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和翁瑞午同居长达33年,为何不结婚?陆小曼晚年说出原因

发布时间:2025-10-23 19:58  浏览量:3

1961年初春,上海的一间病房里,翁瑞午躺在病床上吐着血。

距离生命终点只剩两天,这个曾经的十里洋场阔少爷,此刻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但他挣扎着握住两位好友的手,嘴里反复念叨的只有一句话:"今后拜托两位多多关照小曼,我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不尽的。"

小曼,是陆小曼。那个他用整整三十年生命去守护的女人。

翁瑞午死后,陆小曼的好友王亦令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个憋在心里多年的问题:"你们同居了三十多年,为什么就是不结婚?"

陆小曼的回答,揭开了民国情史上最扑朔迷离的一段谜题。

"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好友劝慰,在我家久住不归,年长月久,遂委身焉。但我自动向他约法三章,不许翁抛弃发妻,我也不愿和翁名正言顺的结婚,宁愿永远保持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

这段话里藏着太多信息量。一个女人主动拒绝婚姻名分,主动要求对方不离婚,甚至甘愿保持"不明不白"的关系长达三十余年——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匪夷所思的选择。

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陆小曼这个女人最真实的写照。她的一生,就是在名分与情感之间反复纠缠,最终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样本。

陆小曼提出的"约法三章",听起来颇有几分侠义之气。不让翁瑞午抛弃发妻,似乎是在为原配陈明榴着想,不破坏别人的家庭。

但这种表面上的"大度",实则暴露了陆小曼性格中最深层的矛盾:她既想要男人的陪伴和照顾,又不愿承担正式婚姻的责任;她既享受着第三者的特权,又试图用"约法三章"来粉饰自己道德上的亏欠。

说白了,这是一种极其精明的自我保护。

你想想,如果陆小曼要求翁瑞午离婚再娶她,会发生什么?翁家的五个儿女必然会视她为仇敌,整个上海滩的舆论也会将她钉在耻辱柱上。更重要的是,她会彻底失去"徐志摩遗孀"这个最珍贵的身份标签。

徐志摩死的时候,陆小曼才28岁。按理说,这个年纪改嫁完全正常。但陆小曼心里清楚,她这一辈子最大的资本,就是"徐志摩的妻子"这个名分。

徐志摩是谁?民国第一诗人,剑桥的才子,追求过林徽因的浪漫主义者。他的光环太耀眼了,以至于陆小曼一旦失去"徐太太"的身份,她就什么都不是了。

在我看来,陆小曼的"约法三章"其实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双保险:既能留住徐志摩妻子的名分,又能得到翁瑞午实实在在的照顾。她要的从来不是婚姻,而是一种既得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思维方式,在她的前两段婚姻中就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

1922年,19岁的陆小曼嫁给了27岁的陆军少将王赓。

王赓是什么人?西点军校毕业,少年得志,前途无量的军官。门当户对,父母满意,这本该是一桩完美的婚姻。

但陆小曼不满意。

王赓太专注工作,一周六天扑在军务上,只有星期天才陪她。而陆小曼需要什么?需要时刻被关注,需要有人陪她跳舞、看戏、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她是北京城的头号交际花,是众星捧月的名媛,怎么能忍受被冷落?

于是,徐志摩出现了。

王赓工作繁忙时,会请好友徐志摩陪陆小曼出入各种场合。这个情节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后来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也是同样的剧本——徐志摩忙着赚钱时,让翁瑞午来照顾陆小曼。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陆小曼就像一个永远需要陪伴的孩子,谁能给她足够的关注和宠溺,她就把心交给谁。

1925年,陆小曼和王赓离婚。为了和徐志摩在一起,她甚至瞒着两个男人去德国诊所堕胎,从此失去生育能力。这份决绝,让人不得不承认,陆小曼对徐志摩的爱是真实的。

但爱情在柴米油盐面前,往往不堪一击。

1926年,陆小曼和徐志摩结婚。梁启超在婚礼上当场发表了一番震惊四座的"反证婚词",痛斥两人的婚外情伤害了太多人,是对婚姻制度的践踏。

这场没有祝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悲剧的种子。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更是直接断了经济援助。没有家族支持,徐志摩只能拼命工作。他同时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任教,月薪加起来五百八十块大洋——这在当时已经是天文数字,要知道普通职员月薪只有五块钱。

