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2025-07-31 19:41 浏览量:1
早些时候,只要一得空,我便坐在桌前,没完没了地想这件事。那时,桌上摞了好几张纸,我写了涂,涂了写,可还是没有头绪。难道要就此放弃吗?脑袋里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可一个人名却偏偏在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视线——王春然,我没有丝毫犹豫地,手起笔落,在纸上写下了这三个字。如果要对这个名字作一番分析的话,其中的“王”字,应该是沿用了我本人的姓氏。那“春然”呢?想来此人是在春天降生。春天,一个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的季节。那时,每一个山头都会爬满绿色。而那些从山上蜿蜒而下的河流,也都会在鸟儿的欢唱里,渐渐恢复生机。王春然便出生在这样一个地方,这里离山很远,离河很近。这样的安排,也自然有它的道理,正所谓住在山脚下的人具有山的性格,住在河边上的人具有河的脾性。而我需要的人恰好是后者,他既要有汹涌澎湃的一面,也要有平波缓进的一面。
接下来是时代背景。一篇好的武侠小说,要有一个与之最为贴切的时代。比如说《天龙八部》,若不是以宋哲宗时代为背景,小说里所彰显出来的武林恩怨和民族矛盾,想必会大打折扣。可我恰好是个历史盲。我不懂历史,也没有去图书馆钻研过史书经典。基于这样的前提,当我开始构思一篇历史向的武侠小说时,我能想到的竟只有唐朝,只有李世民。所以,思来想后,就姑且定在唐太宗时期。故事的开头要从一位老者说起。这位老者无名无姓,闲逛至益州时,碰巧遇见尚不满十岁的王春然。他打眼一瞧,认为这孩子是个练武奇才,便自称是武林派最后一代传人,要收他为徒。王春然不解,问,何为武林派?怎么从未听过?老者说,你可知道少林、武当?王春然说,当然知道。老者说,这少林派中的“林”字,还有那武当派中的“武”字,皆出自我武林一派,武林派是当今武林最正统的传承,只可惜,业已凋零。言罢,挥出一拳,隔空打断一株老树。王春然看了后艳羡不已,当即拜师,磕了三个响头。
当然,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故事背景,对于王春然童年时的其他经历,我不想多作叙述。王春然出场时应该在二十七岁上下,因为一项刺杀任务,他孤身一人,从益州来,到长安去。至于为什么是长安,我也有过考虑,一来,它是当时的首都,又是后来的十三朝古都,把故事架空在这里,自然就有了历时的渊源和文化的背景;二来,长安——或者说是西安,与我甚近,从益州——或者说是成都过去,仅需三小时的高铁;三来,我在西安有一个固定的情人,出于生理上的需要,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一见她。于是,我便借出差的名义,瞒过妻子,买了一张去西安的车票。
第二天,当高铁进站时,窗外正在下雨。我喜欢雨天,因为雨天可以营造出一种凄凉的氛围。我想,王春然骑马进长安那天,外面也应该下着这样的雨。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细雨拍打在空气里,荡起一阵阵雾气,而身下的马蹄,则错落有致地敲打在石桥上,与过往行人的脚步声汇聚至一处。那时,把守城门的士兵拢共有两个,一个站着,一个坐着。其中,站着的那个负责搜查路人的行李,坐着的那个则负责检查来人的门籍,他需要将对方的姓名、年龄、职务、相貌特征一一记录下来,没有问题后,再予以通行。少顷,我看见王春然骑马穿过长街,正如我打车前往酒店。我想,一个人,当他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古时也好,现在也罢,总要寻到一个落脚之处。而我选择的落脚之处,是一座六层楼高的酒店。我处在居中的位置,推开窗,就能瞧见那座举世闻名的大雁塔。