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出炉(内含4所市直公办幼儿园详细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17 17:51  浏览量:1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推进幼儿园阳光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经研究,现就2025年市直幼儿园秋季招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园所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

小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内出生的幼儿

2.身体条件

入园幼儿必须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参加正常集体活动。

3.户籍条件

详见各园招生细则

4.生源类别

配套小区内生源、社会性生源、政策性生源

三、基本原则

按照“优先、就近”原则,即优先满足城镇小区内配套幼儿园在本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报名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则面向社会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实行摇号派位招生方式。(配套幼儿园所涉小区详见各幼儿园招生方案)

政策性生源是指符合下列相关文件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的子女:①《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②《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8号);③《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九府办发〔2019〕18号);④《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九才字〔2022〕18号);⑤《九江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⑥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录取次序

1.小区配套招生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招生对象必须是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住宅区内且满足户籍要求的适龄儿童。

2.社会性招生

各幼儿园社会性招生是在小区配套招生录取人数少于计划数的基础上进行,若招生录取人数达到计划数的情况下,依法取消社会性招生环节。

3.政策性招生

政策性招生是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全职在九江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及依据国家法律及政府相关政策依法认定的其他有关人员子女入园,不占用各园招生计划数。

五、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九江教育网、九江教育发布、各市直幼儿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各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发布招生公告。

2.网上报名。招生公告发布后家长通过手机支付宝搜索并进入赣服通,在赣服通首页搜索“九江市入学一件事”->新生入学,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九江市直公办幼儿园报名”入口,选择填报幼儿园(每位幼儿只能填报1所),根据幼儿园招生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登记过程中请将相关信息如实、准确填写。

4.编号公布。在各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登记名单及编号。

5.摇号派位。摇号现场设在九江市中心幼儿园八里湖园区,现场邀请监督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幼儿家长代表、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各媒体代表、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随机派位确定拟录名单,电脑派位落选者自行选择区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6.名单公示。在摇号现场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在各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且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一名幼儿限报一所。凡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2.双(多)胞胎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摇号抽签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3.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九江市教育局学前科负责解释,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九江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