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思:一个自觉生命的完成——弘一大师的证道人生

发布时间:2025-07-18 17:19  浏览量:1

弘一法师像

通常,我们对于人的看法,大约分为两种:一是平凡的,一是不平凡的。或者就行为说,亦可分出:一是恋世的,一是厌世的。这说法大约是现今世界上通行的品评人生的两个标则;实际上这两个标则,并不怎样准确。因为任何一标则之成立,都必须受到某一特定的观念限制,而观念之形成,又必有其时间与空间之关涉影响。在东方人看来是一平凡的事,或平凡的人物;以西方人看来,或又可能是一不平凡的事,不平凡的人物。反之亦复如此。甚至有时两个在同一环境下发生的同一的事,只因目的与动机不同,亦同样会获得不同的评价。因此,用平凡与不平凡二字来品评一个人的生平,这并不是最好的、正确的尺度。同样,以恋世与厌世的观点,来分判某些有特别倾向者的行为,亦犯了概念上模糊味实的错误。因为这两个概念,在一般人的引用上,已习惯地用在表现消极与积极两面。厌世的人,则指消极一面;恋世者,则指积极一面。且把厌世者又多看成是些宗教徒(甚至说,就指宗教)。事实上,他们是否真的厌世,或者说,“世”是否可厌,又是否可恋,一般人并不清楚。尤其是有些超世俗的思想家,和佛教一部分特殊的宗教行为者,只因他们对人生抱有一种特别的看法,于是也就被一些不大了解个中深义的人,冠以“厌世”这种名词。当然,厌世并不是坏的批评,但对若千有超特思想行为表现的人,却不是正确的评价。就我了解这两个概念的意义来说,觉得只可就人生浮泛面的“感性”言,而不可作指评人生深奥一面的“理性”言。感性的人生,有痛苦,有快乐,有悲欢离合;因其有痛苦和快乐,于是便有厌弃和贪恋的相对表现。看透了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自易掀起厌世之。感;而若平生得意,欢场可求,则又不免频生贪恋之情。此两面均表露在人生浮泛的一层,也正是芸芸众生表现现实的一面。平凡与不平凡,恋世与厌世,在这一层上,自是可以允其作为品评的尺度。然而,冷静的思维又尝告诉我们,人生的问题,并不止于此浮泛的一层,在它内在的深处,既无痛苦、快乐可言,也无悲欢、离合之相;有的只是一片纯真纯美和至善!在此一深层之内在处,则无法用感觉界的符号概念来形容它是什么,追求此一内在真实生命之人,也就不可用平凡或不平凡,恋世或厌世等观念去衡量。

人的生命,通常亦可分为两种:一是自然的生命,一是真实的生命。悲欢、离合、痛苦、快乐,只存在于自然的生命,而不存在于真实的生命。自然和真实,固不可将其绝对的分离,但真实的生命却又绝不是自然的生命。尽管真实的生命,又必有待自然的生命去发掘、求证,然两者的价值及其意义,却相距有若干里。这所谓自然的生命,便是吾人父母所生的肤发之身;真实的生命,则是赖以禀受此身的当体之能或本性。用佛教固有的术语说明,则正是生身和法身之分判。生身-自然的生命,以其本能的活动而言,它并不与一般动物有何差别。如孟子之所谓,人之有异于禽兽者几希,此正指饮食男女的自然生命言。但人又毕竟是人,虽自然生命与禽兽无异,而其思想之创造,却又表现出人之有异于动物的精神。此精神,亦尝有谓其为文化生命。人类有此文化生命,正足以说明人之自身,原又超越自身的自然生命。平凡与不平凡,恋世与厌世,亦均可抽来在此一层次上作为证明人类生命价值之表现。(盖知有平凡、不平凡,恋世或厌世者,即显其具有文化意识及价值观念之存在。)当作这样的解释,自然,就上述所谓品评人生的标则,也应予其承认。只是此标则,不能以其评判人生更深刻的一面。人若探索更深刻的一面,既不会说是恋世、厌世,也不会求平凡或不平凡之表现。

