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使欲强纳罪臣之妻为妾,女子指着胸口刺青问他:你可还记得?

发布时间:2025-11-17 22:00  浏览量:1

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晚唐朔方帅帐,权力的腥膻与酒肉的狂欢交织。

节度使李振天,这片土地的绝对主宰,将目光锁定在一名新“猎物”——罪臣之妻沈若燕身上。

她看似是风中摇曳的菟丝花,被强权碾压,只能无助颤抖。

可无人知晓,她看似顺从的眼底,深藏着比这荒原更沉寂的寒意与杀机。

帅帐内,当李振天以为这只羔羊终将屈服,伸手欲将其揽入怀中时,她却做出了一个诡异的举动。

她没有反抗,反而轻声说要给他看一件“贴身之物”,随即在李振天错愕的注视下,决绝地扯开了自己的衣领!

烛火下,那雪白肌肤上赫然出现一个丑陋不堪的陈旧烙印。

李振天的笑容瞬间凝固,瞳孔中映出无尽的惊骇,脸色在刹那间化为死灰。

他像是看到了从地狱爬出的恶鬼,全身僵直。

01

晚唐的边镇,夜色总是来得又快又沉。朔方军的帅帐,此刻却亮如白昼,像一颗巨大的明珠,镶嵌在墨色的荒原上。帐外,朔风卷着沙砾,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呼啸;帐内,却是另一番天地。

十几支手臂粗的牛油巨烛,将巨大的帐篷照得纤毫毕现。正中央,一头烤得滋滋冒油的全羊架在火上,浓郁的肉香混合着烈酒的醇厚气味,霸道地占据了所有人的嗅觉。

数十名朔方军的高级将领围坐一堂,他们大多赤着上身,露出古铜色、伤疤纵横的肌肉,正用随身的匕首,从烤羊身上大块大块地割下羊肉,塞进嘴里,再端起陶碗,将浑浊的马奶酒一饮而尽。

胡旋舞的急促鼓点敲打在每个人的心坎上,几名穿着清凉的西域舞姬扭动着柔软的腰肢,她们脚腕上的银铃随着舞步叮当作响,眼神妩媚,像是在邀请,又像是在挑衅。整个帅帐之内,充斥着一种粗粝、野蛮而又极具生命力的狂欢气氛。

高坐在主位上的,正是这片土地的主宰——朔方节度使,李振天。

他约莫四十出头的年纪,一张饱经风霜的国字脸,眉毛浓黑,眼神锐利如鹰。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赤着上身,但锦袍的领口也敞开着,露出结实的胸膛。他的一只脚大大咧咧地踩在身前的矮几上,手里端着一个硕大的金杯,正仰头痛饮。

酒液顺着他粗硬的胡茬流下,滴落在衣襟上,他却毫不在意,只用手背随意一抹,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痛快!”他将金杯重重地砸在桌上,发出“当”的一声巨响,压过了帐内所有的喧嚣。

瞬间,音乐停了,舞姬们躬身退到一旁,将领们也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齐刷刷地望向他。

李振天很享受这种感觉,这种一言一行都能掌控全场的感觉。他环视一圈,目光扫过一张张对他充满敬畏的脸,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弟兄们,这次咱们拿下盐州,把那帮不听话的党项人打得屁滚尿流,朝廷那帮软脚虾除了赏点不值钱的绸缎布匹,还能给个屁?这朔方,还得靠咱们自己!吃!喝!今晚不醉不归!”

“大帅威武!”将领们齐声呐喊,声浪几乎要掀翻帐顶。

气氛再次被点燃,比之前更加热烈。李振天看着眼前的场景,心中充满了自得。他喜欢这种实在的感觉,刀就是刀,酒就是酒,权力就是权力。不像京城里那些文官,说句话都要拐十八个弯,虚伪得让人恶心。他李振天,从一个无名小卒,一路砍杀到今天的位置,靠的就是这股实在的狠劲。

宴会进行到一半,李振天的一个亲兵队长走到他身边,低声耳语了几句。李振天听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他挥了挥手。

很快,帐帘被掀开,一阵冷风裹挟着几个颤抖的身影被推了进来。那是几个女人,衣衫虽然还算整洁,但发髻散乱,脸上满是惊恐与屈辱。

她们是这次“平叛”中被牵连的罪臣家眷。

将领们发出一阵哄笑,目光像是打量牲口一样在她们身上来回扫视。这是军中不成文的规矩,战败者的妻女,往往会成为胜利者的战利品。

那几个女人吓得瑟瑟发抖,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小声啜泣。李振天的目光在她们身上一一扫过,起初有些不屑,觉得都是些庸脂俗粉。可当他的目光落到最后一个人身上时,却微微一凝。

那是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女子。她同样穿着一身素色的裙子,同样脸色苍白,但她的腰背却挺得笔直,像一株在寒风中绝不弯折的翠竹。她没有哭,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惊恐地四处张望,只是低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她的身上,有一种与这乌烟瘴气的帅帐格格不入的清冷气质。

“哦?”李振天来了兴趣,他伸出手指,遥遥地指着那个女子,“你,抬起头来。”

女子身体微微一颤,但还是缓缓地抬起了头。

这是一张清秀绝俗的脸,算不上多么艳丽,却像一幅用淡墨描绘出的山水画,越看越有味道。尤其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此刻正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里没有恐惧,没有哀求,甚至没有愤怒,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死寂,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这眼神让李振天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他见过的女人太多了,有妩媚的,有妖艳的,有温顺的,有故作清高的,但像这样,在自己的绝对威压下,还能保持如此镇静,甚至带着一丝疏离的,却是第一个。

他喜欢这种挑战,喜欢驯服烈马的感觉。

“你叫什么名字?”他用带着酒气的嗓音问道,身体微微前倾,像一头准备扑向猎物的猛兽。

“民女沈若燕。”女子的声音不大,却很清晰,像清泉滴落在石头上,不卑不亢。

“沈若燕?”李振天咀嚼着这个名字,“好名字。你丈夫是哪个?犯了什么事?”

“我夫君是前朝廷记室参军徐敬元,因……因通敌之罪,被大帅下令收押。”沈若燕平静地回答。

“通敌?”李振天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了不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通什么敌?不过是本帅说他通敌,他就是通敌罢了。怎么,你不服?”

“民女不敢。”沈若燕垂下眼帘。

“不敢?”李振天站起身,一步步走到她面前。他高大的身影投下的阴影,将她完全笼罩。他伸出粗糙的手指,捏住她光洁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与自己对视,“本帅看你这眼神,可不像是不敢的样子。你这眼睛里,藏着东西啊。”

沈若燕的身体绷紧了,但依旧没有挣扎。她看着李振天那张近在咫尺的脸,闻着他身上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可她的眼神,依旧是那片死寂的深潭。

这种无声的对抗,彻底点燃了李振天的征服欲。他松开手,退后一步,当着所有人的面,朗声宣布:“这个女人,本帅要了!从今晚起,她就是本帅的第九房侍妾!”

