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相亲受挫,我向女同学诉苦,她把嘴贴近我耳边:要不我们试试

发布时间:2025-11-11 13:20  浏览量:1

那姑娘不喜欢我。

这事儿明明白白,像夏天正午的水泥地,烫得人心里发慌,躲都没处躲。

她坐在我对面,拿个小勺子,一下,一下,轻轻地搅着杯子里的橘子水。

玻璃杯壁上挂着一层细密的水珠,慢慢滑下来,洇湿了下面垫着的方格纸巾。

她搅得很慢,很有耐心,好像那杯橘子水里藏着什么天大的秘密,非得把它搅出来不可。

但她的眼睛,一次都没抬起来,真正地看过我。

眼皮耷拉着,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小的、精致的蒲扇,把她的心思全给遮住了。

可我知道,那扇子后面,什么都没有。

没有好奇,没有探究,更没有一丝一毫的欢喜。

只有客气,那种礼貌周全、让你挑不出一点错处,却又像隔了一层厚玻璃的客气。

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那点稀薄的空气,正在一点点变冷,变硬,最后“咔嚓”一声,碎成了冰碴子。

介绍人王阿姨还在旁边热情地张罗着,声音又高又亮,像只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

“小陈啊,我们厂的技术骨干,大学生呢!人老实,不抽烟不喝酒,下班就回家看书,多好的小伙子!”

我尴尬地笑了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茶叶很普通,有点苦涩的味儿,烫得我舌头发麻。

对面的姑娘终于停下了搅动勺子的手,勺子轻轻磕在杯沿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叮”。

她抬起头,第一次正眼看我,眼神很亮,但里面没什么温度。

“听王阿姨说,你在车间是做钳工?”

她的声音也很好听,像收音机里播音员的声音,字正腔圆,就是有点飘。

我点点头,有点拘谨,“嗯,八级钳工。”

我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膛。

在厂里,八级钳工是个响当当的名号,是技术和经验的象征。老师傅们都说,这手艺,走到哪儿都饿不着。

可她听完,只是轻轻“哦”了一声,没什么表情。

那声“哦”很轻,像一片羽毛,可落在我心上,却沉甸甸的。

然后她又问:“那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啊?”

这个问题,像一把明晃晃的尺子,直接量到了我的自尊心上。

我报了个数字,连带着奖金和各种补贴,在当时算是不错了。

她又“哦”了一声,嘴角往下撇了撇,一个非常细微的动作,但被我捕捉到了。

我知道,她不满意。

空气彻底凉了。

王阿姨还在努力地找话题,从厂里的生产任务,聊到最近上映的电影,再聊到谁家又添了个大胖小子。

我偶尔应和两句,姑娘则彻底沉默了,又开始低头研究她那杯橘子水。

我觉得自己像个在台上演独角戏的小丑,台下唯一的观众还睡着了。

那顿饭,吃得我如坐针毡。

饭菜的香味飘过来,我却一点胃口都没有。

最后还是我结的账。

走出那家小饭馆,外面天已经擦黑了。

夏天的风带着一股子热浪,吹在脸上黏糊糊的。

街边的梧桐树叶子一动不动,蔫头耷脑的。

王阿姨还在跟我说:“小陈啊,别灰心,这姑娘眼光高,咱们再找!你条件这么好,不怕的!”

我嘴上应着“知道了,谢谢王阿姨”,心里却像被塞了一团湿棉花,又堵又沉。

这是我第三次相亲了。

每一次,都差不多是这样的结局。

姑娘们都很漂亮,很得体,但她们看我的眼神,都像在看一件货架上的商品。

她们会仔细地盘问我的工作,我的家境,我的未来规划。

然后,在心里默默地打上一个价签。

显然,我的标价,总是不够高。

我一个人,慢吞吞地往厂里的单身宿舍走。

自行车都懒得骑了,就这么推着,车链子发着“哗啦哗啦”的响声,在安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又孤单,又可笑。

我心里烦闷得厉害,像有一窝蚂蚁在爬。

为什么呢?

我长得不丑,工作也体面,人也算勤快,怎么就找不到一个能好好说说话的人呢?

难道非得要家里有背景,或者能说会道,才能讨人喜欢吗?

