?她变了好多,瘦了,也黑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比以前更好看了。”

“喂?喂?你在听吗?”

我挂了电话。

我坐在地上,看着一地的狼藉,整个人都在发抖。

我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害怕。

十年了。

整整十年了。

我以为我早就把她忘了。

可当她的名字,再次被提起的时候,我才发现。

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她一直都住在我心底最深的那个角落。

那个角落,风一吹,还是那片哗啦啦的玉米地。

我请了假。

我买了最快的一张火车票。

我几乎是逃一样地,离开了北京。

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我一夜没睡。

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

我既期待见到她,又害怕见到她。

我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

我更不知道,如果见到了,我该说什么。

说,嗨,好久不见?

还是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火车到站的时候,天刚蒙蒙亮。

我走出车站,深吸了一口故乡的空气。

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有庄稼的味道。

这是北京没有的味道。

我打了一辆车,直接回了镇上。

我凭着胖子给的地址,找到了那家花店。

花店很小,门脸也很普通。

门口摆着几盆盛开的月季和雏菊。

店名叫,“向阳花开”。

我站在马路对面,远远地看着。

我看到一个穿着围裙的女人,正在店里忙碌。

她正在修剪一束玫瑰花。

她的动作很娴熟,很认真。

晨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她的侧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

是她。

真的是她。

她剪掉了长发,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

她的皮肤,不再像当年那么白皙,带着一种健康的蜜色。

她的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眼角有了细细的纹路。

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那么清澈。

像我们家乡那条,永远不知疲倦流淌的小河。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很久。

直到她忙完了,直起腰,不经意地往窗外看了一眼。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了。

隔着一条马路,隔着十年的光阴。

她愣住了。

手里的剪刀,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也愣住了。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是该笑一笑,还是该挥挥手?

最后,我选择了最笨的一种方式。

我迈开腿,穿过马路,朝她走了过去。

我的心跳得很快,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我走到花店门口,推开了那扇玻璃门。

门上的风铃,发出一串清脆的叮当声。

她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有惊讶,有疑惑,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

“你……”

她先开了口,声音有些沙哑。

“我……”

我也开口,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们就这样,傻傻地对视着。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停止了流动。

周围的一切,都变成了模糊的背景。

我的眼里,只剩下她。

最后,还是她先笑了。

她笑起来,眼角的细纹,像一朵朵绽开的小菊花。

她说:“你怎么来了?”

她的语气,很平静,就像在问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我说:“我……我回来看看。”

“哦,”她点了点头,“回来看看好,家里都挺好的吧?”

“嗯,挺好的。”

对话,就这么干巴巴地进行着。

我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我明明有一肚子的话想说。

我想问她,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我想问她,你为什么不回我的信?

我想问她,你还记不记得那片玉米地?

可这些话,到了嘴边,都变成了一句。

“你……你这花店,挺好看的。”

她笑了笑,说:“随便弄弄,混口饭吃。”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剪刀,然后转身,给我倒了一杯水。

“喝水吧,坐了很久的车吧?”

我接过水杯,指尖触碰到她的指尖。

她的手,有些凉,上面还有一些细小的伤口,应该是被花刺扎的。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了一下。

这就是那双,曾经在笔记本上,写下娟秀字迹的手。

现在,却布满了生活的沧桑。

我在店里坐了一会儿。

我们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聊北京的天气,聊家乡的变化。

谁都没有提起过去。

就好像,我们之间那十年的空白,从来都不存在一样。

有客人进来买花。

她就去忙了。

我看着她熟练地跟客人介绍各种花,看着她麻利地包扎花束。

她的脸上,始终带着温和的笑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她像一棵树。

一棵在风雨里,顽强生长起来的树。

她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她的枝叶,努力地向着太阳伸展。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在玉米地里,会因为一句话而红了脸的女孩。

她被生活打磨得,坚韧,而又从容。

而我呢?

我好像还是那个,在玉米地里,手足无措的少年。

我一直以为,是我错过了她。

可现在我才明白,也许,是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走进过她的世界。

我起身,准备告辞。

我说:“我该走了,我还要回家看看我爸妈。”

她点了点头,说:“好,路上慢点。”

她送我到门口。

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忽然叫住了我。

“等一下。”

我回过头。

她从店里,拿出一小盆植物,递给我。

那是一盆仙人球。

小小的,绿色的,上面开着一朵黄色的小花。

她说:“这个,送给你。好养活。”

我接过那盆仙人球。

仙人球的刺,很硬,扎在手心,有点疼。

我说:“谢谢。”

她说:“不客气。”