但这些钱,还不够陆小曼花。

豪宅租金、司机、厨师、男仆、女佣,再加上陆小曼挥金如土的社交开支,徐志摩的收入很快就捉襟见肘。更要命的是,陆小曼后来还染上了鸦片,每月的花销更是直线飙升。

徐志摩不得不四处兼职,甚至还做起了房产中介来赚佣金。1931年上半年,他在上海、北京两地往返了八次,像陀螺一样旋转不停。

而此时,翁瑞午已经成了陆小曼家的常客。

1931年11月17日,徐志摩回到上海的家中。

他已经很久没回来了。一进门,他看到的是喝得烂醉如泥的妻子,还有躺在榻上给陆小曼按摩的翁瑞午。两人正吞云吐雾,房间里弥漫着鸦片的味道。

徐志摩终于爆发了。

他劝陆小曼戒掉鸦片,劝她节俭一点,劝她跟自己去北京定居。但陆小曼的回应是什么?她抄起烟枪就朝徐志摩脸上砸去!徐志摩躲开了,但眼镜被打碎在地上。

不仅如此,陆小曼还写了一封"狠毒"的信,放在桌子上。信里有诅咒徐志摩的话,甚至说"你死后,我可以做一个风流寡妇"。

这封信成了压垮徐志摩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二天,1931年11月18日,徐志摩愤然离开上海,前往南京。11月19日早上,他搭乘"济南号"邮政飞机准备返回北平,参加林徽因的建筑艺术演讲会。

大雾中,飞机撞上白马山,机上所有人员全部遇难。

徐志摩死了,年仅34岁。

当南京航空公司主任保君健通知陆小曼这个噩耗时,她拒绝相信,甚至把报信人赶出家门。后来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要求陆小曼签收死亡通知书,陆小曼也拒绝签字。最后,还是前妻张幼仪出面,处理了徐志摩的全部后事。

陆小曼痛不欲生。她写了《哭摩》悼念徐志摩,开始整理他的遗稿,编成《志摩日记》《徐志摩诗选》《志摩全集》。

但更让人唏嘘的是,徐志摩死后不到一年,翁瑞午就从二楼搬到了三楼,和陆小曼"同居"了。

翁瑞午是什么人?

他是翁绶祺的儿子,父亲曾任广西梧州知府,是光绪帝师傅翁同龢的门生。翁家万贯家财,翁瑞午从小接受正统文人教育,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京剧昆曲唱得有模有样,还跟名医丁凤山学过中医推拿。

按理说,这样的天赋,只要稍加经营,他完全可以在书画、中医或戏曲任何一个领域成名成家。

但他把一切都用在了陆小曼身上。

徐志摩在世时,翁瑞午就已经是陆小曼家的常客。陆小曼身体不好,有严重的昏厥症和胃病,徐志摩遍访名医无果,翁瑞午的推拿却能立刻见效。陆小曼每次疼痛难忍时,只要翁瑞午来按摩,很快就能缓解。

为了方便照顾,翁瑞午甚至长期住在徐志摩家的二楼。徐志摩不是不知道这种安排有多暧昧,但他实在没办法——他要拼命工作赚钱,根本无暇照顾妻子。

更讽刺的是,正是翁瑞午建议陆小曼吸食鸦片来止痛。在当时的医学观念里,鸦片确实有镇痛作用,但这种"良药"最终变成了陆小曼一生的枷锁。

徐志摩死后,翁瑞午更是全面接管了陆小曼的生活。

他倾家荡产供养陆小曼。翁家原本的万贯家财,在时代变迁中早已所剩无几,翁瑞午最后能拿出来的,只有一些珍贵的古董字画。他把这些祖传珍宝一件件变卖,换来的钱全部用在陆小曼身上。

