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厦门9月重点政策申报集锦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5-09-05 17:34  浏览量:3

2025年9月

重点政策申报推荐

市级政策

1.2025年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2.2024年度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3.2025年厦门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4.2025年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核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5.食品加工领域生物制造创新技术应用方向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9月15日

6. 2025年度联合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9月15日

7.2025年度厦门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9月19日

8.2025年度绿色建筑新技术推广目录征集

⏰申报时间:截至9月20日

9.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9月20日

10.2025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提名

⏰申报时间:截至9月22日

11.2025年度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参评

⏰申报时间:截至9月25日

12.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第二批)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13.2025年度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认定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14.2025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15.2025年行业龙头企业年会、峰会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16.2025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举办开拓市场活动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17.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18.2025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前沿技术及未来产业领域)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0日

19.2025年度厦门市未来产业骨干企业备案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20.2025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奖补资金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21.2025年博士后科研平台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区级政策

火炬高新区

1.厦门火炬高新区数字经济政策(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申报(第三批次))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2.火炬嘉福人才公寓申请(2025年度)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3.火炬高新区企业创新税收指数火炬“创新保”保险补贴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自贸区

4.厦门市多式联运“一单制” 业务发展补贴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思明区

5.思明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湖里区

6.2024年湖里区动漫游戏新品研发补助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7.2025年绿色化发展奖励——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

⏰申报时间:截至9月17日

8.2025年第二批科技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集美区

9.集美区文旅局重点行业引进急需紧缺骨干人才(住宿业、文化体育旅游业)

⏰申报时间:截至9月23日

海沧区

10.海沧区2022年起入统满三年企业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同安区

11.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申请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翔安区

12.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扶持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13.翔安区展览项目奖励(2025年)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政策详情如下

Part1 市级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简要介绍:参加职业联赛的足球、篮球和排球职业体育俱乐部,按项目类别、影响力、职业联赛等级、投入和名次等,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按项目类别、影响力、投入和名次等,给予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参加国际职业联赛或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按项目类别、影响力和投入等给予最高1000万无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简要介绍:对2024年新建投运的充电设施,按经营性充电电量给予运营补助,岛内项目补助标准为0.1元/千瓦时,补助上限为每千瓦每年(按12个月计)不超过40元;岛外项目补助标准为0.15元/千瓦时,补助上限为每千瓦每年(按12个月计)不超过70元;总补助金额不超过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服务费。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简要介绍:符合厦门市分类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自主申报或部门推荐,由各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认定,成为“名优特新”个体工商户。“名优特新”认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简要介绍: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免征增值税:十款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三、海关保税监管政策优惠。四、申报市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骨干人才子女就读厦门高新学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五、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度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含复核)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9月15日

简要介绍:围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及饮料加工制造等领域,征集合成生物学、发酵工程、酶工程等生物制造创新技术应用方向和可能取得突破的优秀实践案例。应用方向应符合“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要求,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推广应用价值,可参考《食品加工用遗传修饰微生物安全性评价申报材料要求(试行)》。

6.2025年度联合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9月15日

简要介绍: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应合理设计任务进度安排,省烟草专卖局将按照立项当年度拨付60%、第二年度30%、第三年度10%的方式分批拨付项目资金至承担单位。

申报时间:截至9月19日

简要介绍: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至厦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最高50%的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9月20日

简要介绍:申报的绿色建筑新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可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升级换代,提升行业发展品质,适用于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并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二、具备以下成果之一:(一)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二)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三)已转化为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标准;(四)获得工程建设省级及以上工法;(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规范规定,具有配套完善的技术应用文件。尚无相关标准规范的新技术成果,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的成果评价意见(鉴定、评估、验收意见书等)。

申报时间:截至9月20日

简要介绍: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高校院所等,具备较好的研发能力、创新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团队,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申报主体为数字化服务商或高校院所,需与工业企业组建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的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数字化转型难点痛点问题,助力工业企业在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方面实现价值提升。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实现预期产业化指标,具有较好的行业推广价值。

三、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立项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每个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

四、未完成2024年产业化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牵头参与此次申报工作,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时间:截至9月22日

简要介绍:一、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授予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人,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100万元。二、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创新成就并创造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个人,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25万元。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解决技术难题、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或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组织或个人,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60项,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9月25日

简要介绍:对认定企业给予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共推广、广交会展位分配评分、市场准入等优惠便利支持。2025年度支持措施均以本次名单发布为准,其中第一、二批认定企业需复评认定通过,可享受2025年度相关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

一、经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原经济特区内(思明区、湖里区)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

三、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四、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五、对于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申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大于200万元(含)的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前述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六、纳税地在科学城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企的,在其3年资格有效期内,按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经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留学人员创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最高可获得50万元专项扶持;

八、国家级高企申报市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骨干人才子女就读厦门高新学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九、享受科技保险补贴、科技局联合商业银行开发的纯信用“国高贷”及市财政局推出的“厦研保”等定制化科技金融产品。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首发上市申请获交易所受理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财务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后备企业库设置基础层和培育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层级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通创新: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行业龙头企业在本市举办工信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强的产业或行业年会、峰会。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会议支出(场租费及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费)最高5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补助期限内仍属有效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包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在国内各地市举办与开拓市场相关的活动,如:产品推介会、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等;单个活动项目参会企业数量需达30家以上;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个项目按企业实付场租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助扶持,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也可享受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0日