在大雁塔附近,我看见了熙攘的人群,与这些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相比,那些从天而降的雨点似乎也变得稀疏起来,变得寡不敌众了。此时,王春然也正骑马经过这里,只是眼前少了一座塔,因为玄奘出去取经了还没回来。所以在本应建有寺院的地界上,凭空出现了一条繁华的街市。王春然不愿多逛,随意找了家客栈,将马匹交予伙计,付了房钱,便上到了二楼。他的房间与我的一样,在最里面,窗户只有一扇,关不严,风一吹,就有大片的雨飘进来。但王春然并不在意这些,床与窗之间有十步以上的距离,见雨影响不到,便倒头睡去了。
到下午,雨止住了,我坐在床上,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妻子并未怀疑,只让我安心工作,回来时带一些西安的特产给她。我一一答应。之后,又给情人打电话。情人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懒洋洋的,像是午睡刚醒,有一种雨的味道。她说,肚子饿了吧。我点点头,肚子叫了一声,的确是饿了。她又说,一起吃个饭吧,我定位子。我说,当然好。说来凑巧的是,在我说这句话的同时,王春然也说出了同样的三个字。那会儿长安城里也是下午,骤雨初歇,王春然一觉睡醒后离开房间,下到一楼,跟伙计要了二斤酱牛肉和一斤米酒。可上菜时,伙计只端上来一斤酱牛肉和一斤米酒。伙计哈腰说,实在抱歉,牛肉只剩下这么多。您看,再给您加一碟小菜,可好?王春然说,当然好。伙计笑笑,两手往裤子上一抹,退下去了。王春然坐在窗边,一边瞧着路面上的一洼洼积水,一边想着夜里的任务。说起来,这项任务还是从师傅那里讨来的。师傅说,有一个婆娘,愿意出五百两银子,杀自己的男人。王春然说,那男人在外面有了相好?师傅点点头,说,有些婆娘碰见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可有些婆娘,总觉得心上被扎了根刺,不除不快。当然啦,这是好事,不然我们哪儿来的银两可赚?王春然说,那男人的相好用不用杀?师傅说,不用,五百两只买她男人的脑袋。王春然说,这倒怪了。师傅说,也不怪,听那婆娘的意思,冤有头债有主,是她男人犯了错,怨不得旁人。王春然说,她男人会不会武?师傅说,白面书生一个,但有钱有势,在长安有一定的身份。王春然说,了解了。言罢,烧掉了男人的肖像画,然后去马夫那儿买了一匹马,长鞭一甩,去了长安。
情人约我去的是一家西餐厅,离酒店不远,有三站路。我从地铁站出来时,感觉风里还带着水汽,就像是人走在海边,空气里都泛着潮湿。可即便如此,太阳的毒辣也不减分毫。乌云散去后,阳光毫无阻碍地倾落下来,炙烤着皮肤,蒸发着水汽。我走在这样的阳光里,没多久,背上就渗出了一层汗。十分钟后,我走到一个十字路口。人们都在等红灯。马路对面是一个很气派的店面,尤其是挨近马路这一侧,有一扇足以彰显其身份的落地窗。里面坐满了正在享用下午茶的人们。红灯结束后,我走过马路,心里依然惦记着王春然。王春然现在在做些什么呢?还在那家客栈吗?吃肉?还是喝酒?做完这些,他又会去到哪里去?此时天气尚早,杀人显然不是白天里该做的事情。但思绪很快就断开了,因为还不等我完全走过斑马线,一个人影就迅速跑来,挽住了我的手臂。我低头看了她一眼,勾起了一部分关于她的记忆。瓜子脸,长头发,小雀斑,还有一双格外大的眼睛。老实说,她长得不算漂亮,但笑起来总会给人一种很温暖的感觉,不像妻子那般冷淡。过去,她在网上给我发过一些照片,有的保守,有的赤裸,我自以为见识过了她的每一种姿态,可当她真真正正出现在眼前时,已有的记忆还是会出现偏差。她说,怎么样?我说,什么?她说,我跟照片里看起来一样吗?我说,一样。但我知道,这样的回答是在撒谎。可她笑了,由此可见,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撒谎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王春然从客栈里出来时,我们刚好坐下吃饭。情人不知道我有妻子这回事,所以一直在与我探讨其他的话题。