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纸一片献钞几十张 | 贡发芹

发布时间:2025-05-18 19:22  浏览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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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文学艺术界就有人借颁奖名义骗钱,编造一个某某协会名头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寄上十元二十元评奖费,发一张获奖证书给你,其实是一种买卖活动,就是花钱购买一张印有获得某某大奖的纸片而已。从京城到省城,到县城,到农村,铺天盖地,到处都是文学、书法、绘画等全国大奖赛。各取所需,获奖者损失不大,可以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颁奖者规模较小,获利数字较小,没有人过问。不过成功者不多,很多人渴望发财,又不自量力,私办小报效仿别人,多年来只骗得几个三五元小钱而已,只有少数折腾到全国范围才可能真正骗到大钱。但是骗局总会有人戳穿的。

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借颁奖名义骗钱活动开始猖獗。海南有几个小混混开办了一个“中国民族文化城文学艺术创作中心”,在全国各地开展招收创作员和诗歌大奖赛等骗钱活动,最终被依法查处。北京有几个人在郊区租用两间民房,冒用某协会名义成立一个中国首届诗歌大奖赛组委会,举办全国性诗歌大奖赛,请来两个退休上将题词做顾问,在国家级正规报刊上连续刊登两三个月广告,声称要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仪式,届时有国家领导、中国文联领导、中国作协领导将莅临会场颁奖,接见获奖作者,公正权威。许多人信以为真,觉得这是一次难得的展露自己才华、脱颖而出、一举成名的好机会,纷纷参赛,全国超过一百万人,几乎都能获奖。我记得有一个偏远地方的山村小学全班四十五人参赛,人人获奖,班主任获得了组织奖,被人揶揄为诗人的摇篮。获得都是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提名奖,得到的是一方印有获得全国某某大奖的纸片,付出的是参赛费十元,那时的十元可是山村小学学生一个月的生活费啊。未寄参赛费的参赛者无一人获奖,寄参赛费的参赛者所谓的诗作狗屁不通也能获奖。组委会在每个参赛者身上花去印刷、邮寄奖状费用不足两角钱,收益九元八角钱,总计骗取钱财上千万元,相当于现在的数十亿元。央视曝光后,全国上下一片哗然,讨伐声、责骂声不绝于耳。组委者应当被治以诈骗罪,然而最终却不了了之了。可能是为了维护某被骗的大人物面子,或者是组织者背后有来头。但让人们看清了大奖赛活动的实质,识别了骗子的伎俩,骗子们有所收敛。借颁奖名义骗钱获活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一定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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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进入本世纪,各种借颁奖名义骗钱活动又死灰复燃,更加猖獗起来。各式各样评奖相继登台,大部分是赤裸裸骗钱,少数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骗钱,愈演愈烈。记得十多年前,新浪网网友憨憨牛先生曾在自己的博客里发表了这样两首诗:

某君得金奖感赋


儿时书本未沾边,六秩骚坛混两年。

仄仄平平装一斗,拼拼凑凑写三篇。

诗文寄去鳌头占,款项汇来金奖颁。

物欲横流迷慧眼,如今孔孟也贪钱?


杰出诗人榜上登,殊荣足以慰平生。

邀朋纵酒连三局,彻夜开怀续五更。

手捧金杯呼杜圣,自封才子像诗星。

公平交易堪称妙,君得钱财他得名。



憨憨牛先生具体情况不明,可能是福建省三明市林业老体协辞赋大家吕文芳先生,他在诗中已将获奖的内幕全部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从来不读书不懂平仄的人“拼拼凑凑”也能获得 “全国金奖”,成为“杰出诗人”!不是诗写的好,而是“ 款项汇来金奖颁”,不是无知被骗,关键是甘心被骗:“杰出诗人榜上登,殊荣足以慰平生。”就是说,有人设骗局,有人愿意上当受骗,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公平交易堪称妙,君得钱财他得名。”

