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三言二拍”中的“价目表”

发布时间:2025-09-09 14:24  浏览量:2

作者:达森

冯梦龙、凌濛初都是会讲故事的大才子,三言两语就能让你拍案叫绝。在他们的著作“三言二拍”中,一些看似平实日常的记述,也为世人展示了另一番“妙用”,那就是以小说为载体,将那个时代的大明帝国——一个真正的“银本位”时代的商业帝国,极为形象生动地勾勒了出来,极具现场感地呈现在了后世读者面前。

明版《拍案惊奇》卷首牌记

“三言二拍”不靠神仙妖魔称奇搞怪,也不靠帝王将相支撑场面,他们写的总是些市井俗事、街巷轶闻,大多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民生状况。在那样的时代中,世间一切都是可以作价计算的,而且全部用白花花的银子作价,一目了然。

概观冯凌二人的小说,各种商品的物价、各色人等的身价、各种劳务的工价、公务员的官价、金融借贷的利价,都是清一色有价有市、有章可循的,都是可以通过银子来买卖、交换与流通的。冯凌二人从不拿腔作势、装模作样地假正经,他们从不忌讳谈钱财与生意,他们比直接生活在市场经济环境里的现代人,还要坦诚得多,还要直爽得多。

不信的话,不妨去看一看、查一查冯凌二人在小说中所列举出来的各类“价目表”。在此,且按照白银价格每盎司约32美元的国际银价,可以大致换算出购置1克白银约需10元人民币。抛开古代十六进制的繁琐,排除各种影响货币实际购买力的古代、当代因素,就大致以每克白银值人民币10元的价格,来对这些晚明小说中的“价目表”作一番令人兴味盎然的探究吧。

物价

《警世通言》卷二十二说,正德年间在苏州昆山县,做一副上好的棺材要三两银子,木材的成本费是一两六钱,工钱则是一两四钱,折合成现在的价格是人民币1500元左右,便宜得跟白送一样。

《警世通言》卷二十四说,正德年间在北京买瓜子吃,作价银一分一桶;高邮鸭蛋则半分一个,折合成现在的价格是人民币5元左右能吃一小桶瓜子,2元5角左右就能吃一个咸鸭蛋,这个价格和现在市价相比,大致是差不多的。

《初刻拍案惊奇》上还举了个倒卖商品谋取价差的例子,其实也是一个出口商贸的好案例。

据说,太湖中有洞庭山,地暖土肥,当时盛产一种叫“洞庭红”的桔子,口味很好。但是由于没有广东福建一带产的桔子名气大,价钱只能卖到广桔、福桔的十分之一,一百斤最多只卖得到一两银子,折合成现在的价格,“洞庭红”桔子每斤只能卖到人民币5元左右,确实是比较便宜的——属于只能在本地自产自销的“本地水果”之列。

当时,一位名字叫文实的商人,知道广桔、福桔在海外很受欢迎,且有沿海销售之便利,一直供不应求。此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买了大批的“洞庭红”假冒广桔福桔,以极低的购货成本,即使加上来往运送搬弄的经纪费用,其利润也远比在当地直接购买广桔、福桔出口强得多。这种经文实之手转运出去的“洞庭红”,一百斤桔子竟然卖到了九百两银子。这个价格比之原产地的价格翻了九百倍,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在国外吃“洞庭红”桔子每斤要花人民币4500元——这恐怕是把桔子当作鱼子酱来吃了吧。无疑,文实很快就成了先富起来的那一拨人。

工价

《醒世恒言》卷二十,说张权父子三人一连五日,做了几件木工家具,王宪就给他们开了一两银子的工钱。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张权父子三人五天的工钱就是500元左右,每个人大约分得到170元,一天一人的工钱是34元。显然,中国劳动力资源向来就是比较廉价的。

《醒世恒言》卷十五,说郝大卿的妻子陆氏给了木工蒯三一两银子,托他代为找寻失踪的丈夫。看来做私家侦探的确比木工的工钱高许多,自古以来总是智力劳动的工钱高于体力劳动的。

当然,这是通常意义上的工钱,是明摆着的市价,还有一种不能明说出来的工钱,那就是心照不宣、随心所欲的价格了。

清初衍庆堂刻本《醒世恒言》,卷首牌记及序文页面

《喻世明言》卷一,说徽州粮商蔡大郎买通薛婆为自己勾搭七巧儿,见面礼是一百两银子。这“拉皮条”的工钱,头一笔就值人民币5万元,可见美色的力量如此强大,好色者自古就是视金钱如粪土的。

《醒世恒言》卷二十,说赵昂用五十两银子买通苏州府巡捕杨洪,陷害张权父子,并答应事后再给五十两。让“公权力”来为自己的私欲“办公”,这“私事公办”的工钱是一百两银子,即大约要用人民币5万元来使坏下套,看来做坏人也的确成本不低。

身价

《警世通言》卷二十四,说王景隆初会玉堂春,礼金是二百两银子、四匹尺头,又另加了二十两碎银子。而晋商沈洪为了买下玉堂春作妾则花了两千两银子。王景隆的礼金抛开尺头不算,这为玉堂春开出的10万元的出场费不可谓不高;而要真正得到这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则需要花上大约100万元的天价了。