比如成都有什么好玩的。再比如我的工作。这些问题我都用谎话欺瞒了过去。老实说,我对她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感情,也不会因为一两天的接触,抛弃掉我心爱的妻子。我对她只有性的渴望,再无其他。情人说,小说构思好了吗?我说,有了大致的思路。她说,名字呢?我说,名字还没有想好,叫什么都有可能。她说,我看过你之前写的文章,大多是现实主义题材,怎么会想到去写武侠小说呢?我说,其实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小时候,我写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师兄,一个师妹,外加一个垂垂老矣的师傅。这个师傅神功盖世,当了一辈子英雄,临了却被一个忽然冒出来的魔头打败,葬身山下。此后,师兄妹二人不再过问世事,潜心练武。十年后,他们的武功有了长足的进步,也终于寻找仇敌,将其斩落马下。情人听后抿了一口酒,笑道,好老套的故事。我说,的确老套。但核心无外乎是一个“侠”字。情人说,那现在的故事呢,也要表达一个“侠”字吗?我张了张嘴,犹豫了,没有作答。是啊,怎样才算是“侠”呢?单说王春然去杀一个婚后出轨的男人,这应该可以算是一种侠义的举动。但从本质上讲,王春然到长安,并非出于正义,也无关同情与善心,他只是为了那五百两银子。是典型的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只要有钱,他就可以买更好的兵刃,骑更好的马,学更好的武功,让武林派在他这一代延续下去。这是私心。可这样的私心是庸俗的。一个有此私心的人,出现在武侠小说里,或许就少了主角该有的气质。所以这个故事应该变一变它的前提,从王春然的童年时期开始改写——
年幼时,王春然辞别父母,追随师傅到了益州。在益州,他们认识了一对母女。那母亲姓佟,因为丈夫早亡的关系,所以女儿随了她的姓氏,单名一个玲字。佟玲自小就生得漂亮,王春然喜欢盯着她看,就像我初次遇见妻子时那样,喜欢听她讲话,喜欢跟在她屁股后面,去草丛,去山坡,去溪流,去每一个他们靠双脚就可以走到的地方。那段日子他过得快活极了,差点荒废掉了身上的武艺。后来,师傅看出这里有爱情的苗头,就决心扑灭,用他的话说,再跟那女娃娃眉来眼去,咱们武林派就彻底毁啦!于是他们去了另一座村庄。那里也有一条河。王春然认为,这条河与佟玲家门前的是同一条,只是一个在上游,一个在下游。所以他每天都会到河边练武,以此来表达自己对玩伴的思念。这一练,十余年的时间就过去了,伴随师傅的病逝,王春然也背上行囊,回到了上游。在那里,记忆中的村庄还在,只是道路多出了许多条。他找到了佟玲的母亲,对方也认出了他,将他带去了女儿的坟前。说起死因,佟玲的母亲说是哭干了眼泪,抑郁而死。至于抑郁的缘由,我想庸俗一点,参照秦香莲与陈世美的情节,为佟玲也安排上一个负心汉。多年前,佟玲与这个负心汉在乡间相识,定了终身。后来,负心汉进京赶考,上榜后被长安的荣华富贵所惑,恋上了另外一个女子。不久后,丈夫背叛的消息与休书一并从西北方传来,佟玲哭了三天三夜,最终倒在水井边,眼睛还睁着,就咽了气。到此,小说有了一个俗套的前提。很多人说,在现在的小说创作里,俗套应该被极力避免,但我想,凡事没有绝对,在文字累筑而成的王国里,俗套也可以变得有趣。比如说,在这个前提下,可以演绎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故事走向。在第一种走向里,王春然可能会因为佟玲与负心汉的故事,也变成一个抑郁寡欢的人,不再习武,整日饮酒,肚子一天大过一天,最终堕落成一只浮肿的猪,死在心上人的坟前。在第二种走向里,王春然只在悲伤中度过一夜,就清醒了过来。他在坟边守了七天,到第二天,向亡者母亲要来负心汉的信息,然后从马夫那儿牵了一匹马,头也不回地去了长安。这样一来,故事的源头就变成了“情”,变成了“义”,而非庸俗的钱财了。
