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我怀孕,知青男友不认账,农村小伙主动顶包,没想到幸福一

发布时间:2025-09-11 00:09  浏览量:2

引子

电话是儿媳妇林晓晓打来的。

“妈,我们商量个事儿。”晓晓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可我听着,心里却咯噔一下。

这丫头,每次用这种商量的口气,准没好事。

我把手里择了一半的芹菜放下,擦了擦手,把听筒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

“说吧,啥事啊?”

“那个……我爸妈不是快过来了吗?他们就想,趁着这个机会,把两家亲戚都见一见,认个门。”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认门?亲家来了,咱们请他们吃饭,见见你大伯他们,不就行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晓晓的声音带上了一点为难。

“妈,我爸妈的意思是……也想见见念念的……亲爷爷。”

“亲爷爷”三个字,像三根烧红的钢针,一下子扎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捏着电话,指节都发白了。厨房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下,几只麻雀落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喳喳地叫着,搅得人心烦。四十多年了,我以为这三个字,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人提起。

【内心独白】

陈志远。这个名字像一颗埋在牙根深处的钉子,平时感觉不到,可一旦被触碰,就牵动着每一根神经,疼得钻心。我以为他早就锈烂在岁月的泥土里了,没想到,都快七十岁的人了,还要被翻出来,让我在儿孙面前,再疼一次。

“妈?妈?你在听吗?”晓晓的声音把我从恍惚中拉了回来。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

“晓晓啊,这事……你爸不是跟你说过吗?念念的爷爷,早就……不在了。”

“妈!”晓晓的语气急了,“我知道你们一直这么说,可念念都告诉我了。他说他小时候,他爸就跟他坦白了。妈,我爸妈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既然……既然那位还在,还是咱们江城大学的教授,总得知会一声。不然,人家知道了,会觉得我们家不懂礼数。”

我靠在冰冷的墙壁上,手里的电话重得像块石头。

儿子李念,竟然早就知道了。

我的丈夫,那个老实巴交的李建国,竟然瞒着我,把这个天大的秘密告诉了儿子。

“妈,你就跟爸商量一下吧。我爸妈就是想走个过场,大家见个面,吃顿饭,这事就算过去了。不然,他们心里总有个疙瘩。”晓晓还在电话那头劝着。

我还能说什么?

挂了电话,我看着锅里炖着的排骨汤,白色的热气一圈一圈地冒着,像我心里乱成一团的愁绪。这汤是给建国炖的,他前几天修小区水管,闪了腰,这两天一直贴着膏药。

我关了火,汤也不炖了,饭也不想做了。

心里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被儿媳妇这通电话一搅和,全泛上来了,又酸又涩,堵得我胸口发慌。

我坐在小马扎上,看着厨房里那把用了二十多年的旧菜刀,刀刃都磨薄了,可还是很快。就像我的记忆,时间越久,有些事反而越清晰。

那年,也是这样一个灰蒙蒙的冬天。

我,林秀雅,十九岁,是红星纺织厂的女工。

我怀孕了。

孩子的父亲,是下乡到我们公社的知青,陈志远。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时,他那张英俊的、会念诗的脸,第一次露出了我看不懂的表情。

那是一种混杂着惊慌、厌恶和算计的表情。

他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件沾上污渍的白衬衫。

【内心独白】

那时候的我,太傻了。以为他给我念几首普希金的诗,在小树林里拉着我的手,说我的眼睛像星星,就是爱了。我甚至觉得,我们是话本里的小姐和书生,是天生的一对。现在想想,真是可笑,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白天鹅,我不过是池塘里一只伸长了脖子望着的土鸭子。

晚饭的时候,李建国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膏药味,走路的姿势还有点别扭。

“秀雅,我回来了。”他把手里的一个布袋子放在桌上。

我没应声,坐在沙发上发呆。

他走到我跟前,弯下腰,小心地问:“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我抬起头,看着他。五十多岁的男人了,头发白了一小半,眼角全是皱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手上还有没洗干净的机油。

这就是我的丈夫,李建国。

一个跟我过了大半辈子的男人。

一个替别人养了四十多年儿子的男人。

我的眼泪,毫无征兆地就掉了下来。

“建国,”我哽咽着,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你……你是不是早就把念念的身世,告诉他了?”

李建国愣住了,他脸上的关心瞬间变成了不知所措。他搓着手,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是……是跟他说了。”

“什么时候?”

“他上高中的时候。”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大手狠狠攥住了。那么多年,我像个傻子一样,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这个秘密,生怕伤害到儿子,伤害到这个家。

结果,他们父子俩,早就对我“开诚布公”了。

只有我,被蒙在鼓里。

“为啥不告诉我?”我盯着他,一字一顿地问。

“我怕你多想。”他垂下眼皮,不敢看我,“那阵子你厂里效益不好,心情差,我不想再给你添堵。”

【内心独白】

添堵?他觉得这是给我添堵?他不知道,这个秘密就像悬在我头顶的一把刀,我每天都害怕它掉下来。他轻描淡写地就把刀递给了儿子,却留我一个人在下面担惊受怕。这一刻,我心里说不清是委屈还是愤怒,只觉得这四十多年的夫妻,好像隔了一堵看不见的墙。

“现在好了,”我擦掉眼泪,冷笑一声,“你那个好儿媳,要请他亲爷爷吃饭了。你准备怎么办吧?”