然后,就是沉默。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我忽然很想抱抱她。

就那么一下。

但我终究,还是没有伸出手。

我怕我的拥抱,会惊扰了她此刻的平静。

我怕我的唐突,会打破我们之间,这层脆弱的,老同学的体面。

我转身,走了。

我没有回头。

我怕一回头,我的眼泪,就会掉下来。

我回了家,见了我爸妈。

他们在家里,给我准备了一大桌子菜。

他们不停地给我夹菜,问我在北京的生活。

我一边吃,一边笑着回答他们。

可那饭菜,吃在嘴里,却一点味道都没有。

晚上,我躺在我小时候睡过的床上。

床还是那张床,只是被子,换了新的。

我把那盆仙-人-球,放在窗台上。

月光照进来,给那朵黄色的小花,镀上了一层银色的光。

我忽然想起,她店里的名字。

向阳花开。

多好的名字。

充满了希望,充满了力量。

第二天,我没有急着回北京。

我跟胖子,约了一起吃饭。

还是在当年那个,村口的大槐树下。

只不过,现在那里,变成了一个小广场。

我们喝着酒,吃着烧烤。

胖子喝多了,拍着我的肩膀说:“你是不是,还忘不了林香?”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胖子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心里有结。”

“当年,你走了以后,我碰到过林香一次。”

“我问她,你给她写信了吗?”

“她说,写了。”

“我又问她,那你怎么不回信?”

“你知道她怎么说吗?”

胖t子看着我,眼睛红红的。

“她说,她配不上你。”

“她说,你以后是要上大学,当大人物的人。而她呢?她只是一个,要去工厂里打工,养家糊口的村姑。”

“她说,她不能耽误你。”

“她说,长痛不如短痛。”

胖子的话,像一把锤子,一下一下地,砸在我的心上。

砸得我,喘不过气来。

原来是这样。

原来,不是她不在意。

而是她,太在意。

在意到,宁愿选择一个人,去扛下所有的苦。

在意到,宁愿用沉默,来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可能。

我忽然想起了那封信。

那封被我压在枕头底下,看了无数遍的信。

信的最后,她说:“连我的份,一起。”

那时候,我只看到了她的嘱托。

现在我才明白,那句话里,包含了多少的无奈,多少的牺牲,和多少的……深情。

我哭了。

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在故乡的夜空下,哭得像个孩子。

我哭我当年的懦弱。

我哭我这些年的不懂。

我更哭我们之间,那被命运捉弄的,阴差阳错的十年。

第二天,我去了她的花店。

她看到我,有些惊讶。

“你怎么还没走?”

我说:“我……我想买束花。”

她笑了笑,问:“送给谁?”

我说:“送给我……一个很重要的人。”

她点了点头,开始给我介绍。

“送女朋友的话,可以选玫瑰。”

“送妈妈的话,康乃馨比较好。”

“送朋友的话,百合或者向日葵,都行。”

我看着她,认真地说:“我想送她,一束玉米。”

她愣住了。

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林香,我知道了,我什么都知道了。”

“胖子都告诉我了。”

“对不起。”

“这三个字,我欠了你十年。”

她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别过头去,不想让我看到她的眼泪。

她说:“都过去了。”

我说:“过不去。”

“在我这里,从来就没有过去。”

“那片玉米地,一直都在。”

我上前一步,抓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在发抖。

我说:“林香,你听我说。”

“十年前,在玉米地里,我不敢承认,是我懦弱。”

“十年后,如果我再不说,那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我喜欢你。”

“从前,现在,一直都是。”

“我不知道,现在说这些,还来不来得及。”

“我也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但是,这些话,我必须说出来。”

“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

我说完,整个花店,都安静了下来。

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呼吸声。

还有,我那颗,快要跳出胸膛的心。

她没有说话。

她只是看着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哭。

在我的记忆里,她一直都是那么坚强,那么从容。

可现在,她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我的心,疼得像是要裂开。

我伸出手,轻轻地,帮她擦掉眼泪。

我说:“别哭。”

她却哭得更凶了。

她一边哭,一边用手捶打我的胸口。

“你这个混蛋!”

“你为什么现在才说!”

“你知道我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吗?”

“你知道我一个人,有多难吗?”

她的拳头,打在我身上,一点都不疼。

我只是紧紧地抱着她。

任由她的眼泪,浸湿我的衬衫。

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

我们抱了很久很久。

直到她的哭声,渐渐停了下来。

她从我怀里抬起头,眼睛红得像兔子。

她看着我,带着浓重的鼻音,问了一个,和十年前,在玉米地里,一模一样的问题。

只不过,这一次,问题的主语,变了。

她问:“听说,你到处说,要娶我?”