抵达长安后,王春然碰见了一场雨。雨歇后,他吃了肉,喝了酒,步行前往西市。用今天的话讲,长安的西市就像是一个大型的国际商品交易市场。这里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映入眼帘的,除了些花花绿绿的丝绸外,还有数不胜数的香料和珠宝。但王春然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他想要的是一把剑,于是去到了一家铁匠铺。铁匠铺的老板是个黑黢黢的大汉,此时正赤裸着上身,迎着太阳,一下又一下地敲打着一段滚烫的钢材。那是一段折叠花纹钢,这种钢材有别于古印度出产的大马士革钢,要更加符合中国人的胃口。如《越绝书》中所记载的干将、欧冶子所铸龙渊、泰阿、工布三剑:“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如临深渊;欲知泰阿,观其釽,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釽从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其中,所谓“釽”,即指剑身之花纹,而“高山”“深渊”“流水”即指花纹之形状。经过一番交涉,王春然用二十两银子,从大汉那儿买下一把上好的折叠花纹钢长剑。之后,他又走进一家衣肆,购买了一身体面的行头。在来的路上,他也想过,要不要搞一身夜行衣,但想来想去,还是不妥。他要杀的是该死之人,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何要行鬼祟之事呢?所以,他偏要买一把最好的剑,穿一身最好的衣。事后,他还会带着那负心汉的人头去官府自首,阐明自己的罪状,做一个死去的英雄。想到这儿,我不禁笑起来。情人见状,以为我吃好了,便提议去外面逛逛。她说,西安有许多好玩的地方,你不妨多待几天,我陪你好好转转。我支吾了一声,没有做明确的答复。
餐厅外是一条笔直的长街。我们沿街走了一阵,一直走到太阳西垂,变成血一样的颜色,才瞧见了钟楼。情人说,这座钟楼始建于明太祖洪武十七年,一开始是在广济街口,后来到明神宗万历十年,才整体迁移到了现在的地方。我抬起头,目光抚过那些碧绿色的砖瓦,心头又现出王春然的样貌。那一瞬,我仿佛看见王春然垫脚走在上面,一身黑衣,藏于夜色,一边躲过全城守卫,一边寻找着他的猎物。但可惜的是,那样的王春然是一个为财而生的杀手,而非一个为情所困的侠士。我说,鼓楼在哪里?情人说,不远,就在斜对面。于是带我去了鼓楼。这时,我又想到,王春然所在的时代,也该有这样一座鼓楼,甚至要比我眼前的这一座更大,更辉煌。从西市出来后,这座鼓楼就出现在了街道的尽头。那时,血红色的太阳快要沉下去了。暮色四合,鼓楼里传来一阵阵富有节奏感的鼓声,共计五十四下,也就是俗称的紧十八,慢十八,不紧不慢又十八。鼓声结束后,天就彻底黑下去了。太阳不见了。只剩下一些晦暗的云絮,在天边漫无目的地游走。宵禁的时间到了。城门与坊门准时关闭。街道上开始变得安静。没有什么反常。包括那一盏盏从鼓楼上升起来的灯笼。这些灯笼里都燃烧着蜡烛。而这种蜡烛也都是经过特殊研制而成,可以维持一整夜的光亮。凭借这些光亮,王春然登墙上顶,来到了一丈以上的高度。为了不引来士兵,他必须轻手轻脚,如漫步一般,在这些房屋上行走。而他此行的目的地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宅院,这座宅院位于城市中央,是一座赫赫有名的将军府。由此可见,那负心汉攀上的是一位将军之女。唐朝的将军府又称折冲府。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其中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所以不论是哪一级的将军,等待王春然的都将是一番死斗。他早有准备。但他没想到的是,这番死斗会赶在月亮露面之时,提前降临。
