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26 05:45 浏览量: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2025年秋季学期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阳光招生,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2025)实施方案》(甘教基〔2025〕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我县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平公正、学校自主、应纳尽纳、顺序录取、一网通办、严控大班额”原则。
二、招生条件
凡年龄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西和县户籍适龄儿童和外县户籍随迁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提供未入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三、招生时间
2025年8月8日8:00至8月19日18:00全部录取结束。各招生学校要及时进行预审、核验、录取,并将结果及时推送家长。具体如下:
网上报名:8月8日8:00-8月12日18:00;
网上初审:8月10日-8月15日;
现场核验:8月12日-8月17日;
学校录取:8月10日-8月17日;
符合条件未录取学生调配:8月18日-8月19日;
公布名单:8月20日-8月22日;
新生注册:8月25日。
四、招生方法
(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根据区域内招生学校学位规模、生源状况、生源户籍及家庭住址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实行以校为单位划分招生片区。每位适龄儿童只能申报一所小学,部分学校招生划片区域重复的,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若第一次所选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另一所学校就读。各招生学校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做到应纳尽纳,确保区域内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我县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省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家长可利用电脑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利用手机小程序登录“甘快办”APP报名,实行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同一个学生不能重复提交报名信息。学校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家长可以进入甘快办APP中“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信息查询”查询进度,也可以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入学一件事”查询进度。若查询不到报名信息,请立即向学校反馈,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电脑端和手机端个人登录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需进行注册,注册、登录所用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尽可能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号码保持一致,确保顺利提交报名信息、接收反馈信息。
电脑端报名方式:适龄儿童监护人进入“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列表,依次点击“个人一件事”“教育入学”“立即办理”“选择区域”“小学入学”进行信息填报,信息未共享的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建议家长使用Windows系统电脑进行报名操作,若需使用信创电脑进行报名,建议下载安装信创版本的360浏览器(已通过技术测试)。
手机端报名方式: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甘快办”APP, 注册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个人登录、“个人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在线办理”“选择区域”“小学入学”即可进行报名。
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上会自动调取户籍和房产信息,请各位家长尽量使用自动调取的信息。未自动调取的信息,家长手动填报,手动填报的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家长务必对各类信息认真核对后提交。需上传的优抚证明材料、学籍信息表等无明确上传端口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房产办理证明材料”端口与其他材料合并上传。
(三)实行按批次排序录取。坚持按照生源类型,对片区内申报的适龄儿童按批次顺序审核录取入学,同一批次申报时间早的先审核录取,严格控制学位,不能产生大班额,学位已满,停止录取。录取顺序为:
第一批次:有户有房(A类):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爷爷奶奶)户籍和房产均在划定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片区内有房产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住房销售发票、自建房审批手续、廉租房相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需学校进行现场核验。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B类):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爷爷奶奶)户籍在划定片区内,现居住地不在片区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片区内无房产。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C类):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爷爷奶奶)在划定片区内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划定片区内,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片区内有房产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住房销售发票、自建房审批手续、廉租房相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需学校进行现场核验。
第四批次:政策优抚对象(D类):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陇原人才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现役消防员子女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需提供单位证明及户口簿、优抚证明材料,学校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录取。长幼随学,即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在招生学校同学段就读,监护人自愿申请,次子(女)可随长子(女)同校同学段就读,需提供大孩学籍卡、户口本,学校要进行现场核验。
第五批次:进城经商务工人员(E类):即户籍与房产均不在西和县城区内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包括县外来西和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按在西和县居住地对应相关招生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自主招生,直到学位满额为止。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厂址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正常营业状态相关证明、现家庭住房租房合同扫描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上传户口簿、劳动合同、租房合同,以及务工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2项缴费凭证扫描件。
五、招生划片