骗子们多是在港澳注册一个全球号或者国字号协会,也有在国内注册的。十多年前,我曾“频频获奖”,世界文学艺术联合会、世界文艺家联合会、世界华人交流协会、世界华人作家联合会、世界作家协会、世界写作协会、世界诗人协会、世界汉诗协会、世界华商协会、世界华人当代企业家协会、世界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世界人物出版社、世界中国画画院、英国皇家艺术研究院、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大中华乡亲联谊总会、中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技文化产业化促进会、华夏博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和谐之光文化发展中心、中华民族和谐发展促进会、中国文艺协会、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中国文化学会、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中国民族艺术品牌促进会、毛泽东思想学术研究会、中国当代历史人物研究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散文学会、中国散文家学会、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中华诗词学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中国散文网、中华散文网、中国散文年会组委会、中国散文峰会组委会、中华姓氏源流文化研究院、中国书画院、中国书画家协会、中国书画艺术促进会、中国国际书画艺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协会、中央中国书画院、中国人民画院、中国名家书画院、北京人民画院、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等近百家单位及《亚太经济时报》社、《中国商界》杂志社、《影响力人物》杂志社、《散文选刊》杂志社下半月刊编辑部、《海外文摘》原创版编辑部、《长篇小说》杂志社、《羲之书画报》社、《诗书画月刊》社等数十家杂志社先后授予 我“中国时代优秀作品金奖”、“中华之魂优秀文学作品征文一等奖”、 “中国百篇散文奖”、“中国名家世博艺术杰出成就奖”、“中国散文年会奖”、“海内外华语笔会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功勋人物”、“建国六十年功勋人物”、“时代楷模”、 “中国知名专家”、“人类主流人物”、“新中国六十年突出贡献人物”、“共和国拓荒者”、“共和国功勋人物”、“中国大陆知名专家学者”、“时代先锋”、“共和国奠基者”、“中国年度影响力作家”、“中国时代杰出作家”、“世博艺术杰出成就人物”、“中欧艺术交流大使”、“中英艺术交流大使”、“世界桂冠诗人”、“中国文学百杰”、“世界文化繁荣功勋人物”、“世界文化名人”、“推动中华文明功勋华人”等巨大响亮的奖项、荣誉及称号。特别可笑的是我是无党派人士,竟然被授予“党建楷模”、“中国共产党时代先锋人物”等称号;我对书法绘画一窍不通,从未练习过书画,竟然还被授予“中国杰出书法家”、“中国书法十杰”、“中国画坛十杰”;我几乎不写辞赋 ,竟然还被授予“中国十大辞赋家”,名目繁多。有数十家非正规或港澳刊号报刊、出版社要聘请我为编辑、副主编,有数十个在港澳注册或者非法的所谓的全国协会、艺术中心要聘请我为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有十多个挂有全国头衔的艺术研究院之类的单位要聘请我为编审、研究员、院士、荣誉院士、副院长等等,每年都能接到几十个到国内外参会、考察的邀请函,吹得天花乱坠,但唯一目的——交钱!不交钱,一切都“拜拜”!某冠名中国级别的书画院还要聘请我为院长,据了解,他们已聘了几百个副院长、院长,聘任唯一条件就是年缴费两千元,真是可笑!这些协会组织全国多如牛毛,成千上万,已经泛滥成灾,大部分协会是捏造的或者是非法的,有些正规协会是被别人冒名的,有些合法协会是借给某些小型报刊、内部报刊、经营不善的民营企业、没有业务的袖珍传媒公司或个人挂名,收费干不合法事情的,有些是协会与非法组织及个人狼狈为奸的,不一而足。

说实话,我也就在县级安徽省明光市原邵岗乡老山东村(只有今女山湖镇山东村三分之一大)有点小小的名气,出了老山东村,没有几个人认识我的。授予我“世界文化名人”称号,竟然与屈原平起平坐了,这样一顶重逾万钧的帽子,那不将我压扁了,压成肉浆了吗?还是饶了我吧,我只是一介平民,还想多活几年!