讲到这里,我想有必要谈一谈这篇小说里的反派。一篇小说,尤其是武侠小说,若是没有反派,就没办法体现出它的精彩。在我的这篇小说里,一共有两个反派,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在明处的那个,就是我前面一直提到过的负心汉。此人姓刘,名厉,益州人士。这个刘厉,是个才子,他博览群书,不但写得一手好诗,在骈文方面也有独特的造诣。在益州时,他与佟玲相恋,实是出于真心。他喜欢佟玲的样貌,以及印在骨子里的那份清纯。那份清纯就像是山间的泉。若他识得宋朝诗人杨万里,一定会借用“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二句,来赠予佳人。但后来他对佟玲的背叛,也是出于真心。这种背叛从他初到长安开始。他迷上了这里的繁华,他考取功名,谋求官位,不顾一切,只为立足。他甚至想过,如果自己能得到一顶乌纱帽,就把远在益州的妻子接来,与自己同享福贵。可他没想到的是,在乌纱帽降下的同时,将军之女薛锦瑶也走进了他的视线。要知道,对一个男人而言,移情别恋从不是一句玩笑话。和陈世美一样,他也害怕自己娶妻的事被旁人知道,但他要比陈世美善良,他派出的不是杀手,而是马夫,马夫在怀里揣的不是匕首,而是一纸休书。这是最为理想的情况,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但世事难料,因为薛锦瑶早已知晓丈夫的过去。她不声不响,藏在暗处,一面对自己的心上人展颜欢笑,一面对那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恨之入骨。她买通马夫,将休书换成一道杀人的指令。不得不说,马夫是个合格的杀手,做起事来滴水不漏,几乎没人发现佟玲是死于凶杀。事后,马夫没有离开,而是留在村子里,成为薛锦瑶安插在益州的一只眼睛。这样一来,王春然在鼓楼旁被杀手伏击这件事,也就变得不再奇怪了。
傍晚时分,我们在鼓楼附近找了一家酒吧喝酒。酒吧的规模不大,人也很少,有一个端坐在舞池中央的歌手。那歌手看起来很年轻,像大学生,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勤工俭学,来这里弹一把老旧的吉他,唱一首老旧的民谣。我不喜欢民谣,正如我不喜欢喝酒。但喝酒是调情的必需之物。在酒精的作用下,男人与女人会进一步的亲近。可不知为何,此时浮现在情人脸上的笑容,却让他感到不安。现在的她,就像是小说里的薛锦瑶,拥有两副面孔。或许,她真的对我一无所知,对她而言,我只是一个网友,在互联网上与她谈情说爱,最终目的只是为了得到她,与她发生关系。也或许,她知道我的身份,知道我的工作,知道我所居住的城市,也知道我有一个被我用谎言耍得团团转的妻子。她要做的就是戏耍我,逗弄我,再将眼下发生的一切诉诸文字,以匿名的方式,告知我的妻子。如此一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我不敢多想。之后,情人像是喝醉了酒,她醉醺醺地告诉我,其实她对我根本就没有什么感觉。我点点头,问,那为什么还要与我见面?她说,只是觉得你这个人有意思。你明明想要我,却又装得一本正经。你知道吗?逗你玩特别有意思。我说,所以你只是在逗我玩?她说,也不全是,其实我对你还有一点点好奇。我想知道你对我的态度,在见面之后是否会发生改变。是会变得冷淡,还是会变得更加强烈?姑且算是一种好胜心吧。一个女人的魅力有多少,男人可是最好的试金石啊。我笑笑,感觉心里空掉一块,有失重的感觉。
现在,让我们说回鼓楼旁的那一场死斗吧。由于薛锦瑶提前跟守城的将领们打了招呼,所以在那些杀手挨打的时候,没有一个士兵冲出来搭救。这也算是帮了王春然一个小忙。在来长安之前,他没有杀过人,这造就了他的仁慈。但仁慈不代表手软,他没有拔剑,只有拳脚,他每拍出一掌,就有一个杀手断掉一根骨头,他每挥出一拳,就有一个杀手喷出一口鲜血。几个回合打完,所有黑衣人都倒在地上,像鸡一样哀鸣。王春然说,今夜我只杀一人。说完,便使出轻功,往将军府奔去。可将军府里的情形却与想象中不同。无人巡逻,无窗点灯。一切都笼罩在夜里,唯有一座塔楼尚且燃烧着蜡烛的微光。王春然摸了上去,推窗而入。谁知,待在塔楼里的是一个哭哭啼啼的女子。