他照顾陆小曼的日常起居。陆小曼身体差,便秘严重,每次排便都需要用香油灌肠。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为了让陆小曼少受罪,翁瑞午想尽办法弄到香油、蜂蜜等稀缺物资。

他包容陆小曼的一切任性。下雪天,陆小曼想喝用最干净的雪做的"雪水茶",翁瑞午就冒着严寒跑到外面取雪。陆小曼喜欢喝人奶,他就专门聘请奶妈。陆小曼不开心,他就唱她喜欢的戏曲哄她。

民国史专家陈定山曾评价:"现代青年以为徐志摩是情圣,其实我以为做徐志摩易,做翁瑞午难。"

这话说得太对了。徐志摩爱陆小曼,但他的爱是浪漫的、诗意的,是需要陆小曼配合他营造美好幻想的。而翁瑞午的爱,是实实在在的柴米油盐,是日复一日的照料和陪伴,是明知没有名分也心甘情愿的付出。

但即便如此,翁瑞午也有自己的家庭。

他的原配陈明榴,是他父亲与对方父亲"指腹为婚"定下的娃娃亲。两人同年同月生,婚后育有五个子女。陈明榴是传统的贤妻良母,温婉体贴,从不抱怨,一个人支撑着翁家的门面。

但翁瑞午很少回家。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陆小曼那里,甚至晚上也住在陆小曼家。翁家的孩子们恨透了陆小曼,他们眼睁睁看着父亲为了这个女人抛妻弃子,看着母亲独自忍受着无尽的委屈。

翁瑞午的大女儿曾当面质问陆小曼:"你为什么要抓住我父亲不放?"

陆小曼无言以对。

1953年,陈明榴病逝。

按理说,这是翁瑞午和陆小曼"转正"的最佳时机。翁瑞午也确实向陆小曼求婚了,他想给陆小曼一个正式的名分。

此时的陆小曼已经50岁,长年吸食鸦片让她瘦骨嶙峋,早已不复当年"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的风采。但翁瑞午对她的心意从未改变。

陆小曼的回答却是:"要知会孩子们,他们同意,我们就结婚。否则就不行。"

翁瑞午去征求子女的意见,得到的是一致的反对。五个孩子没有一个人支持这桩婚事。

于是,结婚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陆小曼后来说:"得不到祝福的婚姻终究不得好报,如我与徐志摩的婚姻一样。"

听起来很有道理,对不对?好像陆小曼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才放弃了婚姻。

但我不信。

陆小曼真的在乎祝福吗?当年她和徐志摩结婚时,梁启超当场发表"反证婚词",徐家断绝经济援助,整个社交圈都在议论他们的丑闻。如果陆小曼真的在乎祝福,她早就该知难而退了。

真实的原因只有一个:陆小曼不想失去"徐志摩遗孀"的身份。

你看,只要她不和翁瑞午结婚,她就永远是"徐太太",是那个为爱殉情的诗人留下的未亡人。这个身份给她带来的社会认可和道德同情,远远超过"翁太太"这个名分。

更何况,翁瑞午对她已经够好了。有没有婚姻关系,翁瑞午都会照顾她,都会为她付出一切。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冒险改变现状呢?

万一结了婚,翁家的子女更加痛恨她,社会舆论更加不利,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陆小曼把这笔账算得明明白白。她要的从来不是一纸婚约,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地位的最优解。

这就是陆小曼这个女人最高明的地方:她永远知道如何在复杂的情感关系中,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但她没算到的是,翁瑞午会背叛她。

关于翁瑞午晚年出轨的传闻,史料记载并不详尽,但多个版本都指向同一个事实:翁瑞午在晚年确实有了其他女人。

有说法称,翁瑞午出轨的对象是陆小曼的干女儿。这个情节如果为真,那简直是对陆小曼最大的羞辱。

更令人震惊的是,陆小曼对这件事的反应"极其淡然"。

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没有痛不欲生的控诉,甚至没有任何明显的情绪波动。她只是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仿佛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这种淡然,暴露了陆小曼和翁瑞午之间关系的本质:他们之间有情,但没有爱。