李建国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满是震惊。

“你说啥?”

我把晓晓的话重复了一遍。

李建国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他那双因为常年劳作而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

“他……他还想来认亲?他凭什么!”

一声怒吼,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我认识李建国四十年,他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

第1章 那通电话

时间仿佛一下子被拉回了1972年的冬天。

江城的冬天,湿冷得能钻进骨头缝里。

我揣着医院那张薄薄的化验单,手脚冰凉地站在青年点的门口。化验单被我攥在手心,汗水把它浸得又软又皱,像我当时的心情。

“妊娠反应,阳性。”

六个字,像六个晴天霹雳,把我整个人都劈傻了。

我和陈志远的事,是从那年夏天开始的。他是从上海来的知青,长得白净,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说话斯斯文文。我们厂里组织去公社学农,他负责教我们读报。休息的时候,他就靠在田埂的草垛上,给我念诗。

“我的心,渴望着未来;而现在,却总是令人悲伤。”

那时候我哪里懂什么普希金,只觉得他念诗的样子,比我们厂里所有的小伙子都好看。他的手指修长,不像我们这些工人的手,粗糙,有老茧。

一来二去,我们就熟了。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我们偷偷在没人的小树林里拉了手,亲了嘴。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了。

可当我把那张化验单递给他时,他的脸,白得像一张纸。

“秀雅,你……你别开玩笑。”他扶了扶眼镜,眼神躲闪着。

“我没开玩笑,志远,是真的。”我的声音都在发抖,“我们……我们结婚吧。”

“结婚?”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声音都变了调,“林秀雅,你脑子坏掉了?我们怎么结婚?我是知青,随时都可能回城的!我跟你结婚,我这辈子就毁了!”

他的话,像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

我呆呆地看着他,那个前几天还在我耳边念情诗的男人,此刻的脸,陌生得可怕。

“可是……孩子是你的啊!”

“我的?”他冷笑一声,往后退了一步,仿佛我是什么瘟疫,“谁知道是谁的?你们厂里那么多男工,谁知道你跟谁好过?”

【内心独-白】

那一刻,我感觉天都塌了。我不是个随便的姑娘,在那个年代,女孩子的名声比命都重要。我把自己的清白和未来,都赌在了一个人身上。结果,他不但不要我,还要往我身上泼脏水。那种屈辱和绝望,像潮水一样,瞬间就把我淹没了。

我哭着求他,求他看在过去的情分上,给我一条活路。

他却不耐烦地推开我。

“别来烦我!这事跟我没关系!你自己想办法处理掉,不然,我就去厂里举报你作风问题!”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寒风里,眼泪流干了,心也死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个游魂一样。上班的时候,纺织机嗡嗡地响,我的脑子里也嗡嗡地响。下班了,我不敢回宿舍,怕被姐妹们看出端倪。我就一个人,在厂区后面的小河边一坐就是半宿。

河水黑漆漆的,映不出人影。

我好几次都想,干脆跳下去,一了百了。

可我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腹,那里有一个小生命,我又舍不得。

那天晚上,我又坐在河边发呆,身后传来一个闷闷的声音。

“天这么冷,坐这儿干啥?”

我回头,看见了李建国。

他是我们车间的修理工,平时不怎么说话,总是埋头干活。身上永远有一股机油味。我对他唯一的印象,就是他力气很大,有一次我的机器卡住了,他过来,三两下就给弄好了。

我没理他,把头扭了回去。

他也没走,就在我旁边蹲了下来。

“有啥想不开的,别寻死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烤红薯,还冒着热气,递给我,“刚出炉的,热乎,吃了心里能暖和点。”

红薯的香甜气味飘过来,我那不争气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我已经两天没怎么吃东西了。

我没有接。

他也不尴尬,就把红薯放在我旁边的石头上。

“我……我听说了。”他犹豫了半天,才开口,“陈志远那个……不是个东西。”

我的眼泪又涌了上来。

这件事,肯定已经在厂里传开了。我成了所有人的笑柄。

“你走吧,别管我。”我哽咽着说。

【内心独白】

当时的我,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谁靠近都觉得是不怀好意。我觉得李建国也是来看我笑话的。一个农村来的修理工,没文化,长得也普通,他凭什么来同情我?我的骄傲,即便是在最狼狈的时候,也还在扎人。

他叹了口气,没走。

“你要是不嫌弃……”他看着黑漆漆的河面,声音很低,像是说给自己听,“你要是不嫌弃,我娶你。孩子生下来,跟我姓。我……我爹妈走得早,家里就我一个,多个孩子,也热闹。”

我猛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路灯昏黄的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表情很认真,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娶你。”他又重复了一遍,声音大了一点,也更坚定了,“我虽然没啥文化,就是个修机器的,但我能养活你们娘俩。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们。”

我看着他,这个平时在车间里毫不起眼的男人,此刻在我眼里,却像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我的心里,像是冰封的河面,裂开了一道缝。

一丝暖意,从那道缝里,慢慢地渗了进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走投无路,也许是被他那句“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们”打动了。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我们的婚礼,办得极其简单。

