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文君当垆卖酒,只为追随司马相如,最终换来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5-09-05 07:24  浏览量:3

酒,是有气味的。

不是文人墨客笔下“葡萄美酒夜光杯”那种遥远的、被诗意熏染过的香气,而是一种更原始、更粗粝的味道。它从我面前这个半人高的巨大酒瓮里散发出来,混杂着发酵的粮食味、挥之不去的酸涩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木头发霉的气息。这种气味,像一只无形的手,钻进我的鼻腔,黏在我的头发上,浸透我身上这件粗布的衣服。起初,我总忍不住想用袖子去扇,仿佛这样就能把这股属于市井、属于劳作的味道从我身边赶走。

但现在,我只是静静地站着。

我站在这临邛街市最热闹的一角,面前是一个简陋的酒肆。不能称之为“店”,因为它甚至没有一扇像样的门。几根木头支起一个勉强能遮雨的棚顶,棚顶下,就是我的“垆”。垆是土做的,夯得还算结实,上面摆着几个粗陶碗,碗壁上残留着深色的酒渍,像一圈圈无法抹去的年轮。我的身后,那个男人,司马相如,正沉默地弯着腰,用一口大锅洗刷着刚刚收回来的碗碟。水声哗啦,偶尔伴随着陶器碰撞的闷响,是他此刻存在于这个空间里唯一的证明。

一个满脸风霜的脚夫将几枚沾着泥土的铜钱拍在土垆上,声音沉闷。“一碗。”他言简意赅,嗓音像是被砂石磨过。

我提起木勺,探进酒瓮里。琥珀色的酒液晃动着,映出我模糊的、不甚清晰的倒影。那是一个怎样的影子?没有珠钗环佩,没有云鬓高髻,只有一根木簪草草挽住的头发,以及一张因为终日不见阳光而显得有些苍白的脸。我舀起一勺酒,手腕很稳,稳到我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酒液注入陶碗,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某种古老的、关于土地和等待的故事。

我将碗推过去,指尖触到粗糙的陶碗边缘,那是一种冰凉而坚硬的质感,与我记忆中温润的玉器、光滑的丝绸截然不同。这便是我的生活,一种由粗陶、木勺和铜钱构成的,可以用触觉清晰感知的真实。

脚夫端起碗,仰头一饮而尽,喉结滚动,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几滴,混入他虬结的胡须里。他用手背随意一抹,转身汇入人流,没有多余的一句话。

这就是临邛。一个永远在喧嚣、永远在流动的城市。车轮滚滚,马蹄哒哒,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嬉闹声、邻里间的争吵声……所有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张巨大而绵密的网,将我牢牢罩住。我曾以为,我是不属于这里的。我记忆中的世界,是庭院深深,是绿绮琴上流淌的清音,是窗外芭蕉叶被雨水打湿后,空气中弥漫的清冷草木香。那个世界,安静、精致,但也像一个用金丝和美玉打造的、华丽的笼子。

如今,我站在这人声鼎沸的街头,成了一个卖酒的女人。

为什么?

这个念头,像一根细小的针,总在不经意间刺痛我一下。尤其是在夜深人静,当白日的喧嚣褪去,只剩下我和他,以及一室清冷的月光时。

是为了追随他吗?追随这个此刻正在我身后,沉默地、笨拙地洗着碗的男人。

我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那是在父亲的宴会上。彼时的我,刚刚经历了一段不算愉快的婚姻,回到娘家,心如古井,不起波澜。我藏在屏风后面,并非出于礼教所谓的“女子不便抛头露面”,而纯粹是觉得无趣。父亲的宴会,总是那些熟悉的面孔,说着千篇一律的奉承话,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油腻和熏香的甜腻,让人昏昏欲睡。

直到那阵琴声响起。

那琴声,不一样。它不像我听过的任何一种琴声。它不是为了附庸风雅,不是为了博取喝彩。它像一只鸟,一只羽翼华美、姿态高傲的鸟,从所有人的头顶飞过。琴声里有高山,有流水,有长风,有烈火。它在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求而不得、辗转反侧的故事。那每一个音符,都像一颗被精心打磨过的石子,精准地投入我那口早已波澜不惊的古井之中,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我悄悄从屏风的缝隙里望出去。

