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 一年级招生 摇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9:32 浏览量:1
根据《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就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开设9个教学班,招生450人。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 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居住在惠来县隆江镇镇区(即隆江管区、关镇社区、江城社区、竹湖管区、竹老管区、新容社区)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 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
3. 符合条件的进城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报名及录取方法
2025年秋季,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采取分类分批办法,划分为服务区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政策优待的适龄儿童和统筹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网上报名电脑派位招生。
(一)报名方式
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申请报读儿童监护人根据自身户籍、家庭住址等情况,按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统一在“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隆江镇)”申报。
双胞胎、多胞胎的报名,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加摇号,也可以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只有一个报名号(多胞胎只能用其中一人身份证号码注册,不能用多个身份证号码注册多个账号),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现场审核时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并由隆江镇中心小学报隆江镇教育组备案。
(二)录取方法
1. 服务区域内学生优先安排入学,即隆江管区、关镇社区、江城社区、竹新管区、竹老管区、新容社区(即2019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符合服务区域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凭户口簿等有效证明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资格确认后优先入学)
2. 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的子女;现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居住在隆江镇且持有《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A类、B类人才子女;在隆江镇投资经商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居住在隆江镇的中石油广东石化等来惠投资落户的重大企业正式员工子女;父母任一方属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意愿其子女在学校就读一年级的。
以上对象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前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隆江镇教育组审核、核后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在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优先入学。
3. 统筹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隆江镇中心小学一年级学位在服务区域户籍范围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优先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按以下批次依次安排统筹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一批次:其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接受申请学校的统筹入学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或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任一方在隆江镇中心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及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申请人的出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申请人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统筹入学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粤省事不动产登记截图,公证处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统筹入学范围内的居住证(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人父母任一方所在单位根据相应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仅需提供其中一类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其父母在隆江镇中心小学统筹入学范围内有相对稳定住所(含租赁、集资统建、经商)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申请人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范围内租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6个月,同时附相应连续6个月的水、电、气任一缴费凭证);申请人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范围内的集资统建住房付款凭证及合同(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满6个月);申请人父母任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范围内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满6个月)。以上仅需提供其中一类证明材料。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随机录取。对未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由隆江镇教育组统筹安排到就近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四、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网上报名
登录“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隆江镇)”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hljy.sincci.net/longjiang),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3日8:30至7月28日17:30。
(二)入学资格现场审核
7月25日至7月30日,申报隆江镇中心小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的具体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审核资格公示
7月31日至8月6日,在惠来县隆江镇教育组、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隆江镇)公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四)电脑随机派位
8月8日,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一年级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五)公布招生名单
8月8日,在惠来县教育局、惠来县隆江镇教育组、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隆江镇)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注册入学
被隆江镇中心小学录取的对象,应于8月9日至8月11日完成新生注册工作。
被录取适龄儿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不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予以建立学籍。
五、其他要求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入学资格;对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并通报。
转自:惠来县隆江教育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