帐内先是一静,随即爆发出更加热烈的叫好和起哄声。

“恭喜大帅!贺喜大帅!”

“大帅好眼光!这女人够味!”

李振天享受着这种奉承,他像一头得胜的狮王,巡视着自己的领地。他挥了挥手,对亲兵吩咐道:“带下去,找个干净的帐篷,好生‘看管’起来。别让她寻了短见,本帅晚上还要好好‘疼爱’她呢。”

“是!”两名亲兵走上前来,一左一右地架住沈若燕。

沈若燕没有反抗,任由他们架着往外走。可在即将走出帐帘的那一刻,她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主位上的李振天一眼。

那一眼,意味深长。

不再是之前的死寂,那双黑色的瞳孔里,仿佛有旋涡在转动。没有乞求,没有愤怒,更没有绝望。那眼神……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在仔细审视即将落入陷阱的猎物。

李振天正端起酒杯,准备接受众人的敬酒,接触到这个眼神,他喝酒的动作猛地一顿,心里莫名地“咯噔”一下。一股说不出的寒意,顺着脊背悄然爬了上来。

他皱了皱眉,晃了晃有些发沉的脑袋,大概是酒喝多了吧。一个阶下囚的女人,还能翻出什么浪来?他自嘲地笑了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把那瞬间的异样感觉,连同辛辣的酒液一同咽了下去。

宴会持续到深夜才散去。将领们东倒西歪地被扶走,帐内只剩下满地的狼藉和久久不散的酒气。

李振天按着发胀的太阳穴,坐在主位上醒酒。他的亲信副将,一个四十多岁,神情沉稳的中年人——陈武,走了进来,默默地开始收拾桌上的残局。

“大帅,您今晚喝得太多了。”陈武的声音很低沉。

“高兴!”李振天哼了一声,“打了胜仗,又得了个有意思的美人,能不高兴吗?”

陈武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他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道:“大帅,有句话,属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有屁快放!”李振天有些不耐烦。

“大帅,”陈武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担忧,“那个姓沈的女人……我刚才抽空去翻了一下卷宗。她丈夫徐敬元,是个出了名的书呆子,在京城风评极好,为人刚正不阿。给他安上一个‘通敌’的罪名,怕是……有些蹊跷,难以服众。”

“服众?”李振天冷笑一声,“在这朔方地界,我李振天就是众!我说他通敌,他就是掘了他家祖坟,也得给我找出通敌的证据来!”

陈武叹了口气,继续说道:“罪名是其次。主要是那个女人……沈若燕。大帅,您不觉得她太镇定了吗?我见过不少官家女眷落难的样子,哭天抢地,寻死觅活的都有。可她,从被抓到刚才在帐里,眼神就没乱过。那不像是寻常妇人该有的样子,倒像……倒像是在沙场上见过血的老兵。”

李振天听到这话,脑海里又浮现出沈若燕最后那个眼神,心里的那丝不安再次冒了出来。但他很快就将之压了下去。

他是谁?他是朔方节度使李振天,是手握十万兵马的边镇之王!他会怕一个女人?传出去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陈武,”他站起身,拍了拍陈武的肩膀,力道很重,“你就是想得太多。一个女人,就算她以前是耍大刀的,现在落到我手里,也得乖乖给我绣花。我李振天看上的东西,就算是天上的月亮,也得想办法给我摘下来。她越是烈,我越是喜欢。你别多事,下去歇着吧。”

见李振天主意已定,陈武知道再劝无益,只能躬身领命:“是,大帅。那……今晚您是去……”

“就去她那儿。”李振天的眼中重新燃起欲望的火焰,“我倒要看看,她的骨头到底有多硬。”

陈武低着头退了出去,帐帘落下,隔绝了外面的寒风。帅帐内,烛火跳动着,将李振天脸上贪婪而又自负的笑容,映照得格外清晰。他不知道,他即将走进去的那个小小的帐篷,不是温柔乡,而是一个用二十年光阴精心布置,只为他一人而设的坟墓。

02

沈若燕被带进了一个小帐篷。

与外面那些士兵们居住的、散发着汗臭和皮革味的帐篷不同,这里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地上铺着一张厚厚的波斯地毯,角落里燃着一炉安神香,一张铺着全新被褥的小床靠边放着。桌上甚至还摆放着一盘洗干净的葡萄和一壶热茶。

这是李振天惯用的手段,先用雷霆之威将人彻底击垮,再施以些许“恩惠”,让对方在绝望中看到一丝虚假的希望,从而瓦解其心防。这种萝卜加大棒的伎俩,他对付那些不听话的部落头领时,屡试不爽。

押送她的亲兵将她往里一推,便一言不发地退了出去,守在了帐篷门口。帘子落下,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沈若燕踉跄了几步,站稳了身子。她没有去看那些精致的布置,也没有理会桌上的食物。她只是静静地站在帐篷中央,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空气中,除了那安神香的甜腻,还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这片土地的,混着沙尘和干草的气味。

这气味,她太熟悉了。

二十年了,这股味道像是刻在了她的骨子里,无论她后来身处多么繁华的京城,睡在多么柔软的床榻上,总会在午夜梦回时,被这股来自荒原的气味惊醒。

她的思绪,开始如潮水般倒流。

首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是丈夫徐敬元温和而又带着一丝忧虑的脸。

她还记得三年前,自己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那时,她刚刚为自己伪造好“沈若燕”的身份,作为一个薄有才名的江南孤女,暂居在京城的一处远亲家中。

在那场文人雅集上,所有人都围着那些名满京华的大才子,只有徐敬元,这个刚刚考中进士、被授予记室参军小官的年轻人,注意到了角落里安静抄写经文的她。

他走过来,没有像其他男子那样用轻浮的目光打量她,而是看着她抄写的字,由衷地赞叹道:“姑娘的簪花小楷,颇有卫夫人之风,清秀中不失筋骨,难得,难得。”

他的眼神清澈,带着书卷气特有的真诚。就是那一刻,这个在黑暗中独自挣扎了十几年的孤魂,仿佛看到了一缕照进深渊的阳光。

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托媒人上门提亲,她没有拒绝。成婚后,他待她极好,相敬如宾。他知道她身世“凄苦”,从未追问过她的过去,只是用他笨拙而又真挚的方式,努力地温暖她,保护她。

他喜欢在书房里读书,她就为他研墨。窗外芭蕉夜雨,室内烛火融融,听着他用温润的嗓音读着那些优美的诗篇,是她这二十年来,过得最安稳、最像“人”的日子。她甚至一度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将那个叫“青雀”的、背负着血海深仇的自己彻底埋葬,只做徐敬元的妻子“沈若燕”。

可是,命运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它从不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想要挣脱它的人。

徐敬元是个正直的文人,正直到了有些迂腐的地步。他看不惯朝中权贵勾结,更看不惯边镇藩帅拥兵自重、欺压百姓。

当他查到朔方节度使李振天私吞军饷、虚报战功、甚至将治下百姓当作奴隶贩卖的证据时,他不顾所有人的劝阻,毅然写下了一封弹劾奏疏。

她还记得那天晚上,她跪在地上,拉着他的衣袖,平生第一次流着泪求他:“夫君,官场险恶,那李振天是手握兵权的豺狼,你这一封奏疏递上去,无异于与虎谋皮!我们……我们就当不知道,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好吗?”

