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这里发方案了!事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招生划片、报名材料…

发布时间:2025-07-16 17:49  浏览量:1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央关于“双减”工作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要求及省教育厅2025年招生工作部署,按照《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无棣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分析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做好预判应对。建立健全新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工作机制,根据服务区内常住人口中适龄人口变化情况完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当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保持相对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服务区以外的学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于5月底前,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到县教育和体育局为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集体办理入学备案手续,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划定招生范围。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全部纳入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报名,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邀请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本县内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县域内户籍或随父母居住在县域内均可报名,不得招收县外的学生。

(四)坚持公平公开。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编班时随迁子女与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对待。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学校核实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查机制,确保应入尽入。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招生范围、日程安排、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材料要求、录取名单(优抚对象等子女名单)、分班方法、咨询及监督电话等信息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官网、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五)坚持便捷高效。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部纳入滨州市基础教育招生平台管理,实现招生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对个别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由学校协助家长登录平台报名。报名期间县教育和体育局和招生学校开通咨询服务电话,热情为家长服务。

二、招生报名资格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招收符合本文件招生“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的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三、城区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无棣县第一实验小学:棣新一路以东,棣新五路、北环路(原205国道)以西,海丰十一路、海丰九路以南,海丰五路以北的区域范围。海丰五路以南的县属机关单位。

2.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棣新一路、棣新四路以东,棣新六路、镜湖西路以西,海丰十四路、海丰十六路以南,海丰九路、海丰十一路以北的区域范围。

海丰九路以北、海丰十一路以南、棣新四路以东、棣新五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可根据居住情况自行选择无棣县第一实验小学或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进行报名。

3.无棣县第三实验小学:棣新一路转盘向北的道路、镜湖西路以东,棣新九路(原大济路)以西、以南,海丰十六路、海丰十四路以北的区域范围。以及棣丰街道协议村队车家村、李百祥村、王自由村、小杨村、佘家村、张塔村、徐家村、堤头姚村的学生。

4.无棣县第四实验小学:镜湖西路以东,棣新九路以西,北环路(原205国道)、海丰九路以北,海丰十五路以南的区域范围。

为方便群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海丰十四路以南、镜湖西路以东、北环路(原205国道)以北、棣新六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可根据居住情况自行选择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或无棣县第四实验小学进行报名。

海丰十四路以北、海丰十五路以南、镜湖西路以东、棣新九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可根据居住情况自行选择无棣县第三实验小学或无棣县第四实验小学进行报名。

5.无棣县棣丰街道明德小学:原棣丰街道明德小学责任村队及协议村队的学生和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6.无棣县棣州希贤学校:棣新一路以西的县属机关单位;古城拆迁改造的海丰街道城里村、东关村、西关村、北关村、于庙村、东南关村、西南关村、南关村、大马村、小孟村、桃花岭村、冯家村、吴家村、蔡家村、堤南宋村15个村队以及原徐家小学服务范围内8个村队的学生。

7.无棣县实验学校(小学部):棣新九路以东,棣新十六路(新205国道)以西、海丰十四路以北,海丰十八路以南的城市规划建设小区,以及棣丰街道拆迁村队前丁村、后丁村、小袁家村的学生。

(二)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1.无棣县第一初级中学:北环路以南、棣新四路以西及棣新一路以西、海丰街道村队的学生。

2.无棣县第二初级中学:海丰十四路以南,棣新四路以东,棣新九路以西,海丰五路以北及棣丰街道有关村队的学生。

3.无棣县第三初级中学:棣新一路转盘向北的道路以东,北环路、海丰十四路以北,棣新四路以西,棣新九路(原大济路)以西、以南及棣丰街道有关村队的学生。

4.无棣县实验学校(初中部):棣新九路以东,棣新十六路(新205国道)以西、海丰十四路以北,海丰十八路以南的城市规划建设小区,以及棣丰街道拆迁村队前丁村、后丁村、小袁家村的学生。

说明:为有效缓解城区义务教育热点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压力,在严格执行划片招生的基础上,无棣县实验学校可在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情况下,对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部分学生,通过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补录。

四、城区招生报名材料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常住居民是指具有学校服务区内常住户籍的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且儿童与其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籍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

(2)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并已实际居住。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的(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提交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时间为准,含1年),且此房无学生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具有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2)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性质为住宅用地、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县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房产证明,确定招生对象的实际居住地。

(3)其他材料:进城务工人员缴纳社保1年(含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经商人员提供1年(含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二)确定就读学校的原则

1.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确定就读学校。

2.父母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城区无房产、无工作的,以父母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

3.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同一住房只能同时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

2.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且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6月30日。

3.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情况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名方式

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相关数据与爱山东APP互联互通,审核工作自动在网上完成。

8月5日——10日学生家长(包括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利用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填写学生报名信息并提交。也可使用电脑进入“https://bzywjy.com/#/index”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成小学、初中入学网上报名。学校对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平台显示“审核通过”,根据学校安排,在规定时间报到入学。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置咨询处,学生家长可以到学校咨询处咨询。

六、录取顺序

凡符合条件的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①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和房产的,以房产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该情况含协议村队(户口迁入1年及以上),祖孙三代户口在城区且居住在一起、父母城区无独立房产的。②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但城区无房产的,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③监护人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无户口但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满1年的,以房产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④父母双方符合进城务工或经商满1年条件、城区无房产、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租房且实际居住满一年的(以无棣县房产交易所开具的《滨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准,进城务工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经商以工商营业执照时间为准)。非无棣籍进城务工或经商的,还需提供城区范围内的居住证。⑤其他情况(父母在企事业单位上班无正式房产的、购买二手小产权房的无法过户的、城区租房无法提供社保或营业执照的等)。

在录取过程中,各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按批次录取,录取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批次的全部录取;因学校学位不足,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所在服务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电脑摇号方式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录取工作通过《招生平台》自动完成。录取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组成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学校也要成立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和有关科室具体负责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机制,维护好招生入学秩序,涉及学校招生政策调整要提前征求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确保招生工作和谐稳定。各镇街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坚持属地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切实担负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主体管理责任,统筹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保障好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的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到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对于居家生活的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上门服务。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在招生学校学位充足情况下实施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优秀企业家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抚政策的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科学优化学位资源供给。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初中学位供需分析、资源补充保障。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挖潜利用其他场所资源、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强化学位资源供给,持续扩充城区义务教育学位资源,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实施强校扩优行动,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消解热点学校分流矛盾。

(四)严查非法办学行为。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密切关注群众子女入学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紧盯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掐尖招生”“跨区招生”“擅自预留名额招生”等问题,严厉打击与校外机构“勾联招生”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个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顶风违规问题。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招生工作秩序混乱、监管不力的地方,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1.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 生学区示意图

2.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 生学区示意图

3.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 询电话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说明:示意图无法标注的区域以学校招生范围描述为准

附件2

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学区示意图

附件3

无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0543-8333830

无棣县第一实验小学: 15715433246

无棣县第二实验小学: 0543-7081286

无棣县第三实验小学: 0543-7056216

无棣县第四实验小学: 0543-8333753

无棣县棣丰街道明德小学: 15725433386

无棣县棣州希贤学校: 18866493569

无棣县实验学校: 19854305985

无棣县第一初级中学: 0543-7056696

无棣县第二初级中学: 0543-7081211

无棣县第三初级中学: 0543-705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