因此,应注重者,只是应求如何反察自身之存在,及生命之流行,亦即应如何认取自家之本性,而后抉择一至善价值之行径。此行径,无见于世俗观念的品评,也无顾于人生浮浅面的感受;只凝念于真实生命的任运流行,或拨开尘雾而任其往来于天地之间。对于这样的人生,我们无以名之,就名其为自觉者的超越,或生命自觉的完成。唯有把握这样生命的人,才实在地宝贵了他的一生,也才值得后人为其作传。就基于这样的观点,让我们来看看本书著者所传的主人弘一大师,他给我们表现了怎样一个生命的面目。

弘一书法对联

弘一大师的生平,就一个现实社会的观点看,我们将对这位有卓越成就的艺术家李叔同(弘公俗名)先生之出家,感觉是一种乖离。他在艺术上的成就,应该说已有了一个极高的人生境界,不需要再追求什么,因为他的存在,已达到了超越他自然的生命的状态。只要他愿意,便可在他的艺术生涯上,创造出不朽的精神,做一个中国的舒伯特、贝多芬或肖邦。(且他不止是音乐上的成就,绘画、诗歌、戏剧、金石等均到达了极高的造诣。如他的弟子中丰子恺、刘质平、王平陵等都是各接受其一艺而卓然成家者。)这足可以为他的生命放出无限的光辉。然而,当他正要臻至此一境界时,却像他手下的琴键,未待曲终,便戛然而止了。这在欣赏他的听众来说,真是一个莫大的遗憾!一个已爬上艺术峰顶上的追求者,不在峰顶高歌一曲,而突然往旁一跳,这不仅是把他个人已获得的艺术生命掷弃且给观众们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此种廿余年追求到的艺术生命,只在一念之间,就把它毫无怜惜地掷弃,这叫世俗的一般人如何能理解呢?尤其是当他把乐谱和琴声搁下,换来的又并不是叫人有另一种叫好的表演,而是一领使现代社会人士最起冷漠感的僧衣。这突起的转变,在他个人的生命上,固是一奇峰突出,天地顿分;即在他亲朋友生之间,又何尝不是平地风起,令人惊讶。这样一个转变,以一般人的心理来推度,虽不能再以不平凡的字眼予以形容,但却可十足地谓其是“厌世”的表现。一个偶发的感触,使他改变了人生。他抛弃了爱妻,也抛弃了世誉名利、亲友门生,以一个多情的艺术家说,这是何等的决断?这除了遭受人生重大的刺激,因而愤世嫉俗以外,还有何可以形容?谓其是厌世遁尘,应该是最得当的批评。

可是,假如对弘一大师出家前后的言行做一精细的察看,则又知所断者全非。他之放弃艺术而出家,不仅是没有厌弃世间,舍弃亲友;相反地,且更接近了世间,一个真实的世间;也更获得了生命,一个真实的生命。这生命不是一般社会观念所能理解的,也不是某些只知格物而不能穷理的学者们所可理解的。不能理解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把人生的意义看得太现实化和人文化了。他们以为生命的完成,只在于投注客观社会的存在关系之表现,而忽略了人之内在主体的反省与超越。人文价值,固可从事功和不朽的观念去体认那超自然生命的精神,然毕竟这只是顺自然所表现的外在的一面,而另有可驾驭自然表现于当体内在超越的一面却未曾看到。此一面即是自觉的宗教所有的独特行为。人文主义中的道德自体,固也是内在的超越,但那是客观实践上的主体价值(起用),而非即是内在本身的自觉主体(当体)。要觉察此一主体,必须收敛外放的生命表现,而做一度自我觉照,从主客未分前寻其生命的本源。唯如此,才可找到那自我的真实面目。因此,兹就此一要点来察看弘一大师的一生,他究竟如何追寻他自觉的真实生命,而致当其觉得应如何才可完成此一生命时,便不惜一切而毅然决然地舍弃了家庭、眷属和艺术成就。这问题,虽未见他曾经向人说明,但我们从其生命的转变中,亦当可看得出来一些实在的形迹。