徐敬元扶起她,擦去她的眼泪,眼神温柔而又坚定:“若燕,我知道你怕。但身为朝廷命官,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若我明知有此等恶行却视而不见,那我读的那些圣贤书,还有何意义?我又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你放心,天子圣明,朝中还有正义之士,他李振天再猖狂,也大不过王法。”

她知道,她劝不住他。因为这就是她当初爱上他的原因——那份清澈的、不染尘埃的君子风骨。

结果,正如她所料。奏疏递上去,如石沉大海。没过几天,一队如狼似虎的军士就冲进了他们的家,以“勾结党项,通敌叛国”的荒唐罪名,将徐敬元打入大牢。而她和其他家眷,则被当作“叛臣家属”,一路押送到了这朔方大营。

她知道,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就是李振天。他不仅要毁了徐敬元,还要用这种方式,来羞辱这个胆敢挑战他权威的书生。

想到这里,沈若燕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无法呼吸。她的丈夫,那个清高正直的读书人,此刻正在阴暗潮湿的大牢里,不知遭受着怎样的折磨。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那个高坐在帅帐之上,满身酒气的男人。

她慢慢地走到床边坐下,身体因为压抑的愤怒而微微颤抖。

不,不仅仅是因为夫君。

她闭上眼,任由更深、更黑暗的记忆,将自己吞噬。

那是一些破碎的、如同噩梦般的画面。

火,冲天的火光,将黑夜照得如同白昼。熟悉的村庄变成了一片火海,房梁倒塌的声音,混合着牛羊的悲鸣和人们绝望的哭喊。

爹用他宽厚的后背死死地顶住房门,回头冲她和娘嘶吼:“快!从狗洞里爬出去!快跑!别回头!”

娘哭着将她推出狗洞,在她耳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青雀,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她看见,锋利的马刀砍开了房门,砍倒了爹的身体。她看见,几个狰狞的士兵将娘拖了出去……

她没命地跑,在冰冷的荒野上奔跑。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跑得过那些骑着马的恶魔。她被抓住了,和其他幸存的妇女儿童一起,被驱赶到一片空地上。

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军官,骑在高头大马上,用一种看牲口般的眼神打量着他们。他笑着对身边的士兵说:“这些都是上好的‘货’,带到南边能卖个好价钱。为了防止他们路上跑了,也为了区分,都给我烙上印记!”

士兵们拿出烧得通红的烙铁,走向那些哭喊的人群。焦糊的气味和凄厉的惨叫声,成为了她此生都无法摆脱的梦魇。

轮到她了。她拼命地挣扎,用牙齿去咬那个抓住她的士兵。

那个年轻的军官注意到了她,他翻身下马,饶有兴致地走到她面前,从士兵手里拿过烙铁。他蹲下身,捏住她的脸,狰狞地笑道:“哟,还是个小野马,性子够烈。我喜欢。我亲自动手,给你烙深一点,让你一辈子都记住,是谁的主子。”

她死死地盯着他,那张年轻却写满残忍的脸,深深地刻进了她的脑海里。

滚烫的烙铁,狠狠地按在了她稚嫩的胸口上。

剧痛传来,她惨叫一声,便昏死了过去。

……

“呼——”沈若燕猛地睁开眼睛,大口地喘着气。冷汗已经浸透了她的后背。她下意识地抬手,按住了自己的胸口。隔着几层衣料,她依然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个凹凸不平的、丑陋的印记。

那不是伤疤,那是她活下去的理由。

后来,她被人贩子转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她吃过草根,啃过树皮,睡过猪圈,见识了这世间最深不见底的丑恶。她学会了伪装,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像一条毒蛇一样,在黑暗的角落里,静静地等待机会。

终于,在一个混乱的雨夜,她杀死了一个企图侵犯她的管事,逃了出来。

她一路向南,到了繁华的江南。她用尽所有积蓄,为自己伪造了户籍和身世,她给自己取名“沈若燕”,努力学习读书写字,学习琴棋书画,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大家闺秀。她要把那个浑身是伤、满心是恨的“青雀”,彻底地藏起来。

她做到了。她骗过了所有人,甚至在遇到徐敬元之后,连她自己都快要相信,她就是那个温婉娴静的沈若燕了。

可是,李振天。

那个当年亲手给她烙下印记的年轻校尉,如今,已经是一手遮天的朔方节度使。

二十年了,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恶魔。没想到,命运却以如此讽刺的方式,让他们再次相遇。他不仅毁了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平静生活,还想再一次,将她当作玩物,踩在脚下。

沈若燕缓缓站起身,走到帐篷门口,侧耳倾听。她能听到门外两名守卫的呼吸声,能分辨出风声里夹杂的巡逻士兵的脚步声。她冷静地评估着逃跑的可能性,然后——彻底否定了它。

她为什么要逃?

她等了二十年,谋划了二十年,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她此行的目的,从来就不是逃跑。

她回到桌边,端起那壶还温热的茶,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入口,有些苦涩。她看着茶水中自己模糊的倒影,那个叫“青雀”的女孩,和那个叫“沈若燕”的女人,身影在摇曳的烛火中,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

她知道,李振天很快就会来。他会带着征服者的姿态,带着胜利者的傲慢,来到她的面前。

而她,已经准备好了。

她将为他献上一场,他此生都无法忘怀的,最后的“狂欢”。

03

接下来的两天,李振天没有出现。

但他的人,却一天三次地出现在沈若燕的帐篷里。

第一天,他们送来的是几匹光彩夺目的蜀锦和一整套金镶玉的首饰。领头的管事满脸堆笑地说:“沈夫人,这是大帅特意为您准备的。您看这料子,这做工,京城里也找不出几件。大帅说了,美人配华服,您穿上,一定更好看。”

沈若燕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拿走。”

管事的笑容僵在脸上,但他不敢发作,只能讪讪地带着东西退了出去。

第二天,送来的是各种山珍海味,精致的糕点,甚至还有一小坛来自波斯的葡萄酒。这次换了一个伶牙俐齿的侍女,她巧笑嫣嫣地劝道:“夫人,您这两天都没怎么进食,可别饿坏了身子。大帅心疼您呢。大帅还托奴婢给您带句话,说只要您点个头,他立马就去牢里把徐大人放出来,给安排个清闲的差事,保你们夫妻后半生衣食无忧。”

这是赤裸裸的利诱和威胁了。

沈若燕抬起头,看着那个侍女,目光平静如水:“我夫君无罪。他是被冤枉的,不需要任何人‘网开一面’。东西,你带回去。告诉李大帅,他的‘好意’,民女心领了。”

侍女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也不敢多说,灰溜溜地退下了。

所有的东西,都被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沈若燕依旧是那身素色的裙子,每天只喝几口清水,吃一点自己带来的干粮。她不哭不闹,也不与人交谈,大部分时间,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床边,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

她的沉默和拒绝,像一记记无声的耳光,狠狠地抽在李振天的脸上。

消息很快就在帅营里传开了。那些将领和士兵们,都在私下里议论纷纷。他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柔弱的江南女子,骨头竟然这么硬。连他们那位说一不二的大帅,都在她面前吃了瘪。

这让李振天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烦躁和恼怒。

他是什么人?是跺一跺脚,整个朔方都要抖三抖的李振天!他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首领,在他面前都要卑躬屈膝;那些自命清高的门阀贵女,为了攀附他,不也一样曲意逢迎?

