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醉翁亭记》:“酿泉也”应为“让泉也” 《语文》有误!

发布时间:2025-08-01 17:09  浏览量:1

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上册)》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清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

这是欧阳修(1007—1072)的《醉翁亭记》。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上册)》选有此文(图①),并注明选自《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但课文中有一字之误,即“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中的“酿”应为“让”,亦即“酿泉也”应为“让泉也”。《欧阳修全集》中的《醉翁亭记》亦作“酿”,校记举出了4处异文,竟然没有提及“酿”有作“让”,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疏漏。

一、版本之考

关于“酿泉也”和“让泉也”,最有力的证据当属两大碑刻,即苏唐卿篆书《醉翁亭记》碑刻(图②)和苏东坡楷书《醉翁亭记》碑刻(图③)。这两大碑刻,均作“让泉”。

根据《金石存》《金石索》《费县志》等古籍文献的记载,苏唐卿篆书《醉翁亭记》石碑曾在金元时期埋没于地下,明弘治十年(1497)时任知县杨惠发现此碑,并将其安置于县斋仪门之下。据碑上署款可知,此碑刻于宋嘉祐七年,即公元1062年,当时欧公还健在。而且,苏唐卿在书丹之前曾经“以书请公所作《醉翁亭记》而篆之”,也就是说文本是由欧阳修本人提供的。

苏轼楷书《醉翁亭记》碑拓现存于滁州博物馆。据碑拓的署款可知,东坡书丹于元祐六年,即公元1091年。苏轼是欧阳修的门生,他书写的文本当然是非常可靠的。苏书原碑早毁,明代复刻的石碑尚存。2020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举行的“千古风流人物——故宫博物院藏苏轼主题书画特展”上曾展出苏书大字楷书《醉翁亭记》碑帖,笔者曾亲眼目睹。此拓的真实性没有争议。

碑拓之外,文献也有力证。

欧阳修的文集当然是重要的证据。笔者检索到了欧集的7种古籍版本。《欧阳文忠公集》宋庆元二年(1196)周必大刻本、元刊本均作“让”(图④),明正统年间(1436—1449)刻本作“让,苏本作酿”(图④),即在正选下面添加了一个小注。所谓“苏本”,可能是指苏东坡大字楷书《醉翁亭记》。但前文已述,苏书作“让”,并不是“酿”。这一讹误显然产生了很大的误导,此后的很多版本都径直作“酿”了,比如《欧阳文忠公集》明天顺六年(1462)程宗刻本、明正德七年(1512)刘乔明刻本、明万历年间(1573—1620)补刻本、清摛藻堂四库荟要写本。

欧阳修文集之外,笔者还从多种古籍数据库中检索了20多种古籍文献的30多种古籍版本,其中,《方舆胜览》宋咸淳三年(1267)吴坚刻本、《续文章正宗》宋刻本均作“让”,《事类备要》宋刻本作“酿”。另有《事文类聚》元刻本作“让”。与欧集一样,也是明清的版本大多作“酿”。不过,清康熙年间(1662—1722),滁州知州王赐魁(生卒年不详)在泉源井边儿立了一块石碑并题有“让泉”两个大字,此碑至今仍完好无损(图⑤)。

纵观源流,可以认定:原本应作“让泉也”,被改成了“酿泉也”。

二、避讳之证

那么,改“让”为“酿”,是有意的窜改,还是无心的讹误呢?如果是故意的,为什么要改呢?笔者以为,两方面的原因可能都有:无心的讹误主要体现为把“苏本作让”误认为“苏本作酿”,或“因下文‘酿泉为酒’误之”(吴玉搢《金石存》之语),可能也与“让(讓)”与“酿(釀)”形似有关;有意的改窜则主要是因为避讳。

欧阳泉《点勘记》在关于《续笔》的点勘中说:“注中‘殷’作‘商’,‘慎’作‘谨’,‘让’作‘逊’,‘恒’作‘常’,宋讳也。”这段话的意思是,《续笔》中的“商”、“谨”、“逊”、“常”本来分别作“殷”、“慎”、“让”、“恒”,因为避宋讳而作了改窜。宋太祖赵匡胤的父亲名弘殷,所以讳“殷”;宋孝宗名赵眘,讳嫌字“慎”;宋英宗赵曙的父亲名允让,所以讳“让”;宋真宗名赵恒(加之汉文帝名刘恒),所以讳“恒”。

