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区划片、招生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25-07-12 06:49 浏览量:1
7月11日,临沂高新区召开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会上公布了
《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及高新区学区划分
为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管委会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高新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录“2025年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进行线上报名。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学校负责对证件的登记与现场初审,与监护人签订书面诚信入学承诺书;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一)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1.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有住宅但达不到基本入住条件、未实际居住,或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未交付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2)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常住人口子女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私有产权住宅购买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①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高新区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⑤非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连续缴纳(通过“爱山东”APP现场核验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三员之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首次税务申报登记表,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说明: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连续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高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3.其他情况
居住佐证指: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2)现场审核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1.具有高新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各公办小学依据学籍,参考学生居住地,对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复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升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变更,申请到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的,按规定时间登录“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2.具有高新区户籍及自购房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
按规定时间登录“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具有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和小学毕业证等资料;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报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连续缴纳(通过“爱山东”APP现场核验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三员之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首次税务申报登记表,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积分办法说明: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高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4.其他情况
居住佐证指: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1)小学毕业生本人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2)现场审核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信息表》。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2025年根据各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在校生规模情况,统一拟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按计划招生。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四)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协同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防止学生辍学。
(五)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七)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同时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审核转入学生名单→根据学位数积分依次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积分办法说明:①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按实际入住时间计算。②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③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实际入住时间、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截至2025年7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工作。政法工作办公室、宣传工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财政金融局、园区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公安分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马厂湖镇和罗西街道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租赁登记、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各学校要根据本区域适龄儿童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班额,招生编班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编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五)做好宣传引导。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媒体、网站、公告栏、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常住人口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区情况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附件招生办公室地址与咨询联系方式
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设在临沂高新区创新大厦B座329室(双月园路与龙腾路交汇处)。
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8288337、0539-8288338,咨询时间:8:30-12:00;13:30-17:00。
24小时留言咨询:高新区各学校“临沂教育服务一码通”(可详见各学校公众号)。
1、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2025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结合我区实际,严格工作程序,科学研制修订招生工作方案,切实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2025年临沂高新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
3、2025年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上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正。二是整体上分“注册报名”“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注册报名”阶段主要面向家长信息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均需登录平台登记填报,常住人口登记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可登录“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如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4、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结合工作实际,对个别学校招生片区予以调整优化。因龙腾小学校舍紧张问题,将盛世沂城小区列为弹性片区,盛世沂城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龙腾小学也可选择龙湖小学。
5、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答:近年来,高新区建立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政法、宣传、财政、建设、行政审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不动产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大数据比对审核。对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以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家长需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6、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7、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8、父母离异如何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高新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高新区,需回高新区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9、以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 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高新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10、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高新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可登录“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11、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房产用途 (性质) 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 、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2、高新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本、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
1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高新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4、随迁子女报名高新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高新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5、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及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在 2025年招生中如何计算随迁子女入学积分?
答:自2022年起,兰山、罗庄、河东、沂河新区、高新区五个区的户籍人口,跨区流动到其他区的,当地公安部门不再办理居住证。因此,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的,其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报名入学,参照高新区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办法,只计算职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
16、临沂高新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17、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如何安排就读?
答: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18、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内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19、在临沂高新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并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审核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区教体办基教科在辖区内有空余的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20、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
二是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于7月15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临沂高新区创新大厦B座329室(双月园路与龙腾路交汇处)。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8288337、0539-8288338,咨询时间:8:30-12:00;13:30-17:00。
以上解读说明,仅限于2025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