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才提级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9-02 17:46 浏览量:5
为深化“才聚龙岩”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工作在县城、生活在市区”的人才跨区域提级保障模式,助力企业引才留才用才,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坚持“市县联动、分类保障、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市县资源,建立人才提级保障制度,按照“县级推荐、市级核准”的方式,对行业认可、业绩突出的县级优秀人才,提级纳入市级人才予以服务保障,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有关待遇,打破“人才属地、居住地、户籍”等限制,构建覆盖全市人才的服务网络。
二、适用对象
(一)实施范围
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高陂片区、上杭工业园区(蛟洋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科创谷)、厦龙合作区为试点,提出属地提级保障企业名单,赋予其自主推荐提级保障人才人选权限,重点向中高管人才、中高级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倾斜,认定的人选纳入市级F类人才管理,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服务待遇。
(二)名额分配
根据企业纳税、研发投入等情况,给予企业一定人才提级保障名额,其中在岩年纳税200万元-500万元的,每年给予1个名额;在岩年纳税500-1000万元的,每年给予2个名额;在岩年纳税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年给予3个名额;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上杭县、新罗区(厦龙合作区)可从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县域重点产业链企业中,每年另外统筹推荐不超过5名人才。
展开剩余62%三、重点保障举措
(一)子女教育
取消市级人才子女教育“根据人才属地或居住地”的前置条件,提级保障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学,可统筹安排到全市公办或普惠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住房保障
在全市范围内正常缴交公积金且购买首套房的,可享受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倍优惠、人才房优惠价,可按规定申请租住市区人才周转房。
(三)“紫金山人才卡”优待
享受市级F类人才“紫金山人才卡”相应的交通出行、金融、酒店住宿、电影院购票、体育场地使用、图书馆借阅等方面优惠服务。
四、认定程序
(一)确定资格单位名单
由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上杭县委人才办(人社局)、新罗区委人才办(人社局)等单位指导属地园区管委会提出本年度提级保障企业初步名单,报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建议名单,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等单位对企业资格进行联审。
(二)单位申报
由企业自主推荐并填写《龙岩市提级保障人才人选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提交属地人才服务窗口审核。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上杭县人社局、新罗区人社局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对,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提请属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部部务会、部门联席会议等)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相关申报材料(申请表、推荐人选报告、人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任职证明等)提交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复核。
《龙岩市提级保障人才人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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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核公示
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住建局等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联审,提出复核意见及保障落实建议。经复核无异议人选,由市人社局负责在部门官网、人才e家等媒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社局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认定。
(四)发文确认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认定的人选,由市人社局发文确认为龙岩市企业人才提级保障对象,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