陆小曼自己也说过:"我和翁瑞午之间,只有感情,没有男女之间的爱情。"

什么叫"有感情但没有爱情"?就是依赖、习惯、需要,但不是深爱。

翁瑞午对陆小曼来说,更像是一个全能的保姆加医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撑,但绝不是灵魂伴侣。她爱过的男人,只有徐志摩一个。

所以当翁瑞午出轨时,陆小曼并没有感到心碎,因为她从未把整颗心交给过翁瑞午。她失望吗?或许有一点。但更多的是一种疲惫和无奈——毕竟,她和翁瑞午已经相处了二十多年,再怎么折腾,也折腾不出什么新花样了。

1955年,翁瑞午"犯了错误",生了严重的肺病,一直吐血。陆小曼在上海中国画院的履历表里这样写道:"翁瑞午虽有女儿给他一点钱,也不是经常的。我在1956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去做过事情,在家看书,也不出门,直到进了文史馆。"

这段履历透露出两个信息:第一,翁瑞午的经济状况已经很差,连女儿的接济都不稳定;第二,陆小曼终于出去工作了,不再完全依赖翁瑞午。

这是一种无声的决裂。陆小曼找了份工作,虽然工资很低,但足够养活自己。她不再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翁瑞午身上,而是开始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

但即便如此,当翁瑞午生病住院时,陆小曼还是会去看望他。这份情谊,已经超越了爱情的范畴,变成了一种生命中的羁绊。

1961年,翁瑞午在上海去世,享年62岁。临终前,他托付两位好友继续照顾陆小曼。

四年后,1965年,陆小曼也病逝,享年62岁。

陆小曼临终前有一个遗愿:希望能和徐志摩葬在一起。

但这个愿望被徐家拒绝了。翁家也不愿意接纳她。最终,陆小曼的骨灰无人认领,彻底遗失。

这就是陆小曼的结局:生前拥有三个男人的爱,死后却无处安放。

陆小曼和翁瑞午的故事,让我想起中国历史上无数关于"名分"的悲剧。

汉武帝的宠妃钩弋夫人,生了太子却被赐死,因为她的"母凭子贵"威胁到了皇权的稳定。唐玄宗的杨贵妃,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却因为没有皇后的名分,最终在马嵬坡成为政治牺牲品。

名分,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称谓,而是实实在在的权力、地位和利益的象征。

陆小曼深谙此道。她知道"徐志摩遗孀"这个身份的价值,所以死活不肯和翁瑞午结婚。她宁愿保持三十年"不明不白"的关系,也要守住这个身份带来的社会认可。

但讽刺的是,正是这种对名分的执念,最终把她自己困在了一个无解的困局里。

她得到了"徐太太"的名分,却失去了作为女人最基本的尊严。她和翁瑞午同居三十年,世人怎么看她?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不顾廉耻的荡妇,徐志摩死后迫不及待与人同居的"风流寡妇"。

她以为自己很聪明,用"约法三章"给自己留了退路,既能享受翁瑞午的照顾,又能保住徐志摩妻子的名分。但她没想到的是,这种精心计算出来的"两全其美",最终变成了"两头不讨好"。

徐家人看不起她,因为她丈夫尸骨未寒就和别的男人同居。翁家人恨透她,因为她占据了父亲三十年的生命,却连一个正式的名分都不愿给。社会舆论更是对她口诛笔伐,认为她是道德败坏的典型。

到头来,陆小曼什么都没得到。

她以为自己守住了"徐志摩遗孀"的金字招牌,但这块招牌早就在岁月和流言中锈迹斑斑,毫无价值。她以为自己保住了翁瑞午的照顾,但这份照顾建立在对原配和子女的伤害之上,注定不会长久。