每年北京与全国各地这种颁奖活动持续不断,连绵不绝,层出不穷,我收到的“奖励”只是众多颁奖活动中的九牛一毛。我的好多文友都受到过这样的“奖励”,或者说全中国的文学艺术爱好者都受到过这样的“奖励”。经常接到各式各样获奖通知,绝大多数人一笑了之,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领奖”了,甚至“领”上瘾了。

我虽然是律师,但也上过当,花两千五百元到北京“领”了一个“中国年度影响力作家”奖状和奖牌,花一千九百八十元到北京“获得”了“中国百篇散文奖”奖状,花一千八百八十元元到北京“获得”了“中国散文年会奖”,缴费基本上包括三至四天吃住,不包括路费,第一次是信以为真,第二次是借机陪朋友游览北京,第三次是借机到北京办事,其中有关部门给我报销了一次。第一次我自己宣传了自己,但很快停止,违背了我诚实做人的原则,既骗别人,又骗自己,实在不应该。后来我想起来就脸红,从此再也不提此事了,花钱买一片纸,还恬不知耻,真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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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生活中,骗子始终在骗,成功率很高。有的骗子比较精明,在北京终年靠举行评奖活动为生。三五个人凑到一起,租一间民房,申报一个邮箱,成立一个组委会,举行全国评奖活动,收费略低一些,从每个获奖人身上赚个五百至一千元,“获奖人”基本能接受,没有人会举报,也不会引起文化、文艺等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注意。时间选在节假日或是双休日,周五下午报道,周六上午举行颁奖仪式,下午假模假样开个研讨会、报告会,周日带大家游玩一天,周一全部离开北京,没有人去关注、监督,很安全。平均每次三百至五百人参会,每次可以赚上三十万至五十万元,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个月做两次,获利非常可观。有的同时举行几个评奖活动,收入非常丰厚。关键是有人架势,所谓的组委会几个人有一定能量,他们能租到人民大会堂、全国政协礼堂、北大讲堂、鸟巢之类的有名地点,将国家领导人(主要是全国人大、政协副职等副国级领导,以退休者为多)、全国文艺界相关正规协会负责人以及中国文联委员以上级别、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以上级别的著名人物“请”到场做颁奖嘉宾,为其捧场,增加可信度,掩盖非法性。这些领导或者名家明知是骗局,仍然到场,乐此不疲,一点都不怕丢人现眼。因为走一遭就可以获取一笔可观的出场费,名之为“误餐费”,不会担责任,又能得到来自全国各地不知名作家的追捧,何乐而不为?有一个极为重要部门的杨姓正部级正职在职官员就到场领取了一个民间机构某发展促进会为其颁发的“杰出成就奖”,还作为颁奖嘉宾给别人颁奖,非常具有欺骗性,至于吗?你确实杰出,不杰出不可能当上正部级正职官员。如果是国务院、中宣部授予你“杰出成就奖”,你去领取理所当然。但是你竟然领取一个小民间协会与民营个体传媒公司授予你的“杰出成就奖”,有意义吗?他们凭什么给你颁奖的,有资格给你颁奖吗?有权力给你颁奖吗?是代表国务院、中宣部吗?这样忘掉自己的身份,真是不值得!很多人竟然相信这样的评奖活动是官方的,是真实的,是国家和社会对自己文艺才华与成就的充分肯定,真是无知,真是可悲!我可以说,一万个这样的奖项也不可以成为你加入中国作协、书协、美协等国家文艺团体的资本。所以,北京这样的评奖活动,一个接一个,此起彼伏,几乎天天都有,有钱你可以天天“领”奖。但评奖活动不可以贪大,钱要慢慢骗,不要一口吃个大胖子。有的每次要求大家缴纳领奖会务费、考察费、出访费等八千至一万元,甚至几万元,这样上当人就很少,风险也太大。至于地方上各种组织、各种协会、各种报刊(特别是那些内刊或内刊号都没有的内部资料)、各种文化传媒公司(很多是个体公司)、各种与文学艺术有点关联的单位、各种需要促销的商家、企业、各色人群组织以及他们互相协作的评奖活动就更多了,打着弘扬中国文化为幌子,唯一目的就是牟利,说白了就是骗钱。一个地级文化部门主办的内部小报举行全国词赋大奖赛,有一个人获得“十大辞赋家”称号,就大言不惭,恬不知耻,到处宣扬自己是中国“十大辞赋家”了;一个小乡镇也能举办全国大奖赛,有一个人获得了一个某乡镇全国书画比赛一等奖,就到处自吹自擂自己是全国书画一等奖获得者,井底之蛙,夜郎自大,不知天高地厚,连一点起码的廉耻感都没有了!像是患了四十五度高烧症,整个人都烧晕了,烧糊涂了,忘掉自己是老几,甚至忘掉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了!连撒泡尿照照自己都不知道了!