我愣了一下。

随即,笑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无比认真,无比坚定地,点了点头。

“是。”

“我跟全世界都说了。”

“我要娶你。”

她看着我,看了很久。

然后,她也笑了。

那笑容,像雨后的彩虹,像冬日的暖阳。

像所有美好的事物,加在一起。

她说:“那……你可要说话算话。”

我没有再说话。

我只是低下头,吻住了她的嘴唇。

那是一个,迟到了十年的吻。

带着泪水的咸涩,带着岁月的甘甜。

也带着,我们失而复得的,爱情的味道。

后来,我辞掉了北京的工作。

我回到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小镇。

我在她的花店旁边,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

书店的名字,叫“等风来”。

我在等风,也在等她。

很幸运,我等到了。

我们的生活,很平淡。

每天,我们一起开店,一起关店。

她打理她的花花草草。

我整理我的书书本本。

闲下来的时候,我会给她念书。

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安静地听着。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有时候,我会想起北京。

想起那些高楼大厦,想起那些加班的夜晚。

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因为我知道,我用一座城市,换回了我整个青春里,最珍贵的宝藏。

去年秋天,我们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

没有豪华的车队,没有昂贵的酒席。

我们只是请了双方的亲戚,还有一些最好的朋友,比如胖子。

婚礼那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婚纱。

很简单,但很美。

她手里,没有拿玫瑰,也没有拿百合。

她拿了一束,我亲手为她扎的,金黄色的玉米。

司仪问我:“你愿意娶你身边这位美丽的女士为妻,一生一世,爱她,敬她,保护她,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对她不离不弃吗?”

我看着林香的眼睛,大声地说:“我愿意。”

司仪又问林香。

林香也看着我,眼睛里,闪着泪光。

她说:“我愿意。”

我们交换了戒指。

胖子在下面,带头起哄,喊着“亲一个,亲一个”。

我笑着,掀开她的头纱,吻了她。

那一刻,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夏天。

那片一望无际的玉米地。

风吹过,还是那哗啦啦的,像海潮一样的声音。

只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再让她从我身边溜走。

我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

我知道,这一次,就是一辈子了。

生活就像一个圆。

绕了很大一圈,我们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

但这个原点,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原点。

我们都变了。

我们被岁月磨去了棱角,被生活染上了风霜。

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们心底,对彼此的那份,最纯粹的感情。

有时候,林香会问我:“你后不后悔,为了我,放弃了北京的一切?”

我会摸着她的头,笑着说:“我只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回来。”

是啊。

我最后悔的,就是那错过的十年。

那十年里,她一个人,吃了那么多的苦,受了那么多的累。

而我,却一无所知。

我能做的,就是用我的余生,去加倍地,补偿她。

我会把她,宠成一个孩子。

一个,可以永远,在我的怀里,肆无忌惮地,笑,或者哭的孩子。

我们的书店和花店,生意不好不坏。

足够我们生活,也足够我们,去看看这个世界。

我们去了很多地方。

我们去看了大海,看了雪山,看了草原。

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给她拍很多照片。

照片里的她,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灿烂。

就像她花店的名字一样。

向阳花开。

有一次,我们开车路过一片玉米地。

正是秋天,玉米都熟了,金灿灿的一片。

我把车停在路边。

我对林香说:“我们下去走走吧。”

她点了点头。

我们手牵着手,走进了那片玉米地。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玉米叶子,发出沙沙的声响。

像是在,为我们唱着一首,古老的歌。

我们走到玉米地的深处。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她。

我学着她当年的样子,抿着嘴唇,有点羞涩地问她:

“听说,你到处跟人讲,这辈子,非我不嫁?”

她愣了一下。

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

她说:“是啊。”

“我跟全世界都说了。”

“我这辈子,就赖上你了。”

说完,她踮起脚尖,在我嘴上,轻轻地,亲了一下。

阳光穿过玉米的缝隙,洒在我们身上。

暖暖的。

那一刻,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的人生,也许并不完美。

我犯过错,我懦弱过,我错过很多。

但还好,在我懂得珍惜的时候,我最想珍惜的那个人,还在原地等我。

这就够了。

真的,够了。

我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可能会有争吵,会有矛盾。

但我不怕。

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们两个人的手,还紧紧地牵在一起。

我们就能够,抵挡这世间,所有的风雨。

我们会一起,慢慢地变老。

直到有一天,我们都走不动了。

我就会搬一把摇椅,放在我们的花店门口。

让她坐在上面。

然后,我继续,给她念书。

念我们这一生,这一个,关于等待,关于错过,也关于,重逢的故事。

我想,那一定,会是一个,很长,很长,但也很美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是在一片,绿色的玉米地里。

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故事的结尾,也会是在一片,金色的夕阳下。

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

相依相偎。

一直到,时间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