他坐在那里,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袍子,身形清瘦,但脊背挺得笔直。他的手指修长,在琴弦上跳跃、抚弄,仿佛那不是凡间的乐器,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灵魂的延伸。他微微垂着头,神情专注,整个世界的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他只活在他的琴声里。

那曲子,叫《凤求凰》。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故意的。他知道我这个卓家的女儿,新寡在家,又素爱音律。他是冲着我来的。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些。我只知道,那琴声,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心里一扇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存在的门。门后,是我从未见过的风景。

现在想来,那或许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华丽、最动人的一句“情话”。它没有说出口,却比任何语言都来得更加汹涌,更加不由分说。

“碗,都洗好了。”

身后,他的声音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回过头,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只刚刚擦干的陶碗,水珠顺着他的指节滑落。他的那件旧袍子,如今更是沾染了灶台的灰、洗碗水的湿意,显得有些狼狈。那双曾弹出《凤求凰》的手,此刻因为长时间浸泡在冷水里,指关节有些微微发红。

他不再是那个宴会上一鸣惊人、风度翩翩的才子司马相如了。

而我,也不再是那个躲在屏风后,为一曲琴音而心动神摇的卓文君。

我们成了临邛街头,一对最普通、最落魄的夫妻。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从他手里接过那只尚有余温的碗,将它与其他碗码在一起。我们之间,常常是这样沉默的。不是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的话,不知从何说起。说我们为何会落到这般田地?说我们曾经的那些山盟海誓,在日复一日的油盐酱醋和铜钱算计中,还剩下几分?

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路过的孩童,唱着不知从哪儿学来的歌谣:“文君当垆,相如涤器。一日夫妻,百日恩义?”那童音清脆,却像鞭子一样,抽打在空气里。我看到相如的肩膀不易察觉地僵硬了一下,他转过身,继续去收拾剩下的东西,假装没有听见。

我也没有动。我只是望着那些孩子跑远的身影,心里忽然觉得有些空旷。

是啊,百日恩义。我们从成都一路私奔到临邛,变卖了所有值钱的车马,换来了这个小小的酒肆。从决定与他共赴前程的那一刻起,到今天,算来也差不多有百日了。

这百日里,我得到了什么?

我得到了一个与我并肩站在一起的男人。尽管他此刻显得有些落魄,但他在这里。他没有在我父亲的威逼利诱下退缩,没有在穷困潦倒时弃我而去。他选择了一种最笨拙,也最直接的方式,来对抗我父亲的愤怒——他,一个名满蜀郡的才子,心高气傲的司马相如,愿意为了我,站在这市井之中,洗盘子,刷碗。

这是一种姿态。一种向全世界,尤其是我那位富可敌国的父亲,宣告我们决心的姿态。

我父亲卓王孙,临邛首富。他或许以为,用断绝我所有经济来源的方式,就能让我知难而退,就能让这个穷书生在我面前原形毕露。他不懂,或者说,他不屑于懂,我想要的,从来就不是那些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东西。

我记得离家的那个夜晚。月光很好,像水一样,洒在庭院的青石板上。我换上了一身最朴素的衣服,将那些华美的首饰一件件从头上、腕上取下,放在梳妆台上。它们在月光下闪烁着冰冷的光,像一双双嘲讽的眼睛。我没有回头再看它们一眼。我只带走了那把从小陪伴我的绿绮琴。

相如在后门等我。他没有说什么“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之类的空话。他只是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很热,干燥而有力。他说:“走吧。”

一个“走”字,便是我全部的行囊。

我们一路向西,回到他的故乡临邛。家徒四壁,是真的家徒四壁。除了几卷竹简,再无长物。那一刻,我害怕了吗?或许有吧。但更多的,是一种奇异的、尘埃落定的安宁。我终于,逃离了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

可是,安宁并不能填饱肚子。相如的才学,在临邛这个小地方,并不能立刻变现。他的那些朋友,大多也是些清高的文人,可以一起饮酒作诗,却无法在生计上提供太多帮助。

有一天晚上,我们分食了最后一个麦饼。他看着我,眼睛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格外明亮。他说:“文君,委屈你了。”

我摇摇头,把剩下的大半个饼推到他面前。“我不委屈。只是,我们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然后,他忽然开口:“我们去卖酒吧。”

我愣住了。

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你家是冶铁的,也是卖酒的。你从小耳濡目染,懂得如何酿出好酒。而我,可以放下读书人的身段,去做任何杂活。我们就在临邛街头,开一个酒肆。我要让所有人都看到,我司马相如,并非只想攀附你卓家的富贵。我也要让你父亲看到,他的女儿,即便离开了他,也能活下去。”

他的话,像一把火,瞬间点燃了我心中的某些东西。那是一种被压抑了许久的、不甘于被安排、被定义的情绪。是啊,凭什么呢?凭什么我的人生,就要由别人来决定?凭什么我爱一个人,就要被当作是一种错误?