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厂区后面的那片小树林。

这里是我们厂年轻人晚上乘凉、聊天的地方。

我找了个石凳坐下,从兜里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平时不怎么抽烟,但今天,心里实在是太憋屈了。

烟雾呛得我咳嗽了两声,眼泪都出来了。

我狠狠地吸了一口,辛辣的烟气涌进肺里,好像能把那些烦心事都烧掉一样。

“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唉声叹气的?”

一个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很轻,很柔和。

我吓了一跳,转过头去。

是林晚。

她是我们车间的质检员,跟我算是高中同学,后来又分到了一个厂里。

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就是厂里发的那种布料做的,但她穿在身上,就显得特别干净,特别好看。

她手里拿着一本书,看样子是刚从厂里的图书馆出来。

路灯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斑驳驳地洒在她身上,她的脸在忽明忽暗的光影里,显得格外安静。

我有点窘迫,赶紧把烟掐了。

“没……没什么,就是出来透透气。”我支支吾吾地说。

她在我旁边的石凳上坐下来,没再追问。

我们就这么静静地坐着,谁也不说话。

夏夜的晚风终于有了一丝凉意,吹在身上很舒服。

树林里有虫子在叫,不知疲倦地“唧唧,唧唧”。

远处,家属楼的窗户里,透出温暖的橘黄色的灯光,隐隐约约还能听到电视机的声音。

那种安稳的人间烟火气,让我心里那团湿棉花,好像被风吹干了一点。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是没忍住,把今天相亲的事,一股脑儿地跟她说了。

我说得语无伦次,颠三倒四,像个受了委屈找大人告状的小孩。

我说那姑娘怎么看我,说了什么话,那个“哦”字,又是怎样的语气。

我甚至模仿了一下她撇嘴的那个动作。

说完,我自己都觉得好笑,又有点心酸。

“我是不是很没用?”我低着头,看着自己磨得发白的帆布鞋尖。

林晚一直安静地听着,没有插话。

等我说完了,她才轻轻地叹了口气。

那声叹息,很轻,像一片树叶落在水面上,只漾开一圈小小的涟漪。

“她只是不适合你。”她说。

我苦笑了一下,“可能,是我不适合任何人吧。”

这句话说出口,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原来在我心里,已经这么悲观了。

空气又一次沉默下来。

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敲在沉闷的鼓面上。

我以为她会说几句安慰我的话,比如“你很好”、“别想太多”之类的。

但她没有。

她忽然凑了过来,离我很近很近。

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像青草的味道,很好闻。

她的嘴唇贴近我的耳朵,温热的气息吹得我耳朵痒痒的。

然后,我听到她说了一句话。

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她说:“要不,我们试试?”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

时间好像在那一刻停止了。

虫鸣,风声,远处的人语,全都消失了。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那句轻轻的、带着一点点不确定,又带着一点点固执的话。

“要不,我们试试?”

我猛地转过头,看着她。

她的脸离我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我能清楚地看到她眼睛里闪烁的光。

那光,不像星星那么亮,也不像灯火那么暖。

它像……像一汪深潭,安静,却又好像藏着很多很多我看不懂的东西。

她的脸颊有点红,不知道是天热,还是因为别的。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丝紧张,一丝期待,还有一丝豁出去的勇敢。

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的心跳得飞快,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一样。

这是真的吗?

我不是在做梦吧?

林晚,那个平时安安静-静,不怎么说话,见了人总是先微笑的林晚,那个我觉得像天边一朵云一样,干净又遥远的林晚,她……她刚才说什么?

她说,要跟我试试?

我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疼。

是真的。

“你……你说什么?”我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

她看着我的眼睛,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声音清晰了很多,也坚定了很多。

“我说,陈辉,你要不要,和我试试?”

她叫了我的名字。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完整地叫我的名字。

以前在车间,她总是客气地叫我“陈师傅”,或者干脆不叫,只是微笑着点点头。

“陈辉”这两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好像被赋予了某种特殊的魔力,烫得我心口发麻。

我还是说不出话来。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她的眼睛很黑,很亮,像两颗浸在水里的黑曜石。

在那双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一个傻乎乎的、不知所措的、满脸通红的倒影。

我看到了紧张,看到了慌乱,也看到了一点点……一点点,连我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巨大的惊喜。

那感觉,就像一个在沙漠里快要渴死的人,突然看到了一片绿洲。

就像一个在黑暗里摸索了很久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束光。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点头?还是摇头?

