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度假区、高新区小学初中划片及招生政策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26 13:00  浏览量:1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

为做好我区202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条件

小学: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度假区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度假区户籍适龄少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体育中心审核备案。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招生服务片区,最大限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度假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度假区辖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茌平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湖西街道办事处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区教体中心划定(见附件),其他镇(街)中小学划片范围由所在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划定。

(二)坚持“公民同招”,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免试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区招生平台统一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审制度,年审合格的,结合适宜办学规模,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中心统一组织,公证处公证,并邀请纪检部门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三)强化关爱措施,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科学确定入学条件。助力“青年兴聊”工程,提升青年子女入学服务能力,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严防学生辍学,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

四、招生材料

(一)公办学校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度假区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度假区户籍(非片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片区内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片区内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片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度假区辖区内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③片区内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茌平区无需提供居住证);

④片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非度假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二)民办学校

1.度假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同公办学校。

(三)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7月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1日至8月31日,须连续6个月方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区教体中心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区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5年度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 7月11日—7月30日。

8月20日前,招生学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招生名单,报区教体中心基教科审核备案。

度假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16日。

初中招生报名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度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时一般不需要家长选择学校。招生平台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度假区官网及“度假区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18日)

凡是平台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19日—21日)

未通过平台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7月22日—23日)

凡是平台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点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并由调入学校向教体中心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教育体育中心,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三)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30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体中心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8日)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录取、联合划片录取、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录取

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录取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片区内户口落户(迁移)、居住证办理、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联合划片录取

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将超出计划的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就读。

(3)统筹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区教体中心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如因公办学校片区调整等原因,招生时导致一个家庭的两个孩子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向教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教体中心将根据两所学校学位情况,把孩子调剂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6日)

民办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中心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或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进行审核报名,按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7月29日—30日)

各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顺序排在学区学校4类之后,未被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夯实组织责任,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班,全过程督导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

7月1日前,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

学校要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坚持政策稳定和提前告知相结合的原则,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充足时间。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不超规定校额、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区教体中心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转入条件与新生入校条件一致。

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入学两个月内严格按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任何学校不得接受外来招生单位的宣传,严禁本校教师代为学生集体报名、提供学生成绩信息等违规行为。

(五)严格违规查处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等文件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区教育体育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635-7100651。

附件: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招生片区划分.docx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教育体育中心

2025年6月24日

聊城高新区2025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咨询电话

为切实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便于广大家长咨询了解聊城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相关政策,现将高新区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及转学咨询电话发布如下。

市民可于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对招生、系统填报、转学等问题进行咨询。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温馨提示:因咨询招生人数较多,可能会遇到电话占线或其他情况,请耐心等待和尝试稍后拨打。

聊城高新区教育和

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