可这个沈若燕,一个丈夫性命都握在他手里的罪臣之妻,竟敢三番两次地违逆他!

这已经不仅仅是欲望的问题了,这关乎他的颜面,关乎他作为这片土地绝对主宰的权威。他感觉自己被冒犯了,被一个弱女子给挑衅了。

第三天傍晚,李振天终于按捺不住,他屏退了左右,独自一人,掀开了沈若燕的帐帘。

帐篷里很昏暗,那炉安神香已经燃尽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冷的气息。沈若燕正背对着门口,坐在床沿上,看着帐篷顶上那一小块透着天光的地方发呆,连他进来都没有察觉。

她的身影在昏暗中显得格外单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李振天心里的怒火,在看到这幅景象时,莫名地消减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强烈的,想要将这抹孤傲的身影彻底揉碎、占有的欲望。

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沈若燕的身体一震,缓缓地转过身来。看到是他,她并没有表现出惊慌,只是平静地站起身,微微福了一福:“大帅。”

“怎么,本帅给你的东西,你都看不上?”李振天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语气中带着压迫感。

“民女身份卑贱,不敢受大帅如此厚礼。”沈若燕垂着眼帘,声音依旧平淡。

“身份卑贱?”李振天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伸手捏住她的下巴,逼迫她看着自己,一字一句地说道,“你可知,只要我一句话,你就能成为这帅府里最得宠的女人?你可知,你的丈夫现在就在大牢里,是死是活,也全凭本帅一句话?”

他的手指很用力,捏得她下颌生疼。但沈若燕只是微微蹙了蹙眉,迎上他充满侵略性的目光,开口了。她的声音不再像之前那样毫无波澜,而是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讥讽:

“大帅权倾一方,威震朔漠,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燕云十六州的绝色佳人,只要您招一招手,怕是都要踏破您帅府的门槛。又何必,非要为难我一个蒲柳之姿的犯官家眷呢?传扬出去,岂不是让人觉得,威名赫赫的李大帅,气量竟如此狭小,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都要报复,连他的妻子都不肯放过?”

这番话,说得不软不硬,却字字诛心。

她没有求饶,反而将他捧得高高的,再用“气量狭小”这种话来激他。这等于是说,你李振天要是真跟我一个弱女子计较,那就掉了你的价。

李振天果然被噎了一下。他盯着沈若燕那张看似柔顺、眼神却暗藏锋芒的脸,心里的怒火再次被勾了起来。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别人拐弯抹角地骂他。

“好,好一张伶牙俐齿!”他松开手,怒极反笑,“本帅戎马半生,还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我告诉你,本帅就喜欢你这股劲儿!我倒要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手段硬!”

他后退两步,在帐篷里踱来踱去,像一头被激怒的困兽。最后,他停下脚步,死死地盯着她,下了最后通牒:

“我给你三天时间。不,我现在没那么多耐心了。我只给你一天!一天之后,要么,你洗干净了,乖乖地到我的帅帐里来。我保你后半生荣华富贵,说不定,还会对你那个不识时务的丈夫网开一面,放他一条生路。”

他顿了顿,声音变得阴冷无比:

“要么,一天之后,我就让人当着你的面,剥下你丈夫的皮,再把他的首级送到你面前!你自己选!”说完,他不再看沈若燕一眼,猛地一甩袖子,转身大步走出了帐篷。厚重的帐帘落下,将外面最后的一丝天光也隔绝了。

帐篷内,陷入了一片死寂的黑暗。

沈若燕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过了许久,她才缓缓地抬起手,轻轻地抚摸着自己被捏得发红的下颌。

李振天以为,这是他给她的最后通牒。

但他不知道,他所做的每一步,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她的计算之中。

她要的,从来就不是他的“恩赐”和“妥协”。她要的,就是他此刻的恼羞成怒,就是他失去所有耐心后,选择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毫无防备地,一步步走进她为他准备的,最后的舞台。

她的内心在滴血。每一次想到丈夫,都让她心如刀绞。那个正直、善良,给了她人生中唯一一段温暖时光的男人,如今却成了她复仇计划中最无辜的筹码。

“敬元……”她对着黑暗,无声地呢喃着,“对不起……请你,再等一等……”

她的身体因为极致的痛苦和压抑的激动而颤抖着。

二十年的等待,就快要到头了。

那个自以为是的猎人,终于被她逼到了最后的绝路。而她这只伪装成猎物的毒蝎,也终于要亮出自己的毒刺了。

04

一天的时间,过得飞快,又无比漫长。

李振天要强纳罪臣之妻,那女子却宁死不从,大帅下了最后通牒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遍了整个朔方大营。

巡逻的士兵在交头接耳,伙房的厨子在窃窃私语,就连那些高级将领们,也在私下里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大帅太过霸道,为了一个女人如此大动干戈,有失身份;也有人觉得那女人不识抬举,能被大帅看上是她的福气,何必如此刚烈;更多的人,则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想知道这场角力,最终会以怎样的方式收场。

整个大营的气氛,都因为这件事,变得有些压抑和诡异。

副将陈武的内心,更是焦灼不安。

他再次找到了李振天。彼时,李振天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烦躁地擦拭着他那把削铁如泥的佩刀。刀身在烛火下反射出森冷的光,映得他脸色也有些阴晴不定。

“大帅。”陈武躬身行礼。

“又是你?”李振天头也没抬,冷哼一声,“怎么,你还想为那个女人求情?”

“属下不敢。”陈武的声音比平时更加低沉,“属下只是觉得,此事……有些不妥。大帅,我派人去查了,那徐敬元的老家和沈若燕的户籍,都登记在册,清清楚楚,看不出任何问题。但这正是我担心的,一个来历清白的江南闺秀,哪来这么大的胆子和您对抗?”

他停顿了一下,观察着李振天的脸色,继续说道:“大帅,如今军心本就不稳,关于您私吞军饷的流言也渐渐压不住了。您在这个时候,为了一个女人,弄得满城风雨,我怕……会进一步影响军心。不如……听属下一言,将那女人直接送去军妓营,或者干脆找个由头杀了,神不知鬼不觉,以绝后患。也免得夜长梦多。”

陈武的这番话,听起来完全是站在李振天的立场上,为他考虑。杀伐果断,快刀斩乱麻,这向来是李振天推崇的行事风格。

若是平时,李振天或许会听进去几分。

但此刻,他的自负和被挑衅的怒火,已经完全吞噬了他的理智。

他“噌”地一声将佩刀插回刀鞘,猛地转过身,一把推在陈武的胸口上,将他推得一个踉跄。

“放屁!”李振天双眼发红,像一头被彻底激怒的公牛,低声咆哮着,“我李振天连一个女人都搞不定,以后还怎么带兵?怎么让这十万弟兄服我?!”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字一句地对陈武说:“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着!看着那个女人是怎么在我面前低头的!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在这朔方,没有我李振天得不到的东西,没有我李振天办不成的事!”