于是,就有了这个酒肆。

我拿出最后一点私房钱,租下了这个角落。我们买来粮食,我凭着记忆中的方法,摸索着酿酒。第一批酒出来的时候,味道并不算好,带着一股涩味。相如尝了一口,却笑着说:“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酒。”

我知道他在安慰我。但我还是笑了。那是我们来到临邛后,我第一次真正地笑。

酒肆开张那天,整个临邛都轰动了。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看热闹。看我,卓王孙的女儿,是如何抛头露面,站在土垆后面,像一个普通妇人那样,为贩夫走卒舀酒。

我能感受到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的身上。有同情的,有好奇的,有鄙夷的,也有幸灾乐祸的。我强迫自己挺直脊背,不去看他们。我只专注于我手里的活。舀酒,收钱,再舀酒,再收钱。我把这个过程,当成一种修行。

相如就在我身后,默默地洗着碗。他的存在,像一堵墙,为我隔绝了大部分的恶意。我们两个人,就像一座孤岛,被围观的人潮包围着,却又顽固地自成一个世界。

“嘿,那不是卓家的大小姐吗?怎么干起这种粗活了?”

“还不是为了那个叫司马相如的穷书生!真是昏了头了!”

“卓王孙的脸,这下可丢尽了。”

议论声,不大不小,刚好能传进我的耳朵里。我的手,在舀酒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的颤抖。酒液洒了一些出来,溅在我的手背上,冰凉。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用一块干净的布,轻轻擦拭着我的手背。是相如。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他没有看那些议论的人,只是看着我,眼神平静而坚定。

“手冷吗?”他问。

我摇摇头。

他便不再说话,只是站在我旁边,帮我一起收拾。他的存在,仿佛在无声地告诉所有人:是的,我们就在这里。你们看吧,议论吧,我们不在乎。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那些曾经让我如芒在背的目光,似乎也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我换来了什么?

我换来了这种并肩作战的勇气。我换来了在一个男人眼中,看到自己不再仅仅是一个需要被保护、被供养的女人,而是一个可以与他共同面对风雨的同伴。

这算不算一种收获?

夜色,渐渐深了。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只剩下三三两两的醉汉,还在高声喧哗。我们收拾好最后几个碗碟,准备收摊。

相如将那块擦手的布,仔细地叠好,放在土垆的一角。他的动作很慢,很认真,仿佛在对待一件珍贵的器物。我看着他的侧脸,月光勾勒出他清瘦的轮廓。这些天,他瘦了很多,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眼窝也微微凹陷下去。

“回去吧。”我说。

他“嗯”了一声,站起身,开始搬那些沉重的酒瓮。我走过去,想帮他一把。他却侧身避开了。

“我来就好。你站着,别动。”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坚持。

我便真的站着,没有动。我看着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笨重的酒瓮一点点挪到墙角。他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在月光下闪着微光。我忽然想起,在成都的家里,这样粗重的活,都是由家里的仆役来做的。而他,一介书生,何曾干过这些?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揪了一下。

这就是我选择的男人。他有他的骄傲,也有他的固执。他宁愿自己辛苦,也不愿让我多受一点累。即便是在这样狼狈的境况下,他依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笨拙地,守护着我。

我们沉默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临邛的夜晚很安静,只能听到我们两个人的脚步声,以及偶尔传来的更夫的打更声。

“文君。”他忽然开口。

“嗯?”

“今天……我看到你父亲的管家了。”他声音很低,“他就在街角,看了我们很久。”

我的脚步,停住了。

父亲的管家?那个从小看着我长大,总是笑眯眯地递给我糖吃的福伯?他来了?他看到我站在垆后卖酒的样子了?

一股复杂的情绪,瞬间涌上我的心头。有被窥探的羞恼,有对父亲固执的无奈,还有一丝……连我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微弱的期盼。

父亲,是终于心软了吗?