我怕一点头,这就像个易碎的梦,会立刻“啪”地一声碎掉。

我怕一摇头,会错过这辈子唯一一次,离幸福这么近的机会。

林晚看我呆呆的样子,忽然笑了。

她笑起来很好看,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你不用现在就回答我。”她说,“你可以……可以回去好好想想。”

说完,她站起身,抱着那本书,转身就要走。

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她的手腕很细,皮肤很凉,像一块温润的玉。

我能感觉到她手腕上,那细细的脉搏,正在“突突”地跳着,和我的心跳,好像在同一个频率上。

她身子一僵,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

我抓着她的手,手心里全是汗。

“我……”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虽然还是有点抖,“我……我不用想。”

她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我,眼睛里带着一丝询问。

我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那两个字。

“我……愿意。”

我说完,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

脸上火辣辣的,像是发着高烧。

林晚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慢慢地弯了起来,像两弯月牙儿。

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别的话。

她只是反手,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比我的小很多,软软的,暖暖的。

我们就这样,在那个夏天的夜晚,在那片斑驳的树影下,傻傻地站着,手拉着手。

谁也没有再说话。

但我们都知道,从这一刻起,有什么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和林晚“试试”的日子,就这么开始了。

说实话,我一开始,是完全懵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谈恋爱”。

我看的书里,那些爱情故事,要么是轰轰烈烈,生离死别,要么是才子佳人,诗词唱和。

可我和林晚,都不是那样的人。

我们俩,都太普通了,普通得像路边的一棵树,一棵草。

我们的开始,也没有什么浪漫的仪式。

第二天上班,在车间里碰到,我俩都有些不自然。

我的心跳得像打鼓,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她也一样,脸红红的,看到我,眼神躲躲闪闪的,然后低着头,快步走开了。

中午在食堂吃饭,我特意多打了一份红烧肉,端着饭盒,犹豫了半天,才敢走到她那桌。

她正和几个女同事坐在一起吃饭。

我把那份红烧肉放在她面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太瘦了,多吃点。”

周围的女同事们都“哄”的一声笑开了,冲着我俩挤眉弄眼。

林晚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像块红布。

她低着头,用筷子扒拉着米饭,小声说:“谢谢。”

我像个打了胜仗的将军,雄赳赳气昂昂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感觉食堂的白菜都比平时香甜。

我们的“约会”,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就是下班后,不再是一个人推着自行车回家。

我会站在车间门口等她。

她从质检室出来,看到我,会先是愣一下,然后脸上就会慢慢漾开一个笑。

那个笑,像水波一样,一点点,一点点地,荡漾到我心里。

我们就一起,推着自行车,慢慢地走。

从厂区,走到家属院,那条路,我走了成千上万遍,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

但和她一起走,那条路好像就变长了,也变好看了。

路边的野花,好像开得格外鲜艳。

天上的云彩,好像也变幻出各种有趣的形状。

我们聊的话题,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今天车间里的谁谁谁,又被主任批评了。

食堂今天的大师傅,是不是又把盐当成糖放了。

最近新出的那本杂志,里面的那首诗写得真好。

她话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我在说,她在听。

她听得很认真,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时不时地点点头,或者轻轻地“嗯”一声。

有时候,她也会说起她自己的事。

说她小时候,是怎么跟着外婆在乡下长大的。

说她喜欢看什么样的书,喜欢听什么样的歌。

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像一阵微风,吹散了我心里所有的烦躁。

我觉得,和她在一起,特别安心。

那种感觉,就像在外面奔波了一天,终于回到了家,脱掉了湿漉漉的鞋子,喝上了一碗热汤。

从里到外,都舒坦了。

周末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市里的新华书店。

那时候的书店,总是人满为患。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新书的油墨香和旧书的尘土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特别好闻的味道。

我们俩,就一排一排地,在书架前慢慢地走,慢慢地看。

看到喜欢的书,会拿下来,递给对方看。

有时候,我们的手指会不小心碰到一起。

那感觉,像触电一样,我们俩都会飞快地缩回手,然后红着脸,假装去看别的书。

有一次,我看中了一套《平凡的世界》。

那书很厚,也很贵,要我小半个月的工资。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钱,犹豫了。

林晚看出了我的心思。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拉着我走出了书店。

我以为她觉得太贵了。

心里有点失落。

没想到,第二天,她却把那套崭新的《平凡的世界》放在了我的桌子上。

书的扉页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一句话:

“愿你,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的世界。”

我拿着那套书,手都在抖。

我问她,哪儿来的钱?