那女子长得煞是好看,见有人来,立即躲在床上,用被褥护住自己的身体。她厉声问道,你是何人?王春然没有回答,反问一句,刘厉人在何处?那女子一听刘厉的名字,脸色大变,浑身颤抖得更加厉害了。她恨恨说道,那个负心汉,不但负了他的妻子,也负了我!王春然说,你是薛锦瑶?那女子说,正是!王春然说,这么说,你知道刘厉在益州有妻室?薛锦瑶说,我也是方才知晓。这半年,我一直被他蒙在鼓里,处处算计,现在无意中知道了他的秘密,想告诉爹爹,毁了这桩婚事,可那贼子怎肯舍弃掉自己的大好前程?这一番话,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王春然只觉得她可怜,便转过身去,向窗外张望。他喃喃道,这府中为何无人巡视?薛锦瑶的声音幽幽而至,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言罢,从枕下抽出一把长剑,挥手刺向王春然的背心。王春然挨了一剑,血流不止,倒在地上。原来,这薛锦瑶也颇有一番武艺。她摆足架势,将剑横在对方颈上,笑道,真没想到,那些废物竟没能杀了你。王春然满眼不解,忍痛问道,你既然知道他是负心之人,为何还要这般对他?薛锦瑶笑着说,他负心与否,与我何干?只要他忠于我,怕我,对我着迷,就够了。可你们呢,偏要来捣乱。难道杀了一个农妇还不够?难道我薛锦瑶真就比不上一个该死的农妇?王春然没有作答,当他听闻心上人真正的死因时,好似五感都消失了,坠入了一片虚无之中。其实,整个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说好听点,这样做是给作者留下想象的空间,说难听点,就是作者也不知道该怎么往下编了,所以要尽早结束。
离开酒吧后,夜已经很深了。我心乱如麻,想就此离开,在想象变为现实之前,飞回妻子的身边。但情人只用一个吻,就留下了我。我的欲念又被重新勾起。我去到了情人的住所。那是一个很老很老的小区。她住在六楼,不算高,一抬眼就能看见。我说,灯亮着。情人说,不好意思,我总是忘记关灯。我说,我也经常这样。情人说,上去坐坐吧。我说,不急,想在楼下抽支烟。情人说,楼上也可以抽,只要把窗户打开。我说,还是在外面吧,不习惯在别人家里抽烟。情人笑了,说,怎么?我也是别人?我没有答话。于是,情人离开了我。我留在楼下,在一个月亮照不到的地方,接连抽了好几支烟。可小说的结局还是没有头绪。到底该怎样写?我想,或许我不该把薛锦瑶写成一个如此恶毒的女人,她只是一个将军的女儿,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后又受到负心人的蛊惑与欺骗。她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和佟玲一样,都是受害者。真正该死的只有刘厉一人。是他,在送出休书的同时,又给了马夫杀手的身份,杀掉了自己的妻子;是他,在听闻王春然赶来长安杀他的消息后,方寸大乱,不惜在街头埋下杀手,只为能解决掉这个心腹大患;也是他,在杀手行动失败后,熄掉全府的蜡烛,只留塔楼上的一盏亮光,再悄悄离开,以薛锦瑶为饵,诱王春然上钩——一旦王春然对薛锦瑶下手,那便是毋庸置疑的死罪。所以,先前的一切都被推翻了。王春然推窗而入后,从薛锦瑶那里听到了事情的真相,然后点了薛锦瑶的穴道,让她昏睡了过去。塔楼外静悄悄的。他躲在房里,手里攥着剑柄,把耳朵贴在门上,等待即将到来的脚步声。他要为他的心上人复仇,也要为这个故事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与此同时,我扔掉手里的烟头,步伐摇晃地上到六楼。情人家的房门没有关实,作为主人,她给我留了一道带有光亮的缝隙。我可以轻松地钻进去,继而续写我们的故事。但门后会有什么呢?是情人赤裸的身体,还是一把可以轻松斩断我头颅的利剑?那一瞬,我似乎听见了王春然的呼吸声,我知道,他就在里面,与我对峙。可我又是谁呢?我不敢回答,于是在东方既白之时,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