没有酒席,没有新衣服,就去街道领了张证。晚上,我在他那间只有十平米的单身宿舍里,煮了一碗面条,算是吃了喜酒。

新婚之夜,他没碰我。

他在地上打了个地铺,把唯一的一张床让给了我。

“你身子不方便,好好歇着。”他背对着我,声音闷闷的,“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

我躺在床上,听着他沉重的呼吸声,一夜无眠。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究竟是另一场深渊,还是一个可以栖身的港湾。

第2章 一碗红糖蛋

婚后的日子,过得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平淡,却也解渴。

李建国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他把一个丈夫该做的事,都做到了。

每天早上,他会第一个起床,把炉子生好,熬上粥,再去上班。下班回来,不管多累,都会把家里的水缸挑满。我的饭量越来越大,他看在眼里,嘴上不说,却隔三差五地从厂里食堂给我带回一个馒头,或者半个菜团子。

他会说是他省下来的,但我知道,他一个干体力活的壮劳力,自己都吃不饱。

厂里的风言风语,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围着我。

“瞧瞧林秀雅,眼光多高啊,找了个知青,结果呢?还不是便宜了李建国那个乡巴佬。”

“可不是嘛,带着个拖油瓶,李建国也是傻,上赶着当便宜爹。”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每次听到,我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把怨气都撒在了李建国身上。

“都怪你!要不是你,我用得着受这份气吗?”我冲他喊。

他总是低着头,默默地听着,像一棵不会说话的树。等我骂累了,他才闷声说一句:“别气了,对身子不好。他们爱说啥就说啥,嘴长在别人身上,咱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他的话,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让我更加烦躁。

我觉得他窝囊,没本事,连自己的老婆都护不住。

【内心独白】

那时候,我心里还是念着陈志远的。我总是不自觉地拿李建国和他比。陈志远会说好听的话,会给我画画,懂那么多我听不懂的大道理。而李建国呢?他只会修机器,只会干力气活,连句完整的情话都说不出来。我嫁给他,心里充满了不甘和委屈。

我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妊娠反应也越来越严重,吃什么吐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吐得昏天黑地,感觉五脏六腑都搅在了一起。吐完之后,我虚脱地躺在床上,突然特别想吃一碗卧了两个鸡蛋的红糖水。

这是我小时候生病,我妈才会给我做的“奢侈品”。

我看着窗外漆黑的夜,心里一阵酸楚,就自言自语地念叨了一句。

没想到,躺在地铺上的李建国听见了。

他二话不说,披上衣服就爬了起来。

“你干啥去?”我问。

“我去给你弄。”

“上哪儿弄去?这么晚了,供销社早关门了。家里鸡蛋和红糖都没了。”

他没说话,穿上鞋就出了门。

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他才回来。手里攥着两个还带着温热的鸡蛋,和一小包用纸包着的红糖。

他的脸冻得通红,眉毛上都结了一层白霜。

“你……你上哪儿弄的?”我惊呆了。

“找我们车间的王师傅借的。他家养了鸡。”他一边哈着气,一边笨拙地点炉子,烧水。

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糖卧鸡蛋就端到了我面前。红糖的甜香和鸡蛋的醇香混在一起,钻进我的鼻子里。

我看着他冻得发紫的手,和那双熬得通红的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用勺子舀起一个滚圆的荷包蛋,咬了一口,甜到了心里。

眼泪,吧嗒吧嗒地掉进了碗里。

【内心独白】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用心去看李建国。我看到他粗糙的手指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看到他额头上因为劳累而渗出的细汗,看到他看着我吃东西时,那双眼睛里藏不住的关切和满足。那一刻我忽然明白,甜言蜜语就像画在纸上的饼,好看,但不顶饿。而眼前这碗红糖蛋,才是实实在在的温暖。

从那天起,我好像变了一个人。

我不再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也不再因为厂里的流言蜚语而跟他吵架。

我开始学着做一个妻子。

我给他洗那身永远也洗不干净机油味的工装,给他缝补磨破了洞的袜子,在他下班回来的时候,给他递上一杯热茶。

他还是不怎么说话,但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起来。

有时候,他下班回来,会从怀里掏出一些小东西。今天是一个捏坏了的沙包,明天是一只掉了翅膀的铁皮蜻蜓。

“给……给孩子的。”他把东西放在桌上,脸会有点红。

这些都是他从厂里的废品堆里捡回来的,修修补补,就成了孩子的玩具。

我看着那些奇形怪状的玩具,心里酸酸的,也暖暖的。

我们的日子,就像那台老旧的纺织机,虽然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但一针一线,也慢慢织出了家的模样。

春天的时候,陈志远回城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公社。

听说他家里的关系很硬,给他办好了招工,回上海进了一家大单位。

那天,我在厂门口碰见了他。

他穿着一身崭新的蓝色卡其布中山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和我记忆中那个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满身泥土的知青,判若两人。

他看到我,挺着个大肚子,身边还站着拎着工具箱的李建国,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他没跟我打招呼,径直从我身边走了过去,就像不认识我一样。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李建国察觉到了我的异样,他放下工具箱,伸出那双粗糙的大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心,很暖。

“走,回家。”他说。

我点点头,跟着他,一步一步,往我们那个小小的、却很温暖的家里走去。

我知道,我生命里那个叫陈志远的章节,彻底翻过去了。

第3章 呱呱坠地一声啼

儿子是在一个夏天的傍晚出生的。

那天,我正在院子里洗衣服,肚子突然一阵剧痛。我扶着腰,疼得站不起来。

邻居王婶听见我的呻吟,赶紧跑了过来。

“哎哟,秀雅,你这是要生了!快,快去医院!”