“他……他说什么了?”我的声音有些干涩。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然后就走了。”相如的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什么波澜。

我沉默了。

是啊,以我父亲的脾气,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妥协?他派人来,不过是为了亲眼确认,他的女儿,究竟“堕落”到了何种地步。他是在等,等我撑不下去,等我哭着回去求他。

一股倔强的气,从心底里升腾起来。

不。我不会回去。我不会让他得逞。

“走吧。”我重新迈开脚步,语气比之前更加坚定,“我们回家。”

相如看了我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跟了上来。

回到我们那个简陋的“家”,其实就是一个租来的小院子,只有两间房。相如点亮油灯,昏黄的光,勉强照亮了屋子的一角。我走到水缸边,舀起一瓢冷水,开始洗脸。冰冷的井水,让我混乱的思绪,稍稍清醒了一些。

我从水的倒影里,看着身后的他。他没有坐下,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我。

“今天,有人问我,后不后悔。”他忽然说。

我的动作一顿。

“我告诉他,不后悔。”他继续说道,“能与文君朝夕相处,即便是卖酒涤器,也胜过在长安做官。”

我的眼眶,毫无预兆地,就那么热了。我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到我此刻的样子。

长安。那是他的梦想。他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起,他的抱负,是要写出像《子虚赋》那样的传世文章,是要得到天子的赏识,是要建功立业,封妻荫子。而现在,他却为了我,被困在了临邛这个小小的酒肆里。

是我,拖累了他吗?

这个念头,像一条毒蛇,噬咬着我的心。

“相如……”我转过身,想对他说些什么。说“你可以去长安”,说“不要为了我放弃你的抱负”。可是,这些话,我说不出口。

我们好不容易,才有了现在这个虽然清贫,但却相依为命的“家”。如果他走了,剩下我一个人,该如何自处?我还有勇气,独自面对这满城的流言蜚语吗?

我发现,原来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还是害怕的。我害怕失去他,害怕再次回到一个人的孤单里。

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走过来,轻轻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因为洗了一天的碗,有些粗糙,但依旧温暖。

“文君,你听我说。”他直视着我的眼睛,“去长安,是我的志向。但这个志向,如果没有你,便毫无意义。我所做的一切,最终都是为了能与你光明正大地站在一起。现在,我们虽然清苦,但我们是在一起的。这就够了。”

“可是,你的才华……”

“我的才华,不会因为洗碗就被磨灭。”他打断我,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自信,“真正的才华,是任何困境都无法掩盖的。临邛的这段日子,对我来说,不是消磨,而是沉淀。它让我更清楚地看到了这个世界,也更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将来,当我写文章的时候,我笔下的人物,将不再是空洞的符号,他们会有血有肉,会有我们今天所经历的这一切。”

我怔怔地看着他。昏黄的灯光下,他的眼睛亮得惊人。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所爱上的,究竟是怎样一个男人。他或许穷困,或许落魄,但他骨子里的那份骄傲和通透,从未改变。他没有被眼前的困境打倒,反而将它视作一种滋养。

我换来了什么?

我换来了一个灵魂伴侣。一个能在我迷茫时,点醒我;在我软弱时,支撑我;在我看不到未来时,为我描绘未来的男人。他懂我,就像我懂他的琴声一样。

这种懂得,千金难换。

日子,就在这日复一日的舀酒与涤器中,平淡地流淌过去。

我们的酒,因为我不断地改良,味道越来越醇厚。回头客渐渐多了起来。人们来喝酒,不再仅仅是为了看热闹,而是真的为了品尝那一口顺喉的佳酿。我们的生意,竟然慢慢地好了起来。

我和相如之间的默契,也越来越好。往往我一个眼神,他就知道我是要添酒,还是要收钱。我们很少说话,但彼此的心意,却在每一次的对视、每一次的交接中,无声地传递着。

我渐渐习惯了身上的粗布衣服,习惯了指尖的薄茧,习惯了空气中那股混杂着酒香和汗水的味道。我甚至开始能在那些来来往往的客人脸上,读出一些有趣的故事。那个每天黄昏都来喝一碗酒的铁匠,他总是在付钱的时候,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生怕弄丢了那几枚辛苦挣来的铜钱。那个总是三五成群、高声谈笑的商队伙计,他们的脸上,写满了走南闯北的见闻和风霜。

这些人,这些事,都是我过去在深宅大院里,永远无法接触到的。我的世界,在以一种缓慢而坚实的方式,被拓宽着。

有一天,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我们的酒肆前。

是我的哥哥。

他穿着一身锦衣,与我们这个简陋的酒肆格格不入。他站在那里,皱着眉头,看着我正在为一个客人舀酒。他的眼神里,充满了痛心和不解。

“文君,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他终于开口,声音里压抑着怒气,“跟我们回家!”