他已经不是在征服一个女人了。

他是在捍卫自己用鲜血和白骨堆砌起来的权威图腾。而沈若燕,已经从一个具体的人,变成了这个图腾上的一道裂痕。他必须用最强势的手段,将这道裂痕抹平,甚至让它变成自己功勋的一部分。

陈武看着状若癫狂的李振天,眼底深处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失望和决绝。他低下头,不再言语,只是躬身道:“属下明白了。”

他知道,自己已经做了最后的努力。既然劝不动,那便只能,顺其自然了。

与此同时,在那个小小的帐篷里,沈若燕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

期限的最后一天,她一反前几日的沉寂,叫来了负责看管她的侍女。

“给我打水来,我要沐浴。”她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命令口吻。

侍女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了一丝了然的轻蔑。她以为,这个烈性子的女人,终究还是怕了,选择了屈服。

热水很快送了进来。

沈若燕屏退了侍女,独自一人,在简陋的木桶里,仔仔细细地清洗着自己的身体。温热的水流过肌肤,仿佛也洗去了她身上那层属于“沈若燕”的、温婉的伪装,露出了内里那个坚硬如铁的灵魂。

沐浴过后,她从自己小小的包袱里,取出了一件衣服。

那是一件素白色的丝绸长裙。料子极好,是当年徐敬元特意为她挑选的。白色,既是她为即将死去的仇人送葬的颜色,也是她为自己这段被仇恨裹挟的人生,举行的祭奠。

她没有化妆,甚至连一点胭脂都未曾施展,任由那张清丽的脸庞在烛光下呈现出一种近乎透明的苍白。她走到那面小小的铜镜前,坐下,拿起木梳,一下,一下,仔仔细细地梳理着自己乌黑的长发。

镜中的那个女人,面容平静得像一潭深秋的湖水,但那双眼睛的深处,却燃烧着一团足以焚尽一切的熊熊烈火。

她抬起手,指尖轻轻地划过自己胸前的衣料。隔着那层薄薄的丝绸,她仿佛能触摸到皮肤之下,那个沉睡了二十年,如今即将苏醒的丑陋印记。

那不是伤疤。

那是誓言。

是刻在骨血里的,永不磨灭的仇恨。

她对着镜中的自己,嘴唇无声地动了动。她在说:

“爹,娘,阿兄,阿姐……王家村的三百一十四口人……”

“青雀……来接你们回家了。”

当最后一缕残阳从地平线上消失,夜色开始笼罩大地时,帐篷的帘子被一只粗鲁的手掀开了。

李振天的亲兵队长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傲慢和轻蔑,高声传话:“沈夫人,时辰到了。大帅有请。”

沈若燕缓缓放下木梳,站起身。

她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也没有半分的畏惧。她理了理自己的裙摆,挺直了脊背,平静地走出了这个囚禁了她三天三夜的樊笼。

昏黄的暮色中,朔风吹起她的白色长裙和乌黑的长发,猎猎作响。她的身影被夕阳的余晖拉得很长很长,投射在苍黄的大地上,显得那么孤寂,却又那么坚定。

她正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精心布置了二十年的刑场。

而那个自以为是猎人的刽子手,还正在他那金碧辉煌的帅帐里,得意洋洋地,等待着他的猎物,自投罗网。

05

李振天的主帅大帐,此刻与三天前的喧嚣鼎沸截然不同。

所有的将领和闲杂人等都已被屏退,只有几个最心腹的侍卫,像门神一样远远地守在帐篷的角落,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

厚重的波斯地毯吸收了所有的脚步声,让整个空间显得异常安静。十几支牛油巨烛依旧亮着,将帐内照得温暖而明亮。角落的香炉里,燃着从大食国传来的、价值千金的龙涎香,那是一种奇异的、带着一丝甜腥的香气,据说有催情助兴的功效。

帐篷正中的矮几上,摆着精致的银质酒具和几碟佐酒的小菜,一壶温好的葡萄酒,正散发着醇厚的果香。

李振天换下了一身戎装,穿了一件宽松舒适的暗紫色锦袍,领口和袖口用金线绣着繁复的盘龙纹样。他斜倚在铺着虎皮的帅位上,手里把玩着一个夜光杯,脸上是志在必得的、猫捉老鼠般的笑容。

他很满意。

他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告诉所有人,尤其是告诉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在这朔方,他李振天就是天,就是法。顺他者昌,逆他者亡。他享受这种将一切都牢牢掌控在手中的感觉,尤其享受将那些看似坚硬的东西,一点点击碎、揉捏、最后彻底征服的过程。

帐帘被轻轻掀开,沈若燕被两名侍女引了进来。

她换上了一身素白的长裙,乌黑的长发简单地用一根木簪绾在脑后,不施粉黛的脸,在明亮的烛光下,显得有些苍白,却更添了几分楚楚动人的韵味。她就像一朵在寒夜里悄然绽放的白莲,清冷,孤傲,却又带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李振天眼中的欲望之火,瞬间燃烧得更加旺盛。

沈若燕缓缓走进帐中,她的目光,平静地扫过这间装饰奢华的帐篷,最后,落在了主位上那个男人的脸上。

四目相对。

李振天的眼神,是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占有和炫耀。

而沈若燕的眼神,依旧是那片深不见底的古井,只是,在井底的最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悄然苏醒。

“都下去。”李振天对侍女和侍卫们挥了挥手。

“是。”所有人躬身行礼,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并从外面将厚重的帐帘严严实实地放下。

巨大的帅帐内,瞬间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李振天站起身,带着一身浓烈的酒气和上位者的压迫感,一步步向她走来。他走到她面前,并没有像上次那样粗鲁地捏住她的下巴,而是伸出手,用指背轻轻划过她光洁的脸颊。

那是一种带着胜利者姿态的、玩味的挑逗。

“怎么,想通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充满了得意的磁性,“早这样不就好了,何必白白受这几天的罪。本帅,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

沈若燕的身体,在他触摸到自己脸颊的那一刻,几不可察地僵硬了一下。但她很快就放松下来,没有躲闪,也没有反抗,反而顺从地垂下了眼睑,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像两只受惊的蝴蝶。

她的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颤音和认命的凄楚:“妾身……想通了。夫君的性命要紧……既然命数如此,妾身……认了。”

她这副柔顺而又带着无限委屈的模样,让李振天心中最后的一丝警惕,也彻底烟消云散。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哈哈哈哈!”他发出一阵畅快至极的大笑,笑声在空旷的帐篷里回荡。这笑声,比打了任何一场胜仗都让他感到满足。他一把揽住沈若燕纤细的腰肢,将她带到矮几旁坐下。

“这才对嘛!”他亲自为她斟满了一杯殷红的葡萄酒,递到她面前,“来,喝了这杯酒,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李振天的人了。只要你乖乖听话,本帅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比你当那个穷酸书生的老婆,要风光一百倍!”