弘一书法“放下”

作为一个成功的艺术家,其心灵必然地会有异于常人的敏锐;有了此一敏锐,便对自我生命的奥秘、宇宙的奥秘,也必然地会发生深刻的怀疑。由于其怀疑,便将会引起他不断地去探索追究。他既懂得把握他的生命去创造艺术,也必会懂得生命的境界有无限的深邃。他能不满于自己所达到的生命境界,也就自然地会想到,须要做更深一层之努力。由于此种努力,于是使他领悟到了还有一个更超越艺术精神的生命存在。此生命是自觉的,又是绝对和普遍的,但必须要以身力行,始可亲证那生命的堂奥。因此,他为了把握这更高一层的生命境界,乃毅然地诀别了周遭的一切,而走向了那西子湖畔的定慧道场。这样的走,假如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就以儒家)来看,将会说他是自私的、极端的;因为他只顾追求自家的真实生命,便不顾妻子的死活问题。甚至最后连会晤一面也予以无情地拒绝,这在若干人看来,实在是忍心和绝情(以宋明儒看便是不讲人道的释氏表现了)。以一个曾为风流倜傥而多情的才子、艺术家说,竟一旦转变,便如此决绝,这是多么地不可置信!然而,事实却是如此,且就一个类似他这样生命历程的人,也必须应该如此。此种绝情,抛弃爱妻的举动,正确地说,并非是自私的,而相反地更是消去某种原有的自私,如再进一层地看,他的决绝举动,且正代表了一个道心对人性私情的严重考验。经过了此一考验,于是,始成为一个不再是原始肉身的李叔同,而是肉身成道的李叔同,也不再属于某一人,或某一家族、社团之李叔同,而属于“将此身心奉尘刹”,献身于全众生界的李叔同,从人我差别走向诸法平等界的李叔同,打破了原有的私情的狭小藩篱,才可跨入真实世界的边际。这理由要细说,实在极广极深,非一短文可详。尽管佛教的思想,非只此一类型,然而从小向大,由凡转圣,对某一类特别根机的人说,却是一必须的过程。就追究生命的本质言,我们亦应如是了解:生命的层次可分三类,第一层是本能的自然生命,第二层是文化的道德生命,第三层是内在的自觉生命。前二者可从“我”的观念一一认取,亦可从客观的事实上去认取(如从父子亲情的关系,可以体认自然生命的价值,从文化、艺术、事业、功勋、伦理、道德等等可以体认文化道德生命的价值)。但第三层却须要从否定一般观念中的自我才可领会。故此,跨入此层境界的人物,其行为表现势无法再顺世间的私情观念造作(此中仍有顺而不顺、不顺而顺的微细密意及境界在,从略)。他必须舍弃以前的自我(包括荣誉富贵、家属、艺业等等的我所事物),作一度冬杀活埋,而后始可求得一生机焕发、清逸、超脱、无私、自在的并与法界同体的真实生命。

了解此,则我们对李叔同先生之出家,不仅不得视为由恋世(卅九岁以前的阶段)到厌世的表现,也不得视为平凡或不平凡的表现。他所求的非权非名,非不朽的勋业,只是一真真实实的自我反求,一内在的超越,一自觉的完成。在此处,对于其生命所表现者,我们无法再予以评说,唯有空诸戏论,让他静悄悄地凌空,又让他无声无息地回到大地。因为这是他本来的生命,也是与他六亲眷属所共有的生命,他不但要完成自己,也要完成他人,在他那一刹那的自觉的转变过程中,是一绝对真、绝对善的生命境界。对于此,我们还有何可以言说,或予其一赞一贬呢?是的,出家后的弘一大师,其所特重的戒律精神,与未出家前的李叔同所重的浪漫气息,迥然是生命的两极,给他个人的世界显出了极强烈的对照。可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得出他生命过程中的层次境界,是从怎样一个阶段而到达了另一个阶段。凡有过内省观照经验的人,对此都可历历了然。