李建国还在厂里上班,王婶急得团团转,一边喊人,一边帮我收拾东西。

等李建国满头大汗地从厂里骑着那辆二八大杠自行车冲回来时,我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

他二话不说,把我背在背上,就往医院跑。

从我们家到区医院,有三里多地。他就那么背着我,一路狂奔。我趴在他宽阔而结实的背上,能清晰地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和心脏擂鼓一样的跳动声。汗水湿透了他的工装,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流。

“建国……你歇会儿……”我趴在他耳边,虚弱地说。

“不歇!”他咬着牙,脚下的步子更快了,“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

他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让我慌乱的心,安定了不少。

到了医院,他把我安顿好,又跑前跑后地去办手续、找医生。等我被推进产房的时候,他被拦在了门外。

我回头看他,他扒着门框,一脸的焦急和无助,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秀雅,别怕!我就在外面守着你!”他冲我喊。

那一刻,我的眼泪又下来了。

【内心独白】

都说女人生孩子,是在鬼门关走一遭。在那扇冰冷的门关上的瞬间,我心里是害怕的。可听到他那句话,我突然就不怕了。我知道,门外有一个人,在用他全部的力气为我加油。不管我曾经经历过什么,至少在这一刻,我不是孤单一个人。

孩子生得很顺利,是个男孩,七斤六两,哭声嘹亮。

护士把孩子抱给我看,那是个皱巴巴的小东西,眼睛还没睁开,小嘴一张一合的。

我的心,一下子就软成了一滩水。

这就是我的儿子。

我所有的委屈、痛苦和挣扎,在看到他的那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李建国获准进来的时候,眼睛红得像兔子。

他先是冲到我床边,抓着我的手,一个劲地问:“秀雅,你怎么样?还疼不疼?”

“我没事。”我看着他,笑了。

他这才小心翼翼地凑到孩子跟前,伸出一根粗壮的手指,想碰又不敢碰的样子。

“他……他就是我儿子?”他喃喃地问,声音里带着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感。

“嗯。”

他终于鼓起勇气,用指尖轻轻碰了一下孩子的小脸蛋。

孩子的小嘴动了动,仿佛在回应他。

李建国的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七尺男儿,哭得像个孩子。

他一边哭,一边笑,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有儿子了……我李建国有儿子了……”

看着他那副傻样,我也忍不住笑了。

我们给儿子取名叫李念。

念念不忘的“念”。

这是我取的名字。李建国听了,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说:“好,就叫李念。”

他什么都没问。

但我知道,他懂我的意思。

我希望我自己,也希望这个孩子,永远都不要忘记过去。忘记那些伤害,也忘记那些温暖。

【内心独白】

给儿子取这个名字,其实是我心里的一点私心和执念。我忘不了陈志远的背叛,也想让这个名字时时刻刻提醒我,我是怎么走到今天的。可我没想到,李建国竟然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他用他的大度和包容,接纳了我心里那点阴暗的角落。他让我明白,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

月子里的我,被李建国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白天上班,晚上回来就包揽了所有家务。洗尿布,做饭,打扫卫生,没有一句怨言。

那个年代,没有奶粉,我的奶水又不足。孩子饿得哇哇直哭。

李建国急得不行,跑去跟邻居王婶讨教。王婶告诉他,鲫鱼汤下奶。

可是那时候,鱼是稀罕物,得要票,还贵。

第二天,李建国下班回来,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掏出一条用荷叶包着的鲫鱼。

“你哪儿来的钱?”我惊讶地问。

他嘿嘿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

“我去厂里的废料池,把那些废铜烂铁捞出来卖了。”

我看着他满是污泥的裤腿和划破了口子的手指,心里一阵发酸。为了这条鱼,他不知道在那个又脏又臭的池子里泡了多久。

他却像献宝一样,把鱼收拾干净,炖了一锅奶白色的鱼汤。

“快,快喝,喝了就有奶了。”他把汤端到我面前,眼睛里亮晶晶的,全是期待。

我喝着那碗鲜美的鱼汤,感觉一股暖流,从胃里,一直流淌到了心里。

孩子吃饱了奶,安稳地睡着了。

李建国就趴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看着孩子。一看,就能看半天。

他会伸出手指,轻轻描摹孩子小小的眉毛,小小的鼻子。

那眼神里的疼爱和欢喜,是装不出来的。

我突然觉得,让孩子姓李,叫李建国“爸爸”,或许,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第4章 匠心与尊严

日子在柴米油盐和孩子的哭笑声中,一天天滑过。

李念从小就比别的孩子懂事。他很少哭闹,总是安安静静的。李建国把他当成了眼珠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厂里发的糖果,他自己一颗也舍不得吃,全都揣在口袋里,带回来给念念。下班路上看到别人家孩子玩的铁环,他就在废品站找了根铁丝,自己敲敲打打,也给念念做了一个。

他对念念的好,是那种不加掩饰的、发自肺腑的疼爱。

厂里有些人背后还是会嚼舌根,说李建国是“冤大头”。

有一次,车间的老张喝多了,拍着李建国的肩膀,大着舌头说:“建国啊,你就是太老实!替别人养儿子,图个啥呀?”