沈若燕缓缓伸出手,接过了那杯酒。她的指尖冰冷,微微有些颤抖。她将酒杯送到唇边,那殷红的酒液,在烛光下,像极了鲜血。

李振天满意地看着她,端起自己的酒杯,准备与她共饮这杯“庆功酒”。

可就在这时,沈若燕端着酒杯的手,却停在了半空中。她没有喝。

她缓缓地抬起头,那双一直低垂着的、看似柔顺的眼睛,此刻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李振天。眼神里,所有的凄楚、委屈和顺从,都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李振天从未见过,也无法理解的,奇异而又冰冷的光芒。

那光芒里,似乎带着一丝嘲弄,一丝决绝,甚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怜悯。

她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已经死去的物件。

李振天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又一次感觉到了那种莫名的寒意。这个女人的眼神,不对劲。

“怎么不喝?”他皱起眉,沉声问道。

沈若燕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将手中的酒杯,轻轻地放回了桌上。然后,她看着李振天,嘴角竟然勾起了一抹极其诡异的微笑。她一字一句地,清晰地说道:

“大帅,在妾身陪您共饮这杯酒之前,妾身有一个贴身之物,想请大帅先过目。”

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把冰冷的锥子,刺破了帐内暧昧的气氛。

“这件东西,”她顿了顿,眼中的光芒愈发诡异,“或许能让大帅今晚……更加尽兴。”

李振天一愣。贴身之物?他瞬间想到了那些风月场中的女子,为了取悦男人,时常会玩一些献上贴身香囊或者鸳鸯肚兜的把戏。他以为,这是沈若燕在用一种更高级、更迂回的方式来讨好他。

他的疑心瞬间被打消,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强烈的兴趣和征服感。这个女人,果然与众不同,连献媚的方式都这么特别。

“哦?”他身体微微前倾,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是吗?那快拿出来,让本帅开开眼。”

沈若燕缓缓地站起了身。

在李振天那双充满了贪婪和期待的目光注视下,她没有去解自己腰间的丝带,也没有羞涩地褪去白色的外袍。

她的动作很慢,很慢。

她缓缓地抬起手,那只曾经研墨抚琴、此刻却冰冷得像一块寒铁的手,伸向了自己胸前那整齐的衣领。

她的指尖,因为极致的激动,而在微微地颤抖。

二十年。

二十年的血海深仇,二十年的颠沛流离,二十年的隐姓埋名,二十年的卧薪尝胆……所有的一切,都将在下一刻,迎来最终的审判。

帐篷内的烛火,被帐外透进来的微风吹得猛地跳动了一下,将她脸上那决绝而又诡异的笑容,映照得明明灭灭。

李振天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他的身体更加前倾,眼中满是即将得偿所愿的贪婪与火热,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沈若燕的手指,已经紧紧地捏住了衣领的边缘。

06

“刺啦——”

一声清脆的布帛撕裂声,在这死寂的帅帐内,显得格外刺耳。

沈若燕没有解开衣扣,而是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向两边扯开了自己胸前的衣襟。

那件洁白无瑕的丝绸长裙,瞬间被撕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

李振天眼中的欲望之火,在这一刻燃烧到了顶点。

然而,下一秒,他脸上的所有表情,笑容、欲望、得意、期待……全部凝固了。仿佛被一道来自九幽地府的寒冰,瞬间冻结。

衣襟之下,没有他想象中温润如玉的肌肤,没有那引人遐想的旖旎春光。

有的,只是在雪白的肌肤映衬下,一个丑陋、陈旧、触目惊心的烙印。

那是一个歪歪扭扭的“奴”字。

烙印的年代显然已经很久远了,周围的皮肤因为烧伤而留下了凹凸不平的褶皱,颜色也比别处的皮肤更深,像一块永远无法洗去的污迹,狰狞地趴在那具看似柔弱的身体上,无声地诉说着一段惨烈而又屈辱的过往。

李振天的瞳孔,在看到那个烙印的瞬间,猛地收缩成了针尖大小。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那个烙印……那个歪扭的笔画……那个独一无二的形状……那个,他当年为了彰显自己的“创意”而特意烙下的丑陋标记……

就像一把生了锈的钥匙,猛地捅开了一扇被他刻意用巨石封死在记忆最深处的,一扇沾满了血腥与罪恶的大门。

轰——

尘封的记忆,如同开闸的洪水,咆哮着,奔腾着,瞬间冲垮了他用二十年权势和地位构筑起来的所有心理防线。

画面,猛地切回了二十年前。

朔州城外,那个叫王家村的小村庄。

当时的他,还只是一个渴望建功立业的年轻校尉。为了抢功,为了得到上级的赏识,他不惜捏造罪名,诬陷那个村庄“勾结匪寇”,然后率领一队人马,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对整个村庄进行了血腥的屠戮。

火光映红了半边天,哭喊声和惨叫声交织在一起,那不是战场,那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事后,为了处理那些幸存的“战利品”,也就是那些还有价值可以贩卖的妇女和儿童,他下令,给每一个人都烙上印记。

“烙上个‘奴’字!”他当时骑在马上,意气风发地对属下们下令,“让这些贱民一辈子都记住自己的身份!”

他记得,有一个大约十来岁的小女孩,又瘦又小,像只没长毛的雏鸟。可她的眼神,却像一头被困住的狼崽,充满了不屈和刻骨的仇恨。她拼命地挣扎,甚至咬伤了他一个士兵的手臂。

他当时觉得很有趣,翻身下马,从一个士兵手里夺过了烧得通红的烙铁,亲自走到了那个女孩面前。

“哟,还是个小野马,性子够烈。我喜欢。”

他记得自己当时是这么笑着说的。然后,他一脚踩住女孩挣扎的身体,在女孩那双能喷出火的眼睛的注视下,将滚烫的烙铁,狠狠地按在了她稚嫩的胸口上。

“我亲自动手,给你烙深一点,让你一辈子都记住,是谁的主子。”

烙铁接触皮肤时发出的“滋滋”声,皮肉烧焦的糊味,以及女孩那一声划破夜空的、凄厉到不似人声的惨叫……

这些被他用无数场胜利和无数个女人的温存,刻意遗忘和掩埋的画面,此刻,无比清晰地,在他眼前一一重现。

“你……”李振天的嘴唇开始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撞在了身后的帅位上,发出一声闷响。

就在他心神俱裂,陷入那场血腥回忆无法自拔的时候,一个冰冷得不带一丝一毫感情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了起来。

那声音,正是来自眼前这个衣衫不整、神情却无比平静的女人。

“大帅,”她开口了,声音不大,却像一把淬了剧毒的冰刀,一刀,一刀,凌迟着他的神经,“您可还记得……这个印记?”