南宋《礼部韵略》所附专供科考使用的“贡举条式”明确列举了本朝的讳字,其中包括“濮安懿王讳让”(图⑥),濮安懿王即赵允让,此载中的“让”字缺最后一笔。此后之“诸犯”又曰:“濮安懿王讳者,改避。若书籍及传录旧事者,皆为字不成。”所谓“为字不成”,就是指不把字写完整(缺笔)。此条明确规定,濮安懿王讳(让)必须改字避讳,如果是书籍及记录旧事的,可以采用缺笔的方式避讳。

古籍文献中,避讳主要有四个方法:一是缺笔,即讳字的最后一笔或两笔缺失;二是换字,一般是换成近义字,“慎”作“谨”、“让”作“逊”、“恒”作“常”均属此类;三是解字,比如把“朗”写成“从良从月”;四是留白,即空着讳字的位置,什么都不写。其中,缺笔是最常用的方法,《欧阳文忠公集》宋刻本、《续文章正宗》宋刻本,“让泉也”中的“让”均缺最后一笔(捺),显然是在避讳。御讳、庙讳并不限于当朝,可能还要延续数个朝代,比如汉武帝名彻,直到清朝还在避讳,四库馆臣曾因没有讳彻而受到乾隆皇帝的责罚。晁冲之《具茨先生诗集》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晁氏宝文堂刻本,“君看琅琊让泉上,醉翁妙语今犹在”中的“让”字也缺最后一笔,这意味着明朝还有人讳“让”。蒙古人征服中原之前不用汉字,不讲避讳,所以元朝的版本中没有缺笔等避讳现象。

或问:既然“让”字要讳,为何包括宋本在内的很多版本没有缺笔亦未采用其他避讳方式呢?这是因为古人的避讳意识有强弱、刻书的宽严程度亦有不同。对于避讳,官刻很严格,私刻和坊刻就比较宽松,日常书写(包括书法作品)也不太讲究。在宋本中,“恒”、“殷”等字当违而未讳的现象也都很常见。所以,没有缺笔(或其他避讳方式)未必此字不当讳,但缺笔一定是在表示避讳。

以“逊”代“让”的避讳方式,除《点勘记》所说的《续笔》之外,还有很多用例。比如《唐才子传》“卢延让”条下有按:“此条全本杨大年《谈苑》。考《谈苑》原文云:卢延逊诗浅近,人皆笑之,惟吴融独重之,且云后必垂名,延逊诗亦有佳处,如《宿东林》云云。余在翰林尝召对上举延逊‘臂鹰’、‘骑马’二句,虽浅近,亦自成一体也。考宋避濮安懿王名,故讳‘让’字,‘延逊’即‘延让’也。但翰林召对数语,乃大年自述其知制诰时事,原文以为吴融之言舛谬殊甚,谨订于此。”这则按语,就是为了澄清“卢延让”讳为“卢延逊”所带来的误会。再如《韵语阳秋》云:“本朝书,米蔡为冠,余子莫及。君谟始学周越书,其变体出于颜平原。元章始学罗逊(濮王讳)书,其变体出于王子敬。”此中“逊”下小字“濮王讳”即指“让”字,意思是“罗逊”本名“罗让”。又如《倪文僖集》之《京庠生黙菴陈克逊墓碣铭》曰:“克逊,讳让,姓陈氏。黙菴,其号也。其上世为云间人,洪武间徙阙石……”此中“陈克逊”实为“陈克让”。

避讳更换的近义字,未必只有一个,有时会有多个,比如因为宋僖祖讳玄朗,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第二句“初日朗高林”中的“朗”,有的换成了“照”,有的换成了“明”,有的换成了“耀”。因此,笔者怀疑,《事类备要》宋刻本之“酿泉也”中的“酿”也可能是避讳的结果,即因讳“让”而作“酿”。虽然“酿”与“让”不是近义字,但由于下文有“酿泉为酒”,可以呼应而不着痕迹。