李建国当时正在埋头修理一台坏掉的电机。他没抬头,只是用扳手拧紧了一颗螺丝,然后用抹布擦了擦手上的油污。

他站起身,看着老张,很平静地说:“张哥,你喝多了。念念是我儿子,亲儿子。以后这话,别再让我听见。”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

老张被他看得有点发毛,酒也醒了一半,讪讪地走了。

这件事,很快就在厂里传开了。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当着他的面说三道四。

【内心独-白】

我是在王婶那里听到这件事的。那一刻,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我一直觉得李建国窝囊,不会吵架,不会为自己辩解。可在那一刻我才发现,他不是窝囊,他只是不屑于跟人争辩。但在触及他底线的事情上,他比谁都强硬。他的尊严,不在于口舌之利,而在于他用行动守护的这个家。

李建国是个出色的修理工。

在我们红星纺织厂,没有他修不好的机器。

他对待那些冰冷的钢铁疙瘩,比对待自己还好。他有个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每一台机器的“脾气”:哪个零件容易松动,哪个轴承需要经常上油,哪个传动带磨损得快。

别的修理工修机器,是哪里坏了修哪里。他不是,他每次检修,都会把整台机器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把可能出问题的地方,都提前处理好。

他说:“机器跟人一样,你对它好,它才肯好好给你干活。不能等到它‘病’得动不了了,再来治。”

他的工具箱,永远都是擦得锃亮,里面的扳手、钳子、螺丝刀,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他说,这是吃饭的家伙,得伺候好了。

这种对工作的敬畏和认真,就是他的“匠心”。

正是靠着这份匠心,他从一个普通的修理工,一步步干到了维修班的班长。工资涨了,家里的日子也渐渐宽裕起来。

我们从那个十平米的单身宿舍,搬进了厂里分的两居室。虽然房子老旧,墙皮都有些脱落,但对我们来说,已经像是天堂了。

李念上学了,成绩很好,总是考第一名。

李建国最高兴的事,就是拿着念念的奖状,在邻居面前显摆。那份骄傲,比他自己涨了工资还开心。

有一次,念念的老师叫我去学校,说念念在学校跟同学打架了。

我急急忙忙赶过去,看见念念的脸被抓了一道血印子,嘴角还破了。跟他打架的那个小胖子,是他班长的儿子。

老师的意思,是让我们家念念道个歉,这事就算了。

我正要开口,李建国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消息,也赶了过来。

他问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那个小胖子骂念念是“野种”,念念气不过,才动了手。

李建国听完,二话不说,拉起念念的手就要走。

“李师傅,你这是干什么?还没解决呢。”老师拦住他。

李建国回过头,看着老师,也看着那个小胖子和他趾高气昂的家长。

“我儿子没有错。”他说,“别人打他左脸,他要是不知道还手,那就是我这个当爹的没教好。歉,我们不道。医药费,我们也不要。但是,谁要是再敢骂我儿子一句,下一次,就不是一道血印子这么简单了。”

说完,他拉着念念,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室。

我跟在他们父子俩身后,看着李建国宽厚的背影,和念念牵着他大手的那个小小的身影,眼睛又湿了。

那天晚上,李建国把念念叫到跟前。

他没有骂他,也没有安慰他。

他只是拿出一块砂纸,和一把生了锈的钳子,当着念念的面,一点一点地把那把钳子上的铁锈磨掉,然后上油,直到那把钳子变得光亮如新。

“念念,”他把钳子递给儿子,“记住,人活着,就跟这把钳子一样。出身是啥样,咱决定不了,就像它生来就是一块铁。可只要自己不生锈,肯下功夫打磨自己,就永远是个有用的家伙。别人说啥,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得把自己当回事。”

【内心独-白】

李建国没什么文化,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他用最朴素的方式,教会了儿子什么是尊严。他没有去遮掩伤疤,而是告诉儿子,如何带着伤疤,挺直腰杆活下去。这比任何苍白的安慰和解释,都更有力量。那一晚,我看着灯下那对父子,心里无比踏实。

念念把那把钳子,一直放在自己的书桌上。

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

后来,李念考上了江城大学,学的是机械工程。他说,他想像爸爸一样,当一个有本事、受人尊敬的工程师。

毕业后,他进了我们市最好的一家机械厂,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了厂里最年轻的技术骨干。

再后来,他认识了林晓晓。一个漂亮、开朗的城市姑娘。

他们谈婚论嫁,一切都那么美好。

我以为,我们家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

我以为,那些陈年的往事,早就被岁月磨平了。

直到晓晓的那通电话,像一把榔头,把我从幸福的幻梦中,狠狠砸醒。

第5章 陈年旧账

李建国发完那通火,屋子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

他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脸上的怒气还没有消散。四十年来,我从没见过他这个样子。他一直是个温和甚至有些木讷的人,像一头默默耕田的老牛,再重的担子,也只是咬着牙往前走,从不吭声。

可现在,这头老牛被激怒了。

“他凭什么?他有什么脸面来认亲?”李建国又重复了一遍,拳头砸在桌子上,震得碗筷叮当作响。

我被他吓了一跳,心里的那点委屈和怨气,也散了大半。

我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你别激动,先把腰养好。”

他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手捂着脸,肩膀微微颤抖。

我给他倒了杯热水,递到他手里。

“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晓晓家里的意思,很坚决。这事,咱们躲不过去。”我叹了口气,在他对面坐下。

他放下手,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躲不过?那就见!我倒要看看,他现在变成了什么人模狗样!我还要当面问问他,四十年前,他把一个大肚子的姑娘推开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今天!”