更可悲的是,陆小曼到死都没明白一个道理:真正的幸福,从来不是通过精打细算得来的。

如果她真的爱翁瑞午,就该勇敢地和他结婚,给他一个名分,也给自己一个交代。如果她真的忘不了徐志摩,就该守寡终身,不再和任何男人有瓜葛。

但她既放不下徐志摩的名分,又离不开翁瑞午的照顾,于是选择了一条最"聪明"的道路:两头都要,两头都不放弃。

结果呢?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

把视野放大一点,陆小曼的悲剧,其实是整个民国女性的缩影。

民国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时代。一方面,五四运动带来了思想解放,女性开始追求婚恋自由,不再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另一方面,传统的礼教观念依然根深蒂固,社会对女性的道德要求远远高于男性。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女性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必然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林徽因是幸运的。她和梁思成的婚姻得到了两个家族的支持,虽然她曾爱上金岳霖,但最终理智地选择了家庭,也得到了丈夫的理解和包容。她的一生,是在婚姻和自由之间找到了平衡。

张幼仪是坚强的。她被徐志摩抛弃后,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去德国留学,自力更生,最终成为银行高管。她用实际行动证明,女性可以不依附男人而活得精彩。

但陆小曼不一样。她从小就是被宠坏的公主,习惯了被人捧在手心里。她有才华、有美貌、有家世,却唯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她的悲剧,在于她既想要自由恋爱,又放不下名分和物质享受;既想突破传统束缚,又无法承担突破后的代价。

说到底,陆小曼是一个时代的过渡产物。她身上既有新女性的觉醒,又有旧女性的依赖;既有追求爱情的勇气,又有功利主义的算计。

这种矛盾,注定了她一生都在挣扎,一生都在做选择题,却永远也找不到正确答案。

如果说陆小曼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那么翁瑞午的悲剧就更加令人唏嘘。

翁瑞午这个人,有才华、有家世、有教养,本该有锦绣前程。但他把一切都献给了陆小曼,最终一无所有。

他抛弃了原配陈明榴,让她独自承受着被丈夫背叛的痛苦,在孤独中度过余生。他疏远了五个子女,让孩子们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长大,心中充满怨恨。他变卖了祖传的家产,让翁家从此没落,再也无法恢复往日的荣光。

为了什么?就为了照顾一个不肯给他名分的女人。

翁瑞午真的爱陆小曼吗?我相信他是爱的。但这种爱,更像是一种病态的执念。

他爱的或许不是陆小曼这个人,而是陆小曼身上那种"需要被拯救"的脆弱感。陆小曼身体不好,需要他的推拿;陆小曼不会赚钱,需要他的供养;陆小曼情绪低落,需要他的哄劝。

翁瑞午在这种"被需要"中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他把照顾陆小曼当成了毕生的事业,甚至不惜牺牲一切。

但他没想到的是,陆小曼从未把他当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陆小曼心里,徐志摩才是她的真爱,翁瑞午只是一个可靠的依靠。

所以当翁瑞午临终前托付朋友照顾陆小曼时,我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可怜。他用了三十年的时间证明自己对陆小曼的爱,但陆小曼从未给过他一个正式的名分,甚至在他出轨后,都没有表现出任何痛苦。

这说明什么?说明陆小曼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心交给翁瑞午。她需要的只是他的照顾,而不是他这个人。

翁瑞午的悲剧,在于他把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当成了生命的全部。他为了陆小曼抛妻弃子,为了陆小曼倾家荡产,为了陆小曼放弃了所有的可能性。

但到最后,他得到了什么?一个不愿和他结婚的女人,一群恨他入骨的子女,还有一个被世人唾骂的名声。

更讽刺的是,翁瑞午晚年出轨,可能恰恰是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在陆小曼心里的位置,永远也无法替代徐志摩。

1965年,陆小曼病逝,享年62岁。

她的灵堂上挂着一副挽联,写的是:"一代才女,香消玉殒。"

但这副挽联掩盖不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陆小曼死后,骨灰无人认领,最终遗失。

她想和徐志摩葬在一起,但徐家不同意。她想让翁家接纳她,但翁家也拒绝。她的父母早已去世,她没有子女,也没有任何直系亲属。

这个曾经叱咤十里洋场的头号名媛,这个被胡适称为"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的才女,最终连一个安葬之地都没有。