或问:既然“让”多被讳为“逊”,缘何“让泉”未被讳作“逊泉”呢?这是因为琅琊山下已经有了“逊泉”,抑或这里的“逊泉”就是“让泉”的讳称。《琅琊山志》之“古诗集”中有两首题为《逊泉》的诗:一为无名氏的五言绝句,一为张舜臣(?—1567)的七言绝句。五绝诗曰:“水势自天然,分流各后先。报言来饮者,不似酌贪泉。”七绝诗曰:“山泉本是无心物,分派奚应识后先。何似当年名利客,纷纷竞取日堪怜。”两首诗的立意非常相似,都是劝谕世人讲求先来后到,秉持谦逊礼让。亦即都是围绕“逊”和“让”作文章。若把“逊泉”改称“让泉”,完全没有问题。那么,这是一条什么泉呢?《琅琊山志》之“胜迹”中亦有“逊泉”,但奇怪的是:其他泉名之下都有地理方位及相关信息,唯独“逊泉”条下空无一字。更奇怪的是,“胜迹”列举了涵泉、庶子泉、逊泉、濯缨泉、白龙泉、净手泉、观音泉、蒙泉、醴泉、琥珀泉、抱璞泉等11个,偏偏没有让泉或酿泉——莫非“逊泉”就是“让泉”吗?

缺笔是最容易判断本字为何的避讳方式。看到“逊”字,不一定会想到此讳何字,甚至想不到此为避讳;但“让”字缺一笔,既不影响辨认,又能让人马上知道此为讳字,亦为本字。如果某个字被缺笔,也意味着此字受到了特别的注意,是为讹字的可能性更小。因此,“让泉也”中的几个缺笔的“让”字,是此字本为“让”的最有力证据。

三、“让泉”之义

“酿泉”,就是可以用来酿酒的泉水。下文“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中的“酿泉为酒”意为用让泉的水酿酒。《大清一统志》中,山西有一“酿泉”,其释曰:“酿泉,在宁武县南里许瀵出土阜上,可酿酒,故名。”“酿泉”是一个很俗的名字,应该很多地方都有。那么,“让泉”之名有何意蕴呢?

康熙版《滁州志》之《山水图·本州十二景》中的“让泉秋月”题下有诗:“两峰让出,潺湲澄澈。欧公政暇,构亭植梅,与民同乐,迄今勿剪,比于甘棠。”在王赐魁主持纂修的《滁州续志》上还有一首颜象淳(清初人,生卒年不详)的七绝《醉翁亭和韵》:“两峰让出一泉开,水满玻璃月满台。刺史风流今六一,公余载酒听溪洄。”这两处诗文中的“两峰让出”显然化自“泻出于两峰之间者,让泉也”,显然也是对“让泉”的诠释。让泉,即“两峰让出”之泉。两座山峰都为之让路,如此之泉,自然不凡。

而《琅琊山志》中那两首题为《逊泉》的诗,却有着不一样的意味。无名氏的五言绝句曰:“水势自天然,分流各后先。报言来饮者,不似酌贪泉。”张舜臣的七言绝句曰:“山泉本是无心物,分派奚应识后先。何似当年名利客,纷纷竞取日堪怜。”此中之意,强调的是取水者要“逊”,而不是两座山峰之“让”。相比之下,两首《逊泉》的蕴涵要比“两峰让出”更加含蓄,也更为丰富。只是不知道,此所谓“逊泉”是不是“让泉”的讳称。

《江南通志》之“安庆府”载:“让泉,在府西门外,泉极清洌,汲者争则竭,让则涌。”如果争相汲水,泉水就会枯竭;如果相互礼让,泉则涌而不绝。和则两利,斗则两伤。此“让泉”之所谓,蕴含着“和为贵”的中国哲学思想。但不知今之安庆市境内是否还有这眼“让泉”。滁州与安庆毗邻,这眼神奇的“让泉”与欧阳修笔下的“让泉”有没有关系呢?

最后,建议《语文》编写组从《欧阳修集》(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1年版)选取《醉翁亭记》,此本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即作“让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