被骗的人不是识别不了骗局,而是甘愿被骗,主动送骗,很多人一次又一次被骗“领”奖。反正一次最多花费三两千块钱,不算什么,不就几十张大钞吗?被骗部分最多千儿八百的,也就是一场小酒而已,算不了什么,谁都不差这几个钱。一年去北京或是外地“领”几次奖,“领”得起,伤不到哪里。在家打麻将也可能输钱,不如玩“领”奖高雅。几十张大钞中,一大部分是自己吃住花的,能旅游一趟,能认识一些名家,能交上好多新文友,能开开眼界,见识见识,得奖能使自己身价陡增,为何不去?再说我被骗,我还可以以此骗别人呀。所以每次“领”奖回来都要庆贺庆贺,自我安慰,“邀朋纵酒连三局,彻夜开怀续五更”。圈子外的人不明就里,赞叹不已,钦羡不已;圈子里的人都心知肚明,这种奖与工资晋级、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优秀表彰等没有任何关联,纯属民间私下交易,没有人去揭穿此事,人家好心好意请你吃大餐,你怎么会揭人家短呢?不是自讨没趣吗?有的人为了满足获奖者虚荣心,还将获奖信息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媒体上报道报道,大肆炒作一番,于是获奖者就更找不到北了,更喜欢“领”奖了,真是悲哀!有的是因为单位不明真相,为鼓励“领”奖者,“领”奖费用由单位悉数给予报销。我就见过一个省军区的将军衔首长参加了“领”奖活动,不要自己出一分钱,还有出差补助,有勤务兵跟前跟后忙来忙去。有的单位还给予奖励,在一切费用报销基础上给予五千元甚至更多的金钱奖励,真的有“奖”,真的实惠,谁会不“领”呢?不“领”白不“领”!如果“获奖者”是单位领导,喜欢附庸风雅,就更乐意 “领”了,既在下属面前露脸,显示了自己的文才,名利双收,又可以到首都或者全国相关地方景点游玩一次,为何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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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所知道的文学艺术界评奖骗钱活动为何屡禁不止的真正原因所在。评奖骗钱活动已成为一种顽症,据二〇一四年六月份一个公开报道,我国各种协会组织成千上万,假冒协会、非法协会、从事合法事务的合法协会、从事非法活动的合法协会,多如牛毛,每年非法敛财三十亿元以上,可见危害越来越大。各种协会的评奖越来越乱,经济类协会举办文学大奖、文化类协会举办全国劳模评比、理论研究类协会举办世界性诗歌散文邀请赛,等等,无非一个目的,收费牟利。无论你多么特别优秀、著名、杰出,不交几千元评审费、会务费、考察费、出访费之类的费用,小奖你都别想沾边;无论你水平怎样低下,表现多么不好,什么成绩都没有,只要你奉献上大钞几十张,什么大奖都能获得,国家级、世界级、宇宙级大奖均不在话下,要多大有多大。

我们不应当对评奖特别是文学艺术界评奖骗钱活动任其自然、熟视无睹了,这种活动已经泛滥,应当重视并应予彻底规范了。国家应当出台专门政策、法律,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规章和评奖规则,整治整治了,规定评奖门槛、评奖范围,评奖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不得收费牟利;文学艺术及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过问过问了,确认评奖部门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评奖必须报批;市场监督部门应当监管监管了,看活动是否属于商业牟利行为,有无正当资金来源,评奖不能太随意、太自由、太任性;公安部门应当关注关注了,弄清活动真实意图,为什么要评奖?评奖不能骗钱,全面净化各种评奖活动领域。

当然,“领”奖者更应当消停消停了,要有自知之明,你“领”来的所谓奖项无非是纸片一张、奖牌一面,实际上什么也不是,“领”奖不是得,而是失,奉献大钞几十张。不要以“领”奖混淆视听、浑水摸鱼、忽悠大家、自欺欺人,更不要心怀鬼胎,图谋不轨,借此欺骗别人、欺骗组织、欺骗上级,捞取不该属于自己的社会资本。

总之一句话,文学艺术界这种“获奖纸一片,献钞几十张”的乱象,长期盛行,应当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应当采取有效办法,严厉整治,直至彻底杜绝!




作者简介


贡发芹,笔名亚鲁、贡晖,高级中学语文教师,三级律师。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省文史馆特约研究员,安徽散文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