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的胆子有多大?《聊斋志异》藏着大清不敢认的“黑历史”

发布时间:2025-09-12 23:25  浏览量:2

《聊斋志异》这本书,名字听着像是讲鬼狐精怪的闲书,其实翻开细看,里头藏着的世道人心,比妖魔鬼怪更吓人。蒲松龄这人,生在明朝崇祯十三年(1640年),死在清朝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一辈子经历改朝换代,看尽乱世百态。他写故事,笔头子从不含糊,表面写狐写鬼,内里写的全是人的嘴脸。

譬如《野狗》这一篇。开篇就交代“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于七是清初山东农民起义的头领,从顺治五年(1648年)闹到康熙元年(1662年),前后十几年。清兵镇压时,下手极狠,所过之处,尸横遍野。故事里的李化龙,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为了躲清兵,藏进山里。有一天夜里,他想偷偷回家,半路撞见清兵杀人,急忙躺进尸堆里装死。清兵走了,他刚喘口气,忽然看见周围没头没胳膊的尸体,一具一具全立起来了——看到这儿,叫人后背发凉。那些尸体慌慌张张地说:“野狗要来,怎么办?”说完又全倒下去。接着真来个怪物:狗头人身,嚎叫声音像猫头鹰(鸱,音吃)。那怪物趴下来啃人脑袋,吸人脑浆。李化龙吓得要命,拼命躲藏,最后还是被怪物找到。他只好跳起来,抓起石头砸过去,把怪物打跑,还捡到它掉下的两颗牙。拿回去给人看,谁也不认得是甚么东西。

这故事不过五百字,没女鬼也没书生,却比许多长篇大论更刺人。蒲松龄哪里是在写妖怪?他写的是顺治康熙年间,清廷对付读书人的狠辣手段。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有“哭庙案”和“抗粮案”。哭庙案是秀才们到孔庙哭诉县令欺压百姓,结果被巡抚朱国治诬陷聚众闹事,抓了十八人,包括有名的才子金圣叹,全部杀头。抗粮案更是无理:朝廷收重税,百姓交不起,官员却报上去说“抗粮不交”,把许多读书人抓起来打板子、抄家、流放。清廷目的很明白:读书人有头脑,会思想,必须打得他们不敢说话。那“野狗”啃人脑髓,正是比喻朝廷要把人的思想吸干榨尽,叫人变成行尸走肉。

李化龙这名字也有意思。化龙,化龙,鱼跃龙门便化龙,这是老百姓心底那点指望,指望有一天世道能变好。蒲松龄写他最后反抗成功,或许是留一丝念想,叫人莫要彻底绝望。

《聊斋》里这样的故事实在多。再比如《促织》,讲明朝宣德皇帝(1426年至1435年在位)喜欢斗蟋蟀,底下官员就逼迫百姓上交好蟋蟀。有个秀才叫成名,千方百计捉到一只,却被儿子不小心弄死。儿子害怕,跳井自杀,虽然救活,却变成痴呆。后来家里人发现一只小蟋蟀,极其凶猛,斗败所有对手,甚至能斗赢公鸡——原来这蟋蟀是儿子的魂魄所化。最后这蟋蟀献给皇上,成名一家得了赏赐,儿子也苏醒过来。这故事初看荒唐,细想极惨:一条人命,竟不如一只虫子贵重。皇上一点嗜好,逼得百姓家破人亡。蒲松龄写得平静,底下全是血泪。

还有《公孙九娘》,故事开头写“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这写的就是清兵镇压于七起义时的真实惨状。蒲松龄借公孙九娘这样一个孤女鬼魂,讲出乱世中人如草芥的悲苦。

蒲松龄自己功名不顺,十九岁中秀才后,一辈子考举人不中,只能做塾师、幕僚,混口饭吃。他见多了官场黑暗,百姓艰难,所以笔下那些鬼狐,反而比人更有情义。《聊斋》近五百篇故事,有的短只有几十字,长的如《婴宁》《聂小倩》,也不过几千字,但篇篇有血肉,有骨头。他写官场,写科举,写世情,从不直接骂人,只冷冰冰摆出事实,叫你看自己心惊。

譬如《梦狼》一篇,写一个老人梦见儿子在衙门里做官,公堂上上下下全是吃人的狼,儿子也变成老虎。醒来后,他叫儿子做好官,儿子却不听,最后果然被百姓杀死。这故事明白如话:官衙就是虎狼窝,好人进去也得变坏。

又比如《司文郎》,写一个瞎和尚能用鼻子嗅出文章好坏。有才学的王生文章好,和尚闻了说可以考中;粗俗的余杭生文章臭,和尚嗅了呛鼻子。放榜时却是余杭生考中,王生落第。和尚叹气说:“我眼睛瞎了,鼻子可不瞎,现在连主考官的鼻子也瞎了!”这话讥讽的正是科举考场黑白颠倒,有学问的不如会钻营的。

蒲松龄写妖写狐,其实笔下极有分寸。他从不故弄玄虚,也不卖弄文辞,只老老实实讲故事,语言干净利落。他自号“柳泉居士”,字“留仙”,又字“剑臣”——有人说“剑臣”意思是“持剑之臣”,想斩尽天下恶人。他和后来鲁迅有些相像,都是用一支笔挑开黑幕,叫你看清里头甚么样子。

《聊斋志异》这本书,被后人拍成许多电影电视剧,大多只拍男女爱情,狐精鬼怪,原著里那些沉甸甸的东西,反而丢开了。蒲松龄若知道,大概只能苦笑。他写《聊斋》,哪里是劝人谈狐说鬼?他是叫人睁眼看世道,莫要被表面太平骗了。

书中也有轻松小段子。比如《龙肉》,说白龙堆这地方地下有龙肉,任人取吃,只是不能说出“龙肉”二字。有个人偏不信,吃饱后大喊“我吃龙肉了”,立刻被雷劈死。这故事简单,却说出个人情道理:有些事能做不能说,譬如有钱别炫,有势别骄,免得招祸。

蒲松龄写书时,每篇末尾加段“异史氏曰”,发点议论。这些话往往比正文更犀利。譬如《席方平》写席方平到阴间为父申冤,受尽酷刑而不屈,最后终于讨回公道。异史氏说:“人人说净土在天上,不知净土在人间,只是被白脸奸臣、花花公子占尽了,有德之人反而无立足之地。”这话分明是骂人间比地狱还黑。

《聊斋志异》成书后,一开始只抄本流传,到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才第一次刻印出版。当时文字狱正厉害,许多书被禁被烧,但这本书却流传下来,或许因为官府只当它是鬼怪故事,没看出里头刀锋。今天读来,仍觉得蒲松龄眼睛毒,看人看事,一眼看到骨头里。

他写人性,从不简单说好坏。比如《画皮》,表面是恶鬼害人,内里却说人若贪色好骗,鬼怪才有机可乘。《陆判》写换头换心,看似荒诞,其实讲朋友义气,比许多真人更可靠。《小谢》写两个女鬼和书生相爱,互相扶持,终得团圆,感情真挚胜过活人。

蒲松龄一辈子住在山东淄川(今属淄博),乡下人,乡下眼界,却写尽天下人心。他的书,十二卷,四百九十四篇,有长有短,有悲有喜,但底下总有一股冷气,叫你读后心底发凉。不是怕鬼,是怕人;不是怕妖,是怕世道。

所以话说回来,《聊斋志异》是部奇书,奇不在妖狐鬼怪,而在人心世情。蒲松龄默默写书,笔墨如刀,划开表面皮肉,叫你看清内里是黑是白。三百年过去,书里写的许多事情,今天看来,竟仿佛还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