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小学、初中划片范围公布 公办民办学校今起网申学位
发布时间:2025-07-21 18:31 浏览量:1
本报讯 7月20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指引》(下称《报名指引》)及《海口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下称《日程安排》),明确由海口市各区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含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省属、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截至昨日中午,海口各区均已公布实施细则及辖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根据《报名指引》,海口市初中、小学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7月21日12时至7月28日12时,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海口市公民办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实登记入学信息。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日程安排】
网上申请:
7月21日12时至7月28日12时
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海口市学位申请。7月28日12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补登记,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审核录取:
7月29日至8月14日
审核录取工作依托“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机器管招生”。学校进行入学审核、录取工作。审核以线上审核、线下审核两种方式进行。
线上审核:
7月29日至8月10日
居民户籍、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合同、租赁备案、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实现全省数据共享。学校依据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对入学信息进行审核,做出审核、录取意见,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线下审核:
8月11日至8月14日
对海南省共享数据平台的共享数据无法直接线上审核的,学校可结合线下审核方式。学校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核验,必要时主动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并上传到“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确实只能通过提交纸质材料核验的,监护人可到学校指定地点补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放弃申请该校学位。学校可联合街道(社区)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学校根据线下审核情况做出审核、录取意见。
公示名单:
8月17日前
学校分批次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报名注册:
8月20日前
学校为录取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学籍备案:
8月21日前
学校将新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籍备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公办学校招生】
第一类: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为主,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
海口市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需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第二类: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海口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本市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1.自有住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即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原则以单校划片方式,由片区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则以多校统筹方式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2.租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的办法,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3.随祖辈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3)住房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5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民办学校招生】
招生原则:
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当年度剩余的招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收回。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申请学位、同步审核录取、同步公示名单、同步报名注册、同步学籍备案。民办学校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依据报名志愿录取新生。当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录取办法:
审核录取工作依托“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实现“机器管招生”。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随机派位三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
政策性直招:
主要有两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对口直升初中:
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
随机派位:
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该类报名新生;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8月7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公布录取结果。8月8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学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8月11日至17日,未被公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我市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向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校通过“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找该生,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补录。
【教育优待及特殊群体入学】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向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优待申请,由该部门进行优待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教育优待名单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优待事宜,由公办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录取办法执行。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其居住地片区或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录取办法执行。
公办学校入学方法:
(1)A、B类高层次人才直系亲属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的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其居住地片区或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教育部门做好入学安置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其他说明】
户籍、住房
需符合什么要求
1.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居住地申请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用于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提供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
5.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原则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6.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7.父母在海口市工作并实际居住的非海口市户籍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海口市接受义务教育。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热点问答】
网上报名操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系统故障排查电话”60827008。
想咨询招生政策问题,该通过哪些渠道?
答:关注各区招生实施细则中公布的学校电话,家长可以拨打学校电话或12345咨询招生政策;也可前往各学校现场服务窗口进行咨询。
民办学校的入学条件是什么?
答:民办学校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
答:政策性直招主要有两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民办学校“对口直升”?
答: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
若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接下来如何入学?
答:8月8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学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学校进行审核。
在同一片区内先后租住了两套房,租赁时间可否累加计算?
答: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多校划片学校入学条件是什么?入学办法是什么?
答:适龄儿童少年需符合海口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且实际居住在多校划片区域内。申请人可以申请1所意向学校。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多校划片招生总计划时,由区域内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多校划片招生总计划时,按自有住房、租房类型依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超出部分在周边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小明同学在多校划片区域内自有住房居住,区域内有A、B两所学校,申请了A学校,要参加摇号吗?未能被A学校摇号录取的,该如何入学?
答:在区域内自有住房居住的,当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A学校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能被A学校摇号录取的,以区域内B学校接收为主。如B学校也无学位接收,则在周边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小华同学在多校划片区域内租房居住该怎么入学?
答:可以申请1所意向学校。如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人数少于多校划片招生总计划时,由区域内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多校划片招生总计划时,按自有住房、租房类型依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超出部分在周边学校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的,如区域内无学位接收,则在周边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A、B两所学校的多校划片招生方案在哪里查看?
答:A、B两所学校会在官网或官微上主动公开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家长可登录查看,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月7日前学校完成入学资格审核,8月14日前组织电脑随机派位。
在哪里可以查看居住地对应的片区学校?
答:在海易办App搜索“学区查询”,点击进入即可查看。
如何查看审核录取结果?
答:8月17日前,学校分批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可在“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录取结果。
有疑问 进群聊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公布的2025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学生家长今日12时开始网申学位。考虑到有的家长可能对“幼升小”“小升初”政策理解不透或有疑问,为方便家长们交流和咨询,本报特意建立“幼升小”及“小升初”交流群各3个,欢迎家长们扫码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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