简要介绍:一、项目支持金额: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前沿战略材料、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新能源、空天开发领域,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最高可达2000万元。单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单家最高100万元(创新联合体项目不受此限),其他单位单家最高500万元。二、自筹资金要求:项目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其中申报企业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2:1;重点培育研发机构自筹资金与资助金额比例不少于1:1。三、支持数量: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前沿战略材料、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每个领域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新能源、空天开发每个领域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

申报时间:截至10月20日

简要介绍:企业备案为未来产业骨干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一年以上,经营正常且近一年无违规违法记录;二、企业产品(服务)须属于第三代半导体、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深海空天开发、新型显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药械等未来产业相关技术领域;三、企业应符合《厦门市未来产业骨干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要求。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简要介绍:本批次开展鼓励使用新型基础设施开展融合应用、推进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支持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培育转型升级标杆示范、加大数字化转型技改补助、鼓励推广链式数字化转型、大力培育引进高水平赋能平台、壮大工业互联网服务规模、加强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障等10个项目申报。单项最高奖励1000万元。

21.2025年博士后科研平台

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

简要介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应当具备所有基本条件;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符合国家级推荐条件至少1项;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符合省级推荐条件至少2项。

Part2 区级政策

火炬高新区

1.厦门火炬高新区数字经济政策【行业领域认定评审申报(第三批次)】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简要介绍:对当年度入选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智能网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基建、开源芯片等相关领域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1人户可自主选择租赁单间、一房一厅;2人户家庭可自主选择租赁单间、一房一厅、二房二厅;3人户及以上家庭可自主选择任何户型。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对参投火炬“创新保”保险的白名单A、B类企业,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按企业申报的时间顺序审核并发放补贴,每年累计补贴上限总额500万元。

自贸区

4.厦门市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发展补贴

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简要介绍:对试点运营企业承揽的多式联运“一单制”海铁联运进出口集装箱总量每年达到500标箱及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总量每标箱18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试点运营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为每年200万元。

思明区

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简要介绍:一、对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二、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三、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搬迁奖励。

湖里区

申报时间:截至9月12日

简要介绍:扶持对象为注册、税收、统计归属湖里区(含火炬、自贸)的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一、对规上动漫游戏研发企业开发的游戏,取得国内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审批版号或国外游戏上线许可的,给予每款游戏10万元补助。二、对规上动漫游戏运营企业正式上线新款游戏的,给予每款游戏1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9月17日

简要介绍: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或软件业企业,上年度入选厦门市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的,给予每个入选的技术或产品2万元补助;其上年度(或有效期内)获评区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及认定的“节水型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试点”“低碳试点”“无废工厂”等节能相关荣誉及称号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10月15日

简要介绍:一、支持科技研制项目:(一)企业经营良好,2024年度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纳税15万元以上。(二)所申报项目具有1项发明专利或7项以上相关实用新型(软件著作)的知识产权。(三)一般科技研制类项目给予30万元的扶持资金,重点科技研制类项目给予50万元的扶持资金。二、支持产业化项目: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已投产,2024年度企业年销售收入已达1000万元以上且纳税150万元的给予50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产业化项目申报至验收期间,预测项目纳税每增加100万元,再增加扶持20万元,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集美区

申报时间:截至9月23日

简要介绍:一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上一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6000元/月;二类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上一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4000元/月;三类人才:双一流本科学历,或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薪金所得是上一年度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月。

海沧区

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

简要介绍:对2022年起纳入统计满三年的工业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同安区

11.同安区企业引才育才奖励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一、海外引进人才奖励。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8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二、国内引进人才奖励。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每引进1名人才并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或厦门市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翔安区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一、台资实际到资奖励,对台资实际到资并实际投入使用部分给予30%奖励;二、创业场所补贴;三、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3年房租补贴,最高2000元/月,不超过实际租金;四、打造优质台青创业基地奖励,每年根据第三方对基地台青台企招商、运营等成效和入驻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给予服务运营绩效在90分以上的奖励5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75-90分的奖励4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60-75分的奖励30万元,服务运营绩效60分以下的不给予奖励;五、Ⅱ号孵化器租金补贴,条款中规定的可享受租金前三年全额补助,第四、五年减半补助优惠。

申报时间:常年受理

简要介绍:一、单个项目只能由一家项目主体提出申请,同一项目有多个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须协商推选一家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二、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举办时期、场地相同的展览项目视为同一项目;三、展览项目如有多个主题,仅对该项目所属产业链相关的主题展位进行奖补;四、经主办方授权,可由举办场地方代为申报(需提供主办方授权同意书);五、展览项目均需报备,须提前一个月报备确认,未报备项目奖补申请不予受理;六、申请单位应准确填写项目名称与举办时间,如与实际举办情况不符,将影响现场验收,视为无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