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中学教育集团黄流中学2025年秋季初一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18 18:01 浏览量:1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5〕22号)和《2025年秋季乐东黎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四)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原则。
(五)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原则。
(六)坚持“人籍一致”原则。
三、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户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在片区外就读小学需回户籍(片区内)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片区范围内外来务工子女。
四、招生片区划分
黄流中学:负责招收黄流镇除华二黄中、联合中学招生区域外(铺村、新荣村、高道村、镇远村、新民村、赖元村、水内村及莺歌海盐场场部户籍或居住)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在外就读小学现需返回户籍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莺歌海中学:莺歌海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在外就读小学现需返回户籍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五、招生办法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1.招生方案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7月20日,网址:https://hlzx.hainan.edu.cn/或黄流中学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邢老师13086063409、陈老师18898270255。
2.实行网上申请入学,时间:7月21日-8月5日,申请入学的学生家长在“海易办”线上按要求提交入学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3.8月6日-8月8日,对属片区域户籍的人员子女审核入学申请材料。
4.8月9日-8月12日,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跨镇流动务工子女审核入学申请材料,并实地核查和请相关部门复核。
5.8月13日,学校将入学申请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6.8月15日-8月18日,解决入学遗留问题。
(二)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和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按《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精神办理。
以上优待入学新生需持有片区户籍或居住在片区,或监护人持有片区户籍、居住在片区其中之一条件。
3.属区域户籍的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父母(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重要信息页)。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跨镇流动务工或居住的县内户籍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填写《黄流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
(2)父母(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学生页)+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重要信息页)。
(3)购买合同、房产证、居住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自建房、社保缴纳及租赁居住、务工佐证等材料,(居住类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种)。
(4)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无居住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经公证的购房协议、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农户、村委会等居住证明等佐证材料(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房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
参加我县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或父母在片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务工佐证材料。
5.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登记及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列入校方非诚信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