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就谈两点众人皆未涉及到的大变化吧
发布时间:2025-10-17 17:39 浏览量:5
读了条友们很多“谈40年来最大变化”的文章,感觉正如鲁迅先生谈红梦那样,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各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40余年的变化无处不在。按哲学家的观点,世界是运动的,即变化的。当然有大变也有小变,只不过有些变化人们感知了,有些则没有感知而已。
作为一个前30年后40年的经历者,在下也来凑个热闹,谈点变化,遵照实事求是精神,及先辈陈大师“别人讲过的不讲”教导,像看得见的城乡面貌巨变,人人感受到了的粮食敞开供应、农村人能填饱肚子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后的一些大变化等,一律不说。
仅谈2个变化,一是有形的,即人人享受,可感觉到的。二是无形的,但可以感觉到,很多人尚未感觉到的。
先说人人享有的或可感觉到的,如养老保障。以前叫退休工资,只有国家干部职工能享受,占总人口不到10%吧。而近40年来,养老保障日益发展,人数不断增加,扩大到城镇居民后又普及到农村,基本实现了全民应享尽享。
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事实。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但事实明明白白摆着的。这该算大变化吧。
第二个是公民人身权利的保障。
这种变化是看不见的,也不是每个人感知到的,虽然每个人都是可能的受益者,但不一定已经表现在每个人身上,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是不会认同的,甚至说出来他还会反对。但绝大多数有良心的人是认同的。
人身权利关系每个人的健康、自由、幸福等,由于林x、4人帮等干扰破坏,以前这种权利没有受到应有保障,不但所谓牛鬼蛇神,连几千年的师道尊严也没有了,普遍的学生揪斗老师,无辜的老师甚至被迫害致死……
公社书记区县书记甚至一些省领导人也能被小将们批判斗争,还挂牌子揪头发游街示众,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说了,大队革委主任就可以任意处理社员,还有私设“法庭”的荒唐事。
那些冤假错案就不用说了,政府有关部门公布了的,大报小报及自媒体都报道过的。涉及的都离不开公民权利保护问题。
转机明显出现在1979年,标志是逮捕拘留条例颁布。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
从此以后,公民的人身权利保障状况得到了普遍的保障,大队、公社和县领导再也不能任意处理人了,否则就是违法,受法律制裁。再没有人敢批斗老师,也没有发生过公社(乡镇)书记等领导挂牌游街示众的事,连农民被揪斗的事也极少见了。
一些人不愿承认这种变化,常以佘祥林、张氏叔侄的案件来否定这种变化,这些人是是非不分,或信口雌黄。
佘、张等人是有关部门承认并纠正了的冤假错案,冤假错案任何时候都不可避免的,但从数量的多少与人口占比比较,完全可见人身权利保障的变化。
并且这些与冤假错案有关的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追究,这是与以前的冤假错案所绝对不同的,证明是人身权利保障的变化。
总之,近40年的变化巨大,无处不在,不论承认或不承认,都是否定不了的。
有人说,社会是向前发展的,所有的变化,原因不是改革开放,而是前30年打下的基础。好吧,这是另一个问题了,众人谈论的题目是有哪些变化,而不是变化的原因,这里就不离题万里去枉费口舌了。