她向前逼近了一步。

李振天就像一只被蛇盯住的青蛙,全身僵硬,动弹不得。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到自己面前,那双曾经让他充满欲望的眼睛,此刻却像两个深不见底的黑色深渊,要将他的灵魂彻底吞噬。

“二十年前,光化二年,秋。朔州城外,王家村。”

她的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仿佛在陈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但每一个字,都像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李振天的心脏上。

“全村,三百一十四口人,一夜之间,被诬陷为匪寇,屠戮殆尽。”

“那个被您亲自按在地上,称作‘小野马’,然后用滚烫的烙铁,在胸口烙下这个‘奴’字的十岁女孩……”

她猛地抬起头,那张清丽的脸上,第一次浮现出了表情。那是一种混杂了无尽痛苦、刻骨仇恨和冰冷杀意的,狰狞的笑容。

“——就是我!”

“我叫青雀!不叫沈若燕!我的爹,我的娘,我的阿兄,我的阿姐,我们全家,我们全村的人,都死在了你李振天的屠刀之下!”

“我被当成牲口一样贩卖,辗转多地,苟活至今,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站在这里,亲口问问您——”

她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撕心裂肺的控诉和质问:

“李大帅!这二十年来,你踩着我们王家村三百多口人的白骨,步步高升,坐上这节度使的宝座!你夜深人静的时候,睡得安稳吗?!你有没有梦到过,那些被你杀死的冤魂,来找你索命?!”

“你……你……你是……”李振天指着她,那只曾经挥斥方遒、斩下无数首级的手,此刻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他想说些什么,想否认,想呵斥,想喊人,可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地堵住了,一个完整的字都说不出来。

恐惧。

前所未有的,深入骨髓的恐惧,像无数只冰冷的手,从四面八方抓住了他,将他拖向无尽的深渊。

他戎马半生,杀人如麻,从未怕过什么。他不怕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不怕朝堂上的尔虞我诈,更不怕那些死在他手下的亡魂。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不一样。

她不是一个简单的仇人,她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鬼魂。

她是他罪恶的源头,是他辉煌功业地基之下,最深、最怨毒的那一具白骨。

现在,这具白骨,活了过来。

她穿着最柔美的伪装,用最决绝的方式,撕开了他所有的光环和荣耀,将他最丑陋、最血腥的罪证,赤裸裸地摆在了他的面前。

这不是一场艳遇。

这是一个他永远也无法挣脱的,用二十年光阴精心编织的复仇陷阱。

李振天的脸色,在短短几息之间,由红转白,由白转青,最后,变成了一种毫无生气的死灰色。

“噗通”一声,他双腿一软,整个人瘫坐在了地上。

他,朔方节度使,李振天,完了。

07

帅帐之内,攻守之势,瞬间逆转。

几分钟前还不可一世、掌控一切的猎人,此刻却像一条被抽掉了脊梁骨的丧家之犬,瘫软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眼神里只剩下无尽的呆滞和恐惧。

而那个被他视为囊中之物的猎物,此刻却成了高高在上的审判者。

青雀,不,现在应该叫她青雀了。她缓缓地将撕开的衣襟合上,仿佛刚才那触目惊心的一幕从未发生过。她的动作优雅而从容,与李振天的狼狈形成了无比鲜明的对比。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冰冷,像是在看一堆即将被焚烧的垃圾。

“你一定很好奇,我这二十年是怎么活下来的吧?”她开口了,声音恢复了之前的平静,但那平静之下,是足以冻结一切的寒意。

她没有等李振天回答,便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她的语速不快,像是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

“那天之后,我被卖到了一个马戏团。在那里,我学会了如何像狗一样讨食,如何忍受毒打,如何用最卑微的姿态活下去。后来,马戏团倒了,我又被卖给一个商人当丫鬟。我偷学识字,偷看他书房里的书。我知道,光有仇恨是不够的,我需要脑子。”

“我花了十年时间,才摆脱了奴籍,又花了五年时间,为自己伪造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身份——一个家道中落的江南书香门第之女,沈若燕。我开始在文人圈里崭露头角,不是为了名声,而是为了接近那些能接触到朝廷卷宗的人。”

“终于,我查到了。查到了当年那场屠村血案的始作俑者,就是你,一路高升,从一个小小校尉,爬到今天这个位置的李振天!你的每一级台阶,都沾着我们王家村人的血!”

她的声音微微颤抖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后来,我遇到了敬元。他是个好人,一个真正的君子。我嫁给了他,我甚至一度天真地以为,我可以放下仇恨,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完下半辈子。我本想让你,就让你活在对过去的遗忘和偶尔的噩梦里,让你被你自己的权欲和贪婪反噬。”

“可是,”她的眼中,再次燃起了刻骨的恨意,“你千不该,万不该,再一次将你的魔爪,伸向我的人生!你为了吞并敬元治下的地盘,为了铲除一个敢于说真话的人,罗织罪名,将他打入大牢!你毁了我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点希望!”

“所以,我改变主意了。”她看着李振天,一字一句,如同宣判,“我不要你活在恐惧里了。我要你,亲眼看着你最引以为傲的一切,你的权势,你的威名,你的军队……是如何在你面前,一点一点地,灰飞烟灭!”

“你……你这个妖女……疯子!”李振天终于找回了一点力气,他嘶哑地咆哮着,手脚并用地向后退缩,想要离这个可怕的女人远一点,“来人!来人啊!把这个妖女给我拿下!杀了她!快!”

他声嘶力竭地喊着。

帐外的侍卫听到了动静,立刻就要冲进来。

但就在这时,一声更加响亮的呵斥,从帐外传来:“都给我站住!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动!”

这个声音……是陈武!

李振天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冲着帐帘的方向,用尽全身力气喊道:“陈武!快!快进来!杀了这个妖女!她要害我!”

帐帘被猛地掀开。

副将陈武一身戎装,手按腰刀,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他的身后,跟着一队同样全副武装的亲兵,每个人都面色冷峻,杀气腾ling。

李振天看到陈武,眼中迸发出狂喜的光芒:“陈武!你来得正好!快,给我把她碎尸万段!”

然而,陈武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他径直走到青雀面前,在李振天那不敢置信的目光中,单膝跪地,抱拳行礼,用一种无比沉痛而又坚定的声音,沉声说道:“夫人,都安排好了。”

轰隆!

李振天的脑子里,仿佛响起了一声惊雷,将他最后的希望也炸得粉碎。

他……他看到了什么?

他最信任的,跟了他十几年的心腹副将,竟然……竟然对这个女人下跪行礼?!

“陈武……你……”他指着陈武,嘴唇哆嗦得不成样子,一个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出来。

青雀冷冷地瞥了一眼瘫倒在地的李振天,声音如同来自地狱的判词:“李振天,你是不是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记得那场血案?”