她笑着说,是她攒了很久的。

她说,她知道我喜欢看书,也知道我一直想买这套书。

她说:“钱可以再赚,但喜欢的东西,错过了,可能就再也遇不到了。”

那一刻,我看着她,看着她眼睛里的光,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酸酸的,涨涨的,又有点甜。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是书里写的“爱情”。

但我知道,这个女孩子,她懂我。

她懂我的那些不切实际的梦想,懂我那些说不出口的渴望。

她用她自己的方式,小心翼翼地,守护着我心里那个小小的、不平凡的世界。

我们的关系,在厂里,很快就传开了。

大家看我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

有羡慕,有嫉妒,也有一些不看好的。

有人在背后议论,说我配不上林晚。

说林晚那么好的姑娘,怎么就看上我这么个闷葫芦了。

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像一根根小刺,扎得我心里很不舒服。

是啊,我凭什么呢?

林晚那么好。

她不仅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工作也认真,厂里的领导都很器重她。

追她的男孩子,能从车间门口排到厂大门。

有干部子弟,有技术员,还有家里做生意的。

哪一个,条件不比我好?

而我呢?

一个普普通通的钳工,家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除了会看几本书,会摆弄几下零件,我一无所有。

我开始变得患得患失。

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别人在对我们指指点点。

我开始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我怕在她清澈的眼睛里,看到一丝丝的后悔,或者同情。

我的沉默,林晚都看在眼里。

有一天晚上,我们照例在厂区的小路上散步。

我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说,低着头,只顾着踢脚下的石子。

林晚忽然停下了脚步。

“陈辉,”她叫我的名字,“你怎么了?”

我没说话。

“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了?”她轻声问。

我还是没说话,只是把头埋得更低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走到我面前,捧起了我的脸,强迫我看着她。

“你看着我。”她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定。

我抬起头,对上她的目光。

她的眼睛里,没有同情,没有后悔,只有满满的,清澈的,心疼。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你觉得你配不上我,是不是?”

我喉咙发紧,点了点头。

“你这个傻瓜。”她忽然笑了,眼眶却有点红,“我喜欢你,跟那些东西,有关系吗?”

“我喜欢你,是因为那天晚上,你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明明心里那么难过,却还在担心会不会打扰到别人。”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每次看到好看的书,眼睛里都会发光,像个孩子一样。”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修好了我们家那台老掉牙的收音机,还细心地给它做了一个布套子。”

“我喜欢你,是因为你会在我生病的时候,跑遍半个城,就为了给我买一碗我最喜欢吃的,巷子口那家店的馄饨。”

她一句一句地说着,声音不大,却像一把锤子,一下一下,敲在我心上。

原来,我做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她都记得。

原来,在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时候,在她眼里,我却是那么好。

“陈辉,”她看着我,一字一句,无比清晰地说,“我喜欢你,就是因为你是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陈辉。”

“所以,不要再说那些配不配得上的傻话了,好不好?”

“我们是在‘试试’,但我想试的,不是你有多好的条件,而是我们两个人,能不能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唰”地一下就流了下来。

一个快三十岁的大男人,在那个夏天的夜晚,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我不是难过,也不是委屈。

我是……感动。

是那种,被人从尘埃里捧起来,小心翼翼地擦干净,然后告诉你“你很珍贵”的,巨大的感动。

我伸出手,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了她。

我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闻着她头发上好闻的青草味,放声大哭。

她没有推开我,只是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拍着我的背。

像在安抚一个受了伤的小动物。

那一刻,我心里那些所有的自卑,所有的不安,所有的患得患失,都随着眼泪,流走了。

我明白了。

真正的喜欢,不是看你飞得高不高,而是看你飞得累不累。

真正的感情,不是一场精确的匹配和算计,而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无条件的接纳和懂得。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怀疑过。

我不再理会别人的闲言碎语。

我和她,依旧每天一起上下班,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书店看书。

我开始学着,怎么对她好。

我知道她喜欢吃甜的,就去学着做麦芽糖。

第一次做,火候没掌握好,熬糊了,满屋子都是焦味。

第二次,糖浆沾得到处都是,弄得我满手都是泡。

第三次,终于成功了。

我把那块琥珀色的,还带着点温度的麦芽糖,送到她嘴边。

她咬了一口,眼睛笑得弯弯的,“好甜。”