我知道,他是为我鸣不平。

这四十年来,他从没问过我一句关于陈志远的事。他用沉默和行动,为我撑起了一片天,把我和念念都护在他的羽翼之下。他把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都自己咽了下去。

可现在,有人要来摘果子了。

他咽不下这口气。

【内心独白】

看着他愤怒的样子,我心里又疼又暖。这个男人,他嘴上不说,心里却什么都明白。他知道我当年的苦,知道我这些年的不容易。他的愤怒,不是为了他自己,全是为了我。嫁给他,或许是我这辈子被逼无奈的选择,但得到他这份真心,却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建国,”我握住他粗糙的手,“别这样。事情已经到这一步了,咱们得为念念想想。他马上要结婚了,不能因为咱们这点陈年旧账,影响了孩子。”

“为了念念?”李建国冷笑一声,“我就是为了念念,才不能让他认那个爹!什么东西!当年嫌我们娘俩是累赘,现在看念念出息了,想来占便宜?门儿都没有!”

“可……亲家那边……”

“亲家那边我去说!”李建国站了起来,腰疼得他龇牙咧嘴,但他还是挺直了背,“我就告诉他们,念念只有一个爹,就是我李建国!那个陈教授,跟我们家半点关系都没有!他们要是认这个理,这门亲就结。要是不认,那这婚,不结也罢!”

我被他的话惊呆了。

“建国!你疯了!念念和晓晓感情那么好,怎么能说不结就不结?”

“那也比让他认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当爹强!”李建国梗着脖子,态度异常坚决。

我们俩就这么僵持着,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分房睡了。他睡沙发,我睡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理解李建国的愤怒,但我更害怕。我怕事情闹大了,伤害到念念和晓晓的感情,也怕再见到陈志远,那个我生命中的噩梦。

我想了一夜,觉得李建国的方法太极端了。

逃避不是办法,硬碰硬也可能会两败俱伤。

或许,晓晓说得对,见一面,把话说清楚,让这件事有个了结,对所有人都好。

第二天早上,我趁着李建国去公园锻炼腰的工夫,给儿子李念打了个电话。

我把事情的经过,和李建国的态度,都告诉了他。

电话那头,李念沉默了很久。

“妈,”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很沉稳,“爸说得对。”

我愣住了。

“念念,你怎么也……”

“妈,这件事,你们别管了。交给我来处理。”李念打断了我的话,“你跟爸说,让他放心,我不会让他受半点委-屈的。至于陈志远那边,我会去联系。但不是认亲,是了断。”

“了断?”

“对,了断。”李念的声音里,透着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和坚定,“四十年前他欠你的,欠这个家的,我会让他亲口做个交代。不是为了让他补偿什么,只是为了告诉我爸,他这四十年的付出,值得!”

【内心独白】

挂了电话,我的手还在抖。我一直以为念念还是个孩子,需要我们去保护。可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儿子已经长大了,长成了一棵可以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大树。他懂得父亲的委屈,也体谅母亲的伤痛。他的那句“我不会让他受半点委屈”,让我瞬间泪流满面。

李建国回来的时候,我把念念的话转告给了他。

他听完,愣愣地站在原地,半天没说话。

然后,他走到窗边,看着窗外。我看到,他那宽厚的肩膀,在微微地耸动。

他哭了。

这个一辈子没掉过几滴眼泪的男人,背对着我,无声地哭了。

我知道,儿子的理解和维护,是他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几天后,李念告诉我们,他约好了。

时间,定在周六中午。

地点,是市里一家叫“江南春”的饭店。

赴约的人,有我们一家三口,晓晓和她父母,还有……陈志远。

那一天,终究还是要来了。

赴约的前一晚,李建国从柜子最底下,翻出了一件藏了很久的深蓝色中山装。

那是他当年升任班组长时,我特意给他做的,料子很好。他一直舍不得穿。

他把衣服熨了又熨,直到没有一丝褶皱。

我也找出了一件自己最体面的墨绿色绒线衫。

我们俩谁都没说话,但心里都明白,我们不是去赴宴,我们是去上战场。

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儿子,打一场迟到了四十年的尊严之战。

第6章 鸿门宴

“江南春”饭店在市中心,装修得古色古香,一看就价格不菲。

我和李建国走进预订好的包厢时,晓晓和她的父母已经到了。

晓晓的父亲是市里一个机关的干部,母亲是中学老师,两人都穿着得体,气质儒雅。

看到我们,他们很客气地站了起来。

“亲家,亲家母,快请坐。”晓晓的父亲伸出手,和李建国握了握。

李建国有些拘谨,只是点了点头。

我们刚坐下,包厢的门就被推开了。

走进来一个男人。

六十多岁的年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虽然有些花白,但精神矍铄。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羊绒衫,外面套着一件深色的西装外套,戴着一副无框眼镜,镜片后面,是一双精明而审视的眼睛。

