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新生入学!滨城区各学校招生范围公布!

发布时间:2025-07-18 04:25  浏览量:1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学区:

为规范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服务效能,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教〔2025〕5号)精神及省、市招生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入学。依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情况,充分考虑学校办学规模和学位现状,科学合理划定当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服务区以外的学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录取顺序接收。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优先在教育集团内部协调安置;仍不能满足需求,需向区教体局报送协调安置申请,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于6月底前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竣工验收证明等到区教体局为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集体办理入学备案手续,申请划定就读学校。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对象为具有滨城区户籍或随父母居住在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纳入全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报名,严格执行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

(四)坚持公平公开。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体局将综合考虑全区学位资源配置情况,妥善做好入学安置工作。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编班时随迁子女与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对待。义务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学校,随迁子女可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其他附加或限制条件。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学校核实上报、区教体局审查报备、市教育局抽查核验三重核验机制,确保应入尽入。区直各学校招生简章(包含招生范围、日程安排、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材料提交要求、分班方法、咨询及监督电话等)经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五)坚持便捷高效。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部纳入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管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全面提供“一网通办”服务,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各学校要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点”,对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操作存在困难的家长进行协助指导,完成线上报名,不断提升群众子女报名入学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六)坚持属地管理。区教体局统筹辖区内全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区直各学校(含民办)、各乡镇(街道)学区要切实担负起招生入学的主体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区统一组织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照城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入学资格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为缓解小学学位压力,2025年秋季学期六年级学生继续到初中学校就读,按照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审核,资格审核范围为依法完成小学五年级教育的在籍在校学生。

滨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应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学区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事宜见附件2、附件3)

三、城区学校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为滨城区城区户籍。城区范围包括市中街道、市西街道、市东街道、彭李街道、北镇街道。

2.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双方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3.住房: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

4.房屋备案租赁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现居住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并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录取顺序

1.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常住户籍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和住房地址一致。

2.少年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可以作为入学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常住户籍且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

3.城区内政府拆迁未安置的村居或小区(以拆迁办提供的信息为准),监护人名下无住房,可申请到房屋备案租赁证明所在地学校就读。

4.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仅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城区常住户籍,监护人名下无住房,可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租赁证明,可申请到房屋备案租赁证明所在地学校就读。

以上录取顺序中提及的“常住户籍、居住证、住房、房屋备案租赁证明”均以报名条件中的要求审核认定,2024年8月后拆迁的村居或小区,房屋备案租赁证明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备案时间。

转学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参照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等。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或用电脑登录“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bzywjy.com/#/index)。

(二)时间安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1)报名时间:7月21日9:00--7月22日24:00

(2)审核录取时间:7月23日--7月24日

2.公办普通义务教育学校

(1)报名时间:7月23日9:00--7月25日24:00

(2)审核录取时间:7月26日--7月29日

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公办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按入学条件重新报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学校(含民办)、各乡镇(街道)学区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具体负责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周密安排招生咨询、审核录取、学位协调、问题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教育集团内各城区学校要统筹制定招生简章和应急预案。

(二)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做到“应入尽入”。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优秀企业家子女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符合当年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出“长幼随学”申请,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学校应予以接收,减轻家长负担。

(三)科学优化学位资源供给。大力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教育集团为单位,核心校牵头组织开展学位供给情况分析,对存在学位缺口的学校,通过改造校内校舍、挖潜利用其他场所资源、集团内部协调等方式,保障学位资源供给,并科学调配所需师资,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消解热点学校分流矛盾。健全完善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工作机制,防范大班额问题反弹,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四)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密切关注群众子女入学需求,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之规定,杜绝“掐尖招生”“跨区招生”“擅自预留名额招生”“与校外机构‘勾联招生’”等各类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邀请派驻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未尽事宜,参照《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咨询监督电话

2.2025年义务教育延缓入学申请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3.滨城区义务教育延缓入学申请表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7日

转发周知!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滨小州()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