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宝莲和《灯草和尚》这事上,不用替蔡澜“撒谎”

发布时间:2025-07-09 10:23  浏览量:1

这两天看到蔡澜助理辟谣的事,心里挺不是滋味。

一个死了二十多年的女演员,突然被翻出来说当年被才子胁迫拍三级片。

助理杨翱急吼吼发声明,咬死两点:陈宝莲拍《灯草和尚》时成年了,蔡澜根本不是监制。

可这声明越看越不对劲。

查了当年的报纸记录,陈宝莲拍这片子时刚满18岁不假。

但签约时间呢?

筹备期在年初,她生日是五月。

也就是说签约那会儿确实未成年。

按香港当时的规矩,未成年签合同得要监护人点头。

她那个妈,啧啧,收了钱就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曹查理后来都说过,亲眼看见陈宝莲在片场哭得发抖,可她妈钱都揣兜里了,哪管女儿死活。

蔡澜挂名是出品方代表。

明面上不写监制,可整个项目就是他公司投的钱。

网友扒出旧报道,说他还亲自教陈宝莲怎么演床戏。

这操作现在看着真膈应。

更绝的是助理那篇长文,洋洋洒洒几千字,光顾着说陈宝莲年龄问题。

其他关键点全装看不见。

三级片圈当年的套路谁不知道?

合同里天价违约金压着,小姑娘哪敢违约。

陈宝莲后来采访说想靠这片子“一炮而红”,可说话时嘴唇都在抖。

她妈倒是在采访里笑得开花,说女儿“思想开放”。

这哪是开放,分明是亲妈把闺女卖了。

说到底陈宝莲的悲剧是环环相扣的。

缺德的影视公司,吸血的亲妈,吃人的行业规则。

现在全推给个死人背锅,助理还只挑最轻的罪名来洗。

看着网友晒的旧合同照片,拍摄日期用红笔标着“1991年7月”,离她18岁生日刚过两个月。

可签约日期那栏故意糊掉了。

糊得真巧。

其实人都走了这么多年,较真没意思。

但非要立什么清白人设,就别怪大家翻旧账。

那个年代香港三级片怎么运作的,真当现在年轻人查不到资料?

说到底,与其急着撇清胁迫罪名,不如承认当时整个行业就是畸形。

把锅全甩给一个死去的姑娘,这吃相太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