这就是陆小曼的结局。

她的一生,拥有过三个男人的爱:王赓给了她门当户对的婚姻,徐志摩给了她浪漫的爱情,翁瑞午给了她三十年的陪伴。但她最终什么都没留下。

王赓早已另娶,在军界一路高升,和陆小曼再无瓜葛。徐志摩死于飞机失事,留下的只有一堆烂摊子和无尽的债务。翁瑞午倾家荡产照顾了她三十年,却连一个名分都没得到,晚年还背叛了她。

这三段感情,没有一段有善终。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陆小曼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任何一个人,包括她自己。她爱的是被爱的感觉,是被宠溺的感觉,是众星捧月的感觉。她把感情当成交易,把婚姻当成筹码,把名分当成护身符。

但她忘了,人心不是冷冰冰的算盘,感情不是一场零和博弈。当你把一切都计算得清清楚楚时,你就已经失去了爱与被爱的能力。

陆小曼的悲剧,不是生不逢时,不是遇人不淑,而是她自己亲手毁掉了所有的可能性。

她本可以和王赓好好过日子,但她选择了出轨。她本可以和徐志摩白头到老,但她的奢侈和任性把徐志摩逼上了绝路。她本可以和翁瑞午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但她死死抓住"徐太太"的名分不放。

每一次选择,她都选了看似最聪明的那条路,但每一次选择,都把她推向了更深的深渊。

到最后,所有人都散场了,只剩下陆小曼一个人,带着满身伤痕,孤独地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

今天,当我们回望陆小曼的一生,会发现一个残酷的事实:历史从来不会给她温柔的评价。

她不像林徽因那样,被誉为"人间四月天",留下无数建筑学的贡献。她也不像张幼仪那样,被称赞为"新女性的楷模",用实际行动证明女性的独立。

陆小曼留下的,只有一堆负面新闻:徐志摩的红颜祸水,翁瑞午的精神鸦片,民国最失败的名媛,最会算计的女人。

这公平吗?或许不公平。陆小曼也有她的才华,她的画作在当时颇受好评,她整理的徐志摩全集为后世保留了珍贵的文学遗产。

但历史就是这么残酷。它不会记住你做过多少好事,只会记住你犯过的错误。

陆小曼最大的错误,就是她把人生当成了一场算计,把感情当成了一场交易。她以为自己很聪明,用"约法三章"为自己留了退路,既能守住徐志摩的名分,又能得到翁瑞午的照顾。

但她忘了,人生不是数学题,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通过精密计算得出最优解。有些东西,比如爱情,比如尊严,比如灵魂的自由,是无法用理性去权衡的。

当你试图用理性去计算感情时,你就已经失去了感情本身。

陆小曼和翁瑞午的三十三年,表面上看是一段传奇,实际上是一场悲剧。两个人相互依存,却从未真正融为一体;两个人同居三十年,却连一纸婚约都没有;两个人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却一无所有。

这就是名分的代价。

当一个女人把名分看得比感情重要时,她注定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陆小曼守住了"徐太太"的名分,却失去了作为女人的尊严;翁瑞午守住了对陆小曼的爱,却失去了家庭、子女和自己的人生。

两败俱伤,这就是这场三十三年不婚闹剧的最终结局。

如今,我们站在历史的彼岸,回望这段往事,不禁感慨万千。陆小曼和翁瑞午的故事,不仅仅是一段民国情史,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中最复杂、最矛盾的那一面。

在爱情与名分之间,在自由与依附之间,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每个人都在做选择。

而陆小曼的悲剧告诉我们:有些选择,一旦做错,就再也无法回头。

参考资料:

1. 陈定山《春申旧闻续篇》,上海古籍出版社

2. 韩石山《徐志摩传》,河南文艺出版社

3. 《陆小曼画传》编委会编《陆小曼画传》,人民文学出版社

4. 维基百科:陆小曼词条 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陆小曼

5. 腾讯新闻:《陆小曼和翁瑞午同居长达30年,为何就是不嫁给他?陆小曼晚年给出答案》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