我知道她喜欢听音乐,就省吃俭用,买了一台当时最新款的录音机,还有好几盘邓丽君的磁带。

在那个安静的午后,我们俩盘腿坐在宿舍的地板上,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甜美又温柔的歌声。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片温暖的光晕。

空气中,有细小的尘埃,在光束里,快活地跳舞。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我们都没有说话,但我们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那一刻,岁月静好,说的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们也会吵架。

有一次,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

厂里组织技术比武,我为了拿名次,没日没夜地在车间里练习。

有好几天,都忘了跟她一起下班,一起吃饭。

她来车间找我,给我送饭。

我当时正钻研一个零件的角度,心里烦躁,就冲她发了火。

“你来干什么?没看我正忙着吗?别在这儿给我添乱!”

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我看到她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什么也没说,放下饭盒,转身就走了。

那天晚上,我赢了比赛,拿了一等奖,奖品是一台崭新的电风扇。

所有人都来给我祝贺,说我年轻有为。

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我抱着那台电风扇,跑去她宿舍找她。

她宿舍的门关着。

我敲了半天,她才开门。

她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我把电风扇放在地上,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千言万语,都堵在喉咙里。

最后,我只说出了三个字:“对不起。”

她看着我,眼泪又掉了下来。

她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

她只是走过来,抱住了我。

“你这个笨蛋,”她哽咽着说,“我不是怪你忙,我是心疼你。你看看你,几天没好好吃饭了,下巴都尖了。”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手,狠狠地揉搓了一下。

疼,但是,暖。

我抱着她,闻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心里无比地踏实。

我跟她说:“林晚,等我,等我攒够了钱,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她在我怀里,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冷。

雪下得很大,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白色。

我拿着我所有的积蓄,还有比赛得的奖金,去城里最好的金店,给她买了一枚金戒指。

戒指的款式很简单,就是一个光面的圆环,但那是我能买得起的,最好的了。

我把戒指放在一个小小的,红色的丝绒盒子里。

然后,在一个雪停了的傍晚,约她出来。

我带她去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小树林。

树上,屋顶上,都积着厚厚的雪,在路灯的映照下,闪着银色的光。

整个世界,都安安静-静的,只听得到我们俩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声音。

我紧张得手心都在出汗。

我在心里,把准备好的话,演练了无数遍。

可真到了那一刻,我还是结巴了。

“林……林晚,”我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盒子,打开,递到她面前,“我……我……那个……”

我“那个”了半天,也没说出那句最重要的话。

林晚看着那个在灯光下闪着暖光的金戒指,先是愣住了。

然后,她笑了。

她笑得特别开心,眼睛里,像落满了星星。

她没有等我说完。

她主动伸出手,对我说:“给我戴上。”

我抖着手,把那枚戒指,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大小,刚刚好。

她举起手,在灯光下,左看右看,脸上是藏不住的欢喜。

“真好看。”她说。

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踮起脚尖,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亲了一下。

那是我和她的,第一个吻。

像雪花一样,凉凉的,又带着一丝甜。

我的脸,“轰”的一下就烧了起来。

我觉得,我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都用来遇见她了。

第二年春天,我们结婚了。

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豪华的宴席。

我们就请了双方的家人,还有厂里关系最好的几个同事,在单位的食堂里,摆了两桌。

我穿着我最好的一套中山装,胸口戴着一朵大红花。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新棉袄,是她自己亲手做的,头发烫了当时最时髦的卷,脸上画着淡淡的妆。

我从来没见过她那么好看的样子。

那天,她一直在我身边笑着,眼睛亮晶ের。

同事们来给我们敬酒,开着善意的玩笑。

我替她挡了很多酒,喝得晕晕乎乎的。

我只记得,我拉着她的手,挨个跟来宾说:“这是我媳妇儿,林晚。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她就在旁边,掐我的胳膊,小声说:“你喝多了。”

