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红小学•公告】育红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5 17:09 浏览量:1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精神和招生安排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民生路以东,北门巷、南门巷以西,滨河大道以南,华山大街以北的居民及社区。对应长闵村、田家村、赵王村、东王村(含原康沟村、郭庄村)、郭张村(原郭壕村、张岭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办法
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家长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登录报名,实现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录取工作“一网通办”。
(1)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
(2)按照临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7月15日—7月18日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正式报名。
(3)用前面注册账号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临渭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公办学校。
(4)温馨提示:网上操作有困惑的家长,请到育红小学校内咨询处,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解答。
2.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四、选报类型
1.户籍类:指学生具有临渭区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其中“房户不一致”细分为户籍类和房产类,“其他”细分为经营类和务工类。
2.随迁子女类:学生户籍在临渭区外,但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经商、务工的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分为三种情况: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每种情况中均包含房产类、居住证类、经营类、务工类四种类别。
3.政策准入类(线下报名审核):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五、分类说明及资料要求
户籍类
房户一致
房户一致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均在学区(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准备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房户不一致
户籍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均在学区。
准备户口簿(集体户籍学生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落户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一年,并提供2025年6月—8月期间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房产类: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但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户籍不在学区的临渭户籍学生(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其他经营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在学区也无房产,但监护人在学区经商的临渭户籍学生。准备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务工类: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在学区也无房产,但监护人在学区居住、区内务工的临渭户籍学生。准备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租住证明。随迁子女类
跨省随迁
省内跨市随迁
市内跨县区随迁
房产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屋产权(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居住证类:指随迁子女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的居住证。准备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③无房证明(2025年6月—8月期间渭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经营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准备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务工类:指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区内务工,无学区内房产、居住证、营业执照。准备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租住证明。注: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5年6月30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满一年。六、招录及积分办法
1.录取办法
按照政策准入、房户一致、户籍、房产、居住证、经营、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录取,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下一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未被录取学生由各中心校统筹安排。
2.积分排序办法
(1)“居住证类”根据学生监护人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监护人缴纳临渭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
(2)“经营类”根据学生监护人在学区内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
(3)“务工类”根据监护人务工时间(以务工合同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租房时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工资流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在城区幼儿园就读每学期积1分,由报名学校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
2.学校咨询处: 育红小学崇真楼一楼课程管理中心
3.咨询时间:7月15日至7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