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宝莲和《灯草和尚》这事上,不用替蔡澜“撒谎”
发布时间:2025-07-09 10:23 浏览量:1
这两天看到蔡澜助理辟谣的事,心里挺不是滋味。
一个死了二十多年的女演员,突然被翻出来说当年被才子胁迫拍三级片。
助理杨翱急吼吼发声明,咬死两点:陈宝莲拍《灯草和尚》时成年了,蔡澜根本不是监制。
可这声明越看越不对劲。
查了当年的报纸记录,陈宝莲拍这片子时刚满18岁不假。
但签约时间呢?
筹备期在年初,她生日是五月。
也就是说签约那会儿确实未成年。
按香港当时的规矩,未成年签合同得要监护人点头。
她那个妈,啧啧,收了钱就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曹查理后来都说过,亲眼看见陈宝莲在片场哭得发抖,可她妈钱都揣兜里了,哪管女儿死活。
蔡澜挂名是出品方代表。
明面上不写监制,可整个项目就是他公司投的钱。
网友扒出旧报道,说他还亲自教陈宝莲怎么演床戏。
这操作现在看着真膈应。
更绝的是助理那篇长文,洋洋洒洒几千字,光顾着说陈宝莲年龄问题。
其他关键点全装看不见。
三级片圈当年的套路谁不知道?
合同里天价违约金压着,小姑娘哪敢违约。
陈宝莲后来采访说想靠这片子“一炮而红”,可说话时嘴唇都在抖。
她妈倒是在采访里笑得开花,说女儿“思想开放”。
这哪是开放,分明是亲妈把闺女卖了。
说到底陈宝莲的悲剧是环环相扣的。
缺德的影视公司,吸血的亲妈,吃人的行业规则。
现在全推给个死人背锅,助理还只挑最轻的罪名来洗。
看着网友晒的旧合同照片,拍摄日期用红笔标着“1991年7月”,离她18岁生日刚过两个月。
可签约日期那栏故意糊掉了。
糊得真巧。
其实人都走了这么多年,较真没意思。
但非要立什么清白人设,就别怪大家翻旧账。
那个年代香港三级片怎么运作的,真当现在年轻人查不到资料?
说到底,与其急着撇清胁迫罪名,不如承认当时整个行业就是畸形。
把锅全甩给一个死去的姑娘,这吃相太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