周围的客人都停下了动作,好奇地看着我们。

我放下木勺,平静地看着他。“兄长,我没有在胡闹。这就是我的家。”

“你的家?”他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的家在卓府!有上百的仆人伺候你,有穿不完的绫罗绸缎!不是在这个又脏又乱的地方,跟一个穷书生一起卖酒!”

“可是,在卓府,我并不快乐。”我一字一句地说,“在这里,我很快乐。”

“快乐?”他指着我身后的相如,他正在默默地擦着桌子,仿佛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跟着他,洗碗刷盘子,被人指指点点,这就是你想要的快乐?”

“是。”我点头,没有丝毫犹豫。

我哥哥被我的回答噎住了。他大概从未想过,他那个一向温顺知礼的妹妹,会变得如此“冥顽不灵”。

他气急败坏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重重地扔在土垆上。“这里是五百金。拿着钱,让这个男人滚!只要他离开你,父亲说了,既往不咎,你还是卓家的大小姐!”

那钱袋,落在土垆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周围响起一片抽气声。五百金,对这些普通百姓来说,是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财富。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相如的身上。

我没有回头看他。但我知道,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空气中,只剩下酒的香气,和金钱的诱惑。

我听到相如的脚步声。他一步一步,从我身后,走到了我身边。他没有去看那个钱袋,而是拿起我放在旁边的绿绮琴。

他席地而坐,将琴横于膝上。

然后,他开始弹奏。

依然是那首《凤求凰》。

但这一次,琴声里没有了初见时的试探与热烈。它变得沉静、悠远,像是在诉说一段共同经历过风雨的往事。琴声里,有我们离家时的月夜,有家徒四壁的清苦,有当垆卖酒的艰辛,也有相濡以沫的温情。

那每一个音符,都在清晰地回答着我兄长的问题。

他不会走。

为了区区五百金,他不会离开我。

我看着他弹琴的样子,看着他专注而坦然的神情,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下来。

这不是委屈的泪,也不是感动的泪。这是一种,终于被全世界所理解和接纳的,释然的泪。

我换来了什么?

我换来了这份,在金钱和权势面前,也绝不动摇的,坚定的选择。

我哥哥的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他大概从未受过这样的“羞辱”。一个穷书生,竟然用一曲琴声,拒绝了卓家的五百金。

他最终,什么也没说,拂袖而去。

那袋金子,就那样孤零零地,躺在我们的土垆上,显得无比刺眼。

相如弹完最后一曲,站起身,将琴小心地放回原处。他拿起那个钱袋,掂了掂,然后,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

他走到酒肆门口,对着那些围观的、生活困苦的街坊邻里,朗声说道:“今日,我与文君,请大家喝酒。不醉不归!”

说着,他将钱袋里的金子,分发给那些目瞪口呆的穷人。

人群,在短暂的寂静之后,爆发出一阵欢呼。

我看着他。看着他在人群中,将那些金子——那些我父亲用来羞辱他、收买他的金子,变成了与民同乐的酒钱。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意气风发的光彩。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他不是一个被困在临邛的穷书生。

他是一个王。一个以天地为庐,以风骨为冠的,精神世界里的王。

而我,是他的王后。

那天晚上,我们送走了最后一波醉醺醺的客人。酒肆里,一片狼藉。但我们的心里,却前所未有的敞亮。

我们没有钱了。一文钱都没有了。但是,我们赢了。

我们赢得了尊严。

最终,父亲还是妥协了。

或许是我兄长回去后,添油加醋地描述了我们的“惨状”。或许是临邛城里,关于我们“患难与共”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让他觉得脸上无光。又或许,他终究还是心疼我这个女儿。

