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湘云能成为宝玉的爱人吗?

发布时间:2025-10-01 09:27  浏览量:2

爱人是不会,因为已经有黛玉了。宝玉对黛玉的感情,一定是不可替代的。

不能做爱人,也可以做妻子、伴侣。在《红楼梦》早期的构思中,曾有过这样的设置。证据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宝玉在外面得了一个金麒麟,听说湘云也有一个形制相似而略小的,就收了起来。这个举动被黛玉看在眼里,很是醋意,并且联想到“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因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又有麒麟,或恐借此而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于是“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干出偷听壁脚这样的小勾当。

接下来的黛玉听到的,却是宝玉的“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引得黛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也在内心中确认宝玉“果然是个知己”。也就是说,这是宝黛爱情默契的开端——从前充满了猜疑试探不信任,这时才开始相信他的感情了。

既然宝玉对黛玉如此,那他收着金麒麟,当然不是为了和湘云“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那么,这金麒麟就只是兄妹间的小礼物,是一件好玩有趣的东西,而不涉及男女私情。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一回的回目,又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这一回回末的批语里,有一句“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看来这枚金麒麟,辗转落到了同样的京城世家子弟的卫若兰手中,怎么到他手的?

当然是湘云送的。宝玉给了湘云,湘云婚后转送给丈夫卫若兰,这是很平常的。后来贾府败落,大观园成为荒园,卫若兰在荒园射圃,露出这枚金麒麟,有“十年人事几番新”的世事无常之感。也就是说,这枚金麒麟,暗示的是湘云与卫若兰的婚姻。

可是这样一来,又不对了。湘云的判词里说“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证明她是早寡,卫若兰因为英年早逝。这怎么能叫“白首双星”?

那么,和湘云“白首”相伴的,不是卫若兰,还是宝玉。在她失去了丈夫,他也失去了爱人和妻子之后(宝钗婚后贫困,难产而死),中年的兄妹又邂逅,双方都是孤苦伶仃,于是抱团取暖,结为夫妻。

他们没有爱情,却有感情。这感情不像爱情那么轰轰烈烈,却能让一对儿平凡的男女偎依着度过余生。

这可能是《红楼梦》写作早期的一个构思,比宝玉弃宝钗出家要早得多,更具有现实的悲凉意味,却充满了对生活的妥协。作者为了把宝玉塑造得更理想些,还是改成“悬崖撒手”的结局,让这个长大大的孩子,坚守住了最后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