(一)城区小学
1.汉源镇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具有南关社区、南关村、中山社区、中山村户籍(户籍迁入片区内时间须达到1年以上),且房产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含漾水人家小区、滨河嘉园小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2.汉源镇北关小学:具有北关社区、北关村、中山社区、中山村、朝阳社区、朝阳村、上城村三社户籍(户籍迁入片区内时间须达到1年以上),或房产在香山街以南、鼓楼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含运输公司家属楼、羲皇大厦小区、金桥商住楼、金桥大厦、交通局家属楼、滨河嘉园小区、工行家属楼、人行家属楼、人大家属楼、邓矿家属楼(北关)),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3.西和县实验小学:具有北关社区、北关村、上城村、朝阳社区(东河桥以北)、朝阳村(东河桥以北)、白水社区户籍(户籍迁入片区内时间须达到1年以上),或父母房产在向阳街以南、香山街以北以及王磨村白水河南侧的适龄儿童(含运输公司家属楼、羲皇大厦小区、金桥商住楼、金桥大厦、交通局家属楼、人大家属楼、工行家属楼、人行家属楼、邓矿家属楼(北关)、向阳一期小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4.西和县北辰小学:具有陈山社区、陈山村、麻池村、朝阳社区(鱼磨大桥以北)、朝阳村(鱼磨大桥以北)户籍,或父母房产在鱼磨大桥以北、麻池村(含麻池村)以南、漾水河以东(含丽景湾小区、中山御府小区)、鱼磨村的适龄儿童,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5.西和县北川小学:具有北川社区、崆峒村、叶大社区、叶大村、兴林社区户籍,以及父母房产在向阳街以北、叶大村(含叶大村)以南、漾水河以西的适龄儿童(含向阳一期小区、丽景湾小区、中山御府小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6.汉源镇大水街小学:具有凤山社区、凤山村、黄磨社区、黄磨村、白冯村户籍,或房产在文昌街以南,岷郡街(法院)以北的适龄儿童(含西美国际小区、南苑华府小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7.西和县西青永丰小学:具有五里村、孟磨村、范庄村、岷郡社区、凤台社区、黄磨社区、黄磨村、东山村、十里镇段集村户籍,或房产在岷郡街(法院)以南、五里村以北的适龄儿童(含西美国际小区、南苑华府小区、五里村),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8.西和县城南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具有五里村、杨河村、十里村户籍,或父母房产在紫气佳苑小区、林业局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紫气佳苑小区东侧)、五里村、杨河村、十里村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9.汉源镇九年制学校任河分校:具有汉源镇任河村、牌坊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10.十里镇中心小学:具有十里村、杨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及附近居住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
11.西峪镇王磨教学点、西峪镇白雀中心小学要在保障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全员就读的情况下,按照学位招收附近居住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农村小学:非城区小学范围的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同时,农村小学一年级招收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政策性易地搬迁户子女、学校服务半径内经商人员子女。
六、招生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区、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西和县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校要加强领导,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推进“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建立良好的招生入学环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进行。各招生学校要制定学校的招生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组织调度,公布招生监督举报方式,建立公平、阳光、有序、高效的招生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二)严格信息审核及录取。各招生学校务必设置校园咨询点,为有需求的家长进行疑问解答和报名指导,要态度诚恳、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落实“线下只进一门”要求。学校要及时审核报名信息,按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将审核结果及时推送家长,未审核通过的要说明退回原因。需要对相关资料现场核验的,要及时予以核验并严格审查,城区学校必要时可邀请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各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登记,按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入学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政务服务网、甘快办上自动调取的申报人户籍和房产信息,经申报人确定无误提交的,学校应予以采纳作为入学依据,实现免现场审核。对于申报人不采用自动核查数据,自行上传的入学信息及相关证明资料,学校应予以采纳,研判后确定需要现场审核的,通知申报人现场审核。
各招生学校要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学生信息,主要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
(三)落实好特殊群体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经相关部门进行接受普通教育能力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确定就学方式。要保障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陇原人才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现役消防员子女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各招生学校要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要求落实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同学段就读、长幼随学政策。
(四)坚持均衡编班。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书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加强班额管理,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均衡编班,不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暗箱操作”,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收择校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做好新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学后及时到县教育局审验报名材料,建立学籍。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对本校招生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提前摸清底数,按照实际报名招录情况,核查未注册报名学生,核实就读去向。未实际报名就读的,要及时对接乡镇政府、村委、社区组织劝返,确保适龄人口全部入学,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939-662100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西和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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