他派人送来了一百万钱,还有百名仆役,以及我们出嫁时应有的全部嫁妆。

一夜之间,我们从临邛最穷的人,变成了最富的人。

我们买下了大宅子,告别了那个小小的酒肆。相如也终于有钱去长安,去实现他的政治抱負。

一切,似乎都回到了它“应该”在的轨道上。

我换上了华美的衣服,戴上了精致的首饰。我不再需要当垆卖酒,不再需要洗碗涤器。我重新做回了那个养尊处优的卓文君。

可是,在某个午后,当我独自一人,坐在空旷而华丽的庭院里,听着远处传来的丝竹声时,我却常常会想起在临邛卖酒的那段日子。

我想起空气中那股混杂的、充满生命力的气味。

我想起粗陶碗那冰凉而坚硬的触感。

我想起相如为我擦拭手背时,布料的温度。

我想起他为我挡住流言蜚语时,那坚实的背影。

我想起他在众人面前,为我弹奏的那一曲《凤求凰》。

我想起我们分食最后一个麦饼的那个夜晚。

我想起我们散尽千金,请全城百姓喝酒的那个黄昏。

那些日子,很苦。但那种苦,是清醒的,是脚踏实地的。我们在苦中,感受着彼此最真实的温度,确认着彼此最坚定的心意。

后来,相如去了长安,凭借他卓越的文采,得到了天子的赏识,官运亨通。他成了名人,成了所有人都仰慕的大才子。

他开始变得忙碌。我们之间的书信,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短。

再后来,我听说,他想纳一个茂陵的女子为妾。他甚至写了一封信回来,信上只有十三个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无“亿”,也就是无“忆”。

多讽刺。那个曾经为了我,可以对抗全世界的男人,如今,却用这样一种文人的、拐弯抹角的方式,告诉我,他已经不再怀念我们的过去了。

我收到信的那天,没有哭,也没有闹。

我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拿出那把久已蒙尘的绿绮琴,一遍又一遍地,弹奏着那首《凤求凰》。

琴声,依旧是那个琴声。但弹琴的人,和听琴的人,心境,却早已不同。

我回了一封信。信上,是我写的一首诗,叫《白头吟》。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我还附上了一首《诀别书》。

“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水,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淫而不悟!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我告诉他,我听闻你有了别的念头,所以来与你做个了断。爱情应该像山上的雪一样纯洁,像云间的月一样皎洁。我当初所愿,不过是求得一个真心人,相伴到老,永不分离。既然你已经变心,那么,我们就此诀别吧。请你以后好好吃饭,不必再挂念我。我们之间,就像这滔滔的锦江水,一去不复返了。

我的信,写得决绝,没有留丝毫余地。

因为,我是卓文君。

我可以陪你当垆卖酒,可以陪你洗碗涤器,可以陪你忍受所有的贫穷和白眼。

但我不能容忍,我们共同经历过那么多患难才换来的感情,变得廉价,变得可以被分享。

那不是我想要的“一心人”。

我的信,寄到长安后,据说司马相如读了,沉默了很久。

他最终,没有纳那个茂陵女子为妾。

他派人,将我接到了长安。

我们后来的生活,在外人看来,是美满的。夫荣妻贵,举案齐眉。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那面曾经被打破的镜子,即便用最高明的匠人,将它重新黏合,也终究会留下一道无法磨灭的裂痕。

我常常会想,如果,我们没有离开临邛,如果父亲没有妥协,如果我们就那样,一辈子,在那个小小的酒肆里,卖酒,涤器,相守到老。

我们会不会,更幸福一点?

但人生,没有如果。

那么,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

我,卓文君,为了追随司马相如,抛弃了富贵,当垆卖酒,最终,到底换来了什么?

我想,我换来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这段经历,让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深闺少女,成长为一个能够掌控自己命运的独立女性。它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富有,不是金钱,不是地位,而是内心的丰盈与坚韧。

我换来了一份清醒的认知。我认清了爱情的本质。它有最绚烂的开始,也会有最平淡甚至不堪的演变。它需要经营,需要智慧,更需要底线。

我还换来了一样东西。

那就是,我自己。

在临邛的市井喧嚣中,在粗粝的酒香里,在与他对峙、与世俗对抗的过程中,我一点一点地,找到了那个被“卓家大小姐”这个身份所掩盖的,真实的自己。

那个自己,有爱,有恨,有软弱,有坚强,有才情,更有决断。

她,才是这漫长的一生中,我最宝贵的,换来的东西。

所以,当很多年后,人们再提起卓文君,他们会说,那是一个勇敢的女人,一个有才情的女人,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而不仅仅是“临邛首富卓王孙的女儿”,或是“大文豪司马相如的妻子”。

我拥有了我自己的名字。

这,或许就是最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