是他,陈志远。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但那份属于读书人的清高和优越感,丝毫未减。

我只看了一眼,就迅速低下了头,心脏不争气地狂跳起来。

李建国坐在我身边,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瞬间绷紧了,放在膝盖上的手,攥成了拳头。

“哎呀,陈教授,您来了!快请上座!”晓晓的父亲热情地迎了上去。

陈志远微微颔首,目光在包厢里扫了一圈。当他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时,有片刻的停留,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就被漠然取代。

他显然没有认出我。

或者说,在他辉煌的人生里,我这个微不足道的污点,早就被他彻底遗忘了。

他被让到了主位上。李念和晓晓坐在他旁边。

我和李建国,被安排在了最末尾的位置。

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还是晓晓的母亲先开了口:“今天请大家来,就是想趁着我们来江城的机会,两家人见个面。以后念念和晓晓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要多走动。”

“是啊是啊,”晓晓的父亲附和道,“尤其是陈教授,您是念念的……长辈,以后可要多提点提点这个晚辈。”

陈志远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慢条斯理地说:“好说。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事。李念是吧?我听说了,在江城机械厂工作?嗯,基层锻炼一下也好。不过,技术岗终究发展有限,如果有想法,可以考虑读个在职研究生,以后往管理方向走。这方面,我倒是可以帮你推荐几个导师。”

他说话的口气,就像一个领导在指点下属,充满了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李念低着头,没有说话。

【内心独-白】

那一刻,我心里充满了屈辱。他不知道,念念之所以选择机械工程,就是因为他崇拜那个修了一辈子机器的父亲。他不知道,念念凭自己的努力成了技术骨干,是多少个日夜加班换来的。在他眼里,我们一家人所有的努力和骄傲,都成了“发展有限”的基层工作。

李建国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我怕他当场发作,在桌子底下,悄悄按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心里,全是汗。

“陈教授说的是。”晓晓的父亲显然很受用,“我们家晓晓,也是看中了念念这股踏实肯干的劲儿。当然,有您这样的长辈指点,他的前途肯定更光明了。”

说着,他端起酒杯:“来,陈教授,我敬您一杯。也感谢亲家和亲家母,培养出念念这么优秀的孩子。”

他这话,前半句是对着陈志远,后半句是对着我们。

李建国端起了面前的酒杯,手却在抖。

陈志远瞥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那种眼神,我太熟悉了。四十年前,他就是用这种眼神看我的。

“客气了。”陈志远象征性地举了举杯,对晓晓的父亲说,“不过,有件事,我可能要澄清一下。”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我和这位……李师傅,”他指了指李建国,“并不认识。至于李念,如果他是你们的儿子,那跟我,恐怕也谈不上什么长辈晚辈的关系。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什么误会。”

他把“误会”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一句话,让整个包厢的空气都降到了冰点。

晓晓的父母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尴尬得无地自容。

李建国再也忍不住了。

他“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手里的酒杯重重地磕在桌子上,酒洒了一片。

“陈志远!”他指着他,眼睛通红,“你再说一遍!”

陈志远被他这一下吓了一跳,皱起了眉头:“这位同志,请你冷静一点。我们有话好好说。”

“好好说?”李建国气得浑身发抖,“四十年前,秀雅挺着大肚子去找你,你怎么没跟她好好说?你把她推开,骂她是脏东西的时候,你怎么没想过好好说?现在,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跟我说‘误会’两个字!”

“秀雅……林秀雅?”陈志远扶了扶眼镜,重新打量起我。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足足有十几秒,终于,一丝惊慌和了然,从他眼中闪过。

“原来是你……”他喃喃道。

然后,他看向李念,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这么说,他就是……”

“他是我儿子!”李建国一把将李念拉到自己身后,像一头护崽的雄狮,“他叫李念,跟我姓李!跟你陈志-远,没有半点关系!”

第7章 我爸叫李建国

整个包厢,死一般的寂静。

晓晓的父母惊得目瞪口呆,看看我们,又看看陈志远,显然没料到这顿“认亲饭”,会变成一场当众揭开伤疤的批斗会。

陈志远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短暂的慌乱之后,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他清了清嗓子,对晓晓的父母说:“亲家,让你们见笑了。这确实是……一点陈年的旧事。当年我们都是年轻人,不懂事,犯了些错误。”

他把当年的抛弃,轻描淡写地说成了“犯了些错误”。

“不过,”他话锋一转,看向李念,脸上甚至挤出了一丝和蔼的微笑,“既然孩子已经这么大了,而且这么优秀,作为……作为他的亲生父亲,我理应承担起我的责任。这些年,是这位李师傅辛苦了。这样吧,为了表示我的歉意和补偿,我愿意出二十万,作为孩子这些年的抚养费。另外,他以后读研、出国,所有的费用,我全包了。”