玉堂春的身价,在当时可以说是空前了。因为当时的行价,据说是三万两银子够买三百个粉头,即平均一百两银子可以纳一个漂亮女人为妾,约5万元,这就是当时一个普通漂亮女人的身价。

《警世通言》卷三十二,老鸨说,如果别人娶杜十娘,赎身费要一千两白银,因为和李甲关系好,只要三百两就可以了。就是这个著名的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身价也高达50万元,可以想见当时那些青楼头牌的身价,应该普遍都在50—100万元的市值区间里。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说,徽州吴大郎用八百两银子娶姚滴珠,另每月盘缠连房钱十两。这是当时大户人家娶外宅的价钱,也就是包二奶的价格。约40万元的包费(可能就包含房产置业费用),每月约5000元的零花钱,可见那时包二奶还是不算特别耗费财力的,小有积蓄的商人就可以身体力行。

官价

《警世通言》卷三十一说,黄胜的举人是花银子买的,用了五十两银子。又说,曹可成的老婆赵春儿用一千两银子可以帮他做到福建同安县的县令。可见买一张文凭和买一张任命书价格还是相差很大的,做县长就要约50万元。虽然价格比较高,可是想起来也就和当时有钱人为一个青楼头牌赎身一样,这可是为自个儿从基层草民的人堆里“赎身”出来——但凡兜里箱底有些积攒的,东挪西凑一下,一咬牙把这白花花的现银给交上去,不一下子就从草民摇身一变,成了可以作威作福的“官人”了吗?

然而,费了不少银子去买的这顶官帽,明面上的公务员工资——纯粹的“阳光工资”是多少呢?其实,大明帝国的历代官俸都不高,即是说,公务员的工资都属于低薪,看上去没什么“油水”可言。那么,当时的公务员工资具体低到什么程度呢?

顾炎武的《日知录》与赵翼的《二十二史札记》中,就列有专条讨论明代官员的薪水高低。以正一品而言,实际官俸每年仅600石,折合成白银300两左右。这样的薪酬水平,也就是年薪15万元左右,仅仅相当于现在一个小型企业的基层管理职位的年薪水平。很难想象,一个庞大帝国的顶级官员(省部级),就拿这么一点工资。而明代官员中级别最低的县令,每年只实得禄米85石,折合白银约40两,年薪约2万元,月薪不到2千元,就连如今公布的多个省市最低工资水准都达不到,为什么曹可成还要四处活动,花费那大约市值50万元的银子,非得去买这个如此低薪的低级官职来做呢?

看一看《警世通言》中的另一则案例,也就一目了然了。《警世通言》卷二十四,说山西洪洞县监生赵昂想置他的仇家于死地,于是买通官府,狠花了一大笔钱。他是个精明的人,对县衙上上下下做了打点,开了一个单子出来:“与刑房吏一百两,书手八十两,掌案的先生五十两,门子五十两,两班皂吏六十两,禁子每人二十两,上下打点停当,封了一千两银子,放在坛内,当酒送与王知县。”

看了这一张官价清单,想必对“官价”二字缘何始终居高不下,对“官俸”二字缘何始终低开高走,也就一清二楚了吧。

利价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五说,当时借债,约定的利息是年息三成,三年间,本息相当。这也就是常说的“三分利”,民间借贷往往都遵从这个惯例。当然,这样的惯例,并非大明帝国的百姓们异想天开,想定几分利就几分利,这也是有政府规定的。

据《大明律》记载,“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岁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政府规定了“三分利”的合法性,也就等于默许了民间借贷以及由此而来种种金融投资、投机活动;虽然也明确了只能一本一利,不得利滚利的高利贷操作方式,可是民间的金融活动也远非一纸官方规定所能够约束的。

《初刻拍案惊奇》中的徽商卫朝奉在南京开的那个典当铺便是一个典型的黑店,通过种种手段,在“典当”这种常见的民间金融借贷活动中便屡有欺诈性质的“高利”可图。这个卫朝奉在别人拿东西来当时,值一两银子的,只给当价五钱;这五钱银子也要从柜中拿成色差的给,而且称银子的秤也做过手脚。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来赎当的,立即变卖;如期来赎当的,即按月息三分收取利钱,但是称银的秤又换作了大码的,而且必须要九分足的好成色银子收进,才肯将当物放回。而且这当物里有金珠首饰的,卫朝奉还要把金银的换作次一等成色的,珠宝换作劣等的玉石,连哄带骗,和抢钱没什么区别了。

这些晚明小说中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浓墨重彩,为世人展示了那个银本位世界里的种种数据——它们皆明码标价,包括良知与欲望的价格都一一展露;它们皆可交易流通,包括身体与灵魂都可一同买卖。后世读者除了因之拍案叫绝、为之拍案惊奇之外,对“商业”这个名词,对“银本位”这个概念,对“世道”这个口头禅,或许也随之有了更清晰、更清醒的认识了吧。

来源:各界杂志2025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