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原唱和版权的口舌之争,我就是一听歌的,关我屁事

发布时间:2025-07-25 20:16  浏览量:1

最近音乐圈上演了一出堪比八点档连续剧的剧情——汪苏泷和张碧晨团队因为《年轮》的版权问题隔空喊话,一个说要收回授权,一个坚称"唯一原唱无可争议"。围观群众手里的瓜还没啃完,评论区已经吵成了煮沸的火锅,有人站创作才子,有人撑实力唱将,更有甚者搬出《著作权法》开始在线普法,虽然仔细一看条文可能和自家门牌号记混了。这场面让人不禁想起小区楼下吵得热闹,但是纯情绪波动争斗的大爷大妈。

事情的起因大概能追溯到某年某月某日,汪苏泷写了首《年轮》,张碧晨唱红了这首歌。如今双方对"谁的孩子谁抱走"产生了分歧,活脱脱像是音乐界的抚养权官司。普通听众如我等,既没参加过歌曲制作会议,也没偷看过签约合同,唯一能确定的是这歌确实好听——毕竟KTV里破音也要吼完"一圈一圈年轮"的人可不在少数。至于版权归属,恐怕得等双方把合同原件拍在公证处桌上才能见分晓,现在网上的各种"内部消息",真实性大概和"我二姨的邻居的表侄在唱片公司打工"是一个等级。

要说网友们的站队热情,那绝对比广场舞大妈抢C位还积极。有人怒斥汪苏泷"过河拆桥",转眼就被科普"作曲人本来就有授权权限";有人嘲讽张碧晨"鸠占鹊巢",马上有人甩出原唱时间线打脸。这场面像极了过年时亲戚们争论"红烧鱼该放醋还是放糖",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掌握了中华料理的终极奥义。其实吧,法律问题就该交给法律解决,就像你不会因为喜欢楼下煎饼果子的味道,就非要掺和人家夫妻店的分家协议不是?

特别逗的是某些"网络法官"的精彩表演,他们能在三分钟内完成"看标题→站队→写小作文"的全套流程,专业程度让人怀疑是不是在法院门口支过摊。有说"作曲就是亲爹必须说了算"的,有喊"原唱才是真主人"的,更绝的是直接宣布"两人应该结婚共享版权"的——这脑回路,民政局见了都要连夜修改《婚姻法》。其实《著作权法》里白纸黑字写着词曲版权和表演者权各是各的事儿,可惜大多数人宁愿相信自己在八卦周刊上看来的"常识"。

这让人想起当年股市疯涨时的盛况,连卖菜阿姨都能跟你侃半小时K线图,现在轮到音乐版权问题,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区别在于股市暴跌后大家都闭口不谈,而娱乐圈的争议永远能找到新战场。今天为《年轮》吵得面红耳赤的勇士们,明天可能就在某个新晋顶流的绯闻话题下重逢。毕竟互联网的记忆只有七秒,但永远不缺新鲜狗血。

作为普通听众,我们大可以继续在洗澡时忘情高歌"年轮一圈圈",至于版权官司,就当是追了部连载剧。要知道当年《老鼠爱大米》都有过五个版本的原唱之争,现在谁还记得清楚?好歌自会有生命力,就像超市里永远循环播放的《恭喜发财》,根本没人关心版权在谁手里。当然支持原创、尊重版权是必须的,但非要为此在网络上撕出个你死我活,那还不如多买两张正版专辑来得实在。

这场风波最终无非三种结局:要么双方握手言和继续合作,要么对簿公堂等法院判决,最惨的是歌曲从此消失在大众视野——参考那些因为版权问题被下架的神曲。但可以肯定的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新的"张苏泷"和"汪碧晨"带着新的争议登场。互联网永远需要新鲜谈资,就像烧烤摊永远需要毛豆花生。而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最大的智慧可能就是:把歌加入循环列表,把争议留给热搜,该鼓掌时鼓掌,该闭嘴时闭嘴。毕竟比起版权纠纷,如何在不跑调的情况下唱完《年轮》的高音部分,才是更值得普通人思考的人生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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