可她的嘴角,却一直,一直,高高地扬着。

婚后,我们分到了厂里的一间小小的筒子楼。

只有一个房间,厨房和厕所都是公用的。

房间很小,小到只能放下一张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我们吃饭写字用的小桌子。

但那间小小的屋子,被林晚收拾得,窗明几净,井井有条。

她在窗台上,养了一盆吊兰,绿油油的叶子垂下来,给这个家,增添了很多生机。

她还用剩下的布头,给我们的小桌子,做了一块漂亮的桌布。

每天下班,我最期待的,就是推开那扇门。

门一开,总能闻到厨房里飘来的饭菜香。

她会系着围裙,在公共厨房里忙碌着。

看到我回来,她会抬起头,冲我一笑,“回来啦?快洗手,马上就能吃饭了。”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们的日子,过得很清贫,但很快乐。

我们会为了省几毛钱的菜钱,跑去离家很远的菜市场。

我们会把每个月的工资,仔仔细细地分成好几份,一份用来家用,一份用来储蓄,还有一份,用来买书。

我们最大的娱乐,就是晚上吃完饭,搬个小板凳,坐在楼道里,跟邻居们一起,看那台楼里唯一的一台黑白电视机。

电视里的世界,很精彩,很遥远。

但我们觉得,我们自己的小日子,也同样精彩。

因为,我们有彼此。

后来,我通过了厂里的技术考核,从一个普通的钳工,升为了技术员,后来又成了工程师。

我们的生活,一点点地好起来。

我们搬出了筒子楼,住进了厂里新盖的家属楼,有了自己的两室一厅。

有了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

我们买了彩电,买了冰箱,买了洗衣机。

家里的一切,都在变得越来越好。

唯一不变的,是她。

她还是那个,会因为我给她买了一支雪糕,而开心半天的林晚。

她还是那个,会在我工作不顺心的时候,默默给我端上一碗热茶的林晚。

她还是那个,会在我取得一点点成绩的时候,比我自己还要高兴的林晚。

我们的儿子出生后,她辞掉了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

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把儿子教育得懂事又有礼貌。

她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这个家上。

有时候,我看着她,在灯下给儿子织毛衣,鬓角已经有了几根白发,眼角也爬上了细细的皱纹。

我心里,就会涌起一阵阵的心疼和愧疚。

我觉得,我亏欠她太多了。

她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过更好的生活。

但她却选择了我,选择跟我一起,过这种平淡如水的日子。

我跟她说过我的想法。

她听完,只是笑了笑,说:“陈辉,你忘了我当初说的话了吗?”

“我想试的,不是你有多好的条件,而是我们两个人,能不能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

“现在,我们的日子,不是挺热气腾腾的吗?”

她指了指在客厅里跑来跑去的儿子,指了指厨房里炖着的排骨汤,指了指窗台上那盆,已经枝繁叶茂的吊兰。

“你看,我们有家,有爱,有奔头。这不就是最好的日子吗?”

我看着她,看着她平静而满足的笑脸,说不出话来。

是啊。

什么是最好的日子?

不是锦衣玉食,不是功成名就。

而是,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是,有人问你粥可温,有人与你立黄昏。

时间过得真快啊。

一转眼,几十年就过去了。

我们都老了。

我的头发白了,背也有些驼了。

她的脸上,也刻满了岁月的痕迹。

我们从工厂退休,搬到了一个安静的小区。

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

我们的生活,又回到了最初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样子。

但我们一点也不觉得孤单。

我们每天一起,去公园散步,去菜市场买菜。

她喜欢跳广场舞,我就搬个小马扎,坐在旁边,看着她,在人群里,笑得像个孩子。

我喜欢下棋,她就陪着我,在小区的石桌上,跟老邻居们杀得天昏地暗。

她总是在旁边,给我递水,给我扇风,在我输了棋,吹胡子瞪眼的时候,笑着说:“哎呀,不就是一盘棋嘛,明天再赢回来就是了。”

我们的日子,依旧平淡,甚至有些琐碎。

但我们乐在其中。

因为我们知道,这平淡琐碎的每一天,都是用爱和陪伴,一点点堆积起来的。

是千金不换的,宝贵财富。

去年,是我们的金婚纪念日。

儿子和儿媳,给我们办了一个小小的庆祝会。

他们请来了很多亲戚朋友,很热闹。

在大家的起哄下,儿子问我:“爸,你这辈子,做过的最牛的事是什么?”