他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本支票簿和一支钢笔,姿态优雅地放在桌上,仿佛他不是在弥补一个天大的过错,而是在进行一笔慷慨的慈善捐赠。

晓晓的父亲眼睛一亮,刚想说点什么。

“用不着!”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一个是李建国的,另一个,是李念的。

所有人都愣住了。

李念从李建国身后走了出来,站到了桌子的中央。

他没有看陈志远,而是先转身,对着晓晓的父母,深深地鞠了一躬。

“叔叔,阿姨,对不起。今天让你们受惊了。关于我的身世,我从没想过隐瞒,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说。因为在我心里,我只有一个父亲。”

然后,他转过身,面向陈志-远。

他的眼神,很平静,没有愤怒,也没有怨恨,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陈教授,”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谢谢您的‘慷慨’。但这笔钱,我们家要不起。我爸妈把我养大,不是为了跟你做交易的。”

“我爸,”李念顿了顿,伸手指了指身边的李建国,“他叫李建国。他是个修理工,身上总有洗不掉的机油味。他没什么文化,不会念诗,也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他这辈子没出过江城,最贵的衣服就是身上这件穿了十几年的中山装。”

李建国愣愣地看着儿子,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但是,”李念的声音陡然拔高,“是他,在我刚出生,奶水不够的时候,为了给我妈换一碗鲫鱼汤,跳进厂里又脏又臭的废料池里捞废铁去卖钱!”

“是他,在我小时候被同学骂是‘野种’,哭着回家的时候,告诉我,人活着不能自己看不起自己!”

“是他,手把手教会我用扳手和螺丝刀,告诉我做人要像一颗螺丝钉,拧在哪里,就要在哪里牢牢地扎下根,尽好自己的本分!”

“他没给过我什么金山银山,但他给了我一个家,教会我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尊严!”

李念往前走了一步,直视着陈志远。

“所以,陈教授,您或许在生物学上,给了我生命。但在我李念的人生里,我的父亲,从始至终,只有李建国一个!”

“您的钱,您的人脉,您的光明前途,我们都不需要。我们一家人,靠自己的手吃饭,活得踏实,也活得有尊严!”

说完,他再次转向晓晓和她的父母。

“叔叔,阿姨,晓晓。这就是我的家庭,这就是我的父亲。一个普通的、甚至有些卑微的修理工。如果你们因为这个,觉得我们家配不上你们,这门婚事,现在取消,我绝无怨言。”

【内心独白】

那一刻,我看着我的儿子,这个我曾经以为会因为身世而自卑、而懦弱的儿子,他像一个巨人一样,站在那里,为他的父亲,为我们这个普通的家庭,赢回了所有的尊严。我所有的担忧、害怕和委屈,在他说完那番话后,都化作了滚烫的泪水。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不是生了这个儿子,而是他,认李建国这个爹!

包厢里,寂静无声。

陈志远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他手里的支票簿,显得那么刺眼和可笑。

晓晓的父亲张了张嘴,半天,才说出一句话:“好……好孩子……说得好!”

晓晓早已哭成了泪人,她走到李念身边,紧紧地挽住了他的胳膊,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选择。

李建国也哭了。

他看着儿子,这个他养了四十年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他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地点头,不停地点头。

最终,李念拉起我的手,又扶住李建国的胳膊。

“爸,妈,我们回家。”

我们一家三口,在所有人复杂的目光中,走出了那个包厢。

走出饭店,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默默地走着。

走了很长一段路,李建国才停下脚步,他用那双粗糙的大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然后,紧紧地抱住了李念。

“儿子……好儿子……”他哽咽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父子俩,抱在一起,像两座沉默的山。

我站在旁边,看着他们,笑着流泪。

我知道,从今天起,我们家那片阴霾了四十年的天空,终于,彻底放晴了。

婚礼如期举行。

那天,李建国穿上了那件崭新的中山装,胸前别着一朵大红花,笑得合不拢嘴。

他作为父亲,上台致辞。

他拿着话筒,手还有点抖。

他没说什么大话,就说了几句最朴实的话。

“我就是个修机器的,嘴笨,不会说话。我就希望,念念和晓晓,以后好好过日子。夫妻俩,有商有量,别吵架。家里有我跟你们妈,永远是你们的后盾。”

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我看着台上那个朴实得有些笨拙的男人,看着台下那个英俊挺拔的儿子,和笑靥如花的儿媳。

我突然想起了四十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夜。

李建国蹲在我身边,对走投无路的我,说:“你要是不嫌弃,我娶你。”

我没想到,当年一句朴实无华的承诺,他用了一辈子去践行。

我更没想到,当年一个无奈之下的选择,竟会换来我一生的幸福和安稳。

【内心独白】

什么是幸福?年轻时,我以为是风花雪月的浪漫,是激动人心的誓言。可经历了大半生风雨我才明白,真正的幸福,不是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它是一碗深夜里的红糖蛋,是风雨中一个坚实的后背,是危难时一句“别怕,有我”,是孩子挺直腰杆说出的那句“我爸叫李建国”。它藏在柴米油盐的平淡里,刻在相濡以沫的岁月里。我这一生,没嫁给那个会念诗的才子,却嫁给了一个把我宠成孩子的男人。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