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一地划片入学方案公布!

发布时间:2025-07-13 05:26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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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黔西市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年级、七年级划片入学方案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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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在黔西市市域内常住且从未进入一年级就读、当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在黔西市市域内常住、入学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本区域应接受初中教育而从未进入初中的适龄儿童。

入学安排

一、第一批次入学对象

1.符合入学对象年龄或学业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自入学当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上溯,户籍在所申报学校服务范围内同一户籍连续满6年,且入学对象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亡故或因工作等原因迁出的,可提供亡故证明或户口迁移材料等进行说明);入学对象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随父、母户籍入学的,凭出生证明或其他能说明关系的材料安排入学。户籍迁移到本地的孤儿或被领养人员,必须持民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不受户籍6年的限制。

②父母或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入学对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产权人属于入学对象父母中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可以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第一批次安排入学)。

③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级人才子女、政府引进企业干部和技术骨干子女,以及烈士、荣立一至三等功的退役军人或公安干警、因公牺牲或伤残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等。

④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教师,其子女可作为本人任教学校的第一批次安排。夫妻双方现均在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且其中一方已连续任教满5年及以上的,或夫妻其中一方现在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且连续任教满7年及以上的,其子女可按其居住地的第一批次安排入学。

⑤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的适龄人口。

⑥援藏援疆干部子女。

⑦常住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⑧非黔西市区户籍,持绿卡的政府引进人才子女。

⑨政府征地拆迁户子女。与政府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中,被拆迁方为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可在其安置地责任学校作为第一批次安排入学;未明确安置地的,要在其实际居住地责任学校作为第一批次安排入学。

2.入学材料

①户籍类:居民户口簿;民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或领养证明;社区流入人口登记表及工作调动、招商引资、立功证书、援藏援疆等相关文件(符合第一批次第3条、第6条的人员提供),绿卡或政府引进人才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第一批次第8条的人员提供)。

②房产类: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凭据等(按揭购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的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建设许可等(自建房)。

③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人口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现居住点的居民户口簿。

④常住残疾适龄人口需提供残疾证。

⑤拆迁协议、社区流入人口登记表。

⑥其他佐证材料:如领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入学对象

符合入学对象年龄或学业要求,但不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且在城区5个街道常住的入学对象。

1.入学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黔西市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流入人口信息登记表》(由社区提供)。

③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2.审核登记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对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进行入学材料审核、登记工作。

登记学生数量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且学校无法安置,责任学校需将无法安置的学生信息书面报告所属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分流到辖区内其他学校,分流时存在无法安置的学生,经中心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提交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直学校登记的学生数量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且学校无法安置,责任学校需将无法安置的学生信息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提交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先登记、后协调”原则,不得以学位不足等理由拒绝登记符合条件的学生。

若因学生家长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且责任学校已无学位安排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资格认定

入学资格按照入学对象提供的入学材料显示时间(指落户、房产等文件签署时间,非入学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按批次进行认定。

小区配建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配建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就读。如产权发生变更,自原业主最后一次使用该房产申请入学之日计,6年内不得再次使用该房产作为该小区配建学校第一批次入学条件申请入学。

长幼随学

1.因2023年、2024年调整学校招生区域,致使同一父母子女或同一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划分到同学段不同学校招生区域,一年级新生可申请“长幼随学”。经学校核实,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到其兄(姐)就读的学校。若兄(姐)所在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经家长申请,教育局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将兄(姐)与弟(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校就读。

2.因配合政府拆迁工作,导致同一父母子女或同一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对象被分配到同学段不同学校招生区域,一年级新生可申请“长幼随学”。经学校核实,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至其兄(姐)就读的学校。若拆迁后新居住地的学校学位充足,也可申请,将其兄(姐)转入到新居住地的学校就读。

足球特色校

初中足球特色学校七年级可跨区域接收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当年应届毕业学生入学,入学资格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入学。

入学流程

一、城区公办学校

(1)入学登记。入学对象监护人根据入学批次向服务学校提交对应的入学材料,学校安排专人对入学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收取复印件签字存档。

(2)资格审查。各学校设立入学材料审核组和实地核实组,对入学对象监护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审查核实。申报第一批次入学对象的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有疑问的,通过实地查看或发证部门核验等方式进行确认;对提供租住信息的一、二批次入学对象,实地核实组通过实地查看和走访邻居等方式核实。

(3)入学公示。学校根据入学资格审查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和初核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自然日。

(4)报到注册。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学对象,按要求组织入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学籍。

二、乡镇公办学校

入学对象监护人根据各乡镇的招生入学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服务学校提交入学材料,并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可组织入学。

三、民办学校

(1)入学登记。入学对象或监护人根据当年的入学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登记。

(2)确定对象。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对象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3)组织入学。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入学。

编 辑|张惟一

责 编|郑语欣

编 审|吴 芳

监 制|孟性荣

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黔西教育、黔西发布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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