我想了想,看着身边,正微笑着看着我的林晚,认真地回答:

“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牛的事,就是在1985年的那个夏天,答应了你妈那句,‘要不,我们试试’。”

所有人都笑了,鼓起了掌。

林晚的脸,又红了。

像几十年前,那个穿着淡蓝色连衣裙的,害羞的少女。

她偷偷地,在桌子底下,掐了我一下。

但我知道,她心里,是欢喜的。

那天晚上,送走了所有的客人。

家里又恢复了安静。

我和她,坐在沙发上,看我们年轻时候的照片。

照片已经泛黄了,但上面的人,笑得那么灿烂。

我指着一张我们结婚时的照片,说:“你看你,那时候多好看。”

她凑过来看了看,笑着说:“你也不赖啊,像个精神小伙。”

我们俩,看着照片,你一言我一语地,回忆着过去。

回忆着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些风风雨雨,那些酸甜苦辣。

说着说着,她忽然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陈辉,”她轻声说,“谢谢你。”

我愣了一下,“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初愿意跟我‘试试’。”她说,“也谢谢你,把这个‘试用期’,变成了一辈子。”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我转过头,看着她。

灯光下,她的白发,闪着柔和的光。

她的眼睛,依旧那么亮,那么清澈,像我们初见时一样。

我伸出手,把她揽进怀里,紧紧地抱着。

“傻瓜,”我说,声音有些哽咽,“该说谢谢的,是我。”

“谢谢你,在我最落魄,最自卑的时候,看到了我的好。”

“谢谢你,愿意把你的手,交给我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谢谢你,陪我走了这么长的路,把一个冷冰冰的房子,变成了一个温暖的家。”

“林晚,如果……如果有下辈子,你还愿意,跟我‘试试’吗?”

她在我怀里,没有说话。

只是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了。

窗外,月光如水,温柔地洒进屋里。

我们俩,就这么静静地抱着,像是要抱到天荒地老。

我常常在想,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人。

有的人,像烟花,绚烂一时,转瞬即逝。

有的人,像流星,匆匆划过,留下惊艳的痕迹。

而有的人,却像空气,像水,像我们每天吃的米饭。

你平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但没有他,你却活不下去。

林晚,于我而言,就是这样的人。

她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绝世佳人,我也不是什么盖世无双的英雄好汉。

我们只是两个,最最普通的人。

在那个回不去的八十年代,因为一句“要不,我们试试”,开始了一段最最普通的,婚姻。

我们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也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我们有的,只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那一点一滴的,相濡以沫,那一日复一日的,不离不弃。

是清晨醒来时,身边那个安睡的侧脸。

是下班回家时,厨房里那阵温暖的饭菜香。

是生病时,递到手边的那杯热水。

是难过时,那个无言的拥抱。

是把自己的生命,揉进对方的生命里,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不开。

我想,这,大概就是爱情,最真实,也最美好的样子吧。

它不是一场华丽的冒险。

它是一场,温柔的,回归。

回到那个,叫做“家”的,港湾。

如今,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推着轮椅上的她,在小区的花园里,晒晒太阳。

她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

有时候,会指着儿子,问我:“老头子,这小伙子是谁啊?长得还挺俊。”

有时候,会拿着我们年轻时的照片,看上大半天,然后抬起头,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但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我。

她总是拉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叫我的名字:“陈辉,陈辉。”

她的手,已经没有了年轻时的温润,变得干枯,布满了老年斑。

但那份温度,却好像,从来没有变过。

我会握着她的手,应她:“哎,我在这儿呢。”

她就会笑,笑得像个孩子,眼睛弯弯的,像天上的月牙儿。

阳光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

花园里,有孩子在嬉笑打闹。

有年轻的夫妻,推着婴儿车,从我们身边走过。

他们看着我们,眼神里,带着善意的微笑。

我看着他们,就像看到了,很多很多年前的,我们自己。

真好啊。

我低下头,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亲了一下。

“林晚,”我凑在她耳边,轻声说,“这辈子,跟你‘试试’,真是我做过的,最赚的一笔买卖。”

她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她只是看着我,傻傻地笑。

那笑容,干净,纯粹,像一朵,在岁月里,永不凋零的花。

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中的一个,会先离开。

但我一点也不害怕。

因为我知道,我们的爱,已经融入了彼此的生命里。

无论我们在哪里,我们都会,永远在一起。

就像那句歌里唱的: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想,我已经收藏了,足够多的,点点滴滴。

够我们,聊上一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