弘一书法对联

实在说,就我早五六年前的心境看,对于弘公的风范,曾经并不怎样欣赏;我总觉得他的出家,仍没有契入到佛教的真实道。他既未担当起“一口吞下千江水”的宗风精神,也未踏入普贤境的大悲愿门,更未穿起龙树、世亲的慧业袈裟,仅仅是逡巡于南山狭谷。以他在俗之成就,实应不该如此;做一个佛教的狷士,并不能振起今日的教运,也不能利益河沙众生。但至后,当我对佛教、对人性又做了一深层的体会,发觉他的风范确是值得千万人去模仿和学习。他代表了佛教高峻谨严的一面,也表现了人性庄严的一面。他不必吞下千江水,也不必踏入大愿门,亦无须披龙树、世亲的慧命衣,他自身就是他自身,南山就是南山。没有他便见不出现代中国佛教的峻严,也见不出现代中国人还有威仪的一面!昔日儒家言圣作贤,亦必从三千威仪下手;尽管如今时异日迁,荦荦大者之日常共道,又何尝不然。更何况佛陀之遗教,再三垂意于是。虽然,我个人所省察之遗教要处,或不尽同,自身之形态,也不能步弘公之后,但毕竟后来领会了此一精神在佛教及人性中的至高伟大,对弘公之风范也即油然生出了莫大的景仰。

我以为任何一件成功的作品,都不需要附属任何无谓的赘语,尤其是写“弘一大师”这样一部传记。他的真实生命,除传记的本身在字里行间可以透露一些脉搏,不是任何附加文辞可以予其谬赞万一。且弘公的一生,不是伟人,不是豪杰,他只是一个老老实实地追求真实生命和自觉之道的人。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功勋让人记述,也没有永垂不朽的事业让人传闻,他的艺术虽已有极大的成就,但自己却又把它毁掉了,剩下的只是一个求道者的境界。要写这样一个传记,除却在心灵上与他的生命境界做到极深入的默会,实无法写至恰到好处。然而慧剑居士此一传记,除握有弘一大师的充分材料,也在境界上有了极深的交会。我说过,写这样一个传记不是轻易的,即读弘公传记的读者,也不可轻易。盖因一般社会人士读到这样的传记后,并不易当下透过纸面把握到被传者的精神,也许还有人会做一些相反的看法。原因便在于他只是一自觉生命的追求者。他不同于现时下一般的中国和尚,也不同于现时下一般的中国艺术家,故此要求一位相契于他的精神的读者,或可真实了解他的读者当不太多。但假如我们不过于依执自己的主观,从体察人类精神生命的观点去看,则读来想必就有了极大的意义;从任何一阶层、一宗教、一角度的人士来看,都可能获得一生命的启示。至少,我愿意先提示某些读者一个原则,弘一大师的一生可分作两个阶段去看:三十九岁前的李叔同,所表现的是人类宝贵的纯艺术的生命;三十九岁后的弘一大师,所表现的则是更宝贵的纯庄严的生命。他之一出家,即走进佛教最谨严最刻苦的一门,就正因他有过一段最灿烂和浪漫的艺术生命。没有佛教的严峻戒律,不足以收敛他的艺术精神;没有以往的艺术生涯,亦不足以形成他后来的庄严生命。本此原则来认识弘公,那么,我想就可能在这本传记里取得莫大的收获。如果我这前记写的不算废话,其意义也当就在于此了。

*本文为陈慧剑《弘一大师传》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