她伸手指着单膝跪地的陈武:“你好好看看他。陈武,陈副将,他的故乡,也是朔州。他的外祖母一家,就住在王家村。那一年,他去探亲,晚到了一天,看到的就是满地的尸体和烧成废墟的村庄。他家里,有二十多口亲戚,都死在了你的刀下。”

“这些年,他假意投靠你,为你卖命,一步步成为你的心腹,不是为了荣华富富贵,而是在暗中,一点一点地,搜集你的罪证!你以为他是你的左膀右臂,是你最忠心的狗?你错了,他是我复仇的刀,是所有朔州冤魂递到你心脏的刀!”

李振天如遭雷击,他死死地盯着陈武,脑海里瞬间闪过这几天陈武所有的“异常”。

他劝自己不要强纳沈若燕,说怕影响军心……

他建议自己干脆杀了她,以绝后患……

原来,那所有的“劝谏”和“担忧”,都是在演戏!是在为今晚的兵变做最后的铺垫!是在试探自己的反应,坚定他们动手的决心!

“你……你们……”李振天彻底崩溃了。

陈武缓缓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卷已经泛黄的布帛。他走到帐篷中央,将布帛猛地展开。

布帛之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名字,而在每一个名字的后面,都按着一个鲜红的血指印。

“李振天!”陈武的声音,洪亮如钟,响彻整个帅帐,“这上面,是朔方军中,所有籍贯为朔州的老兵的名字!我们联名作证,请求朝廷,重查二十年前的朔州王家村屠村血案!”

他又从怀里拿出另一叠文书,狠狠地摔在李振天的脸上:“这是你这些年来,私吞军饷,克扣兵粮,谎报战功,残害忠良的所有罪证!你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你错了!公道自在人心!今天,我们就要替天行道,为那三百多条冤魂,为徐敬元大人,讨回一个公道!”

“反了!你们都反了!”李振天状若疯魔地尖叫着。

帐外,不知何时,已经响起了震天的喊杀声和兵器碰撞声。但那声音很快就平息了下去。

大势已去。

军心已乱。

他李振天,已经从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变成了一个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

他建立的一切,他引以为傲的一切,就在这个他原本以为会是春宵一刻的夜晚,彻底地,化为了泡影。

08

李振天最终没有等到朝廷的审判。

在陈武和他身后那些双眼通红的朔州兵的逼视下,在帐外此起彼伏的“清君侧,诛国贼”的呐喊声中,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

他的政敌若是拿到这些罪证,只会将他和他整个家族都撕成碎片。与其被押解回京,像一条狗一样被游街示众,最后屈辱地死在刑场上,他宁愿选择一个更“体面”的死法。

他颤抖着手,扶着帅位站了起来。他环顾着这间陪伴了他多年的帅帐,这里曾是他权力的象征,是他野心的起点,如今,却成了他的葬身之地。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了那把挂在架子上的佩刀上。那把刀,曾为他斩下无数敌人的首级,为他带来了无上的荣耀。

他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取下佩刀。

他没有再看青雀,也没有再看陈武。他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二十年前那个夜晚,那个被他亲手烙上印记的女孩,那双充满了刻骨仇恨的眼睛。

原来,从那一刻起,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哈哈……哈哈哈哈……”他发出一阵凄厉而又绝望的狂笑,笑声中充满了自嘲和悔恨。

笑声戛然而止。

他猛地横过佩刀,狠狠地抹向了自己的脖子。

鲜血,如同喷泉般涌出,溅红了他身后的虎皮,也溅红了那象征着权力的帅位。他高大的身体晃了晃,最终重重地倒在了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一个权倾一方的藩镇枭雄,就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青雀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大仇得报的狂喜,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她的心,像一口早已干涸的枯井,再也泛不起任何波澜。

二十年的仇恨,在这一刻,终于画上了句点。

……

几天后,徐敬元被从大牢里放了出来。

他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但那身读书人的风骨,却丝毫未减。

兵变的消息,李振天的罪行,以及他妻子的所作所vei,陈武已经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在返回京城的马车上,夫妻二人相对而坐,一路无言。

车厢里的气氛,有些压抑。

徐敬元看着眼前的妻子。她还是那张清秀的脸,还是那副安静的模样。但他知道,这张平静的面容之下,隐藏着怎样一段惊心动魄、血泪交织的过往。

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该震惊?是该后怕?还是该……心疼?

最终,他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她放在膝上、冰冷的手。

青雀的身体微微一颤,抬起头,看向自己的丈夫。她的眼神,有些迷茫,有些不安。她不知道,这个正直善良的男人,会如何看待一个满手血腥、满心仇恨的自己。

徐敬元看着她的眼睛,从那片深不见底的寂静中,他读到了一丝脆弱和惶恐。他反手将她的手握得更紧,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和坚定,轻声说道:

“以后,再也没有沈若燕,也再也没有青雀了。”

他顿了顿,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郑重地说道:

“你只是我的妻子,徐夫人。永远都是。”

一滴滚烫的泪,毫无预兆地,从青雀的眼眶中滑落,滴落在他握着她的手背上。

紧接着,是第二滴,第三滴……

她再也控制不住,俯下身,将脸深深地埋在丈夫的膝上,放声大哭。那哭声,压抑了二十年,包含了太多的痛苦、委屈、仇恨和绝望。

徐敬元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一下一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后背。

车窗外,晚唐的夕阳,正缓缓西沉。那段血与火的往事,连同“李振天”这个名字,终将随着这落日,一同化为历史的尘埃,消散在苍茫的暮色之中。

而新的生活,正在前方,等待着他们。

……

一年后,江南,苏州。

一座临水而建的小宅院里,春意正浓。紫藤花开满了整个庭院,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芬芳。

徐敬元最终还是辞去了官职。经历了这场风波,他看透了官场的黑暗,也更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带着妻子,回到了这片他初遇她的地方,买下了一座小院,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院子里的晾衣绳下,一个穿着粗布裙衫的女子,正在晾晒刚刚洗好的衣服。阳光透过紫藤花的缝隙,在她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她神态安详,动作娴熟,就像一个最最普通的江南主妇。

一阵微风吹过,吹开了她胸前微微敞开的衣襟。那皮肤上,一个陈旧而丑陋的烙印,若隐若现。

她似乎察觉到了,但并没有惊慌地躲闪,只是平静地,伸手将衣襟轻轻拉好。

过去的伤痕依然存在,但它,已经不再是束缚她灵魂的枷锁。

这时,徐敬元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件外衣,轻轻地为她披上。

“外面风大,小心着凉。”他的声音温和如初。

她转过头,看着身边的丈夫,脸上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发自内心的、无比释然的微笑。这个微笑,她学了很久,直到今天,才真正地学会。

“在想什么?”徐敬元轻声问道。

她靠在他的肩上,看着满院的春光,闻着空气中阳光和花朵的香气,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用一种带着吴侬软语的腔调,俏皮地回答道:

“我在想,今天晚饭,是吃清蒸鲈鱼,还是做你最喜欢的东坡肉呀?”

生活,终将以它最平淡、最真实的方式,抚平最深刻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